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原则

1.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中成药)的应用都必须得到医生的同意,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2.在孕期必须用药时,应尽可能选择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最小的药物,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

3.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所谓的“秘方”“偏方”,以防发生意外。

4.在妊娠前3个月内尽可能地避免用药,但不包括必需的治疗药物。

5.在遵循上述用药原则的基础上,应把药物应用的剂量、种类、时间等减到最少。

6.如因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必须长期使用某种药物,而该药又会导致胎儿畸形时,则应果断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