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钢构件的检测

5.2.1 钢构件尺寸偏差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的几何尺寸应包括:构件轴线或中心线尺寸、主要零部件布置定位尺寸以及零部件规格尺寸;

2 尺寸检测的范围应包括所抽样构件的全部几何尺寸,每个尺寸在构件的3个部位测量,取3处实测值的平均值作为该尺寸的代表值;

3 尺寸测量仪器应经过计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4 钢构件的尺寸偏差应以最终设计文件规定的尺寸为基准进行计算。

5.2.2 钢构件变形与安装偏差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变形检测的内容应包括构件垂直度、弯曲变形、扭曲变形、跨中挠度;

2 钢构件的垂直度、侧向弯曲矢高、扭曲变形应根据测点间相对位置差计算。

5.2.3 钢构件缺陷与损伤检测的内容应包括裂纹、局部变形、人为损伤、腐蚀等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构件表面的裂纹与人为损伤可采用观察和渗透的方法检测,钢构件的内部裂纹可采用超声波探伤法或射线法检测;

2 钢构件的局部变形可用观察和尺量的方法检测;

3 钢构件的腐蚀可按本标准第5.3节的规定进行检测。

5.2.4 钢构件长细比、截面板件宽厚比应按本标准第5.2.1条测定的构件实际几何尺寸进行核算。

5.2.5 拉索、拉杆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索和拉杆的张力应采用专门的检测仪器检测,并以不少于3次测试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测试值;

2 拉索检测应包括索中断丝数量和最小转弯半径。

5.2.6 构件静力荷载试验检验的内容、方法和方案,可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