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社会制度的成立与瓦解,像血肉之体一样是由于自身的力量,衰弱或康复完全取决于社会的本质与遭遇。

中世纪的统治者和剥削者是一些封建主,而每个地方必有一个更强大、更精明、地位更优越的领袖,维持公众的安宁。在大家一致拥戴之下,他逐步把其余的封建主削弱、团结,组成一个正规而能发号施令的政府,自立为王,成为一国之主。

从前和他并肩的一般诸侯,15世纪时已经变成他的将领,17世纪时又降为他的侍臣。

这个名词的意义应当好好体会一下。

所谓侍臣是一个供奉内廷的人,在王宫中有一个职位或差事,例如洗马、尚寝、大司马等等;他凭着这一类的职衔领薪俸,对主子低声下气地说话,按着级位毕恭毕敬地行礼。

但他不是普通的仆役,像在东方国家那样。他的高祖的高祖和国王是同辈,是伴侣,不分尊卑的;由于这个身份,他本身也属于特权阶级,就是贵族阶级;他不仅为了利益而侍候君主,还认为效忠君主是自己的荣誉。而君主也从来不忘记对他另眼相看。洛赞洛赞是路易十四时代的元帅,以聪明奸诈、弄权窃柄,有名于史。失约迟到,路易十四怕自己动火,先把手杖掷出窗外。

所以侍臣得到主子尊重,被他们当作自己人看待;他和主子很亲密,在主子的舞会中跳舞,跟主子同桌吃饭,同车出门,坐他们的椅子,做他们的宾客。

这样就产生宫廷生活,先是在意大利和西班牙,继而在法国,后来在英国、德国以及北欧各国。但中心是在法国,而把这种生活的光彩全部发挥出来的便是路易十四。

现在来考察一下新形势对人的性格与精神发生什么后果。

国王的客厅既是全国第一,为社会的精华所在,那么最受钦佩、最有教养、大众作为模范的人,当然是接近君主的大贵族了。他们生性豪侠,自以为出身高人一等,所以行为也非高尚不可。

对荣誉攸关的事,他们比谁都敏感,伤了一点面子就不惜性命相搏;路易十三一朝,死于决斗的贵族有四千之多。在他们眼中,出身高贵的人第一要不怕危险。那般漂亮人物、浮华公子,平日多么讲究缎带和假头发的人,会自告奋勇,跑到佛兰德斯的泥淖里作战,在内尔文顿路易十四曾三次侵略佛兰德斯;1693年卢森堡元帅在内尔文顿地方打败荷兰的威廉·奥兰治。的枪林弹雨之下一动不动地站上十来小时;卢森堡元帅说一声要开仗,凡尔赛宫立刻为之一空,所有香喷喷的风流人物投军入伍像赴舞会一样踊跃。

过去的封建思想还没完全消灭,勋贵大族认为国王是天然而合法的首领,应当为他出力,像以前藩属之于诸侯;必要的话,他会贡献出财产、鲜血、生命。在路易十六治下,贵族还挺身而出,保护国王,不少人在8月10日大革命后,1792年8月10日,巴黎群众起义,建立公社,逮捕路易十六。为他战死。

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是宫廷中的侍臣,所以是礼貌周到的上流人士。国王亲自给他们立下榜样。

《路易十四》亚森特·里戈Hyacinthe Rigaud 1701

Louis XIV

路易十四对女仆也脱帽为礼,圣·西门的《回忆录》提到某公爵因为连续不断地行礼,走过凡尔赛的庭院只能把帽子拿在手中。

因此侍臣是礼节体统方面的专家,在难于应付的场合说话说得很好,手段灵活,镇静沉着,能把事实改头换面,冲淡真相,逢迎笼络,永远不得罪人而常常讨人喜欢。

这些才能和这些意识,都是贵族精神经过上流社会的风气琢磨以后的出品,在那个宫廷那个时代达到完美的境界。现在倘想见识一下香气如此幽雅、形状早被遗忘的植物,先得离开我们这个平等、粗鲁、混杂的社会,到植物的发祥地,整齐宏伟的园林中去欣赏。

不难想象,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人一定会挑选合乎他们性格的娱乐。

他们的趣味也的确像他们的人品:第一爱高尚,因为他们不但出身高尚,感情也高尚;第二爱端整,因为他们是在重礼节的社会中教养出来的。

17世纪所有的艺术品都受着这种趣味的熏陶:普桑和勒叙厄尔的绘画讲究中和、高雅、严肃;芒萨尔和佩罗的建筑以庄重、华丽、雕琢为主;勒诺特的园林以气概雄壮、四平八稳为美。从佩雷勒、勒克莱尔、里戈、南伊特和许多别的作家的版画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服装、家具、室内装饰、车辆,无一不留着那种趣味的痕迹。

只要看那一组组端庄的神像,对称的角树,表现神话题材的喷泉,人工开凿的水池,修剪得整整齐齐、专为衬托建筑物而布置的树木,就可以说凡尔赛园林是这一类艺术的杰作:它的宫殿与花坛,样样都是为重身份、讲究体统的人建造的。

但文学受的影响更显明:不论在法国,在欧洲,琢磨文字的艺术从来没有讲究到这个地步。你们知道,法国最大的作家都出在那个时代:博须埃、帕斯卡、拉封丹、莫里哀、高乃依、拉辛、拉罗什富科、特·塞维尼夫人、布瓦洛、拉布吕耶尔、蒲尔达罗。不仅名流,所有的人都文笔优美。戈里埃说,当时一个贴身女仆在这方面的知识比近代的学士院还丰富。

的确,优美的文体成为普遍的风气,一个人不知不觉就感染了;日常的谈话与书信所传布的,宫廷生活所教导的,无一而非优美的文体;那已经变作上流人士的习惯。大家对一切外表都要求高尚端整,结果在语言文字方面做到了。

在许多文学品种内,有一种发展特别完美,就是悲剧。在这个最卓越的品种之间,我们看到人与作品、风俗与艺术结合为一的最辉煌的例子。

我们先考察法国悲剧的总的面目。

这些面目都以讨好贵族与侍臣为目的。诗人从来不忘记冲淡事实,因为事实的本质往往不雅;凶杀的事绝不搬上舞台,凡是兽性都加以掩饰;强暴、打架、杀戮、号叫、痰厥,一切使耳目难堪的景象一律回避,因为观众过惯温文尔雅的客厅生活。

由于同样的理由,作者避免狂乱的表现,不像莎士比亚听凭荒诞的幻想支配,作品结构匀称,绝对没有突如其来的事故、想入非非的诗意。前后的场景都经过安排,人物登场都有说明,高潮是循序渐进的,情节的变化是有伏笔的,结局是早就布置好的。对白全用工整的诗句,像涂着一层光亮而一色的油漆,用字精炼,音韵铿锵。

如果在版画中翻翻当时的戏装,可以发现英雄与公主们身上的飘带、刺绣、弓鞋、羽毛、佩剑,名为希腊式而其实是法国口味与法国款式的全部服装,就是17世纪的国王、太子、后妃,在宫中按着小提琴声跳舞的时候所穿戴的。

《圣家庭和施洗约翰》尼古拉斯·普桑Nicolas Poussin 1627

The Holy Family with Saint John the Baptist

其次,所有的剧中人物都是宫廷中人物:国王、王后、亲王、妃子、大使、大臣、御林军的将校、太子的僚属、男女亲信等等。

法国悲剧中的君王所接近的人,不像古希腊悲剧中是乳母和在主人家里出生的奴隶,而是一般女官、大司马、供奉内廷的贵族;这可以从他们的口才、奉承的本领、完美的教育、优雅的姿态、做臣子与藩属的心理上看出来。

他们的主子也和他们同样是17世纪的法国贵族,极高傲又极有礼貌,在高乃依笔下是慷慨激昂的人物,在拉辛笔下是庄严高尚的人物,他们对妇女都会殷勤献媚,重视自己的姓氏与种族,能把一切重大的利益,一切亲密的感情,为尊严牺牲;言语举动绝不违反最严格的规矩。

拉辛悲剧中的伊菲革涅亚,在祭坛前面并不为了爱惜性命而效小儿女的悲啼,像欧里庇得斯写的那样;她认为自己既是公主,就应当毫无怨言地服从父王,从容就死。

荷马诗歌中的阿喀琉斯,踏在垂死的赫克托身上还仇恨未消,像狮子对豺狼一般恨不得把打败的赫克托“活生生地吞下肚去”据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所述,特洛伊守将赫克托勇不可挡,卒为希腊英雄阿喀琉斯所杀。——在此以前,出征特洛伊的希腊舰队在奥利斯港以不得风助,不能出发;神示须将一个名叫伊菲革涅亚的女子祭献方得解救。希腊统帅迈锡尼王阿伽门农之女即名伊菲革涅亚,王召女至,女之未婚夫阿喀琉斯闻之大怒,坚欲反抗,与女偕逃。以上传说曾被古希腊诗人欧里庇得斯写成悲剧;17世纪法国诗人拉辛取为蓝本,将情节略加改动。上文提到歌德所写的《伊菲革涅亚》也是同一题材。;在拉辛笔下,阿喀琉斯却变作公台亲王一流的人,风流倜傥,热爱荣誉,对妇女殷勤体贴,性子固然暴躁猛烈,但好比一个深自克制的青年军官,便在愤激的关头也守着上流社会的规矩,从来不发野性。所有这些人物说话都彬彬有礼,顾着上流社会的体统,无懈可击。

在拉辛的作品中,你们不妨把奥雷斯特与皮洛士第一次的会谈、阿科玛和尤利西斯希腊神话中这个英雄,英文作尤利西斯或奥德修斯(Odysseus)。所扮的角色研究一下:那种伶俐的口齿,别出心裁的客套与奉承,妙不可言的开场白,迅速的对答,随机应变的本领,有力的论点说得那么婉转动听,都是别的地方找不到的。

最热烈最狂妄的情人如希波吕托斯、布里坦尼古斯、皮洛士、奥雷斯特、希弗兰斯,也都是有教养的骑士,会作情诗,会行礼。埃尔米奥娜、安德洛玛克、劳拉珊、贝雷妮丝,不管她们的情欲多么猛烈,仍旧保持文雅的口吻。米特拉达梯、费德尔、阿塔丽,临死的说话还是句读分明。因为贵人从头至尾要有气派,死也要死得合乎礼法。

这种戏剧可说是贵族社会极妙的写照,像哥特式建筑一样代表人类精神的一个鲜明而完全的面貌,所以也像哥特式建筑一样到处风行。这种艺术以及与之有关的文学、趣味、风俗,欧洲所有的宫廷都加以模仿,或是全部移植,例如斯图亚特王室复辟以后的英国,波旁王室登基以后的西班牙,18世纪的意大利、德国和俄罗斯。

那时法国仿佛当着欧洲的教师。

生活方面的风雅、娱乐,优美的文体,细腻的思想,上流社会的规矩,都是从法国传播出去的。一个野蛮的莫斯科人,一个蠢笨的德国人,一个拘谨的英国人,一个北方的蛮子或半蛮子,等到放下酒杯、烟斗,脱下皮袄,离开他只会打猎和鄙陋的封建生活的时候,就是到我们的客厅和书本中来学一套行礼、微笑、说话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