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答
- 李显冬 王梦茹编著
- 251字
- 2021-05-08 19:39:32
(六)不涉及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变更登记
不涉及不动产权利归属的情形主要是指不动产登记的非权利内容的变更,主要包括: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不动产的房地产名称发生变更的;不动产的用途发生变化的,比如不动产的用途由住宅性用房变成商业用房;在权利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不动产单元发生分割、合并的,比如同一主体对相邻的两个商铺拥有使用权,两个商铺之间的间隔取消,由两间变为一间的情形;土地、海域使用权期限变更或者使用年限届满,经批准续期使用的,前者是因为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登记,后者是因权利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