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酒宴散场之后,叶冠冕和万清两个人去酒店开了一间房。叶冠冕说,万总,今天喝酒可尽兴,万清说,叶少,要不我们再来喝一次,叶冠冕说,好。
叶冠冕说,我抓耳挠腮地在屋里走着,忽然想起唐代的大诗人李白,他十分喜欢喝酒,因为酒后写诗,不仅千言万语,而且是气势非凡,素有斗酒诗百篇之说。我的主意来了,想必喝酒也能写出好文章,我何不尝试一下来个“斗酒文一篇”?于是我从橱柜里找出一瓶妈妈炒菜的二锅头,拧开盖,往酒杯里倒了满满一杯,闻一闻香喷喷的,味道应该不错。我学着姥爷喝酒时的样子,端起酒杯来,喝了一大口,嘴里火辣辣的,仿佛吃了一颗大辣椒,感觉嗓子眼也着了火,头都大了一倍,难喝极了,喝酒的滋味不好受啊!我真想把酒放回去,可是又转念一想,作文怎么办?要想写好文章,就得喝有劲的酒,有劲的酒,自然就很辣,吃得了咸鱼就要抵得起渴,做事情不能半途而废!于是我又倒了几杯,“咕咚咕咚”大口喝完!这时候,嗓子眼里的火球越来越大了,难受极了。
万清说,于个人,大多数人说,酒总是可以喝一点的,只要不过量,都是能促进血液循环,增加新陈代谢的,有益身心之类。个人开心时以酒庆功,愁闷时喝酒解愁,疲劳时喝可以解乏,这是酒的功效。但酒对于不少人来说,其味难过,也是事实。特别是女人们,虽然会饱受男人饮酒后的熏陶,却还是对酒敬而远之,有很多是厌弃的,她们认为酒味甚苦,胜于吃药,尽管饮酒男人对酒抱着求之若渴、品之甘美的状态。另有一种人对酒则是欲罢不能、欲亲不忍的状态,或疲于应付,或烦于醉酒,或厌于饮酒,对酒是若即若离。还有的更不同,并不是真正的喝酒,而只是将喝酒当作一种调味,也品不出其中的甘澧,只觉得味涩难饮,但好品味生活,以能享得其中一点醉意为快,便每每饮一小盅,尽摆男人豪气,尽领生活陶醉滋味。
叶冠冕说,在一个下午,冷的浑身哆嗦的人们挤在酒店里喝酒,只见一个穿着崭新的长衫,满面红光的长衫客人缓缓走进来。“咦!这不是孔乙己吗?”他这副打扮,一定是偷很多钱我心想。孔乙己的到来吸引了所有喝酒的人的目光。“孔乙己他不是死了吗?”一个人惊讶道,又一个人说:“你们有没有看见他真死了,不过依我看,他一定是偷很多钱吧。”孔乙己不理会他们,他抖了抖崭新的长衫,缓缓的走着,鞋子和地板接触发出哒哒的声音,他走到我面前,高声说道:“给我温两碗酒,上几道好菜。”说完从口袋里拿出二十文大钱,一个个排开。这时候有人说道:“孔乙己,这次偷得钱可真够多的啊!一次就二十多文的往外掏,也不怕以后没钱偷东西时,再被何家人吊着打。”“哈哈哈哈”整个酒店被就酒客们的讥笑声所充斥着。孔乙己看着他们露出不写置辩的神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