论福克纳的焦虑写作

威廉·福克纳由于自卑情结和潜意识等心理因素,在具体的小说创作,特别是人物塑造和情节安排上,表现出强烈的心理定式和明显的范式化倾向,他笔下的男性多处在成年的努力、焦虑、矛盾和成年后的困惑之中。特别是中篇小说《熊》(The Bear, 1942),其情节模式与远古时期的成年礼仪有着明显的同构关系,在意蕴方面二者也有着很大的重合面。但福克纳却化用了这一创作范式,使其作品从传统的成年礼母题小说中脱颖而出,并大大升华了作品的主题内涵。福克纳在其他几部小说中也巧妙地运用了成年礼范式并成功地实现了对这一范式化手法的化用与超越,从而满足了人们潜意识中对原型模式的阅读期待,唤起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共鸣,同时又将作品引申为对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人类自身未来的尴尬境地的关注,进而达到了文学所企图实现的新的高度。

任何作品都可经由一定的辨认方式将之看成是两种形态构成的,其一是呈现于作品表面、可具体察视的现象形态,其二是隐蔽于现象形态之后,因而难以在创作与阅读中发现的范式形态。就其后者而言,它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却起着组织表面材料的主导作用,因而一直是评论家们关注的对象之一。但评论家们对这一范式形态的“称谓”却不尽相同。广义地来说,这种范式形态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名称不一,诸如“结构”“形式”“典型”“原型”“母题”等,不一而足,这里皆用范式(paradigm)一词对之加以概括。一般说来,早期艺术是不自觉地表现范式,写实艺术是以现象来蕴涵范式,而现代艺术则是有意识地凸现范式。但这种对范式的“有意识的凸现”并不像“类型化”、概念化、图式化那样对形象进行有意识的理性概括,而是将思维落点放在事物的客观属性上,由这种客观属性去统一对象,将对象纳入由思维限定了的模式之中。对福克纳的创作进行范式方面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其作品有个更为清晰的认识和定性,进而揭示其心理存在与发生的方式,找到其心理根源。“存在于心理内部的艺术范式就像是一个使人迷惑的‘结’,而随着它的解开,许多相关的问题便会豁然开朗。”童庆炳主编《现代心理美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337页。从这个角度来说,范式与意象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意象,并不是对外部世界的反映,而是经由内心体验而产生的幻想。”“意象是意识和无意识在瞬间情境中的联合的产物。”荣格:《心理学与文学》,冯川、苏克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序》第11-12页。只是范式与意象相比有着较大的稳定性。可以说,福克纳并不是刻意使用这些范式。他在谈到创作时曾说:一些人在周旋于作家作品时,因为其中的常识、象征、比喻而获得大量的愉悦……但是作家自己则过于忙于在自身及背景的冲突中直接地描绘形象,以至于不能考虑、甚至关心他是否在重复他自己或是否使用了象征。从这段话中我们看出,福克纳在小说创作的过程中,由于完全沉浸在故事的讲述和人物内心世界的揭示上,因此无暇过多地考虑其创作手法或者创作模式,他只是在用心讲述人们的故事,讲述人们内心的故事,好像在凭本能行事,有着很强的自主情结。荣格认为,本能只是一些具有某种动力或刺激力性质的遗传因素,它们遍布各处,有着非个人的特征,并且经常不能完全升达意识之中……结果,他们形成了与原型极其相似的形态,相似得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原型实际上就是本能的无意识形象,如果换句话说,也就是“本能行为的模式”。参见荣格《心理学与文学》,冯川、苏克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95-96页。但从这一点上来说,福克纳创作范式的无意识性正暗合了荣格“集体无意识”的原型理论。由于潜意识的作用,福克纳的创作不自觉地就落入了人类思维的某种共同模式,反映了某种人类生活的共同经验,更加具有原型意象。事实上,从《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 1929)的整个范式框架来看,它的设计是与《圣经》中的结构有对称之处的。这种宏大的、有体系的象征的运用,无疑与作家有意识地精心设计安排有关。但“只有主体范式自身的分予活动才能创造出真正的艺术摹本”,童庆炳主编《现代心理美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370页。因此,这种范式“只是一种最原始的存在方式,即无意识的心理存在”同上书,第371页。。这种“范式早就滞留在艺术家的无意识深处,并且也是无意识地上升,在艺术家的有意配合下,去构筑种种表象材料”同上书,第369页。。显然,没有无意识范式主体的自主性活动,文学创作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不管所用的象征是经意的还是不经意的,不论是整体性的还是偶然性的,都不能不依赖于作家“自身”的心理存在。就福克纳来说,便是对南方生活的体验,并把这一范式加入到生命的体验中去,由内心的范式到象征性范式,或由象征性范式到内心范式,经过充分的比照、融会,最终是体验的内心范式决定了外在选择的象征性范式,而不是象征性范式孤立地嵌在作品的表面。这一特点在福克纳探究男性的成年问题上显得尤为突出。

成年礼仪是世界上各民族史前时期都普遍存在过的习俗。社会发展的程度越低,其成年礼仪就越是严格和隆重。对男子而言,整个仪式带有很大的严酷性,因为他们必须在忍受种种肉体的和心灵的痛苦中体验到象征性的“死亡”,然后才被允许加入成人集团。苏联学者托卡列夫在谈到澳大利亚原始民族的成年礼时说:

施之于儿童的所谓成年仪式,历时最久,而且最为严峻。这种仪式往往持续数年;在此期间,必须接受系统的训练,主要为狩猎技能的传授;并接受严格的培训和体魄的磨砺。领受此礼者须恪守严格的禁忌和斋戒……被晓之以部落的道德规范,授以部落的仪俗和传说。他们尚需经受种种十分独特的严酷考验;至于其方式,澳大利亚各地区则不尽相同……其目的无非是赋予少年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并使之尊顺长者,唯氏族和部落头人之命是从。托卡列夫:《世界各民族历史上的宗教》,魏庆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59页。

在南美洲火地岛锡克兰人的成年礼中,男孩们则集中于一个与外界隔绝的环境,只有一点点食物,几乎不准睡觉,经常在老人的带领下翻山越岭作长途行军,精疲力竭地回到住地后,还得聆听老人们关于历史学和公民学的教诲,聆听他们传授部落传说和图腾信仰。在成年礼仪过程中,精神领袖和自然界的神祇往是不可少的。尽管各民族的成年礼在考验的内容上不尽相同,但其宗旨都是一致的:通过一系列的考验,仪式参加者实现技术、体力、心理承受能力上的突破,特别是他们必须接受诸如体力、技能、智力、文化和耐力等方面的强大考验,必须在忍受种种肉体的和心灵的痛苦中体验到精神上的飞跃,从中经历一次象征性的“死亡”和“再生”,这暗示着他们童稚期、无知期和无宗教观时期的结束与第二次生命意义即成人资格的取得。方克强:《文学人类学批评》,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163页。

一、从童稚到弱冠

福克纳的著名中篇小说《熊》,几乎占了《去吧,摩西》(Go Down, Moses, 1942)近三分之一篇幅,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原型。也就是说,《熊》的情节模式与远古时期的成年礼仪有着同构关系,在意蕴方面两者也极为吻合。《熊》自始至终都对艾萨克(Isaac)以“孩子”(the boy)或以“他”(he)相称,似乎在有意向我们透露这里描述的远非一个小小的艾萨克。成年礼仪式的安排和主持者是代表部落社会的老人或头人,而“孩子”艾萨克的成年礼仪式的执行者正是打猎队中德高望重、有着丰富经验的山姆·法泽斯(Sam Fathers)。福克纳在他早期的短篇小说《公道》(A Justice, 1931)中交代了山姆的出生和姓氏的由来。他有两个父亲。一个是印第安人,一个是黑人。“法泽斯”(Fathers)是英文父亲的复数形式。山姆真正的生身父亲是印第安人契卡索族酋长伊凯摩塔勒。他身上的黑人血统来自他那有四分之三白人血统和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儿母亲。因此,他身上有红、黑、白三种血统。法泽斯继承了三个民族的传统道德,三重血缘的混杂使他三倍地具有忠诚、忍耐、谦虚、仁爱等民族品格。这使他更加有资格来执行艾萨克的成年礼仪式。正是由于山姆的指点迷津和教诲,艾萨克才通过了技术、体能、心理和勇气等多方面的考验,领略了人和大自然之间的精神联系,走上了堂堂正正自食其力的生活之路,实现了从未成年向成年的转变。成年礼仪式的直接安排和主持者是代表部落社会的老人山姆·法泽斯,而猎取大熊“老班”的真正操纵者则是麦卡斯林部落的头人。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考验“孩子”的胆识、毅力、谦卑和耐心;前者(成年礼仪式)的参加者是即将进入及冠之年而心理上尚不成熟的儿童,后者(猎取大熊“老班”)中的少年则屡次迷路林中、错过猎熊良机而显出心智上的不成熟;前者以入社者被接纳进成人社会而告结束,后者以“孩子”狩猎成功而宣告了他成人资格的获取和正式成为了打猎队的一员;前者经过了种种仪式的严酷考验,后者则有四年猎熊之磨难和只身一人闯森林、赤手空拳对“老班”的险境的考验,既意味着难之极限和严酷性,又透露出既定的仪式化倾向;前者有狩猎技能的训练,后者则是关于做一个真正的人的教诲,而老班则恰恰是以动物成精的形态出现的人在成长中必不可少的神祇;前者具有由人生的儿童阶段而至成年阶段的象征性质,后者也体现了从心理不成熟到成熟的再生意味。因此,《熊》中的整个打猎情节与成年礼式都贯穿着儿童—考验—成年这一基本的原型结构。

打猎故事的情节模式源于远古的成年礼仪式,这是无足怪讶的事情。打猎故事有着明显的宗教内涵,而远古的成年礼仪式则是原始宗教信仰的反映和其中的组成部分。朱狄曾经指出:“在原始宗教范围内,祭礼仪式占据着最显著的地位,它是原始社会中作用最大的一种‘宗教语言’,宗教教育往往是通过祭礼仪式来实行的。在原始部族中普遍存在的‘成年礼’仪式,实际上就是组织社会生活,进行宗教教育的作用。”朱狄:《原始文化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第538页。实际上,任何成年礼仪式在诸多的考验之外,都有宗教教育的内容,传授部落的神话传说和图腾信仰,晓之以与此相关的禁忌和斋戒、道德规范和处世准则。选择打猎来作为艾萨克成年礼的主要内容,而打猎又总是在森林中进行,这就使得这一过程更加成了古老的成年礼仪式的翻版。英国人类学家詹姆斯·弗雷泽(James Frazer)指出,我们的祖先认为森林是神灵的居所,因此对之十分敬畏,而且各种仪式也多在林中进行。弗雷泽:《金枝》,徐育新等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169页。在打猎故事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山姆对艾萨克反复的宗教灌输。山姆本人不光扮演着成年礼仪式执行者的角色,他同时也是宗教教义的灌输者。从他这里,艾萨克接受了部落中流传已久的信仰和禁忌。“在这部历史里,毛茸茸、硕大无比的大熊像火车头,速度虽然不算快,却是无情地、不可抗拒地、不慌不忙地径自往前推进。”威廉·福克纳:《去吧,摩西》,李文俊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第4页。它是“荒野的老祖宗;它以某种不明确的神秘方式体现了种种美德”R. W. B. 路易斯:《〈熊〉:超越美国》,载李文俊编选《福克纳评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210页。,被当作成一种图腾。这一荒野造物主的种种传闻,使少年艾萨克耳濡目染,激动不已。艾萨克独自一人到森林里去“朝拜”那个可称为大自然之神灵的大熊老班,这是对孩子的非同寻常的考验。老班是大自然的象征,是自然法则的体现。它勇敢、高尚、神秘,似乎长生不老,不可战胜。艾萨克独自一人持枪寻找老班时,却没有成功。山姆告诉他,这是因为他带着枪的缘故。第二天一大早他连饭都没吃、枪也没带,又去寻找大熊,但在森林中转悠了九个小时还是没有看到老班,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仍然有文明的污染”——身上还带着一只指南针和一块手表。于是他将它们解下来,挂在灌木上。果然,他就像虔诚的信徒朝见神灵一样在密林深处突然看见了那只在梦中早已见过的大熊。好像不是他看到了老班,倒像是老班在他面前“显灵”似的,很突兀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作者好像有意在告诉我们,大自然具有某种灵性,它和人有着某种神秘的关系。在几次相遇之后,他景仰老班的孤独、顽强、自尊、仁义、大度,这是一些史诗般的英雄品质。因此,老班同部落的智者山姆一样,也是艾萨克精神上的导师。从他们身上,艾萨克学到了福克纳式的美德:勇敢、荣誉、自豪、谦恭、忍耐、怜悯和博爱。福克纳作品中的熊的形象显然是受惠于古老的北美大陆上的神话传说的启示。在北美古印第安民族图腾崇拜中,熊一直被看作是一种繁衍生殖的图腾崇拜物,且往往转化为一种对创造力的崇拜。荣格在他的原型研究中认为,英雄的诞生并不是普通的凡人的诞生,而是从一位母亲体内的再生……因为只有通过她,他才能获得永生。荣格说这第二位母亲常常是个动物,甚至通常认为是雄性动物,如巨熊。福克纳把对英雄的认识以这种反复的宗教仪式般的方式——成年礼仪式,表现出来。艾萨克与大熊老班之间的决斗是根据一系列苛刻的惯例和规则进行的,双方都一丝不苟地遵循着这些比文字还要古老的管理和规则。年轻的艾萨克正是在一次次的考验中得到了再生,并受到了圣礼的祝福,正式宣告长大成人,成为人们公认的英雄。如果说荒野是艾萨克乃至人类得以在她怀抱中生息成长、驰骋活动的第一母亲,那么大熊老班则是在精神上培育艾萨克乃至人类的第二母亲。

二、从成人到老年

在成年礼仪式中,主持者是以神的身份或以神的名义出现的,或者以神的形象为仪式的创立者和监护者,因此一连串的考验(ordeal)也就具有体现神意和神判的性质。

这就是部族中的长老为了判断即将成年者是否真有资格成为成人,而在精神与肉体上对他们进行的考验。可是ordeal这个词还有另一种意思,就是“神裁”,或者“神裁法”。这就是全部族所信仰的神为判断即将成年的后备生是否具备成人资格,而施行的神圣的神裁法。……在实际生活中执行、监督ordeal的部族的长老等人其实是具有替神进行神裁的代理执行人的品格。方克强:《文学人类学批评》,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164页。

由此来看,我们似乎对文本有了更深一层的挖掘。在福克纳的小说《熊》中,成年礼仪式的主持与执行者山姆·法泽斯正是以神的面目出现的,而对孩子四年的种种磨砺和考验都是根据神的意志来安排的。他既是仪式的监护人,又是至高无上的裁判者。因此,当艾萨克通过了种种磨砺和考验,在技能上和心理上都十分成熟且已经拥有了谦卑与耐心等部落的各种优秀品德之后,山姆·法泽斯便无疾而终。至此,一个少年的成年礼仪式应该结束了,中篇小说《熊》似乎也已经完成了使命,但福克纳却偏偏又“续写”了整整两章的内容,延宕了五分之二的篇幅,确实令人费解。

荣格派心理学家汉德逊(Joseph Henderson)指出:“从根本上讲,成年礼是一个以服从仪式开始,过渡到压抑阶段,然后达到进一步解脱的仪式过程。”荣格:《人类及其象征》,张举文等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135页。读完中篇小说《熊》的后两部分,我们便可以感觉到作者也为艾萨克安排了这样一个仪式过程。小说在一开篇,在作者交代了故事中要出现的两个男人(艾萨克和布恩)和两个兽类(一个唤作“狮子”的大狗和一个被称为“老班”的大熊)之后,便迫不及待地告诉读者艾萨克那年16岁(He was sixteen.),而且在接下来的故事中又先后两次提醒读者:他那时16岁。这显然是在告诉我们艾萨克那年已是及冠之年,该行成年之礼了。艾萨克已经为这一天的到来做了六年的准备。“他成为正式的猎人已经六年了。人们所讲的一切他也听了六年了。”为了忠实原文,此处文字系笔者根据《去吧,摩西》的英文本译出。见William Faulkner, Go Down, Moses,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42,p.191. 原文为:For six years now he has been a man‘s hunter. For six years now he had heard the best of all talking. 李文俊先生原译为:“他成为正式的猎人也已经有六年了。六年来,猎人所讲的话,他几乎都听在耳里。”现在到了他自己到荒野中去猎熊,单独去面对“老班”,接受这一步入成年的考试的时候了。但与远古成年礼不同的是,福克纳有意将艾萨克的初步成年和真正成年分别推迟到了18岁(第五章)和21岁(第四章),这使艾萨克的成年更具有现代人的成长蕴涵。18岁开始拥有选举权,而21岁才真正进入了法定的成人年龄,可以继承祖产了。中篇小说《熊》是福克纳在原来的短篇小说《熊》的基础上经过精心修改而成的,因此这一切安排自然不是偶然的巧合。艾萨克16岁的时候阅读了父亲和叔叔合写的账本兼记事本,了解到祖父的秘密和家族的罪恶。原来老卡罗瑟斯·麦卡斯林诱奸了女奴尤妮斯并生有一女,而他60岁时又和自己这个已经长到23岁的女儿发生了乱伦关系,还使她产下了一个男孩。祖先的罪恶给后代造成了重压,使他们压抑得几乎透不过气来。这里我们也看到了传统小说的救赎母题和救赎心理在人类成长中的重要作用。艾萨克的父亲和叔叔这对孪生兄弟为了补过赎罪,在埋葬了死去的父亲后解放了家中所有的黑奴,并搬出父亲的宅第住进自己建造的木屋。弱冠之年的艾萨克则做得更为彻底,他进一步放弃了土地、农场以及父亲婚后在母亲坚持下又搬回并扩建了的住宅。艾萨克对卡斯说,他之所以放弃这一切是因为“山姆·法泽斯解放了我”。由此可见,山姆始终扮演着艾萨克的精神导师的角色,并且出色地完成了主持成年礼仪式这一神圣使命。不仅如此,山姆给他的引导和教育还使他抵制住爱妻提出的要求,拒绝收回已经放弃了的祖产。他决心仿效耶稣,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木匠。到了这一阶段,我们不难看出,艾萨克虽然放弃了祖产,但却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了两方面的精神的财富,即大自然,包括神祇“老班”和杂种狗“狮子”给人类的启示与南方贵族的传统道德法规,从而实现了在精神上的彻底成长。艾萨克通过了成年礼仪式中最严格的考验——精神上的考验,实现了最重要的成长——精神上的成长,实现了在完整意义上、更深层次上的成年,实现了解脱。但福克纳像是有意在这里留下一点遗憾。在艾萨克21岁那年真正成人后,他由于放弃祖产而失去了妻子,更不能实现成为父亲的愿望。他住着租来的一间房子,仅有的财产是一套木匠工具、一支猎枪以及康普生将军送给他的指南针、兽角和打猎时带到林中的小床、褥子和毛毯,还有一把咖啡壶——那个作为教父的舅舅用来偷偷换走多年前送给初生的艾萨克的那支银杯的替代物。“当他认为他已把自己从特定的、玷污了的家族的过去中解放出来的时候,他希望重新获得另一种理想的、原始的、伊甸园般的过去。”James Early,The Making of“Go Down, Moses”,Dallas, TX: 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 Press, 1972,p.55.这是一个深刻的悖论,儿童们渴望成年,人必须成年,但成年后未必比儿童时代美妙,要面对成年后的种种烦恼。在《去吧,摩西》中,《熊》后面的故事是《三角洲之秋》(Delta Autumn, 1942),也是个狩猎故事,不过这时的艾萨克已经是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了。两个故事之间的四五十年里,他默默无闻,在生活中毫无建树,让我们看到了一个颇具英雄本色的风华正茂的少年在成人后的苍凉、无奈与悲哀。美国著名小说美学家阿米斯(Van Meter Ames)说得好:

在小说中,人们就像在镜子中一样看到了社会,就像在水晶中一样看到了社会的未来。它引导人们看到了自己的灵魂,重新领略了儿童的敏锐,预先品尝了老年的悔恨和无奈。小说包括了全部的人生:婴儿时期,少年时期,青年和老年阶段,在想象中展现了开始、上升和下降的过程。万·梅特尔·阿米斯:《小说美学》,傅志强译,北京:燕山出版社,1987年,第91页。

北方工业文明渗透到了整个南方,人类文明程度提高了,但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却遭到了无情的破坏,人们在某种程度上被异化了,人们的心理受到了扭曲,人的自然属性遗失殆尽。显然,作者同时也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社会必定走向成熟、文明和理性,但与原初阶段相比也注定要显露出种种弊端;社会和个人一样,在成长过程中失去的未必全无价值,而得到的也未必都具有意义。福克纳一方面从积极的方面告诉人应怎样成长,另一方面又从否定的角度指出人和社会的后一阶段与前一阶段相比的缺憾。应该说,作品中这种悖论的出现,这种内在矛盾的存在,源于作者本人的个性与现实、理想之间的冲突。

三、从个体到人类

“美国文学并不常常反映这样一种戏剧性的过程(指灵魂的死亡和再生——笔者按)。恰恰相反,它所反映的生活背景都是无法解决的矛盾,这些矛盾无论如何也没有被吸收、调和或转化。”Richard Chase, The American Novel and Its Tradition,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 Company, 1957,p.244. 此处译文依据盛宁:《二十世纪美国文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27页。如上所述,《熊》的前三章已将16岁的孩子的成年礼仪式进行完毕,而福克纳却有意延宕了五分之二的篇幅,除了上述原因外,恐怕还因为他是在探讨作为大写的人,即整个人类的成长与成熟问题。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发表的演说可以说是他的创作显动机的宣言。“最卑劣的情操莫过于恐惧”威廉·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说》,载李文俊编选《福克纳评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254-255页。,作家颂扬的“只应是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情实感、爱情、荣誉、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少了这些永恒的真情实感,任何故事必然是昙花一现,难以独存”。李文俊编选《福克纳评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254-255页。“人是不朽的,并非在生物中唯独他留有绵延不绝的声音,而是人有灵魂,有能够怜悯牺牲和耐劳的精神”。同上。福克纳在《熊》中表现的正是他认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最优秀的品质。山姆教给未来猎人艾萨克的人生第一课就是福克纳多次强调过的“永远忘掉恐惧”。老人说:“吓你一跳,这个你避免不了,但是不应当吓坏了……一只熊或一只鹿,也会被一个胆小鬼吓一跳的,一个勇敢的人也会这样。”这是老人给艾萨克上的第一课。当时的艾萨克正是凭着这种勇气,丢掉了可以保护自己的猎枪、可以为自己引路的指南针以及用来计时的怀表,以和大熊完全平等的一个自然界生灵中的普通一员的身份终于见到了盛名之下的“老班”。第二次,他又是凭着勇气以及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冲到大熊鼻子底下救出了那条勇气有余、“不打算罢休”、但与大熊相比实在不成比例的小狗。而大熊也正是出于同情怜悯之心和博爱精神,以及对小狗和艾萨克的勇气及牺牲精神的欣赏才放过了他们。那条杂种猎犬“狮子”则更是勇气、顽强、忍耐和不屈不挠的人格美的象征。谦卑、自豪和坚忍是山姆从自己红、黑、白三色人种的祖先那里继承的品德,也是他要传授给“孩子”并对之考核的重要内容。福克纳在文本中告诉我们,人“通过受苦受难学会了谦卑,又通过比受苦受难更有生命力的坚忍学会了自豪”。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福克纳在中篇小说《熊》中所着力描写的成年礼仪式,既是“孩子”艾萨克的,也是在内战失败继之又面临北方工业“入侵”的整个南方人的。美国学者R. W. B. 路易斯(R. W. B. Lewis)也注意到中篇小说《熊》是描写艾萨克个人的成长过程的,他同时也注意到了福克纳这篇小说的命意并不只在写艾萨克一人。他说:

《熊》是一首颂歌,一首圣歌,描述密西西比州约克纳帕塔法县艾萨克·麦卡斯林的诞生、受洗及早年的磨难。故事风格庄重,并不缺乏隐约可见的神妙事件。此外,我们还得到一个肉体化身为人的现象,即使不是耶稣化身为人。

它还描写了美国文学广泛反映的人间戏剧:少年如何对付我们文化所造成的一切障碍,努力长大成人。李文俊编选《福克纳评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207-206页。

福克纳的这部中篇小说确实“费尽心机”。艾萨克的精神导师和成年礼仪式的执行者名曰山姆(Sam),而美国的别称恰是山姆大叔(Uncle Sam);山姆姓法泽斯(Fathers),而现代美国人的祖先应该说正是由拥有红、黑、白三种肤色的人群组成,是个地地道道的多父之国。如果我们想到这一点,应该能悟到作者的良苦用心。

福克纳的良苦用心还体现在反复强调孩子的年龄和大熊之死上。“他那时16岁……他16岁了。”而16岁正是“孩子”的annus mirabilis拉丁语,“奇迹之年”的意思。。故事三处非常明确地提到了这一年,那么,对艾萨克来说,这一年除了要接受成年礼仪式的种种考验外,还有什么不同寻常的意义呢?故事从艾萨克16岁时开始,此前他只懂得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不了解其意义。

他感到其中似有灾祸。好像有一件事情,一件他并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开始;已经开始了。就像一台戏的最后一幕。好像一件事情开始要收尾了。他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只知道他不应悲伤。如果他已被认为符合条件可以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或者仅仅是可以看上一眼,他将因此感到谦恭和骄傲。威廉·福克纳:《熊》,李文俊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第42-43页。

“一件事情开始要收尾了”,实际上这正意味着另一件事的开始。艾萨克参加的不光是一系列的打猎活动,他是在参加演出一个表现死亡与诞生的宏伟戏剧。一方面是老班之死,山姆·法泽斯之死,杂种猎狗狮子之死,荒野之死以及艾萨克所感觉到的似乎是整个世界的死亡,另一方面是艾萨克·麦卡斯林这个少年英雄的诞生与再生。艾萨克是那死去灵魂的孤独的化身,是那个世界及其真理的见证人。这是艾萨克在“奇迹之年”所应有的认识。大熊老班死了,从隐喻的角度来看,大熊是死于孩子的诞生。而山姆·法泽斯,这个看上去“过时的人”Joseph Gold, William Faulkner: A Study in Humanism, From Metaphor to Discourse, Norman, OK: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66,p.55.(anachronism),正是“老班在人间的对等”(the human equivalent of Old Ben)。这和我们上文中提到的英雄神话中的“可怕的母亲”颇有相似之处。山姆·法泽斯这个名字的寓意已如上述,小说的英文名“The Bear”似乎也不应被忽略。Bear自然有“熊”的意思,但这个单词同时也有“生”的意思,“而且只要口齿略为不清楚,这个故事的题目就可以读成‘诞生’(birth)”。李文俊编选《福克纳评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215页。英文中“熊”(bear)同“诞生”(birth)发音略近,在有些方言中尤其如此。至于大熊的名字“老班”(Old Ben),又和伦敦英国议会大厦塔楼上的大钟(Big Ben)同名,这或许是福克纳在向我们暗示大熊的警钟意义,或者是赞扬大熊的那些品德像时间一样不朽。福克纳对大熊之死和艾萨克的诞生的描写是这部小说的点睛之笔,使它从传统的成年礼母题小说中脱颖而出,使它没有完全囿于这一原型范式,而且大大升华了作品的主题意蕴。它既满足了人们潜意识中对原型模式的阅读期待,唤起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共鸣,又将作品引申为对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和人类自身未来的关注。“《熊》深入到了人类极限的边缘,它到达了文学所能企图实现的最高的高度。”李文俊编选《福克纳评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225页。

福克纳有不少作品都是用成长范式来结构小说的。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使用了成长范式的小说是成年礼范式的一种变体。福克纳在《圣殿》(Sanctuary, 1931)接近尾声的地方补写了恶棍金鱼眼的家世,特别是他母亲的情况,有的学者认为这是明显的败笔。但从成长范式的视角来看这个问题,我们就会感觉到福克纳这样做的必要性,感觉到作者的独具匠心。就像《熊》中的后两章一样,我们会感觉它是整体的一部分,同时,对金鱼眼这样一个“畸零人”的出现就不会觉得是无本之木,而是空穴来风事出有因,我们会因此体会到作品对现实和人生的强烈关注。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美国小说虽然也再现了生活,但是这些小说中所反映的生活却总是充满了无法解决的矛盾”。盛宁:《二十世纪美国文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22页。《喧哗与骚动》中的昆丁,《八月之光》(The Light in August, 1932)中的克里斯墨斯,《押沙龙,押沙龙》(Absalom, Absalom!,1934)中的塞德潘,《坟墓的闯入者》(Intruder in the Dust, 1948)中的契克(当然包括路卡斯),《掠夺者》(The Reivers, 1962)中的卢修斯,等等,由于从小所受的影响迥异,他们在成年礼仪式面前所表现出的态度也截然不同,有的在这一考验面前彷徨不知所措,有的苦苦寻觅自我而不得,有的成为悲剧式的英雄,有的在特殊环境中成长起来实现顿悟,产生了正确的种族意识,有的则经历了生活中的种种善与恶,在精神和道德上成熟起来,进而成为正常的成人而步入了远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精彩纷呈的成人社会。因此,人经过重重考验步入成人,人类经过重重劫难进入现代,这到底意味着什么?福耶?祸耶?这可能是作者在文本的深处和作品的背后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