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东江流域水土流失概况

按全国水土流失类型区的划分,东江流域主要为花岗岩山地丘陵侵蚀区和沿海及珠江三角洲丘陵台地侵蚀区。花岗岩山地丘陵侵蚀区多为山地丘陵区,海拔多数在400m以下,土壤以花岗岩风化发育的红壤为主,由于人为活动频繁,水土流失严重,尤以花岗岩风化壳崩岗侵蚀区为甚;沿海及珠江三角洲丘陵台地侵蚀区主要指花岗岩山地丘陵侵蚀区以南的地区,特点是平原面积大,山坡坡度和缓,相对高度多在60~80m以内,易于开发利用,也是人为水土流失高发区域。

基于全国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数据和崩岗调查成果数据显示,项目所涉及的东江流域各市县共有水土流失面积约为2857.83km2,占土地总面积的7.08%,其中水力侵蚀为2281.41km2,占流失面积的79.83%;重力侵蚀面积为56.10km2,占流失面积的1.96%;工程侵蚀面积520.32km2,占流失面积的18.21%。水力侵蚀中的轻度流失面积1700.28km2,占流失面积的59.50%;中度流失面积457.13km2,占16.00%;强度流失面积88.85km2,占3.11%;极强度流失面积26.01km2,占0.91%;剧烈流失面积9.14km2,占0.32%。

东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14.19%),说明东江流域水土流失整体现状要优于珠江流域。东江流域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其中面蚀分布广泛,部分地区存在沟蚀,大量的陡坡耕地和荒山荒坡是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水土流失分布与人口的分布基本一致,主要分布在干支流沿岸、盆地和坪坝周边地区。水土流失面积所占比例大于10%有河源市源城区、龙川县、和平县、深圳市宝安区与龙岗区,这些地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广州番禺区与花都区、博罗县、新丰县、深圳市市辖区水土流失面积所占比例均低于3.5%,水土流失面积最小,水土保持较好。

东江流域水土流失问题一直得到广东省人大、政府、政协等多方关注,1990年,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整治和开发利用东江上游水土流失区》议案(第10号)。1995年,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整治韩江、北江上游和东江中上游水土流失议案办理结果报告的决议》并同意省政府继续治理东江、韩江、北江的水土流失区,从1996年起,又用5年时间,按原来议案办理方案要求的原则和方法,安排专项资金和周转金,继续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以前的整治成果。

东江流域内各级政府先后投入近2亿元,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2km2,其中建设基本农田1160hm2,种植经果林9422hm2,水保林52782hm2,种草6674hm2。但东江上游预防保护区内现存大量的花岗岩崩岗尚未得到治理,在汛期强降雨作用下,崩岗迹地以及新崩岗会形成大量的侵蚀泥沙,掩埋农田、道路,侵入河渠,淤积河道,给人民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目前,在预防保护区内现存崩岗约有2万个,这些崩岗是水土流失的最严重策源地,有极大的危害性,亟须投入专项资金进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