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单独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审批手续。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电工和各种用电设备人员分别贯彻交底的文字资料。包括总体意图、具体技术要求、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文字资料。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和完整性,并有交底人员的签名及日期。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电气设备的调试、测试和检验资料,主要是设备绝缘和性能完好情况。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接地电阻测定记录应包括电源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其工作接地阻值和重复接地阻值。
7)定期检(复)查表。定期检查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的测定记录等。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电工维修等工作记录是反映电工日常电气维修工作情况的资料,应尽可能记载详细,包括时间、地点、设备、部位、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对于事故维修还要作出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