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
(The Life and Strange Surpris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笛福

长篇小说,1719
[英国]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

我生于1632年9月30日。父亲靠做生意挣了一笔家财,成了中产阶级,在约克城娶了我母亲。我母亲娘家姓鲁滨逊,我就被起名叫鲁滨逊·克罗索。从幼小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便充满了遨游四海的念头,年迈的父亲希望我在家乡靠自己的勤劳挣一份家财,过一辈子安乐的生活。我没有听从父亲的劝导,在1651年9月1日那个不祥的日子,瞒着父母出去航海。不料遇到风暴,船只沉没,我侥幸活命,走旱路到了伦敦。

路上,我不断地同自己做斗争,不知是回家好,还是再去航海好。过了些日子,受苦的记忆渐渐从我的脑海里消失,我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准备再去航海。

我第二次出海,到非洲去经商,赚了一笔钱,还学到不少数学和航海知识。可是在第三次出海时,我又遇到不幸,被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获,做了海盗船长的奴隶。一天,我瞅准机会,划小船逃了出来。我在海上漂流了几十天,被一艘葡萄牙船解救,平安抵达巴西。在巴西,我经营种植园,开始了庄园主的生活。

我不愿意过这种生活,它跟我的天性不合,而且与我所喜欢的生活完全相反。另外几个庄园主建议同我航海去非洲贩运黑奴,我受不住诱惑,便在1659年9月1日那个不吉利的日子又上了船。八年前,我违抗父母的严命,从家里逃走去航海,也正是这一天。这一次,我们又遇上了风暴,大船在南美洲海岸附近触礁,其余的人都被淹死,只有我一个人被海水冲到了一座小岛上,死里逃生。

我虽然脱了险,但这种脱险却非常可怕。这是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身边除了一把刀,一个烟斗和一小匣烟叶,别无他物。这发现使我忧心如焚,有好一会儿在岸上跑来跑去,活像一个疯子。我从海岸向里面走了八分之一英里,想找些淡水喝,居然找到了,我高兴极了。我在树上过了一夜,醒来时天已大亮,发现那只搁浅的大船在夜里被潮水冲到小岛边上。我做了只木排,一次又一次上到大船,把沉船上的食物、酒、衣物、枪支、弹药、土木等工具一一运到岛上。我在山坳前面的草地上搭起帐篷,四周插上尖木桩,用船上截下来的缆索绕在木桩上做成篱笆,不管是人是兽,都没法冲进来。我把我的全部财产都搬到篱笆里面来,这就是我的住处。

现在我要开始过一种世界上前所未闻的忧郁并寂寞的生活了,所以我要把它的经过从头至尾,按着次序记下去。

大约在我上岸十一二天后,我忽然想到,长此下去我会忘了日期。为了防止这样,我便用刀子在一个大柱子刻上这几字:“我于1659年9月30日在此上岸”,把它做成一个大十字架,立在我第一次上岸的地方。在这个方柱的两边,我每天用刀子刻一道印痕,每七天刻一个大一倍的印痕,每一个月刻一个再大一倍的印痕。这样,我就有了一个日历,可以计算年月日了。

我从船上卸下的东西中找到了笔、墨水、纸,开始每天记日记,以减轻心中的苦闷。我不再悲观绝望,开始一心一意安排自己的生活。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在帐篷后面挖了一个很大的山洞,做了桌椅书架等家具,把我的房子隔成好几部分。一天,我忽然看见地上抽出几根青绿的茎子,我大为惊愕。又过了些时候,那些茎子上长出了十几个穗子,原来是我抖一个小布袋时掉下的十几颗谷种,居然还没有坏掉。六月左右,到了收获季节,我就把这些粮食穗子小心翼翼地保存起来,准备以后在岛上种植玉米、大麦和水稻。

就在我把我的住所完全修好的第二天,发生了可怕的地震,我的帐篷被压塌了。我被埋在山洞里,险些丧掉性命。我不敢再住在山洞里,计划在平地造一所小茅屋。地震后,破船的位置发生了变化,不用木排就可以直接走到船跟前了。于是,我开始拆卸破船,把凡是能拆下来的东西通通搬到岛上了。我生病了,疟疾发得很凶。我用烟叶来做药,还烧烟叶来熏自己的鼻子。几星期后,我的体力才得以恢复。我感谢上帝拯救了我,开始每天读《圣经》。

我用心把全岛勘察了一遍,发现在小岛在另一边有繁茂的树林,看见许多鹦鹉、野兔、山羊、鸽子等小动物。我捕捉来鹦鹉和山羊,把它们带回住所,驯养为家畜。这样,等我的弹药用完的时候它们就可以供我作食物。到了第三年,我在岛上的生活有了规律。每天恭拜上帝,早晨带枪出门觅食,下午加工制作食物。我同时抽空管理农作物,制作各种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并把多余的食物贮藏起来。我在这里脱离了人世间的一切罪恶,我毫无所求,因为这里所有的一切已经够我享受了。我心里已经没有贪求之念,我有一包钱币,大约值三十六金镑。可是这些生霉了的东西,对我一点用处都没有。我情愿拿它去换一只烟斗,一个磨谷子的手磨,或者一包红萝卜种子,一把豆子或一瓶墨水。

我在岛上已经有两个田庄了,凡是可以使我生活舒适的事情,只要有必要,我都不辞辛劳地把它完成。因为我认为,在手边驯养着一批牲畜,就等于替自己建立一座羊肉、羊奶、奶油和酪干的活仓库。我又培植了一些葡萄,每年冬天贮藏的葡萄干是我食物中最可口的美味。我用餐的时候,俨然像一位国王,一个人高高坐在上面,我的狗、猫坐在我的左右,像是我的臣仆。我身上穿着山羊皮做的外衣和鞋袜,胡子长得可以挂上我的帽子,要是在英国被人看见,会叫人吓一跳的。可是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外表如何,无关紧要。

我来到岛上第二十三年的冬天发生了一件意外事。一群野人来到岛上,他们在岸上烹调人肉来吃,离去时留下满地的血、骨头和一块块肉。我担惊受怕地过着日子,一心想在他们再来时杀死他们。

两年后,又来了一群野人,在他们正准备把带来的俘虏杀死美餐一顿的时候,一个俘虏向我跑来。我开枪打倒了追赶他的两个野人,救了那俘虏。他嘴里叽叽咕咕说些我听不懂的话,用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古怪的姿势表示他的恭顺和感激的心情。那天是星期五,我给他取名“星期五”,又教他说“主人”,然后让他知道,这就算作我的名字。我带他一道去收拾那些野人留下的人骨、人肉,把它们堆成一堆,烧成灰烬。星期五十分垂涎那些人肉,不改他吃人的本性;我尽量叫他知道,我最憎恶的就是这种事情,他要敢吃一口人肉,我就杀死他,他这才不敢有所表示。他对我是一个最忠实、最可爱、最诚恳的仆人,对我一往情深,就像一个孩子对他父亲一样,在安全问题上我一点用不着对他采取什么防范措施。这些野人与文明人有同样的能力、同样的理性和同样的感情,他们同样知道感恩图报、诚恳待人和忠贞不渝。当他们有机会使用这些能力时,甚至比文明人还要好些。

一年以后,我教会了星期五说英语。他告诉我,曾有十七个遇难的白人坐小船到他们住的岛上去,跟野人一起生活。我想去救他们,同他们一起回到文明社会去。于是我和星期五造了一只独木舟,这时已是我到荒岛上来的第二十七个年头。我除了做离开小岛的准备,还是像过去—样,和星期五一道继续干农活,制作食物等。就在我们准备出发的时候,又一群野人来到岛上,他们押着三个俘虏,其中一个是白人,另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他们要杀俘虏吃,我们开枪打死了10多个野人,救下了那个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他是那遇难的十七个白人中的一个,我派他和星期五的父亲去邻岛解救其余的十六个白人。他们走后,我等到第八天,忽然又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一只英国船在附近的海岸抛锚;船长和另外两个人被反叛的水手抛弃在岸上。我带着星期五帮助船长夺回了船只,把三个闹事的水手留在岛上。我教给他们怎么做面包、种粮食、晒葡萄干等,并给那些将要来到岛上的西班牙人留下一封信,然后我带着星期五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离开了海岛。我一共在岛上居住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

我回到英国约克城时,离家已经整整35年了,谁也不认识我。父母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侄子和两个妹妹在家。我去巴西看我的种植园。这么多年,我的朋友忠实地将我的地租储蓄起来,我成了一个拥有五千金镑的富翁。我马马虎虎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

不久妻子去世了,我搭侄儿的船又一次出海经商,这是在1694年。我回到住过的小岛,岛上的西班牙人和英国水手都在岛上安了家,人口大大增加了。我替他们分配了土地,解决了一些生活问题,很满意地离开了他们。

作品介绍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被称为英国小说和报刊文学之父。生于一个反对英国国教的新教徒家庭,父亲是商人,他年轻时候也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的文章影响了后来期刊文章和报纸的发展。因言论关系多次被捕。笛福五十九岁时才开始写小说,展现了作为小说家的卓越才能,这些小说对英国及欧洲小说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主要著作有《鲁滨逊漂流记》《辛格顿船长》《杰克上校》《摩尔·弗兰德斯》等。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最著名的小说。它是根据一个英国水手在一个荒岛上独自生活了四年的流亡记载而作的。作品主人公鲁滨孙是笛福按照自己的理想创造出来的人物。他出海经商遇难,流落荒岛二十八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他白手起家,开发荒岛,不仅使自己生存下来,而且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他是一个开拓者的形象,一个真正的资产阶级英雄。在这个人物身上体现了西方海洋文明,充满向外拓展的好奇心、征服欲和冒险精神,歌颂了人的坚毅品质和劳动精神。这部小说开辟了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道路。

这部小说从表面上看,讲述的是一个奇迹般的历险故事,但是,故事背后却隐含着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也隐藏着人们所普遍渴望和梦想的东西,如向往的自由、孤筏重洋、英雄梦想、敢于行动、自立于世、勇于担当等。这部小说也启示读者:没有冒险就没有成功,只有那些不畏艰险的人,才能享受冒险的乐趣。小说内容里自始至终充盈着一种勇敢无畏、机警果断、自立自救、坚韧不拔的属于男子汉的阳刚、冒险精神和顽强意志,这种意志,无论对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男子来说,都是不可缺失的,尤其是处在多变的世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即使是“假设”的灾难和艰险,也随时都有可能显灵。重要的是,当意外的事情来临了,应该学会接受和面对,该像鲁滨逊一样,用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去看待世界,去对世界和明天抱有美丽的渴望、期待与信念。

《鲁滨逊漂流记》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小说中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让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