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5月28日下午,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决并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总则编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总则编基本保持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同时,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以使法典各编的表述整体统一。总则编共十章、二百零四条,规定了民法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