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後神”与“后神”名称考辨

十七至十八世纪的越南后神碑文是用汉字和喃字写成的,其中以汉字为主,喃字只占很小的一部分。首先,我们要了解碑文“后神”中的“后”字的使用方法,碑刻中出现了三种不同的字样,如下所示:

第一种写成“[5],此“後”字意思是“以後”,这是17至18世纪越南后神碑文使用频率最多的“後”字样。“後”的使用符合这个时期造立的后神碑皆位于村社神灵的神像之后的情形,可以视为表示碑刻的位置。

第二种写成“[6],此“后”字意思是“王”,“后”字在后神碑文文本中使用得也比较多,在碑文中的意思应该表示神王、神灵之意。从语义上讲,“后神”较“後神”要更为尊敬、尊崇,但现在使用的“後神”要多于“后神”,且现存最早的也是“後神”碑。

这两通碑都记录了尊立“後神”的缘由,且均有“後”,而非“后”。但这两通碑的造立时间太晚,显然是“後神”位置传统特点的呈现,并未体现出“后神”尊崇的特点。笔者揣测“后神”之义古奥,且“后”与“後”同音,故多用“後”,并成为传统。

最后是“[7],此“候”字意思是“希望、探测、等待”,此字样在后神碑文中很少用,与第一字样和第二字样相比,这个字使用得非常少。这个字在碑文中的使用并无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可能是民间立碑因为同音产生的讹误。

十七至十八世纪的越南后神碑中,673通碑文中有撰写者的名字,身份有官员、生徒、监生、效生、儒生。特别是127通碑文的撰者是进士,其中有91通碑文用“後神”,35通碑文用“后神”,仅有一通碑文用“候神”。

但在有的碑文中同时出现“後”和“后”,如立于景兴三十九年(1778)位于北宁省仙游县东山总同量社东村亭的碑文,名称为“後神官碑记”,但碑文内容中“後”字则被写成“后神官”。昭统二年(1788)在北宁省桂武县武阳总武阳社亭的碑文,碑名为“後神碑记事”(N05034-5035),但碑文内容又写为“后神”。这两种写法的含义相同,都指城隍之后的后神。

另外“後神”的“後”也独自用在碑文之中,同时具有“後神”和“以後”的含义,如立于景兴三十一年(1770)在建安省[8]水源县左关社的《候神碑记》碑(N08411-8412),由本社生徒黎国维、阮溢、阮春李和本社的人一起编撰,记载:“由于壬申年本社始回填基溪贡,因此本社保置阮氏滂为候神,纳古钱拾贯,其本社立券,交词定例,取钱买礼物,筑基贡口,至庚寅年再纳古钱拾五贯,又供进田壹亩……立石碑永为後志,其如余惠忌日各节列例于后……”,“石碑永为後志”即兼具两种含义。

由甲辰科(1724)进士朱元林撰写,龙德二年(1733)立在太平省东关县茀禄社亭所右边的《後神碑记》(N04283-4286)记载:“国俗之有後神者古矣。”立后神是越南独有的立碑习俗,因此中国语言工具书没有收入“後神”。语言学院黄鈚主编的《越南语词典》解释“後神”如下:“有功德者跟乡村的神一起配祭拜,古时。”《越南语大词典》记载:“後神(名词)指对乡村有功德的人,被迎接跟乡村的神一起祭拜。”我们可以理解“後神”是越南古传习俗之一,反映了越南人的信仰习惯。

前辈研究者认为后神中的“後”字都有相同的意义是“在後面”[9],即指被立为后神及在神圣后面被祭拜的人。考察越南后神碑文资料表明,“後神”同时也被理解为在亭(殿,庙)祭祀的礼仪等级,即在亭中进行祭祀时,乡村组织必须先向神敬礼行礼,然后才配祭拜后神。

通过对碑文中“後”“后”“候”的考辨,我们可以看到“後”的使用最多。根据越南社会信仰文化,“後神”多立于神庙中城隍等神灵的后面,在供奉神灵之后,再供奉后神,“後神”最容易理解,也成为立后神碑的普遍方式。

但后神的供桌并非只设于神后面,有时在神的左边或右边,有时在后神碑文前面。在环龙县金莲总白梅坊的《後神碑记》碑文(N0450-451)记载:“于神位後设为成耆老夫妻一床。”景治九年(1671)立在河内嘉林县嘉橘社的《祀事碑记·立券约》碑文(N03411-3412)记载在庙殿的左边奉祀后神:“兹年本社官员乡老上下巨小等,同心敬爱,共立券约,乞奉祀大明人文惠陈贵公字真福府君匹配黄贵氏号妙香孺人为後神……人民咸蒙其惠,誓心共愿,系递年入席,迎福奉祀,在庙内左边。”立于保泰八年(1727)在北宁省慈山县扶宁社的碑文《後神碑记》(N02471-2472)记载:“後神位在上村祠庙大王位之右,四时香火奉事附食。”

“後神”还被用作名词,常跟被封为后神者的姓氏和名字写在一起,如立于景兴三十四年(1773)在建安省先朗县古唯社的《後神碑记》(N08679-8682)记载:“後神陶公字廷春,後神范氏号慈信。”后神碑文表明,很多后神碑文在整个碑文的一面刻有后神牌位的形状,如立于龙德四年(1735)在太平省琼瑰县罗绵社的碑文《後神碑记》(N04166-4167)曰:“上上寿後神阮公字止信号福寿神位後神阮氏朋号妙长神位”,立于景兴四十四年(1783)在北宁省武江县福德村《后神碑记》碑文(N04927-4928)曰:“伏荐杜贵公字福寿府君神位伏荐吴贵氏号慈长孺人神位。”

在北宁、永安(永福)、建安(海防)、宁平等地,当地人民尊有功劳者并请封他们为后神官。立于景兴三十九年(1778),在北宁省仙游县东山总同量社东村亭子的碑文《後神官碑记》[10](N06776-6777)记载:“前左勇艘队正号侍近侍内监司礼监左少监准领同知监事加封赠兼太监忠侯阮相公字廷……前官更有遗下田壹亩陆高以予本村为永留之物古钱贰百贯以予本村为储用之财……因此本村齐会仰保为后神官。”通过考察我们发现,立为后神的对象一般是男性,他们大多是朝廷的官职或者地方的官员。此外,有些被立为后神的人则没有记载任何爵位,如立于德元元年(1674),在建安省先朗县宁维总宁维社北甲庙的碑文《尊後神碑记》(N09376-9377),表明“因本社欠季税钱难于应纳兹有婀婆前良夫字明贤先生范氏姜号妙泰赐本社钱柒拾贯钱应纳季税其本社应尊为後神官”。虽然记载立后神官习俗的碑文出现频率极少,但在越南立后神习俗中已经突出了其特征。有功劳的人为后神或后神官的选举取决于每个地方的规定,但与越南信仰文化中在亭(殿、庙)后神或者后神官的祭拜位置和礼仪则没有差别。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被封为后神?立于景兴二十九年(1768),在太平省东关县清油社的《後神碑记》碑文(N04356)表明:“自昔本村後神,均以耆年渊德,或出钱以代役,或出田为公田,皆能相爱相亲相救相助,乡村亦被其泽,故本村保为後神。”或者立于景兴四十二年(1781),在建安省先朗县大公总大公社千柯村亭子的《後神碑记》碑文(N08932-8933)记载:“窃闻国典,叙功勋藏于太宝,乡人尚垂德,尊为後神,仰效家模,举行旧例。”立于正和十四年(1693)在建安省建瑞府古斋总玉井社碑亭的《後神碑记》碑文(N010123-10124)记载:“盖闻惟神惟圣,那是常享之先,有德有功,亦足堪配其後,道昭今古,理一天人。”立于景兴三十八年(1777)在海阳省永赖县和雍社亭所左边子的《後神碑记》碑(N04876-4877)上刻有一副对联来赞美本社后神的功劳,有助于我们理解更多后神的概念:“生前有益,去后见思。”

有两位后神是明朝和清朝(中国)在越南生活的华人。《祀事碑记》(N03411-12),位于北宁省(现在河内)嘉林县嘉瑞总嘉橘社亭子右边,由庚辰科杨皓进士撰写,记载:“奉祀大明人文惠陈贵公字真福府君匹配黄贵氏号妙香孺人为後神。”位于兴安省金洞县赤滕社,立于景兴二十九年(1768)的《後神後佛碑记》碑文(N03744-45),记载后神的功德为:“清国广东广州府南海县鼎安都江浦司百活乡潘公字五乡妻顺德县水藤乡马氏号妙大大身产南国籍原北乡。”

根据碑刻资料,我们提出“后神”的概念:“后神是有功德救助村民解决乡村之艰难事情的人,全社都记恩和尊敬地立他们为后神,在神后面一起配祭拜。”“后神”是越南特有的民间信仰,造立“后神碑”成为全社会都遵行的社会行为,封为“后神”的人不仅有官员、耆老以及有功劳于地方的人,也有来自异域的华人。越南造立后神碑的传统延续连绵,影响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