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唐代市舶制度首创地

《旧唐书·李勉传》载,唐代来广州的外国商船络绎不绝,唐中期每年达四千余艘,盛况空前。In "The Biography of Li Mian" in the Old Book of Tang recorded the busy flow of merchant ships in the Tang Dynasty: the annual traffic reaching over four thousand ships in the middle the Dynasty.

自汉代起,历朝统治者习惯于采取设置专官、垄断经营的方式,控制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盈利较大的行业,例如盐业和冶铁业。但外贸收入并未得到有效控制,一方面是贪官太多,雁过拔毛,外贸收入大量进入私人腰包;另一方面是地方豪强占有外贸收益。“岭外酋帅,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饶,雄于乡曲者,朝廷多因而署之,以收其利。”在唐朝,地方豪强大势已去,中央王朝为加强外贸控制,设置市舶使,用派遣皇帝家臣宦官等办法对外贸实施直接控制。市舶贸易制度便在广州萌生。

开元二年(714年)为市舶使最早见于史籍的年份。这年,市舶使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波斯僧及烈等,“广造奇器异巧”进献朝廷。开元十年(722年),一名韦姓宦官出任广州市舶使。此后,见诸史籍明确记载的市舶使还有5位,全部都在广州,表明广州在中外贸易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唐代市舶使是管理海外贸易的专职官员,或由宦官专管,或由地方帅臣兼任,朝廷借以强化了外贸控制。市舶使的主要任务是为宫廷采购海外商品,掌管各国朝贡事宜,主持海外贸易管理,包括将进口商品登记入册、征收进口税等。这个由市舶使与地方官府共掌外贸的新体制虽未成熟,但确立了市舶贸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此后为宋元明所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