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男朋友/女朋友财产纠葛之法律解决

第一篇 步入婚姻殿堂之前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

01 恋爱购房现分割 房屋归属法院判

案情

几个月前,朱先生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起诉状,原来是朱先生的前女友徐女士将朱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确认本市A处房屋归徐女士一人所有,由其补偿朱先生20万元的房屋折价款。在诉状中,徐女士称其与朱先生曾经是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购买了本市A处房屋打算结婚后作为婚房使用,后来因为双方性格不合而分手。当初购房时虽然产权登记在两人名下,为两人共同共有,但是首付款大部分都是徐女士出资,只有很少的部分是朱先生支付的,没有徐女士,朱先生根本买不起这套房屋,所以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而朱先生认为,虽然购房时首付款自己支付的金额少,但是徐女士在购房时没有固定工作,不能从银行贷款,所以这套房屋是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买,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起贷的,而且房屋的购买、交房、办理入住、装修等全部是自己一个人处理,徐女士根本没有参与过,还有装修的钱也是自己付的,贷款也一直由自己偿还,现在这套房屋自己在住,徐女士在其他地方还有住房,所以希望法院将这套房屋判归朱先生一个人所有,由朱先生给付徐女士相应的房屋折价款。庭审中,朱先生和徐女士对该房屋的现有价值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评析

《物权法》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目前,该房屋产权登记为朱先生和徐女士两人共同共有,购房时两人为恋爱关系,且以结婚为目的购房,现两人已结束了恋爱关系,共同共有的基础丧失,属于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况,因此法院应予以分割。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共同共有关系终止的,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本案中,虽然首付款的出资大部分是由徐女士支付的,但是办理该房屋的交房、入住手续、偿还购房贷款、装修等均由朱先生完成。考虑到该房屋今后的贷款由朱先生偿还,以及该房屋的装修等事项均由朱先生自行完成,朱先生在交房后居住的实际情况,再加之徐女士不具备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所以法院应将该房屋判归朱先生所有,由朱先生按照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给付徐女士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结案

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观点,判决该房屋归朱先生所有,由朱先生给付徐女士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02 昔日恋人法庭见 为了房子起争执

案情

季先生近日被前女友毛女士告上法庭。毛女士在诉状中称,其与季先生原来是恋爱关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本市A处房屋,产权登记为两人共同共有。后来其与季先生结束了恋爱关系,季先生提出将毛女士所有的产权份额转让给季先生。于是双方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转让款为人民币100万元。之后,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现在这套房屋登记在季先生一人名下,而季先生并未给毛女士转让款,于是毛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季先生支付100万元的转让款。季先生认为毛女士在诉状中所述的都不是事实,当初之所以产权证上写毛女士的名字,是因为毛女士说她有公积金可以贷款,而事实上在购房时因为种种原因毛女士并没有贷款成功,所有的房款都是季先生支付的。之后,因毛女士与其他男性朋友交往过密,引起季先生的不满,于是双方终止了恋爱关系。双方曾约定,只要季先生向毛女士支付35万元,毛女士就同意将名字从产权证中剔除。庭审中,季先生提供了由毛女士亲笔书写的承诺书一份,写明:A处房屋在购房时本人并未出资,这套房屋的权利是属于季先生的,只要季先生再支付自己35万元,就把产权证中的名字去掉。季先生还提供了三份从银行账户提款共计35万元的凭证,提款的时间分别为与毛女士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交易过户之日、取得产权证之日。而毛女士提供的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内容都为空白。

评析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本案中,A处房屋产权由季先生和毛女士共同共有变更为季先生一人所有,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虽然约定转让款为100万元,但该合同就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正常房屋买卖必备内容均未作约定,再结合毛女士曾亲笔书写的承诺书的内容,可以认定季先生所称的将毛女士从产权证上去名字而支付35万元是有证据证明的,而且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季先生提供了三份从银行账户提款共计35万元的凭证,提款的时间分别为与毛女士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交易过户之日、取得产权证之日;同时,该房屋已过户至季先生名下,这些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季先生已向毛女士支付了35万元转让款。

民事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表意行为。毛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出具的承诺书承担民事责任。在毛女士没有其他有证明力的证据推翻承诺书的情况下,法院应认定季先生与毛女士约定的该房屋产权证去除毛女士名字所支付的实际对价为35万元。

综上所述,毛女士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结案

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观点,判决驳回毛女士的诉讼请求。

03 最熟悉的陌生人

仇女士本以为自己对崔先生的一片深情,能让他回头,谁知道崔先生只说了一句“爱不在,情难留”,就离开了两人所住的房子,再也没有回来。但仇女士不死心,她觉得和崔先生缘分未尽,崔先生一定会回来的。结果她等到的却是崔先生委托律师发给她的一封律师函:崔先生认为仇女士所住的房子是他的,让仇女士搬出去。看到律师函的内容,仇女士傻了眼,她没想到崔先生会变成这样,变得如此陌生,变得让她心痛。

说起这套房子,其实最初是崔先生的前女友小姚买的。据崔先生说,小姚家里条件很好,两人恋爱后,小姚的父母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小姚就从家里跑了出来,和崔先生一起生活。那时房价还没有这么贵,小姚就把她自己的积蓄拿出来,买了一套二手房。为了不让小姚父母知道这套房子,产权就登记在了崔先生名下。后来,小姚还是没能拗过父母,和崔先生分了手。两人好聚好散,就商量把房子卖了,钱还给小姚。

而仇女士与崔先生早就相识,也知道他和小姚之间的爱情故事。仇女士其实早就对崔先生有了好感,只是当时他和小姚在热恋中,仇女士只有在一旁,默默地祝福。当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后,仇女士觉得自己有了机会,常常关心、安慰刚失恋的崔先生。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她从崔先生处得知了小姚想卖房子的事,刚好,她也在看房子,想买套房。于是一拍即合,一个要卖,一个要买,说好由她出资把这套房子买下来。因为仇女士资金有限,产权就还登记在崔先生名下,只不过贷款由仇女士归还,等贷款还清后,产权再过户到仇女士名下。谈妥后,仇女士就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作为房款给了小姚。收到房款后的小姚,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了仇女士。仇女士和崔先生将房屋简单装修了一下,便住了进去。

因为仇女士年纪也不小了,两人恋爱两年后,她就催着崔先生结婚,而崔先生并不想结婚。这样,两人有了矛盾。发展到最后,崔先生提出了分手,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拿着那封律师函,仇女士找到我们。作为她的代理人,我们准备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撰写了起诉状,要求依法确认房屋归仇女士所有,并由崔先生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庭审中,我们将双方的微信对话记录和转账记录等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庭,以证明房屋只是登记在了崔先生名下,实际房款由仇女士支付,并由仇女士偿还贷款,仇女士才是房屋的真正产权人。

仇女士仍然对崔先生有感情,她在现场看到崔先生后,便提出房子她不要了,她不想再住在这套让她伤心的房子里了,只要给她钱就行。这样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崔先生给付仇女士一定金额的钱款,仇女士在收到钱款后便搬离这套房屋。

04 国外生活的弟弟,与女友上海购房,产权弟弟有份吗

沈女士

我的弟弟之前长期住在国外,最近准备回国并与女友结婚。女友是再婚的,与前夫有一个男孩,抚养权已判给前夫。弟弟与女友共同出钱从国内某开发商那里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是女友一人。房款是一次性付清。请问:弟弟回国与女友结婚后,该产权房弟弟是否有份?如果他们分手,我弟弟能分到多少份额?

律师解答

关键要看购买这套房屋时的出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的,且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那么尽管产权登记在你弟弟女友一个人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双方出资情况,对该房屋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你弟弟和女友分手后,要对这套房屋进行分割,你弟弟就要提供证据证明他的出资情况,提供相应凭证,比如说钱款是从他的账户汇给开发商,或者是钱款从他的账户汇入女友账户,然后再由女友付至开发商处的银行流水明细等。如果你弟弟没有这个证据证明其出资的事实,那么就要承担对他不利的后果,即有可能认定为该房屋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05 与男友一同购房,如何签订协议保障权益

岳女士

我和男友一起买一套房子,房产证只写了男友一人的名字。我应该与男友签订怎么样的协议,才能保证我拥有一半这套房子的产权?我们两个私下签可以吗?还是一定要到有关部门办理公证才可以?

律师解答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归属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即产权登记在你男友名下,而你们只是恋爱关系,你未出资的,通常认定这套房屋归你男友所有。

但如果该房屋是你们共同出资购买,且你们两人书面约定清楚这套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产权虽然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实际产权归你们双方所有,各享有一半产权份额等等的,只要该协议是你们两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有效。具体是否需要公证,以协议的约定为准。如果协议约定以签字为生效条件,那么可以不需要公证;如果协议约定以公证为生效条件,那么应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

这里要提醒你注意,因为这套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即使你们双方签订协议,也可能会有男方隐瞒你将房屋售予他人等风险存在。而如果购房人为善意第三人的,你很难追回该房屋;对于你的损失,你只能要求请求男方赔偿损失。

06 赔了女友又折房,我该怎么办

鲁先生

今年年初,我把名下的一套商品房,以二手房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女朋友,可现在我们两个人分了手,没想到我竟然要被“净身出户”了!事情是这样的。六年前,我家人出首付,我负责还贷,买了一套商品房。在这六年里,我陆陆续续把贷款全都还清了。去年,通过邻居的介绍,我和女朋友小谢相识、相恋。刚开始我们感情非常好,也非常甜蜜,她挺会做人的,经常会给我父母买些礼物,很讨我父母的欢心。我们感情很顺利,我肯定是奔结婚而去的。之后,小谢父母提出,希望两个人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想想也是,毕竟结婚也是需要房子的,我为了表示心意就把名下的商品房以二手房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小谢。合同其实就是个形式,她一分钱也没有给过我。房产过户后,我们两人感情更好了,而且还去国外拍了婚纱照。我本想一切都很顺利,可是好景不长,爱情的小船说翻就翻。前段时间,她突然和我说,我们两个只能做兄妹。我当然不同意。但是经过几个月感情的拉扯,我觉得她态度挺坚决的,最后就同意了,两人正式分手。然后我自己住在那套已过户的房子里。没想到有一天,小谢却突然换了锁芯,要将我扫地出门。我很郁闷,我买的房子怎么说没就没了。当时房子过户给她也是因为要结婚,后来婚不是没结成吗,我觉得这房子理所应当地还是我的。当时卖给她也就是个形式,分手之后我也没想太多,也没去变更房产。谁知道现在出问题了;并且小谢还说这个是我对她的补偿,是我在谈恋爱期间赠送给她的,就属于她了。这女人也太恶毒了,真是翻脸不认人啊。所以我今天想问一下律师,对于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有办法撤销吗?这个房子能否追得回来?

律师解答

你是否能要回来这套房屋,需要区分情况来作出认定。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你们之间虽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依此进行了产权过户,但事实上你们之间并不是真实的买卖。如果是真实的买卖,小谢作为买受人,理应依约支付购房款,且取得房屋的居住等权利。但事实上,小谢并未支付任何对价,而这套房屋实际仍在你的占有和掌控之下,关于这套房屋只是产权人做了形式上的变更。

对于小谢提出的这套房屋为你在恋爱期间对她的赠与问题,赠与可以附条件。若赠与附条件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就需要你来举证:你是为了结婚,才将这套房屋以买卖的形式过户至你女朋友小谢名下,明为买卖,实为赠与。如今是小谢单方面提出分手,即她未按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那么你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对你女朋友的赠与,要求她配合将房屋恢复过户至你名下。

07 恋爱期间女方借钱给男方,现男方称其为赠与,如何处理

印女士

我是替我朋友咨询的。说起这件事,她也是没什么脸面的,我就来帮她问一下。我小姐妹今年五十多了,之前离过婚,离婚之后一直单身,直到前一阵子,她谈了个男朋友,但是那男朋友比她小很多,是80后。我小姐妹自己是有公司的,可以说经济条件不错,那小伙他没有什么正式的工作,换句话说就是无业游民。反正我当时就和我小姐妹说这个人不靠谱,他肯定是冲着你钱来的。但是我朋友不信,非说自己找到了真爱,就这样陷进去了。不仅如此,因为那小伙没工作,我朋友就心甘情愿地每月给他生活费,还和他说没关系,工作可以慢慢找之类的话。我当时就看出这小伙心怀不轨,可惜我自己干着急没用,我那个小姐妹根本不听我的。就这样,我朋友陆陆续续给她男朋友转了好几万的生活费。当时他们是口头说这钱先借给他,等到他找到工作就还给我朋友。因为当时处于热恋期,我朋友也没让他写什么借条。后来时间一长,这小伙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他电话总是打不通,经常找不到人,我朋友就觉得不对了。后来我朋友跟踪了这个男朋友,结果发现这小伙和一个女的去宾馆,这下我朋友气死了。当晚,我朋友就找到他对峙,她男朋友也承认了这事,后来我小姐妹让他补写下了前面所有给他钱的借条,还要求在两个月内归还。但是过了还款日期后,这个男的还是没有还钱。我朋友就去找他,让他还钱。但是这个男的你猜他说什么,他说自己没有工作,那些钱是之前我朋友送给他的生活费,而且当初写这个借条是我朋友逼他写的,所以他不同意归还。即使我朋友告上法院让他还钱,他也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他还说我朋友活该,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朋友这段时间整个人精神很消极,因为毕竟谈个比她小那么多的男朋友,别人总归会说闲话,当时她觉得恋爱大过天,觉得他们是真爱,可是现在想想,这个男朋友就是在坑她的钱,而且自己的名声也坏了。我今天想替她问问律师,究竟这笔钱能不能要回?另外,我朋友能不能向这个男的主张精神赔偿?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你朋友手中持有其前男友出具的借条,且你朋友有证据证明实际出借了这些钱款,在还款期到后,她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前男友返还借款。

对于男方所称是你朋友逼他写这个借条的效力问题,“谁主张谁举证”,男方对他的这个主张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他要承担对他不利的后果,即这个借条的形成不存在被逼迫一事,应为合法有效。

对于精神赔偿一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你朋友和这位男士之前是恋爱关系,并不是婚姻关系,不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恋爱期间,男友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通常只能是从道德上进行谴责。而且双方解除恋爱关系,也并没有给你朋友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她主张精神赔偿,通常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08 恋爱时男方出首付购房,产权登记女方,万一分手房子就归女方

费女士

最近我的外孙准备要结婚了,目前他们还没有登记领证,准备先买好婚房再领证。初步打算我们男方家出150万首付,剩下的由他们小两口以后一起还贷。因为我孙子限购,而且女方公积金缴得多,产证打算先写女方的名字,以女方的名义办贷款。尽管他们说是要领证,但好多事情说不准,请问如果两人还没有结婚,就分手了,房子是不是就成了女方的呢?

律师解答

这属于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购房,一方支付全部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并以另一方名义办理贷款,后双方未结婚即分手的房产分割问题。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尽管产权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但男女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买婚房的,那么一般法院还是会认定为这套房屋为共同财产。具体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出资、贡献大小等情况,依法进行酌定。

如果你们有担心,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可以在购买这套房屋前,与女方订立书面协议,对相关的出资、产权归属情况,包括若分手后的分割问题作出约定。这样,如果真的分手了,也会有约可依,便于矛盾的解决和诉讼的进行等。

09 女方家庭出资购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女方就没有份了吗

郭女士

我和我的前男友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看他条件还可以,对我也很好,我们就谈恋爱了。相恋三年后,我们觉得差不多该结婚了,然后两个家庭就开始筹备婚事。结婚最重要的就是婚房,而上海的房价真的很高,我们一致决定买一套二手房再翻新一下当作婚房。我们跑了很多中介公司,终于找到了一套房屋,上家说房屋总价是400万。我把这件事情跟我爸妈说了,我爸妈他们非常愿意拿出他们的积蓄用来减轻我们小两口的贷款压力。到了签约那一天,我父母先是支付了购房定金18万元,后又通过转账方式付给我前男友102万元,有了我父母的帮助,我前男友就没申请贷款,而是分三次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在8月份和上家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产权登记在我前男友一个人名下。房子也准备好了,但是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我们因为很多事宜谈不拢一直在吵架。然后有一天,我又发现了他手机微信里有一个女的和他一直聊天,还有开房的信息,面对这样的背叛,我立马解除了我们的婚约。现在对于这套婚房,我们一直在争吵。我爸妈前后付了120万,但是产证上却没有我的名字。我前男友说没有我的名字,我就没有份,他能做的只是把我们家出的钱还给我。我想问律师,这个房子是我们一起为结婚买的,没有我的名字,我就一点份也没有吗?现在这个房子附近的地铁开通了,价钱涨了,和我没有关系吗?如果打官司的话,这个房子会怎么分呢?

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是以公示公信的产权登记为准。从你提到的房屋的产权登记上来看,产权人为男方。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与其他房屋购买意图不同的是,你们双方是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购房,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最终你们并未结婚即分手,一般情况下应认定这套房屋为共同财产,具体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