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上古:中国文化的形成
战国以前的中国历史文化,包括史前时期、殷商西周和春秋战国三个阶段。
一、史前时期:从物质到文化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早在约170万年前,中国境内就有了早期人类活动。1965年,考古学者在云南元谋上那蚌村发现元谋直立猿人化石,即是中国境内最早的人类活动的历史确证。此后,关于中国境内早期人类活动的丰富材料相继发现,从北京猿人(约50万年前)、早期智人阶段(约20万年至4万年之前)到晚期智人阶段(距今1万年之前),直到新石器时代,清晰而完整地勾勒出人类起源与进化的各个环节。中国文化正是在这种伟大的进化过程中产生的。考古发现表明,中华文化在中国大地上的发生,从一开始即呈多元状态,不仅是黄河流域,在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甚至东北、华北,都有旧石器和新石器文化遗址的广泛发现。
(一)物质文化
文化的产生首先表现为工具。在旧石器时代,中华先民靠天然或简单加工的石块与弓箭,作为采集果实和狩猎的基本工具。这一时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化创造是火的使用。根据考古发现,至少从北京猿人开始,中华先民就已能够熟练地使用火,并保存从自然界取来的火种,这宣告了人类与动物的分化完成。对此,恩格斯曾经这样说过:“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汽机,因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1)他甚至认为,可以把火的发现“看作是人类历史的开端”(2)。约7000年前,中华先民进入了新石器时代。此期,磨制得较为精致的石器取代了打制粗糙的石器,农业、畜牧业取代了狩猎采集,成为首要的生产部门,陶器也在生产实践中得到了广泛使用。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标志着原始物质文化取得了重要的发展。
(二)观念文化
原始观念文化,主要以原始宗教和原始艺术为代表。由于受认识自然水平和能力的限制,中华先民将许多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都归为神灵意志的体现,由此产生诸多的崇拜形式。原始宗教主要包括自然崇拜、生殖-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三种形式。
二、殷商西周:从神本文化到人本文化
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氏族部落联盟经过漫长的兼并融合之后,逐步完成了向国家的过渡,夏、商、周三个统治集团依次占据了中心统治地位。在中国早期的历史上,夏、商、周是关键性的时期:有文字记载的信史从这一时期开始,国家在这一时期开始形成,影响中国历史的诸多文物制度的基础也在这一时期奠定,中国文化的特殊面貌在这一时期开始形成。根据考古发现及文献记载,夏商周时期的文化明显地体现出从神本文化到人本文化的态势。
(一)殷商神本文化
商部落发祥于山东半岛,起初以游耕农业为主。约在公元前14世纪,商王盘庚迁都,由奄(今山东曲阜)迁至殷(今河南安阳)。在长期稳定的条件下,商人的文明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其中一个重要的事件便是甲骨文字的出现,它标志着古代中国进入了文明时代的门槛。
受史前原始思维的影响,殷商尊神重祀,体现出强烈的神本文化特色。《礼记·表记》即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殷墟出土的十多万片甲骨,几乎全是祭祀、占卜的记录,可见殷人宗天尚鬼风气之盛。殷人的神鬼信仰主要是自然神信仰和祖先神信仰。根据卜辞记载的占问内容,殷人的神灵观念分为“天神”“地示”,其中作为“天神”之一的“帝”或“上帝”,是殷人信仰中最高的神,作为至上神,“帝”最主要的职责是管辖天时,影响年成。他与人、鬼的不同之处在于并未被人格化,故而不享受祭祀的牺牲,也不直接接受人间的诉求,人间的诉求要靠死后升天的殷人的先公先王向帝转达。为了听命于上帝、按鬼神意旨办事,殷人以卜筮来决定自己的行止,占卜因此成为殷王室生活的重要内容,事无巨细,皆先卜而后行。商王既是政治上最高的统治者,又是最高祭司。此外,商人还频频举行规模盛大的祭祀活动,表示对鬼神的敬意。殷人的宗教信仰,处于自然宗教的多神信仰阶段,是当时人类思维水平尚处于蒙昧阶段的反映。
随着人们实践经验、心智水平和能力的提升,这种以尊神重鬼为特色的神本文化,逐步向以人为本的文化过渡。
(二)周人的文化维新
“周”曾是偏处渭水以北的黄土高原长期附属于商的部落。经过数百年的经营,约在公元前11世纪,利用商王室的腐败,起兵讨纣,最终战而胜之,建立起周朝。“周虽旧邦,其命维新。”(3)周朝建立后,对殷商的制度虽有因袭,但多有文化上的“维新”。
首先,周人建立了完备的宗法制度,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和宗庙祭祀制度。这种宗法制度,强调伦常秩序,注重血缘身份,兼备政治权利统治和血亲道德制约的双重功能,把家族制度政治化,不仅确定了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对后代集权政治体制的固化也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并进一步渗透进我们民族意识、民族性格和民族习惯之中。如果说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宗法文化的特征的话,那么这种特征正是从西周开始形成的。
其次,周人的“维新”还表现为“制礼作乐”,即确立礼制及与之相配合的情感艺术系统。“礼”,繁体作“禮”,《说文》示部云:“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豐。”又豐部云:“豐,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可见,“礼”最初有祭祀神灵的宗教之义。而周公“制礼作乐”的礼乐,则超越此义,提升至完整的制度与文化的建构,囊括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一切典章制度以及个人的道德修养和行为准则规范。《礼记·曲礼》即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在形式上体现为“仪”,即各种礼节与仪式。按周制规定,各级贵族祭祀、朝聘、用兵、婚丧,都要遵循严格的与其等级身份相应的礼节仪式,以体现上下尊卑之别;在内容上,“礼”则包括“亲亲”与“尊尊”。“亲亲”强调家族伦理中以父为首的原则,“尊尊”则强调政治伦理中以君为首的等级原则。周人推行的种种制度,如礼制、宗法制、分封制等,实质上渗透着强烈而自觉的伦理道德精神,其要旨在于“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4)。他们认识到,“天命靡常”(5),人间的福祉祸患,非出自神的意志,只有“克明俊德”“敬德保民”,才能维系政治统治,避免重蹈夏灭殷亡的历史覆辙。周人的文化维新,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主义、民本思想与忧患意识的致思取向。
三、春秋战国:中国文化的轴心时代
公元前770年,在西部夷人犬戎的进逼之下,周平王由丰镐东迁至洛邑,历史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其时周天子权威失坠,礼崩乐坏,王纲解纽,社会的剧烈动荡和裂变,不仅为文化的重组提供了机会,更是催生、助长了士阶层的兴起,使他们从原先所属的贵族阶层中分化出来,转而成为专事于精神文化创造的独立群体;同时由于“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原先世守专职的朝廷文化官员也散落民间,他们凭借知识聚徒讲学,著书立说,一时学派林立、诸子蜂起,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恢宏局面,“道术将为天下裂”(6)。春秋战国遂成为中国文化的“轴心时代”。
“轴心时代”是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斯描述人类历史时提出的著名命题。他在1949年出版的《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中指出,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古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几乎同时诞生了伟大的思想家。苏格拉底、柏拉图、释迦牟尼、孔子、老子等,都对人类的终极关怀提出了独到的思想,人类一直依靠这一时代所产生的思考创造一切而生存。他将这一时代称为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7)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之学,西汉司马谈曾概括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西汉时刘歆又将诸子归为儒、墨、道、名、法、阴阳、农、纵横、杂、小说十家,排除属于文学范畴的小说家,后人称为“九流”。其实就思想成就而言,仍然主要是司马谈所概括的六家。诸子之学,“起于时势之需求而救其偏敝”(8),具有“救时之弊”的文化目的性。由于社会地位、思考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各学派在风格上也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
儒家学派由孔子创立,其学说以“仁”为体,以“礼”为用,以“中庸”为思想方法,以维护礼教纲常与秩序为社会政治思想。“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孔子认为“仁者爱人”,把“爱人”作为“仁”的原则,看作是人必备的美德,又以“仁”为人性的表现。孔子关于“仁”的思想,旨在通过提升人内在的道德的善,把外在的社会伦常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要求。由此,孔子又非常注重“礼”,主张“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9),认为“礼”是社会成员维护社会和谐及等级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与此相关,孔子还强调“正名”,即辨证礼制等级的名分,严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儒家学派在孔子之后一分为八,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孟氏之儒”“孙氏之儒”,代表人物分别为孟子、荀子。孟子承袭曾参、子思一系,主要继承孔子“仁”的学说,提出“性善论”,培养浩然之气,行仁政、王道。荀子主要承袭仲弓一系,基于“性恶论”,发展孔子的礼学,强调加强礼法,维系社会秩序。孟子、荀子对孔子接受上的差异,反映了战国时期面对纷乱的社会,儒家思想的分化,折射出后代统治者治理天下时两种不同的统治方式。
道家,又称道德家,以老子、庄子为代表,是以“道”为学说的核心范畴的学派。与儒家通过道德伦理的建设以维系社会秩序的致思取向不同,道家的致思重点在于探求天道,并以天道推衍世道、人道。他们的天道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道是天地万物之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10);“道法自然”,即道在本质上是自然的,故无所效法;天道“无为而无不为”。基于此,道家强烈批判儒家的仁义礼制思想,视礼为“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认为应该顺应天道,绝圣弃智,绝仁弃义,从而实现无为而治。道家还由对社会、理性、文化的否定转而追求个体的价值。尤其是庄子,深切关注人性在社会中的异化,着力寻求人性回归的途径与方式,实现个体对生命的完成和精神对生命的超越。他以“齐万物,一死生”的相对主义观点看待天地万物,超越一切固有价值,最终达到个体的解放和精神的自由。如果说儒家的思想带有鲜明的人文主义色彩的话,道家思想归根到底则是自然主义。
法家以春秋时齐国的管仲和郑国的子产为早期代表。此后,李悝著《法经》,商鞅推行法治,申不害、慎到等又相继提出重“术”、重“势”的思想,至战国末期,韩非子始集法、术、势之大成,以为“帝王之具”,从而建构起一套以集权专制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法家的根本主张在“法治”,力主强化法令刑律,使民“畏威如疾”,以达到富国理乱的目的。他们排斥儒家的人文主义与道德理想主义,否定巫术宗教的作用,也不注重历史及理性的价值与依据,完全从现实的实用目的出发,靠严刑峻法治理天下,认为只有严酷的法令才能约束人的行为;而在文化政策上,法家则主张“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法家是战国时的“显学”,韩非子的学说成为秦一统天下、建立封建专制集权的基本政治理论。秦汉以后,儒术独尊,但法家仍然或隐或显地发挥着效应,历代统治者多采取“霸王道杂之”,即儒法并用的统治术,法家也成为后代封建政治重要的思想资源之一。
墨家的创始人是墨翟,其信徒多系直接从事手工业的社会下层平民,“以绳墨自矫”“日夜不休,以苦为极”(11)。墨家的核心思想是“兼爱”,这种思想不同于儒家的“仁爱”,一方面,“兼爱”不分等差、远近、亲疏,是平等的、普遍的爱。同时,“兼爱”又以“交相利”为前提和基础,既互爱,又互利。从兼爱出发,墨家还主张非乐、非攻、节用、尚贤等,典型地反映出当时小生产者、小私有者保护自我利益的性格。墨家当时与儒、道皆为显学,但不同的是,墨学在秦汉以后,由于失去了适宜学派发展的氛围,遂逐步从中国思想文化领域消失了。
除儒、道、法、墨之外,先秦诸子还有阴阳家、名家等。邹衍为代表的阴阳家,以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相生相克的消长模式,解释事物的运动发展,以及社会人事的变化,从时间、空间的流转变化去把握世界,表现出独具特色的思维方式。名家又称刑名家,以公孙龙、惠施等为代表。这一学派脱离社会现实,探讨“名”(概念)与“实”(实际)的关系问题,具有较浓郁的思辨色彩,对古代逻辑的发展贡献很大。
孔、墨、老、庄等先秦诸子,是我国文化史上第一批“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们以巨大的热情与高度的智慧,开宗立派,编撰《易》、《书》、“三礼”、《春秋》等中国文化的“元典性”著作,对宇宙、社会、人生作了极其深刻的追索和思考,建构了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基本格局,也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