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里相依的“礼”与“仪”

“礼仪”就是以“仪”为表,以“礼”为里,它们如同形式与内核,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区别“礼”与“仪”对于提升礼仪的价值地位于古于今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左传》中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春秋时期,鲁昭公到晋国去访问。在晋国都城的郊外,晋平公派大臣去行“郊劳”之礼。在那个年代,国家之间的迎宾仪式都是从郊劳开始的,仪式极为复杂。可贵的是鲁昭公居然一点都没出错,这让晋平公和大臣们都佩服不已,都认为鲁昭公是个懂“礼”的人,只有一位叫女叔齐的大夫说:“鲁昭公根本不懂什么叫‘礼’!”晋平公非常奇怪:“从‘郊劳’之礼到目前的相互答谢转赠礼物,鲁昭公一直表现非常得体,你怎么能说他不懂‘礼’呢?”

女叔齐回答说:“他所做的充其量只是‘仪’而已。‘礼’是用来维护国家秩序,行使政策法规,让百姓凝聚在一起的。可是,目前的鲁国内政混乱,鲁昭公却疏远贤臣,让奸佞小人把持朝政。鲁国和大国结盟,却肆意破坏盟约协定,乘人之危,欺负弱小国家。作为国君,不精心考虑治国的方略,而把注意力放在这些琐碎的礼仪规范上,这样一个人怎么能算是懂‘礼’呢?”

由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在古代,“礼”和“仪”是不同的。在今天,“礼仪”虽是一个词,但是它也包含着“礼”与“仪”的双重含义。

中国传统礼仪与西方礼仪是不同的,西方礼仪注重仪式,而中国传统礼仪更强调“礼”是人修身养性的一种方式。孔子就曾明确反对以器物仪节为主的“礼”,而主张以仁义为核心的“礼”。孔子认为,一个内心没有仁爱之心的人,怎么去面对“礼”呢?“礼仪”还有什么意义呢?

作为思想内核的“礼”既然如此重要,那么,作为外在形式的“仪”就不重要了吗?我国古人很早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从西周开始,我国古代社会进入了“文”的时代,即讲究服饰、器用、言语、揖让等外在的形式,这些慢慢变成一种制度流传下来。后人就必须去学习,卫国的大夫棘子成在学的过程中就不明白为什么要学这些“文”的东西,他去问孔子的学生子贡:“作为一名君子,有质朴的本性就行了,为什么还要‘文’呢?”子贡回答说:“你把文等同于质,把质等同于文,怎么可以呢?虎豹不同于犬羊,是因为他们身上的毛纹不同,如果把它们的毛纹都去掉了,哪还能区别虎豹和犬羊呢?”在这里,子贡把“文”比喻为动物身上的毛纹,用来说明外在的形式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礼仪”也是同样的,作为与日常行为不同的“礼仪”,就需要有一定的形式来加以区别。

《论语》中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当质朴胜过文雅,就显得粗野,文雅胜过质朴,就显得做作,只有内外兼修,文与质交相辉映,才是君子应有的风范。对一个人是如此,对于一个行礼仪的人而言,也是如此。一个人若要真正懂得礼仪,就不仅要懂得“礼仪”的外在形式,还要懂得“礼仪”的内在核心,即注重个人内心的修养。这也是女叔齐解释鲁昭公为何不懂“礼”的本质内涵。

总而言之,“礼”和“仪”可以说是“礼仪”的两大要素,即形式和思想。形式如同“礼”的外壳,思想如同“礼”的灵魂。形式是为思想服务的,而思想也需要借用某种形式才能显示出来。因此,“礼”和“仪”作为礼的两大要素互为依存,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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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遵礼法的萧意辛

萧意辛,是辽国驸马陶苏斡的女儿,耶律奴的妻子。有一天,她听到妯娌们在谈论如何用邪法来博取丈夫的宠爱。萧意辛说:“用邪法还不如用礼法。”大家就问她,怎么样叫做用礼法?萧意辛说:“自己的行为要谨慎,侍奉长辈要恭敬,对待丈夫要温柔和顺,对待小辈要宽宏大量,这样做就是用礼法。如果这四点样样都能做到,那么丈夫肯定不敢看轻你了。”大家听了萧意辛的话,觉得既惭愧又佩服。后来萧意辛的丈夫被人诬告,法律规定要充军,萧意辛就奏明皇上,希望允许她跟丈夫同去。在充军的地方,萧意辛自己一边做着苦役,同时对待丈夫更加有礼、更加敬重。后来皇上听说后,也对这个真正懂“礼”的女子非常佩服,就下令释放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