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增订本)
- 陈来
- 2538字
- 2020-07-09 15:24:10
三 宗教的理性化:巫觋文化、祭祀文化与礼乐文化
马克斯·韦伯提出的世界“祛除巫魅”(disenchantment)和“理性化”(rationalization)可以说是他的全部思想的主题。根据图宾根大学教授田布洛克(F.Tenbruck)的诠释,韦伯所说的理性化不限于西方,而是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共同现象。只不过在不同的文化模式下,人类的理性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尤其在宗教伦理的类型上有过不同的作用。[20]
韦伯建立了若干理性主义的理想型,对于他来说,每一种类型的理性化的形式亦即是其文化的精神气质(ethos)。韦伯所说的理性化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破除巫术的程度。[21]他的宗教社会学主旨即在研究世界几大宗教的理性化进程,尤为注重的是新教怎样在漫长的发展中逐步减除巫术和迷信成分而引发出一种普遍伦理(以及伦理如何影响人的经济行为)。[22]韦伯认为,一切宗教都可在原始巫术中找到其痕迹,他相信人的思想是渐趋理性的。虽然他可能受弗雷泽影响,认为巫术、禁忌以现世为方向,也包含合理性行为,但他更强调,高级宗教是由“卡里斯玛”式的宗教先知所创立,先知以自己超凡的品格与魅力吸引人们,提出预言和戒律,指示一种生活方向作为神圣价值去追求。[23]在高级宗教中出现了系统化了的教义和伦理,超越了个人的日常生活,使宗教向理智化、理性化方向发展,借助卡里斯玛的理性化作用,“一旦发展为有条理的生活方式,成为禁欲主义或神秘主义的核心,它们就开始超出了巫术的前提”[24]。
在西周思想中已可看到明显的理性化的进步。与殷人的一大不同特色是,周人的至上观念“天”是一个比较理性化了的绝对存在,具有“伦理位格”,是调控世界的“理性实在”。西周的礼乐文化创造的正是一种“有条理的生活方式”,由此衍生的行为规范对人的世俗生活的控制既深入又面面俱到。与韦伯描绘的理性化的宗教特征完全相合。[25]周礼作为完整的社会规范体系,正是在整体上对生活方式的系统化和理性化。在这里,我们不必去讨论韦伯所谓伦理先知与楷模先知的分别,韦伯承认儒家思想具有明显的入世和理性主义倾向,是毋庸置疑的。而儒家的理性化可以溯源到西周文化的理性化。当然,这种理性化不仅具有对巫觋文化排斥的一面,而且它的理性化更带有一种人文的理性化的倾向。这在轴心时代的发展更为明显了。价值理性本来就是韦伯的理性主义含义之一,但价值理性的建立不一定以超越的一神教为唯一途径。中国文化的理性化进程,它的价值理性的建立过程,是与对天神信仰的逐渐淡化和对人间性的文化和价值的关注增长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它在18世纪西欧理性启蒙的时代受到启蒙思想家热烈称扬的基本原因。
总之,宗教的发展,是从非理性的巫术与迷信向理性的宗教演进的过程。韦伯所讲的非理性化宗教是指大量神秘的巫术力量和不可控制的因素起作用的宗教,这种宗教与伦理往往无涉或影响很少。反之,理性宗教则摆脱神秘的、巫术的力量,使宗教伦理与世俗生活相结合,强调人为的可控制的因素。韦伯的这一看法对大传统而言,是不错的。这种宗教的理性化韦伯称之为“世界祛除巫魅”,即原则上不必再像野蛮人那样迷信神秘力量,不再诉诸巫术手段去支配或祈求神灵,在行动中采取基于价值理性的伦理行为。[26]
儒家注重文化教养,以求在道德上超离野蛮状态,强调控制情感、保持仪节风度、注重举止合宜,而排斥巫术,这样一种理性化的思想体系是中国文化史的漫长演进的结果。它是由夏以前的巫觋文化发展为祭祀文化,又由祭祀文化的殷商高峰而发展为周代的礼乐文化,才最终产生形成。正如弗雷泽所说,巫术盛行的后期,个体巫术渐渐减少,公共巫术日渐增多,“宗教”渐渐取代了“巫术”,巫师渐渐让位于祭司,巫师的巫术活动最终转变为祭司的祈祷献祭职能。中国早期文化的理性化道路,也是先由巫觋活动转变为祈祷奉献,祈祷奉献的规范——礼由此产生,最终发展为理性化的规范体系周礼。商代宗教在整体上已不是巫术或萨满,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已经分离,上层宗教已经是祭司形态。夏以前是巫觋时代,商殷已是典型的祭祀时代,周代是礼乐时代。西周的信仰已不是多神论的自然宗教,最高存在与社会价值已建立了根本关联。由此可知,把三代文化统称之为“巫文化”是轻忽了其中的重要分疏。而把儒家的起源直接归于巫觋文化,不仅不能认识儒家理性主义与巫术神秘主义的区别,和二者之间存在的紧张,而且根本无从说明文化史和宗教史的历史演化。巫觋文化发展为祭祀文化既是宗教学上的进化表现,也是理性化的表现,祭祀文化不再诉诸巫术力量,而更多通过献祭和祈祷。在殷商祭祀文化中,多神信仰中的神的数目已经减少,已经有了一位至上神,祭祀礼仪衍生出一套行为的规范,使条理化成为可能。周代的礼乐体系就是在相当程度上已“脱巫”了的文化体系。在礼乐文化中不仅价值理性得到建立,价值理性的建立本身就是理性化的表现。从此,最高存在不再是非理性的冲动,而人的行为更为关注的是能否合乎人间性的文化规范——礼,神秘或交感的因素在大传统中被人文规范所压倒。
正因为儒家文化是经历了这样一个漫长的文化理性化的过程而产生的,早期儒家与巫文化的紧张,早期儒家对巫文化的排斥和挤压,就毫不奇怪了。《论语》明载孔子不喜语“怪”,正是指巫文化而言。孔子晚年说:“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27],这正指出了巫、史、儒的进化序列:巫者赞而不知数,史官知数不达德,儒家既知于数,又达于德。儒者以仁义求吉,以德行求福,这是多么明显的理性主义态度。后来荀子“善为易者不占”,《礼记》“祭祀不祈”的思想都是早期儒家对巫史文化排斥的明显表现。
当然,“理性化”的框架尚不足以完全把握中国文化演进的特殊性,从前轴心时代到轴心时代,中国文化演进的突出特色是人文性和人间性,从而,它的理性更多地是人文的、实践的理性,其理性化主要是人文实践的理性化,这在春秋时代更为明显。不管文化形态上的“以道德代宗教”(梁漱溟),或在民众生活中体现的“实用理性”(李泽厚),其根源皆在于此。而尤当指出的是,这种人文实践的理性化,并不企图消解一切神圣性,礼乐文化在理性化的脱巫的同时,珍视地保留着神圣性与神圣感,使人对神圣性的需要在文明、教养、礼仪中仍得到体现。礼乐文化所提供的这种文化结构及其功能,是很难用现代社会学的分化观念加以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