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支持出版“走出去”的政策

我国将中国出版“走出去”纳入中华文化“走出去”总体战略,作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加以大力推进。政府从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组织、体制与机制、资金各方面予以支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

2006年11月,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共计十二条:

1.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积极开展、参与和从事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对列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的项目和企业,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2.按照“以进带出、进出挂钩”的原则,加强对文化产品进出口的宏观调控,逐步改变对外文化贸易逆差较大的状况。

3.支持出版集团公司和具有一定版权输出规模的出版社成立专门针对国外图书市场的出版企业,经批准可配备相应出版资源。出版企业对海外的版权输出,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输出版权数量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奖励。

4.鼓励文化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设立出版社、出版物营销机构等。文化主管部门在资质评估、信息咨询、考察市场等方面给予支持。

5.支持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创新,鼓励文化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加强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

6.中央和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走出去”专项资金,要奖励开发国际文化市场成绩突出的企业,资助电影和音像制品的翻译、外文配音和字幕的打印制作、重点出口图书的翻译,对参加境外博览会的场馆租金可给予一定补贴。

7.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的工作力度,通过在境外组织综合性的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展览会和经贸洽谈活动,或参加综合性的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扩大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8.研究制定文化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对企业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对企业向境外提供翻译劳务和进行著作权转让而取得的境外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9.列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的出口项目和企业,需要银行贷款的,可提出贷款申请,银行要按规定积极给予支持。

10.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11.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在自愿基础上注册成立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商会,整合企业力量,扩大对外宣传,加强行业自律,帮助企业开拓海外文化市场。

12.对出口规模较大、出口业务增长较快的文化企业,对积极引进我国版权的国外文化机构和企业,对将我国文化产品推向海外市场做出贡献的国内外媒体、中介机构和友好人士,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2007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扶持出版“走出去”的八项政策:

1.对列入“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或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出版项目所需要的书号不限量,给予充分保证;

2.支持重点出版企业申办出口权;

3.支持出版单位创办外向型外语期刊;

4.制定“鼓励和扶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的配套文件;

5.协调国内金融机构提供外向型出版企业、工程项目加快发展的信贷支持;

6.全力办好国际书展,重点扶持法兰克福、北京、莫斯科、香港等15个国际书展,提供更多的政府资金,打造中国图书推广的平台;

7.为“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继续提供资金支持;

8.适时表彰奖励图书“走出去”取得成绩的出版集团和出版社。

2010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新闻出版产业“走出去”单列作详细阐述:

1.支持新闻出版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生产更多适合境外市场的新闻出版产品,并以多种方式进入海外市场。抓好国家文化重点出口企业和项目相关工作的落实。继续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外图书互译计划、中国音像制品“走出去”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

2.支持各种所有制的新闻出版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实体。支持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到境外建社、办厂、开店,实现新闻出版企业在境外的落地和本土化。

3.鼓励新闻出版企业与国际著名文化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建设以欧美、周边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为重点的市场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创新市场营销方式和手段。支持新闻出版企业参加法兰克福国际书展等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打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出版、版权交易平台。

4.制定“走出去”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在出版物和版权“走出去”的基础上,实现新闻出版企业“走出去”、品牌“走出去”、资本“走出去”。设立出版物海外推广中心、实施翻译人才库工程。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向新闻出版企业及时提供国际出版市场信息。加强对有关国家文化市场和政策环境的研究,帮助新闻出版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在2010年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提出,要将提高中国出版国际竞争力作为今后十年的行业主攻方向之一。他指出,“要重点扶持一批优势项目、优势品牌和优势企业,特别要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出版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品牌图书;要重点支持国内出版企业通过融资、合资、合作、参股、收购兼并、企业重组、技术转让等方式在国外兴办出版实体,选择国际合作伙伴,共谋发展;还要细分国际市场,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力求重点突破,不留空白点”。

此外,2007年,商务部会同中宣部、外交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中国文化出口品牌企业和品牌项目,加快提升文化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文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主要有以下内容。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保费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文化出口,支持文化企业在境外参展、宣传推广、培训研讨和境外投标等市场开拓活动,支持重点文化产品的对外翻译制作和出版活动。

2.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文化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文化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设备和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根据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3.提供金融支持。积极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

4.提高出口便利化水平。对从事文化出口的销售人员、演出人员,简化因公出境审批手续,实行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的办法,并研究出台管理细则。完善文化出口收汇管理,加快企业出口收汇资金结算速度,改进出口收汇核销方式,简化出口核销手续,为文化企业出口收汇开辟“绿色通道”。

5.加强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支持并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展会推动文化出口,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外演艺交易会、艺术博览会、图书展、影视展、音像展艺术节、双年展、动漫游戏节等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文化企业国际影响力。支持文化企业按规定与国际著名文化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在境外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国际市场营销网络。

6.建立并完善文化贸易中介组织。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自愿基础上注册成立文化贸易协会,研究有关国家文化市场和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协会维护会员权益和市场秩序的作用。推动成立全国性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联盟,在商务、文化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整合企业力量,扩大对外宣传,加强行业自律,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开拓海外文化市场。

7.支持企业赴境外投资。鼓励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收购剧场,设立演艺经纪公司、艺术品经营机构、出版社、报刊社、广播电视网、出版物营销机构等,商务主管部门在境外投资促进、扶持、保障、服务、核准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广播电视在境外落地,鼓励在境外购买媒体播出时段和报刊版面、开办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开展对外劳务合作,行业主管部门在资质评估、信息咨询、考察市场等方面给予支持。

8.支持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加强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文化企业引进用于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同时提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

9.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文化贸易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文化出口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企业及文化出口收汇的统计分析,向文化企业及时提供国际文化市场信息,为文化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10.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对文化出口规模较大、出口业务增长较快,特别是在传播中国主流文化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文化企业,对积极引进我国版权的国外文化机构和企业,对为我国文化开拓国际市场做出贡献的国内外媒体、中介机构和友好人士,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推进中国出版“走出去”工作中,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运行体制;坚持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平台支撑的运行机制;坚持科技带动,不断提升新闻出版“走出去”的科技含量;坚持多元并举,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坚持“以进带出”,加强对新闻出版产品进出口的宏观调控;坚持差异化战略,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文化需求,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发挥新闻出版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中国出版“走出去”是国内政府主管部门与出版企业共同完成推动出版物走向国际图书市场的一项系统工程,是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的组成部分。在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实施过程中,“国家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中国出版“走出去”工作指导方针逐步完善。政府层面主要是制定战略,通过采取系列措施,为出版企业“走出去”指引方向并搭建平台;企业层面主要是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把图书产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渠道推向国际图书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