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侵华与中国抗战:有关史料及其研究
- 臧运祜 徐勇 潘洵 周勇
- 2143字
- 2024-11-03 05:35:23
三 战争体制的初步建立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进入一个新阶段,演变为全面侵华战争,随之国内的战争体制也正式确立。
由于日本并未宣战,仅将战争称为“北支事变”,而《战时大本营条例》规定只有战时才能设置大本营来指挥战争。因此,日本废除了《战时大本营条例》,于1937年11月17日颁布《大本营令》,规定“在战时或事变之际根据需要设置大本营”,随后设置了侵华战争的最高统帅机构——大本营。但是,因为内阁首相不能参加大本营会议,在近卫文麿首相的要求下,又设置了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以协调统帅和国务。陆海军省也发表谈话,称“大本营的设置专在依据统帅大权的发动,将平时统帅部与陆海军省分掌之统帅事项实施一元化处理……为政战两略一致,大本营与政府间的联络协调需要特别紧密,故陆海军大臣任之之外,大本营幕僚长与有关阁僚根据需要随时会面,无隔阂地交换意见,重要事项在御前举行会议决定”。[6]至此,日本侵华战争的最高指挥机构确立。
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日本最初采取由政府制定具体政策的方式来调整国内体制,应对战争需要。但是,很显然,这种做法无法满足大规模战争的需要,急需确立国内的战争经济体制。1937年10月,日本首先设立企画院,(《企画院官制》)规定“企画院属内阁总理大臣管理”“就平时战时综合国力之扩充运用起草方案,说明理由,上报总理大臣”“调整统一关于国家总动员计划的制定及实施之各厅事务”,为转向战时经济体制做了立案机构方面的准备。
1938年3月,以企画院为中心制定的《国家总动员法》颁布,将经济体制全面转向国家控制的战时体制。该法规定:“本法中所说的国家总动员,是指在战时(包括相当于战争之事变)之际,为实现国防之目的,统制运用人力与物质资源,以最有效地发挥国家全部力量”,可以成为统制对象的内容包括了对产业的征用、雇用和解雇以及工资等劳动条件、物资的生产与分配、企业的合并和拆分、企业资本的增减、产业团体和同业工会的组建、报纸和出版物的限制等十分广泛的内容。该法赋予政府在经济领域里极大的权力,成为日本建立战争经济体制的根本大法。
随着战争的长期化,日本政府也不得不承认:“支那事变虽因徐州陷落而见到战局一大进展,但其前途遥远,国民益发牢固坚忍持久的觉悟最为紧切”“面对此状况,若认不清形势,荏苒推移,将有为刻下紧要之充实军需、扩充生产力等等之实行造成一大阻碍,导致严重后果之虞”。
根据《国家总动员法》,日本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具体经济统制立法和政策,其中主要有:《赁金统制令》(1939年)规定:“平时使用五十人以上工人之工厂及企业的雇主应制定工资标准,递交给地方长官,变更时亦同”“地方长官认为不妥当时,可命令修改工资标准”,“厚生大臣及地方长官可依据命令所规定,决定初次参加工作者的最初工资”。《物资活用及消费节约之基本方策》(1939年)提出:“在确保进行战争及经济开发等扩充生产力所必需的资材的同时,必须力求维持国民生活、振兴出口”,要求“通过全体国民、各个阶层,琉球全面彻底刷新公私生活,应在倾注全力于各种物资的灵活使用的同时,努力抑制过度消费”。《国民征用令》(1939年)规定:“征用者从事国家进行的总动员业务,或在根据工厂企业管理令政府管理的工厂企业等设施内的总动员业务。”《时局下帝国经济政策大纲》(1939年)规定:“强化国家总动员的态势,特别是总理大臣对于总动员的指导权的确立及总动员法的积极发动”,“彻底实施国内劳务动员”,“强化国内物价及金融统制”,“调整强化物资动员”,“强化对国内重要产业的国家统制”。《价格等统制令》(1939年)规定:“超过昭和十四年九月十八日数额者,不得签订合同、支付和领取。”《关于米谷之紧急措置》(1939年)规定:“米谷的最高贩卖价格糙米每石标准价格由三十八元改为四十三元,白米参照上述价格决定最高贩卖价格”,“对违反上述价格者严加取缔”,“政府与有关团体合作,努力促进米谷的上市”,“设立政府可强制购买米谷的制度”。
在确立战争经济体制的同时,日本还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将民众纳入战争体制之中。
全面侵华战争开始不久,1937年8月24日,日本政府即通过《国民精神总动员实施要纲》,规定:“为了以举国一致坚忍不拔之精神应对当下之时局,同时为了克服今后之艰难,益发扶翼皇运,在此之际,作为宣传方策及国民教化运动方策之实施,官民一体,必须发起一大国民运动”,并据此开展的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将在国民中贯彻举国一致、尽忠报国和坚忍持久精神为目标,在中央联盟之下网罗了在乡军人会等70多个组织参加。
在经济领域,1938年7月30日产业报国联盟成立,其纲领宣布:“我等产业人根据国体之本义,领悟国家使命,通过全体产业人之努力,获取产业报国之实,以此完成扶翼皇运之使命。”其规约规定:“在各产业部门内创立完善发扬产业报国、劳资一体精神之产业报国会或相当之组织”,“实施完成本联盟使命所必需之事业”。[7]
在中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日本政府迫切感到前途未卜,因此在1939年4月又制定了《国民精神总动员新展开之基本方针》,在强调思想教化的同时,将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扩大,“致力于对扩充生产力及物资动员、物价调整等经济国策的积极配合,特别应向物资的活用、消费的节约、储蓄的实行、勤劳的增进、体力的增强倾注主要力量,力求刷新劳动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