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权力转移的完成

媒介认为袁世凯总统受职后应办之事项有五,以保证权力正常运作:1.将宣誓文电告南京以申明就职之意;2.就职之后,通告各国,请其承认;3.将内阁总理名字电告南京参议院,俟该院通过后,始可组织新内阁;4.内阁总理赴南京组织新内阁;5.新政府所用之人,由新内阁选择开送参议院,得该院同意方可就职。[70]五事项预示权力转移之最终完成,即袁世凯就职总统后政权秩序化进程的一部分。

袁世凯就任典礼告成,参议院立即通告全国并致辞袁世凯,肯定袁世凯受职总统,辞曰:“维中华民国元年三月九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莅任,本院代表全国欢呼迎祝而致之辞曰:共和肇基,群治待理,仰公才望,畀以太阿。筚路蓝缕,孙公既开其先;发扬光大,我公宜善其后。四百兆同胞公意之所托,二亿里山河大命之所寄,苟有陨越,沦胥随之。况军兴以来,四民辍业,满目疮痍,六师暴露,九府匮竭,转危为安,劳公敷施。本院代表国民,尤不得不拳拳敦勉者,临时约法七章五十六条,伦比宪法,其守之维谨,勿逆舆情,勿邻专断,勿狎非德,勿登非才。凡我共和国五大民族,有不至诚爱敬,皇天后土,实式凭之。谨致大总统玺绶,俾公令出惟行,崇为符信,钦念哉。”[71]参议院对袁世凯极尽恭维之词,也有“敦勉”之意。并授予袁世凯玺绶,袁世凯正式取得了总统的权力。

清两宫亦派专员贺袁世凯就任大总统,称“皇帝逊位,全国公选君为临时大总统,两宫亦极欣慰,现既受任,务当速筹统一,早息兵戈,以奠民生,慎重交涉,以保主权,民国日臻富强,亦得安受国民之优待,实有厚望”。[72]“极欣慰”、“实有厚望”之口气显然一副主子模样,是在表明权力来源是清廷授予的。当然,袁世凯将能得到清廷的肯定亦视为其政权合法性来源之一,因其原本即清廷大员,才会对清两宫表示“极为感谢”。

就任总统当日,袁世凯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发布多道命令。

其一:

现在民国法律未经厘定颁布,所有从前施行之法律及新刑律,除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应失效力外,余均暂行援用,以资遵守,此令。

此为规定法律秩序,民国新律未公布前暂用前清法律。

其二:

国体变迁,首在荡涤繁苛,与民更始,我国民向受专制官吏之弊,失教罹罚,政多不平,陷于囹圄或非其辜。当兹民国初基,正宜剪除旧染,咸与维新,凡自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初十日以前,我国民不幸而罹于罪者,除真正人命及强盗外,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者,皆除免之。我国民其自纳于轨物,怀兹刑辟,毋蹈非法,以保我同胞之身命与名誉于无极,此令。

此为大赦令,据《临时约法》,总统颁布大赦令需事先提交参议院同意,且此时孙中山尚未解职,所以孙中山就袁世凯发布大赦令咨参议院。[73]不过,大赦令意味着新政开始,且此新政并非就清朝而言,而是“自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初十日以前”,意在为此前北方势力镇压南方革命军脱罪。

其三:

我国民积苦专制,重罹兵祸,民损失甚钜,岂宜催督逋欠重滋扰累,所有中华民国元年以前应完地丁,正杂钱粮漕粮,实欠在民者,皆予除免,有司毋得追索,我国民其劝于农业,务培根本,蕲进于富庶,登维新之郅治,此令。

此令关于民生,更多的为获取平民百姓认同政权。

其四:

本大总统于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初十日举行受职礼,自念薄德能鲜,膺兹重任,兢兢业业,惟以陨越是惧。惟我民国建设伊始,统一政府初立,所以策安全求幸福者,千端万绪,肇造艰难,是皆赖我内外文武各官,协力同心,共担义务。诸君皆具爱国之热忱,为斯民所倚托,当此疮痍未复,责望正殷。苟有可以破除成见,保持公安,谋秩序之挽回,筹政事之统一者,本大总统当与诸君竭力图之,并当相见以诚,相规以善。以期互维大局,奠我邦基,是则本大总统所孳孳焉愿与诸君交勉者也,此令。

此为袁世凯对国民之承诺,希望各级官员能够团结一心,共谋大业。

其五:

本大总统辱承国民推举,今当受职礼成之日,爰抒所见,勖我同袍。民国建义,我海陆军人,卓著勋劳。然此不过为扶持国家之初基,目下改革告终,缔造伊始,我军人应建之事业,应负之责任,实尚不知凡几,其重且大,盖远过于破坏之时,未容以前此之成功,视为满足。所望爱国军人,旷观大局,益矢血诚,万众一心,皆以巩固我民国初基为目的,凡所举动,务宜从中央命令,以期实行统一。至于军士,尤当恪遵上官命令,养成整肃之精神,保全光大之名誉,毋或少有怠忽,以玷全体半途,庶不负我军人前次之苦心孤诣,而诸君勋业亦当与国基而偕永矣,此令。

此令专门针对军人,因国家处于奠定之初,军人之重要性不言而喻,袁世凯本身也是军人出身,靠军队才能获此总统地位与权力,所以颁布对军人约束令为必要。

袁世凯一连五道命令,昭示合法权力已转易其手。换言之,这也是为了稳定政局。于此,袁世凯选定内阁总理大臣唐绍仪,征得孙中山同意,并咨文交参议院决议,参议院于3月12日决议通过,袁世凯于13日正式任命。后唐绍仪到南京接收临时政府,组织新内阁。内阁设置与人员也在磋商中最后决定:外交总长陆征祥,内务总长赵秉钧,陆军总长段祺瑞,海军总长刘冠雄,财政总长熊希龄,教育总长蔡元培,司法总长王宠惠,农林总长宋教仁,工商总长陈其美,交通总长由唐绍仪兼任。

袁世凯也十分注意宪法,其意“以为中国先达宜参用美法葡三国制度折中核定,总以适于中国国情为要”,[74]宪法对现代国家而言甚为重要。各国政府在承认民国问题上,也认为“须俟新政府组织完善,由国会来定正式总统,颁布永久宪法始能承认”。[75]当然,后来外交团称只要“临时政府成立”,即可互换国书,承认为有条约关系之国家。[76]而北京参议院的组织也提上日程,袁世凯受任后在迎宾馆召开会议,讨论召集北京参议院事,决定于4月1日公布召集参议院章制。不久公布参议院组织办法,因南京参议院“辞职者极多,且须大加扩充”,所以“暂由各省谘议局选举两三人来京充任外,其蒙回藏之参议院,即由现在驻京之各该处王公贝勒内自行推选”。[77]3月14日起,袁世凯总统公布之命令“盖用总统小印”。[78]袁世凯就职后不久即已做如许反应,是希求国家能够尽快步入正轨。

在对外关系方面,袁世凯就职次日北京外务部致电中国驻外代表,希望能“照会各驻在国政府”,称“所有满清前与各国缔结各项国际条约,均由中华民国政府担任实行上之效力。凡已结未结及将来开议各项交涉案件,均即由驻在之临时外交代表继续接办”。[79]袁政府及时宣布对外政策并承认清政府所缔结各项条约,欲借此获得各国对北京袁政府的支持与承认,为国家外交关系与政权合法性的国际要求。

美国参议院于3月16日通过祝贺中华民国成立案,并希望美国国会“不日且正式承认中华民国”。[80]虽然国际社会较为关注中华民国,但正如前述,其他国家对中国正式承认,多少皆附带条件。即使袁世凯反复陈述与各国间“信守条约,勿相侵越”,并称“对于列邦,尤须讲信修睦,乃可巩固邦基”,且“着各省都督,各地方长官,督率所属文武军民,讲究约章,切实遵守,勿得稍有违犯,致失大信于天下,而陷国家于危险之途”。[81]各国承认中国仍需一个较长过程,海牙平和会议认为需要在五个方面观察中华民国:1.各省能否停止内战;2.从前条约是否继续遵守;3.蒙藏及东省问题能否解决;4.人民生计能否独立;5.地方有无自治能力。此后再议承认问题。[82]依然对中国提出要求,寻求更多自身利益,当然亦有对中国国情之体念。

国际关系史上有一句名言: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袁世凯上台后之中外关系亦是如此,许多国家利用中国刚刚成立民主共和国,尚处幼稚阶段,对中国处处设置障碍。到1913年上半年,已陆续有国家承认中华民国,俄、法却提出承认中华民国四项条件:不承认蒙藏为中国领土;川滇特别权利;付清本年赔款;清偿届期欠款。[83]因遭到美德反对,未议决。诸国要求多侵害中国领土主权与国家利益,以此作为承认中华民国之条件。此为弱国外交所遭所受之通病。

袁世凯就职临时大总统后,内政外交日渐秩序化。不过,经受两千多年帝制王朝的国家,民主共和政体的生命力显得十分微弱。民初的秩序化进程,有其积极意义,标志着权力已经从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转移到袁世凯为首的北京政府。

总统就职与政治秩序联系密切,表示政治权力传承的制度化和程式化,有利于政治稳定。权力转移时刻都在进行,古代中国国家权力交接不过是流血冲突,即血统传接,总统就职典礼的和平民主方式无疑体现出中国步入现代民主体制,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实开先例。总统就职仪式的操演过程短暂,本身仅是宣示权力转移,表明权力已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原本不具有总统权力者,经过总统就职仪式后被授予总统权力,在形式上是典礼赋予的。

总统就职仪式的操演只能说是权力转移的操演,而真正的权力转移隐藏在仪式背后,更为隐秘。通过分析袁世凯就职前后的权力关系网络,能够明显感到袁世凯当上总统与其政治势力和地位紧密联系于一起。袁世凯在清末受到清政府重视,辛亥革命后,清政府不得不借重其势力镇压革命,授以袁世凯全权。而革命党势力有限,不能完全取代清政府掌控全国,只有依赖袁世凯与清政府和谈。各种政治势力博弈中,袁世凯“当然”成为各方所能接受者,成为总统最佳人选。将袁世凯就职临时总统典礼与其前后政治环境联系,考察袁世凯前后作为,能清晰感受到袁世凯在民初民主政治进程及制度化上所起作用。从后见之明评价袁世凯显然具有局限性,如要正确合理认识袁世凯,应将之置于民初政治社会环境中,才能理解其所作所为的价值,而不是用后来的行为逆判之前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