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宗教思想改造与宗教教育
荷兰东印度公司占据台湾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商业利润,也就是希望在可能的范围内,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成果,故命渡台的传教士兼任政务员,利用他们的语言能力以利其统治(直至1651年9月以后,在台湾的教会神职人员方不再兼负政务)。在荷兰占领台湾进行殖民传教的历史中,康第纽斯(Candidius)与尤纽斯(Junius)两位不但是血腥的传教士,而且是荷兰人的特务。关于传教,康第纽斯明言,他来台湾的目的就是要介绍基督教信仰,以取代“土番”的原有信仰。
以威逼利诱为后盾之宗教思想改造 就康第纽斯与尤纽斯对个别传教对象的微观策略而言,无非是威逼与利诱。早在荷兰人殖民台湾初期的1629—1630年,康第纽斯就曾直接写信给东印度总督,认为公司应使用武力,征服那些不顺从的“土番”部落,使他们承认公司权威。此外,他也建议公司应尽快引进法律,处罚不上传教课的“土番”,以阻止台湾人的异教习惯,使其皈信基督教。换言之,就是借用政治暴力进行改变“土番”信仰的改宗(改变宗教)运动。但长官纳茨与普特曼斯认为在尚属文明未开化的新港社,实施严刑峻法,恐怕新港“土番”负荷不起。故当时大员荷兰人当局对旷(宗教)课的“土番”,仅课以较轻处罚。到荷兰人殖民台湾晚期的1654年时,对旷课的“土番”则是罚其缴纳一张鹿皮,然而当时“土番”们多是穷得家里甚至没有足够的米来填饱肚子。故对“土番”而言,那是非常严厉的惩罚。另外,荷兰人又施以利诱。例如1639年,尤纽斯在新港、目加溜湾、萧垅、麻豆和大目降等社部落,就以赠送稻米与花布的方式,鼓励“土番”将自己的小孩送到学校去上学。
△ 大员热兰遮城及其市镇(约绘于1644年)
以武力杀戮征服为后盾之宗教思想改造 至于推行改变“土番”宗教信仰的宏观策略方式,就是凭借武力杀戮征服。在这方面,康第纽斯和尤纽斯二人的观点是一致的。例如1631年年初大员荷兰人当局虽征伐麻豆失败,然而依康第纽斯和尤纽斯的意见,征伐是扩张基督教至新港和其他村落的最有效方法。
康第纽斯与尤纽斯二人与公司对台湾“土番”的残酷杀戮征服是不可分割的。二人深入“土番”部落了解其内部详情,例如康第纽斯抵达台湾,在与台南附近的西拉雅族相处年余后,即于1628年8月20日写信呈荷兰巴达维亚总督柯恩,提供麻豆人和目加溜湾人都是新港人不共戴天的仇人的情报;同年12月又撰写了一份有关新港、麻豆、萧垅、目加溜湾、大目降等社的作物、组织、战斗、宗教、法律与生活方式的详尽报告。以现在的观点来说,也就是一份有关台湾的详尽情报。1634年5月14日,康第纽斯写信呈大员长官普特曼斯时,更深入地分析称,如果台湾“土番”们经常互相争斗,将对我们荷兰人有利,因为:
1. “土番”将会因互斗而消耗自己的精力。
2. 这些部落之间,将会越来越仇视,未来我们可利用这样的形势,让某个部落站在我们这边,进行对其敌人的报复。
3. 这些被羞辱的部落将会寻求我们的庇护。
此外,1637年10月10日,尤纽斯就从新港至大员,向荷兰当局提供了麻豆、萧垅、目加溜湾等社“土番”会合约600名战士,欲与台湾北部的虎尾垄社人作战的情报。
传教士康第纽斯和尤纽斯的残酷传教行径 此外,康第纽斯和尤纽斯更是以随军行动的方式,实际参与对“土番”的征服杀戮。例如,康第纽斯奉长官普特曼斯与议会的决定,于1636年4月随荷军征伐小琉球岛;尤纽斯则参与1635年1月征服麻豆之役、12月征服塔加里扬之役,1636年1月征伐萧垅之役、同年夏征伐小琉球(之前从事侦察作业)之役,1637年10月征伐虎尾垄社之役,1638年11月再征虎尾垄社之役,1641年11月征伐东螺社与虎尾垄社之役。故尤纽斯可说是无役不与,其中1637年10月征伐虎尾垄社前,尤纽斯还和队长Jan Jurianese偕25名士兵搭乘舢板前往笨港溪(今北港溪),探查该溪河道情形,也就是从事战前的特务情报侦察活动。另外,在此役与1638年11月征伐虎尾垄社、1641年11月征伐东螺社和虎尾垄社的三次战役中,尤纽斯每次都动员新港、目加溜湾、萧垅、麻豆、诸罗山等社,每次都出动约1,400名“土番”,与荷军会合,并肩征伐。且每次征伐,除杀戮外,都放火烧毁对方部落的全部房舍与谷仓,也就是不予“土番”部落老弱妇孺任何生计空间,手段可说极其残酷。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对“土番”从事残酷杀戮与夷为灰烬的行动前,尤纽斯还假仁假义地向士兵传道。例如1637年10月30日征伐虎尾垄社前的黎明,尤纽斯就向士兵布道,但当天上午11时到下午约4时,荷兰士兵忙着放火和破坏,将虎尾垄社2,200座屋舍、储满稻子和黍的仓库,全部烧成灰烬。当晚,虎尾垄人返回村落见状,男人、女人和小孩均哀嚎痛哭。尤纽斯所参与荷军征伐“土番”的手段,与他宣扬神爱世人的基督教教义,实不相符。然而,尤纽斯却似无役不与地积极参与荷军对台湾“土番”的反复征伐。
△ 台湾赤崁地方部落集会
图为德人Carspar Schmalkalden于1648年来台所见地方集会情况。(台湾历史博物馆藏)
△ 1644年荷兰人所绘《淡水与其附近村社及鸡笼(今基隆和平岛)略图》
以1636年残酷屠灭整个部落的小琉球岛之役为例,尤纽斯于1643年返回荷兰,1644年与同乡前大员长官普特曼斯向荷兰东印度公司最高领导机构“十七人董事会”报告有关征伐小琉球一役之事。该董事会得知他们对小琉球岛“土番”采取如此残酷行径,相当吃惊,故于1648年写信给巴达维亚总督,要求总督从现在开始,不要那样严厉对待台湾的倔强部落,像这样的惩罚,意味着“这些朴实之民的血流得太多了,……他们很朴实,不应一次要他们学太多东西,因为他们不了解我们的要求”。这说明了,牧师康第纽斯与尤纽斯在台湾的残忍行径,连远在万里之外的欧洲有良知的荷兰人自己都难以接受。
荷兰人流放“土番”的神职领袖 在西拉雅族内,扮演与神灵世界沟通的尪姨(女祭司),是“土番”传统文化的承袭者,其所代表的“土番”宗教信仰,在荷兰人眼中,是传播基督教文明的障碍。因此,康第纽斯与尤纽斯都要求大员长官普特曼斯将这些尪姨驱逐出去。1641年时,荷兰人将臣服于该公司的部落里的250名尪姨(其中麻豆社70人、萧垅社56人)放逐至诸罗山(Tirosen,嘉义市)一带。直至1652年,因这些尪姨要求荷兰人在她们临死之前允许她们回到故乡,能与友人或亲戚住在一起,荷兰人始赦准这些尪姨迁回故乡麻豆、萧垅、新港、目加溜湾与大目降等5个部落。当时,已有202人因年老或穷困而死亡,生还的尪姨仅48人,且荷兰人令她们答应于获释后,保证不得再从事西拉雅族原有的信仰活动。
在荷兰人如此威逼利诱与屠戮征服的强势改宗运动下,历经三十年,仍无法全面改变“土番”的宗教信仰。1658年,荷兰人对仍坚持荷兰人所谓“偶像崇拜”的“土番”,施以严酷的惩罚。荷兰人宣称“偶像崇拜者”最高将被判处公开鞭挞及驱逐出居住地的刑罚。荷兰人并将宣告翻译成许多部落语言,公开张贴于学校与教会。当然,荷兰人自己也知道武力逼迫改宗是难以令人接受的,例如台湾大员前长官费尔勃格(Verburg)在其1654年3月10日的报告中,就称信奉宗教需其自身热情接受,没有谁是被武力逼迫而信奉某些宗教的。故回首荷兰人在台湾的传教事业,就个别对象的微观策略而言,是以威逼利诱为手段的;就整体的宏观策略而言,可说是以武力杀戮征服为后盾的宗教思想改造。
△ 图片中央是部落的神职人员尪姨(女祭司)
17世纪欧洲人对台湾先住民的想象图,见《第二、三次荷兰东印度公司使节出使大清帝国记》。
设立教会学校 荷兰人武力杀戮镇压与教化收编紧密结合,开启基督教教育在台湾的扩张之路。1636年5月,传教士尤纽斯于新港创设学校,三个月后该校有约70名学生(10~13岁或更大),随后大目降、目加溜湾、萧垅、麻豆等附近各社亦仿设学校。1638年时,南部的放索社与大木连亦设学校。17世纪30年代末期,台湾西部海岸平原各地已建立少许教堂,实施基督教教育,其教化亦获得相当成果。
△ 台南土著公廨(西方人的想象图)
(见《被遗误的福尔摩沙》.台湾历史博物馆藏号2003.031.0010; 《历史台湾》第6期,p.133.)
教授荷兰语 1643年时,新港、大目降、目加溜湾和萧垅等四社共有学生355人。1647年,四社学生共计1,219人,增加了2.4倍。
此外,一些传教士亦试图于学校推展荷兰语教育,当时宗教评议会即通知,自1648年2月起,倪但理(Gravius)与亨布鲁克(Hambroeck)分别于新港、大目降、目加溜湾、萧垅、麻豆、大武垄、哆啰啯及诸罗山等地开始教授荷兰语。是年传教士范德烈(Jacobus Vertrecht)至虎尾垄社,亦积极教授荷兰语。那时很多新港人于礼拜天穿着荷兰服装,甚至放弃原有名字,而改用荷兰化的名字。
到1659年,台湾岛上中南部受过读写教育推广的人数,已由十二年前(1647年)的320人,增至1,056人。同年,荷兰人又于萧垅开办了一所神学院,有30名“土番”小孩入学。荷兰人计划将他们培养成为神服务的老师。两年后,郑成功率大军驱逐在台荷兰人,摧毁一切此类事物,并严法禁止使用荷兰姓。
教化绩效见仁见智 据荷兰人于1659年底对中南部虎尾及新港两大语区20个村社教会学校所做的调查,显示荷兰人教化成效良好。该调查显示,当时这20个村社的“土番”共约1万人,其中懂教义者的比例达60%,在邻近大员的目加溜湾社则高达75.6%,新港社则更高达82.8%,而其他如萧垅、麻豆、哆啰啯、诸罗山、他里雾(云林斗南)和虎尾垄等社,平均亦达51.5%。唯当时所谓教化,仅为回答教理与唱祈祷文,对于内容究竟了解到何种程度,正确的评估势必有所困难。
但大员长官卡隆在其与巴达维亚的通信中称,大部分受洗的“土番”只是有名无实的基督徒。此外,长官费尔勃格在其于1654年3月向东印度总督及评议会提出关于荷兰人在台教化的意见书时,谓其以四年时间观察台湾的教化事业,发现成绩颇为悲观,青年有如鹦鹉说话,仅知暗记若干教义,对其真正意义不能理解,加以改编后的教条,就“土番”而言实在高深莫测,兼以传教士的死亡使传教士为数过少,每人负责区域过于辽阔,致未具成效,甚至使教化事业陷于荒废。又学校教师不知教养,在传教士的保护下为非作恶,而政务员不得处罚,导致“土番”憎恶荷兰人,造成统治上的阻碍。此外,虽然新来的传教士有高度工作热忱,却并不持续前人理念,而是导入新方法—每个传教士均喜欢自己的方式,从而中断原有教化理念或系统,致使台湾的基督教化无法真正结果。1658年3月,大员评议会在其向东印度总督的报告中亦谓,吾人已数度严肃训诫,但台湾许多“土番”仍然崇拜偶像,不义、奸淫甚或近亲乱伦之事屡禁不止。这是他们天性完全腐败堕落,或则为对于上帝律法,以及吾人带往此一国土的法律不甚了解之故。
教化影响 1661年4月30日,郑成功大军登陆台湾大员。次月,某些山地与平原上的少数民族与其老人,尤其是几乎整个南方“土番”,已经向郑成功投降,他们当时即不屑于荷兰人努力深植其心中的基督信仰,且因不用再上学而感到高兴,到处破坏书本与器物,并引入一些荷兰传教士视为异教之邪恶行为与习俗。当时,各种被荷兰人视为异教行为的偶像崇拜与通奸等罪行一再发生,甚至原本一度沉寂的女巫崇拜也重新秘密进行。当时,郑成功除驱离传教士外(至少有4名传教士死于严刑拷打),另严法禁止“土番”使用红夷(荷兰)姓氏。郑成功病逝后接着主政的郑经,亦曾巡访南北二路地方,所到之处,毁淫祠(意即拆毁荷据时期荷兰人所留下的教堂),崇正道。
另外,由于荷兰人教化之故,许多“土番”学会并使用荷兰人所编“土番”语言的拼音文字(例如新港文)。在郑成功驱逐荷兰人后半个世纪的1714年,冯秉正(De Mailla)、雷孝思(Jean Baptiste Regis)及德玛诺(Romain Hinderer)三位法国耶稣会会士,因测绘《皇舆全览图》而抵台湾安平(荷据时期之大员)。他们当时就曾找到好几位会念拼音文书,且常书写拼音文字的“土番”,甚至还在该“土番”手中找到几本拼音《圣经》残本。1720年法国传教士杜赫德(Du Halde)访问台湾时,也有类似经验。1720年代前后,新港、目加溜湾、萧垅、麻豆等四大社中,仍有会荷兰人所编拼音文字者,办理登记符檄、钱谷数目之事。该区及自大武郡、南社、湾里至东螺、西螺、马芝遴(彰化县福兴乡一带)等社“土番”居处,屋门还绘有荷兰人像。
18世纪40年代时,社中出入簿籍皆用汉字,社中“番童”甚至各执所读经书文章背诵以邀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