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008-2016 高耸与复杂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
- 同济大学
- 793字
- 2021-04-23 17:47:10
5.3 钢构件腐蚀与涂装防护的检测
5.3.1 构件腐蚀检测的内容应包括腐蚀损伤程度、腐蚀速度。
5.3.2 钢构件腐蚀损伤程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前,应先清除待测表面积灰、油污、锈皮;
2 对均匀腐蚀情况,测量腐蚀损伤板件的厚度时,应沿其长度方向选取3个腐蚀较严重的区段,且每个区段选取8~10个测点测量构件厚度,取各区段量测厚度的最小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板件实际厚度,腐蚀严重时,测点数应适当增加;
3 对局部腐蚀情况,测量腐蚀损伤板件的厚度时,应在其腐蚀最严重的部位选取1~2个截面,每个截面选取8~10个测点测量板件厚度,取各截面测量厚度的最小算术平均值,作为板件实际厚度,并记录测点的位置,腐蚀严重时,测点数可适当增加。
5.3.3 板件腐蚀损伤量应取初始厚度减去实际厚度。初始厚度应根据构件未腐蚀部分实测厚度确定。在没有未腐蚀部分的情况下,初始厚度应取下列两个计算值的较大者:
1 所有区段全部测点的算术平均值加上3倍的标准差;
2 公称厚度减去允许负公差的绝对值。
5.3.4 构件后期的腐蚀速度可根据构件当前腐蚀程度、受腐蚀的时间以及最近腐蚀环境扰动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可结合结构的后续目标使用年限,判断构件在后续目标使用年限内的腐蚀残余厚度。
5.3.5 对于均匀腐蚀,当后续目标使用年限内的使用环境基本保持不变时,构件的腐蚀耐久性年限可根据剩余腐蚀牺牲层厚度、以前的年腐蚀速度确定。
5.3.6 钢构件涂装防护检测的内容应包括涂层检测和拉索外包裹防护层检测。
5.3.7 涂层的检测项目应包括外观质量、涂层完整性、涂层厚度。检测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构件涂层外观质量可采用观察检查,宜全数普查;
2 涂层裂纹可采用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构件抽查数量不应少于10%,且不应少于3根;
3 涂层完整性可采用观察检查,宜全数普查;
4 涂层厚度可采用干膜测厚仪检测,构件抽查数量不应少于10%,且不应少于3根。
5.3.8 拉索外包裹防护检测应包括拉索外包裹防护层外观质量和索夹填缝,可采用观察检查,宜全数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