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史
  • 戚嘉林
  • 3046字
  • 2024-11-04 23:37:44

二 明郑在台拓垦与海外贸易

明郑厉行农业垦殖 明郑大军于1661年4月21日出发征台时,每名士兵仅配给五天口粮。因缺乏粮食,30日登陆大员当晚,郑军立即夺取赤崁街(普罗汶蒂亚市镇)米粟,并于次日分发各军充作兵粮,估计约可供大军半月所需。5月20日,官兵缺粮,郑成功派人查察各乡社之荷兰人所积粟石及糖麦等物,发给兵粮,计粟6,000石、糖3,000余石。

是时,郑成功“随将各镇分派汛地屯垦”,令人“查报田园册籍”。6月14日,颁布严厉的拓垦规定。大军登陆未满一个月,郑成功就迫不及待地发给农具,将各军镇分派汛地屯垦。当时,有11,000~12,000人被派往北路,经哆啰啯(台南东山)、诸罗山(嘉义市)、他里雾(云林斗南)、猫儿干(云林仑背)、虎尾垄、二林(彰化二林),远至新港仔(苗栗县北)与竹堑(新竹市);约6,000人被派往南路,远至凤山、观音山等地屯垦。郑成功分给他们上千头牛(那些牛包括所有公司的牛,以及荷兰政务员、牧师、职员和自由市民在赤崁的牛),以及很多锄头和其他农具,使辖区内每个人都能立刻开始耕种。

明郑缺粮,屯垦艰辛 8月,“户官运粮船不至,官兵乏粮”“令民间输纳杂子番薯,发给兵粮”。据荷兰人的描述,9月下旬,原来派往南路的明郑官兵又回到普罗汶蒂亚(赤崁地方),但只剩下约三分之一的人,且大部分或因染病,或因饥饿,都很衰弱。他们由于得不到米粮供应,饥饿越来越严重,以致士兵逃亡也越来越多,逃亡者如果被抓回来,就立即被处死。至于原先被派往北路各村社的官兵,也有退回来的,驻于麻豆附近,但随即奉令开垦耕种,违者处斩。南路退回来的官兵也奉令南下拓垦。10月,“户官运粮船犹不至,官兵至食木子充饥”“时粮米不接,官兵日只二餐,多有病没,兵心嗷嗷”。

△ 唐船图

日本人称来自中国的船只为“唐船”,此类船长约45米,宽约10米,船上乘员可至百人。图上并标示日本至我国上海、南京、福州、厦门等港口及台湾、广东等地沿岸各港口的海道里程。

1661年底,清廷厉行迁界,郑成功乘机招纳不愿内迁的沿海居民东渡,以助耕垦。1663年底,清廷攻陷金门与厦门。郑经于1664年初,率官兵及眷属6,000~7,000人抵台,同年夏郑经分配诸镇荒地耕垦,以寓兵于农。1665与1666两年,五谷丰熟。当时,明郑台田分为三种:

1.官田(官佃田园):明郑官方将从荷兰人手中所接收的王田改为官田,耕田之人为官佃,其牛种、牛具与埤圳均由官给与官筑,佃丁则向官方纳税。

2.私田(文武官田):郑氏宗党、文武官员及民间有力人士等各招佃丁,给以牛种,自收其租后再另向官方纳税。

3.营盘:郑氏镇营之兵,就所驻地自耕自给。

明郑农地与荷据时期一样,仍分田、园两类,其中旱种者称为园,有水池贮水者则称田,然水田多属郑氏亲党及其部将所有。无论田或园,均再分上、中、下三等征税,而明郑官田税率与荷据时期之王田税率一样。

明郑海外贸易 郑成功的海外贸易组织主要为东、西洋船队,五商十行及独立之个别商家等,其间似无统属关系,全归户官监督。五商十行是指山五商及海五商的十行,前者是设在杭州等地的金、木、水、火、土五行,后者则为设在厦门等地的仁、义、礼、智、信五行。东洋船队是以航行日本为主,西洋船队则航行南洋一带。

1655年,郑成功曾派遣24艘船只前往东南亚各地(其中前往巴达维亚7艘、东京2艘、暹罗10艘、广南4艘、马尼拉1艘)从事大规模贸易。1656年7月郑成功下达台海禁航令,使大陆与台湾大员两岸间的贸易几乎完全中断约一年之久。1661年4月郑成功的征台之役,其所动员船只多达约300艘。凡此,均是郑成功当时强大的海上实力之体现。

清廷迁界 自1661年年底,清廷在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厉行迁界,就是将福建、浙江、广东等省沿海地方的居民,向内陆后迁30里,实行焦土政策,对在台湾的明郑进行严厉的物资封锁。此举对明郑军需及其海外贸易的打击非常大。17世纪70年代初,东宁(台湾)与对岸大陆沿海间的贸易,仍严重地受阻于清廷迁界措施—大陆货源常面临断绝,而来自海外的货品也失去了大陆市场。再者,明郑亦害怕其船只在东南亚海域遭到荷兰人报复攻击。因此,明郑在台湾的海外贸易网缩至以马尼拉—东宁(台湾)—日本为主。1665—1672年间,糖及鹿皮的销售利润极为丰厚,几达数倍,郑经乃向日本大量输出糖与鹿皮,其间由台湾前往日本通商的船只平均每年有10艘左右。

△ 17世纪从台湾、南京、宁波前往日本长崎贸易的船

应郑经的邀请,英国东印度公司当局亦曾派船来台,推动郑英贸易,双方并于1672年签订郑英通商协约,因其间困难重重,故直至明郑覆亡之际,郑英贸易进展仍相当有限。

△ 明郑政权所铸的永历通宝铜钱

明郑怀服“土番” 郑成功大军登陆后第四天的5月4日,赤崁“各近社土番头目,俱来迎附”,新港、萧垅、目加溜湾及麻豆等社番长老,均前往郑成功处宣誓服从。郑成功“令厚宴,并赐正副土官袍帽靴带。由是南北路土社闻风归附者,接踵而至。各照例宴赐之,土社悉平怀服”。

此外,郑成功于谕令军民屯垦时,再三指示“不许混圈土民及百姓现耕田地”。8月,营将杨高欺压剥削“土番”,大肚番阿德狗让乃杀杨高叛乱。杨袓与战,被伤败回。阿德狗让之锋益炽,欲出援被困荷兰人。虎卫右镇黄安设伏诱杀阿德狗让,平其余党。事后,郑成功除将酿成此次大肚番激变的后冲镇等部移驻南社外,并令兵都事李胤监制各军,不准侵扰土社。

至于教化方面,明郑初期南北二路“土民”多存荷兰习俗风尚。郑成功严法禁止“土民”使用荷兰姓氏,正当他要派遣官员对他们施行教化时,却因病逝世。后来,郑经巡访“土民”地方,所到之处,皆拆毁荷据时期所留下的教堂,并崇正道、定制度、别尊卑,民悉向化,知所率循。另为鼓励昔日受荷化教育最深的新港、目加溜湾、萧垅及麻豆等四大社接受汉文化,郑经乃令其子弟能就学乡塾读书者,免其应服劳役,以渐化之。

清荷联军与郑经败退台湾 荷兰人于1662年2月退出台湾后,荷兰巴达维亚政厅命司令官波特(Balthasar Bort,我国史籍中称为“出海王”)率兵1,284名、舰12艘,配备139门炮,自巴达维亚出发,于8月中旬驶抵福州,与清方商讨联合事宜,未果。波特于1663年3月返抵巴达维亚。

1663年6月,波特又率船舰16艘、海陆官兵2,600余人,配备铁炮369尊前往中国,于8月底航抵闽海,直接与靖南王耿继茂等达成协议,同意于联合攻下金、厦两岛后,再继续攻取台湾,事成后清方将台湾岛交与荷兰人。福建总督李率泰等对此协议有言在先,说进兵的决策权属于朝廷,并非他们能决定,他们只能替荷兰人向朝廷呈报此事。

1663年11月18日,清荷联军与郑军于金门乌沙港爆发海战,当时前者有泉州战船300余艘及荷兰巨舰14艘,郑经见寡不敌众,乃弃金、厦退守铜山(福建东山岛)。1664年2月1日,波特率荷兰舰队,再度占领澎湖,并计划再进攻安平。当时,因清郑交涉略有进展,荷兰人期待清廷能依约移交台湾,遂未攻城而于2月21日驶返巴达维亚。

1663年底,郑经退驻铜山,其时人心不一,各军纷纷叛离。12月,南澳守将都督杜辉率官兵2,000余人及小战船62艘投诚,总兵吴升亦率官兵700余人及大小船只11艘投诚。郑经见众叛粮乏,形势危急,难于久驻,乃于1664年4月1日夜与陈永华、冯锡范等一起向东返航台湾。

1664年夏,司令官波特率船舰12艘第三次征台,8月27日再度占领鸡笼港。是年底,荷兰人遣使至安平,要求郑经交还大员及其所有城塞武器。几经交涉,郑经释放百余名荷兰俘虏,荷兰人则撤回原来的要求,但请郑经准许和荷兰人通商,结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当时,荷兰人在鸡笼的贸易并不理想,故于1668年10月18日自鸡笼撤走。郑经随即派兵占领鸡笼,并留军驻守。1669年初,当荷兰船只途经鸡笼沿岸时,从海上望去,但见城塞倒塌,明郑已成为鸡笼的主人。

△ 郑经画像

① 本书所指岁数皆为虚岁。—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