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治思想史(套装共3册):先秦卷+秦汉魏晋南北朝卷+隋唐元明清卷
- 刘泽华
- 8388字
- 2020-06-24 23:27:04
第一章 商代神佑王权的政治观念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是夏朝,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夏代的文字记录。照理,政治思想史应以夏为始,但由于缺乏资料,暂付阙如。
商是代夏的第二个王朝,从公元前16世纪到前11世纪,是中原的泱泱大国。盘庚时迁都于殷,商又称殷。
在商代这个阶级社会里,有氏族贵族、平民和奴隶等阶级。
统治阶级的最高首领是国王,王占有广大的土地和奴隶,并且掌握着对人民生杀予夺的大权,执行着强力的统治。王以下有诸子、诸妇及太师、少师、侯、伯、男等贵族,又总称为“百姓”;有掌握祭祀和占卜的巫史、贞人;有由异族的酋长担任的统治异族的代理人邦伯、侯等。他们平时的生活和死后都是非常豪华的,武官村贵族的大墓葬中,殉葬物有人、马、车骑,有精美的铜器、陶器、石器,有雕花的骨器等日用品,还发现殉葬的无头人骨数十具。
殷墟出土刻在“甲骨”上的文字,称之为甲骨文。从甲骨文以及其他商代文字(如殷代的青铜器铭文、陶文、石玉器铭文等)看来,中国文字在商代后期已经基本成熟。汉字构造的基本方式——象形、指事、会意与形声都使用了。周人说“唯殷先人有册有典”(《尚书·多士》)。可惜殷代的典册大部分都没有流传下来。《尚书》中的《商书》保留了几篇商代的文献。甲骨文和这些文献为研究商代的政治思想提供了可靠的资料。中国政治思想史的开篇,眼下只能以商代为起点。
一、上帝和祖先崇拜及其对商王的庇佑
上帝崇拜和权威 中国的宗教无疑起源于原始氏族社会,但由于当时无文字记载,离今又远,史料大都泯灭,已无法具体了解当时人们的信仰情况和他们的宗教意识。现在有事实材料可佐证的是殷盘庚以后的事。殷人非常迷信。《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卜辞和《商书》提供了充分的证据。由于殷代已是阶级社会,因此殷代的宗教与原始社会的宗教已有了质的变化。
原始社会没有阶级之分,因此当时神也没有等级之分,氏族公社成员对神的崇敬也是平等的,神对人也一视同仁。到了阶级社会,这些朴素的平等完全消失了。随着阶级的出现,神也有了分化。人间出现了最高的统治者。按照这个最高统治者的模样,也创造出了至高无上的神。这个至上神并不是完全重新创造的,而是从原始崇拜的诸神中蜕变出来的。这个过程不是一下子完成的,正如阶级的形成一样,经过了很长的时间。阶级社会的神,虽然在许多方面保留了氏族时期神的形式,然而它的职能和本质发生了质的变化。如至上神完全变成了一个统治者的形象。
从卜辞中知道,帝或上帝是殷代的至上神。“帝”是怎样来的,学术界有不同解释。帝在卜辞的象形文字中作、等形。吴大澂释花蒂之蒂,王国维从之。何以变成了殷代的至上神有待考证。帝如系“蒂”之初文,最早可能是植物崇拜的象征。殷族生活在黄河流域,在这个地区农业种植很早就发展起来。殷人很早就从事农业,对植物可能特别崇拜,等到进入阶级社会之后,这种对植物的崇拜,就逐渐升华,逐渐变成至上神,这是很有可能的。
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具有绝对的权威。它统管一切自然现象,风、雨、阴、晴、雷电等都由它主宰。卜辞中的有关记述不可胜数。例如:
“贞,帝令雨弗其足年?
贞,帝令雨足年?”(《殷虚书契前编》1·50·1)
“……贞,今三月帝令多雨。”(《殷虚书契前编》3·19·6)
“羽(翌)癸卯帝其令风?
羽(翌)癸卯帝不令风?”(《殷虚文字乙编》2452)
在卜辞中还有很多卜问天时的记录,有些虽然没有直接言及上帝,不过可以断定其中有很多是对帝而卜的。
帝除管自然现象之外,还主宰一切人世间的事物,如征伐、畎猎、生产、建邑、灾害等。例如:
“甲辰卜,贞,我伐马方,帝受我又(佑)?一月。”(《殷虚文字乙编》5408)
“辛丑卜,贞,伐方,帝受我又(佑)?”(《殷契粹编》1073)
“戊戌王卜,贞,田戈,往来无灾?
王曰:大吉。在四月。
兹,获(狐)十又三。”(《殷虚书契前编》2·28·7)
“……贞,我受年?
……我受黍年?二月。”(《殷虚书契续编》1·37·1)
“王乍(作)邑,帝若?”(《卜辞通纂》373)
“己卯卜,贞,王乍(作)邑帝若?我从之唐。”(《殷虚文字乙编》570)
“……丑卜,贞,不雨,帝唯我?”(《龟甲兽骨文字》1·25·13)
“庚戌卜,贞,帝其降?”(《殷虚书契前编》3·25·4)
“贞,我其丧众人?”(《殷契佚存》487)
“……〔王〕大令众人曰:田,其受年?十一月。”(《殷虚书契续编》2·28·5)
“我其已宾,乍帝降若?
我勿已宾,乍帝降不若?”(《卜辞通纂》367)
帝既统管阳间世界,当然也要管理阴间世界。人鬼也要从属于帝。
“甲辰卜,贞,下乙宾于帝?
贞,咸不宾于帝?”(《殷虚文字乙编》7197)
“贞,下乙不宾于帝?
〔大〕甲宾于〔帝〕?”(《殷虚文字乙编》)7434)
帝的至上性,无疑是殷代人王至上性的反映,神是人创造的,并且总是以创造者为原型。
帝是商族的至上神,但确切地说,它是殷王的保护神和象征,换句话说是殷的官方神,不过在表面上它代表并保护整个的殷人。在卜辞中我们可以看到,殷王的一行一动都要向帝请示,问一问是凶是吉。然而不论凶也好,吉也好,都是要保护殷王,上帝总是站在殷王一边。例如:
“贞,小臣令众黍?”(《殷虚书契前编》4·30·2)
“壬戌卜,不丧众?
其丧众?”(《殷虚文字甲编》381)
“贞,我其丧众人?”(《殷契佚存》487)
“……贞,竝亡灾?不丧众?”(《殷虚书契后编》下35·1)
“令(共)众人。”(《殷契粹编》1287)
“唯丙午,众。”(《殷虚文字甲编》2691)
“乙卯贞,令以众伐龙,?”(《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1001)
殷人除崇拜上帝外,还盛行对方、社以及山川等自然的崇拜。方与社主要是祈年、祈雨的对象。在“社”之前又往往冠以地名,在“方”前则冠以方向,其间的区别姑且不论,大体可以断定,方与社乃是土地神,与农业最关紧要。
“贞,勿年于土(邦社)。”(《殷虚书契前编》4·17·3)
“其又亳土(社),又(有)雨?”(《殷契佚存》928)
“年于方,又(有)大雨。”(《殷契粹编》808)
“甲寅卜,其帝方,一羌、一牛、九犬?”(《殷虚卜辞》718)
“雨于南方。”(《殷虚文字甲编》753)
在《诗》中也有祭祀方、社的记载:“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臧,农夫之庆。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诗·小雅·甫田》)笺云:“秋祭社与四方,为五谷成熟报其功也。”“三礼”中也有关于方、社的记载。对方、社的崇拜除保留了自然崇拜外,方、社也具有了社会神的意义。(邦)土、亳土、夏土等,说明各地方有各地方之土(社),大约也就是地方神。
祖先崇拜 殷王除崇拜上帝、山川诸神外,还盛行祖先崇拜,而且这种崇拜比对上帝有过之而无不及。祖先不仅像上帝一样统管一切,殷王事事都要向祖宗卜问,而且对祖先有一套极为烦琐的祭祀制度,上帝远赶不上这种福分。
殷王的祖先与上帝的关系如何?有些人主张,上帝也就是殷王的先祖。从卜辞中看,殷王的先祖和上帝并非一体。
在商代晚期以前,上帝与祖先表现为二元关系。帝俨然是一独立的超然的统帅,殷王则要受帝的支配。《盘庚》中说得很明白:“恪谨天命”,“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到商代的晚期才出现帝、祖合而为一的现象。
殷王先祖的权威和上帝的权威很难严格地分清。上帝有的,大凡祖先也有。例如:
“辛酉卜,贞,季(崇)王。”(《殷虚书契前编》5·405)
“贞祖辛我?”(《殷虚书契前编》1·11·5)
“贞于王亥年?”(《殷虚书契前编》上·1·1)
“贞,于大甲告方出?”(《殷虚书契后编》上·29·4)
“告方于祖乙。”(《殷虚书契续编》3·7·4)
于上可见,卜问祖先的事几乎无所不包,有农事和与农事有关的自然现象如雨风等,还有战事等。细加考察,上帝和祖先还有所不同,祷告之事,大凡通过先祖转请上帝保佑。
殷王活着为人王,死后变成鬼王,统治阴间世界。《尚书·盘庚》中有两段话很能说明问题。
“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胥及逸勤,予敢动用非罚?世选尔劳,予不掩尔善。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尚书·盘庚上》)
“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汝有戕,则在乃心,我先后绥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断弃汝,不救乃死。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于朕孙!’迪高后丕乃崇降弗祥。”(《尚书·盘庚中》)
殷王先祖作为鬼王不仅要管理鬼间世界,更主要的是帮助在世的殷王巩固其对人世间的统治,它不仅直接命令活着的臣属俯首听命于殷王,不听则“先后丕降与汝罪疾”(《尚书·盘庚中》),而且还令臣属祖先的鬼魂教训其子孙听命于殷王。
殷王祖先这种对内统治压迫人民,对外进行掠夺的权力,不仅是殷王权力的反映,而且也是殷代国家职能在宗教崇拜中的表现。
殷王对其祖先的崇拜与氏族社会的祖先崇拜有着质的不同。后者作为全体的共同祖先来加以崇拜,这是氏族的统一性的反映。殷王祖先崇拜完全是另一回事,乃是继承天下的反映。
在殷王对人鬼的崇拜中,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那就是对先臣的卜问与祭祀,现举几例:
“丙寅,贞,又(升)岁于伊尹二牢。”(《殷虚书契后编》上·22·1)
“告于黄尹。”(《卜辞通纂》236)黄尹,郭释为阿衡、伊尹。
“乙丑贞风于伊。”(《殷虚文字甲编》828)
“戊辰,伐于陟,卯?”(《金璋所藏甲骨卜辞》481)陟,疑即伊陟。
“贞,于咸戊。”(《殷虚书契前编》1·43·5)
除了上述几人外,据董作宾等人的考证,卜辞中还有任迟、甘盘等,差不多在《殷本纪》中所见到的著名大臣都得到证实。在卜辞中,还有一些不属于殷王世系,但殷王进行祭祀或卜问的人,其中可能有些是殷王家属中不及王位的先辈,但也可能有些像伊尹一样的贤臣。殷王为什么对其先臣不仅要卜,而且还要祭呢?这正反映了历史的过程。殷人在汤之后才逐渐进入阶级社会,在殷代的早期或中期,殷王的地位并不那么巩固,由过去氏族贵族转化来的其他一些显贵,无论在经济上、政治上还有很大的权力,他们与殷王还要平起平坐。《史记·殷本纪》中关于伊尹的故事是很有趣味的。伊尹权力极大,中壬死后,“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为王。太甲不贤,伊尹就“放之于桐宫”,并且“摄行政当国”。太甲以后变好了,伊尹还政,并训诫了一番。伊尹死后,“咎单训伊尹事”。在《盘庚》中,殷王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古我先王,亦唯图任旧人共政”,“人唯求旧”,“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胥及逸勤”。这些都说明,在殷的前期,殷王远没有达到盘庚以后那样专制,至少还保留了一些军事民主时代的遗迹,于是在祖先崇拜中得到反映。殷王对其先臣的崇拜,一方面可能受过去氏族阶段对英雄崇拜传统的影响;更主要的是在于笼络贵族,并为他们树立一个忠于殷王的榜样,因为这些先臣都是竭诚为殷王效力的。
上帝、祖先、殷王三者之间的关系,还有许多问题有待研究。从政治观念上考察,三者是统一的,上帝和祖先庇佑殷王,殷王又借助上帝、祖先崇拜而强化自己的权力。
二、“余一人”和王权专制观念
殷代的最高统治者称“王”,王是什么意思,历来有不同的解释:
《韩非子·五蠹》:“夫王者,能攻人者也。”
《荀子·王制》:“臣诸侯者王。”
《荀子·正论》:“令行于诸夏之国谓之王。”
《荀子·正论》:“能用天下之谓王。”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
先秦诸子言王者即强者,董仲舒则解释为贯通天地人,显然带有神秘色彩。先秦诸子的解释较为妥帖。
甲骨文作,有的解释为最高奴隶主,像一人站在正当中,端拱而立,以朝群臣。又有人释为斧钺之形,是为王权的象征。后一种解释较为妥切。从甲骨文与文献看,王的权力越来越大。
殷代前期由于离氏族社会还不远,殷王个人专断还没有发展到高度,大臣伊尹放太甲,说明贵族势力还很大。盘庚迁殷时,殷王的权力已达到不可侵犯的地步。臣僚们反对迁都,他却扬言“我乃劓殄灭之”。到殷纣王时,任何人有违反他的言行都会招来杀身之祸,例如比干因进谏被剖心等。随着殷王权力程度的加强,仅靠“王”这一顶桂冠已不够了,还必须把自己也神化。在卜辞中,对死去的王有时亦称帝,如“帝丁”“帝甲”“文武帝”,或泛称“王帝”“帝”“下帝”。殷纣王则自称“帝辛”。
上帝与王同为帝,王具有人神结合的性质,因此,王同一切人对立起来,成为人上人,故自称“余一人”。
卜辞中王自称“余一人”,在文献《盘庚》中也有“余一人”的记录。
“余一人”的政治内容,表示天下之大,四海之内,“余一人”为最高。这表现在:
“余一人”处于承天继祖救民的地位。天帝是至高无上的,只有王才能承天之命,是天的化身;祖宗是神明的,只有王才是继承人;所有的人和民,是由王拯救和支配的。
人是从哪里来的?从商代的材料中还没有发现直接的论述。晚出的《诗·商颂·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大约是商人关于自己种族起源的神话传说,近人多解释为图腾崇拜,颇合情理。《商书·高宗肜日》中说:“王司敬民,罔非天胤。”把民视为天的后裔。学者多认为《高宗肜日》晚出,不过天生民的观念似可信。《盘庚》篇没有明确论述天生民,但万民之命是由天帝操纵的,王作为“余一人”的特殊使命之一,就是“予迓续乃命于天,予岂汝威,用奉畜汝众”。迓,迎接。续,接续。汝威即威汝之倒句。畜,养也。这句话的大意:你们的生命,是我从天那里请求接续下来的,我哪里是用势压你们,是为了畜养你们啊!既然万民的生命是由王从天那里请求而来的,并由王畜养,这个理论合乎逻辑的结论是:你们一切必须听我的。事情也正是如此。《盘庚上》说:“勉出乃力,听予一人之作猷。”猷,一作“谋”解。段玉裁据《尔雅·释诂》解作已。已,止也。这句大意是,你们要付出全部力量,是作是止,听我一人的(或听我一人的决断和指挥)。根据这个道理,万民的心意是从属于王的。于是殷王宣布:我的心意,代表着你们之心意:“暨予一人猷同心。”暨,与。猷,谋。大意是,与我的谋划要同心。据此,任何人不准离开王的决定,另有他念、他行。“明听朕言,无荒失朕命。”荒,废。失,江声认为应读为佚,轻忽之意。大意是,一切听我的,不可违反我的旨意。离开了我的决定、命令,都属错误之列。如果不听我的,也就是违背了上帝,就没有好下场。“尔唯自鞠自苦,若乘舟,汝弗济,臭厥载。”唯,只。鞠,穷。臭,朽。大意为,不听我的就是你们自找苦难,如同乘舟,上了船,过不去,坐船待毙。问题还不限于此。殷王宣布,不听命就要动用刑罚,直至把一切违抗者杀死,“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劓,割鼻子。殄,灭绝。育,读如胄,后代。大意是,我把你们都杀掉,使你们灭种,断子绝孙。总之,万民的生命是我殷王从天帝那里请来的,因此生死也应在我手里。又说“矧予制乃短长之命”。制,掌握。短长之命即生死之命。大意为,我对你们握有生杀大权。
这里不讨论个人专制主义产生的根源及其实行情况。从理论上讲,殷王所以要一切人听从自己,服从自己,可生可杀,其前提就在于众人的一切都是他恩赐的。既然万民的一切是王赐给的,那么万民的一切也应属王所有,这是合乎逻辑的。如果留给你一点点什么,那就应该感恩戴德!
事业成功和功德在“余一人”,如治理不好,自然也应由“一人”承当。所以又说:“邦之不臧,唯予一人有佚罚。”事情的逻辑也应是如此。但在实际上,这种自我承担责任的情况是极少的。因为实行权力与自我检讨所背靠的历史条件是根本不相同的。当时殷王的专制和独断是以王对一切具有最高所有权为基础的。相反,有什么样的历史条件能使他像行使权力那样引咎自问呢?无论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没有这种制约。咎由一人承当的认识,从另一方面说明了王的作用之大,一人不悟,全邦遭殃。这种说法虽指出了王可能会犯错误,但是这种说法本身仍然是一种君主专制理论。
三、几个重要的政治概念
由于资料所限,对商代政治思想还很难理出成系统的理论。但这个时期已出现了若干对后来政治思想有着重大影响的概念。概念是思维的网结和思维运行的重要载体。这里介绍以下几个。
关于“德” 甲骨文中有无“德”字,学界有二说:一说认为有“德”字,作形。金文在目下增加一个(心)字。另一说认为无“德”字。
从《盘庚》等篇看,“德”已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和道德概念。所谓“德”主要有如下几个含义:
恪谨天命,遵顺先王为“德”。《盘庚上》在叙述了顺从天命,继承祖业之后说道:“非予(余)自荒兹德。”荒,废失。大意是,我敬天尊祖,无失德之处。
信用旧人为“德”,盘庚引用迟任的话:“人唯求旧,器非求旧,唯新。”接着讲:“予亦不敢动用非德。”大意是,我一直依靠旧人共政,不敢离开德一步。很显然,用旧人为德。
唯王之言是听为德。“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汝克黜乃心,施实德于民,至于婚友,丕乃敢大言,汝有积德。”
不要聚敛宝货,勤劳从事也叫“德”。“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庸,功劳。敷,施。肩,克、能够。大意是,不要贪婪货宝,要生生不息,努力做事,广布德教,永远同心同德建立新家园。与之相反,称为“乱德”。微子说殷纣王“用沈酗于湎,用乱败厥德于下”(《尚书·微子》)。
“德”关乎政治成败得失,所以反复强调要“积德”,“用德彰厥善”。不要用“非德”。
殷代关于德的观念受敬天、尊祖思想的支配。所以德首先是一个宗教观念。当然也包含人事。
关于“礼” 殷代已有礼的概念。西周初年的一些文献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周书·君奭》篇记述召公的话,召公谈到殷历史时指出,殷贤王贤臣执政期间,“殷礼陟配天,多历年所”。陟,升。大意是,殷王享受配天之祀,所以享国多年。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高宗肜日》中有一句:“典祀无丰于昵。”典,常。昵,通祢,父庙曰昵。古制,生曰父,死曰考,入庙曰昵。《史记》在引证这句话时为“常祀无礼于弃道”。说明丰、礼相通。这句话的意思为:在自己父亲庙里的祭祀之礼不要过于隆重,否则不合礼的规定。王国维在《观堂集林·释礼》一文中称,卜辞中的丰作、等,“象二玉在器之形,古者行礼以玉”,故《说文》曰:“,行礼之器。”“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若。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
见于卜辞的,有许多祭祀制度,我们都可称之为“礼”。从政治思想史角度,我们要考察的是有关“礼”的理论。可惜文献有缺,不能深论。礼与祭祀紧密相关,但在神权政治时期,它也就是政治的一部分。当时人们把礼器看得十分重要,微子降周便带着礼器。周人分封时,封赏礼器是一项重要内容,如封伯禽“夏后氏之璜”(《左传》定公四年)。孔子还说过“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左传》成公二年)。
“重民”“畜众” 《盘庚》说:“重我民。”即重视我民之意。又说:“罔不唯民之承。”意为无不承顺民意。还讲到:“视民利用迁。”即根据民利迁都迁邑。又说:“用奉畜汝众。”用,以。奉,助。畜,养。大意是,迁邑是为了养育你们。《高宗肜日》有“王司敬民,罔非天胤”之说,“敬民”这种说法也出现了。此篇晚出,可作参考。
关于“民”“众”的身份,人们议论纷纷。从《盘庚》篇看,范围所指较广,下属以及被统治者都包括在内。阶级的对立,不仅需要“分”,严格上下之别,而且还必须宣传上下利益的一致,“上”是为了“下”。历史的经验不难得出这一结论。
用人唯旧 在《盘庚》中有一个中心思想,即用人唯旧。文中说:“亦唯图任旧人共政。”用人唯旧是血缘关系与氏族贵族联合掌权的表现,也是政治联盟的反映。这个思想成为后来的重要政治思想之一。
无傲从康、无戏怠 《盘庚》提出:“无傲从康”,“无戏怠”。“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这些都是告诫下属官佐要努力从政,不要懈怠。这是周初“无逸”思想的先导。
正法度 《盘庚》说:“先王有服。”服,法令制度。又说:“以常旧服,正法度。”旧服,先王的旧制度。周公告诫周人要“司师,兹殷罚有伦”。“事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尚书·康诰》)说明殷有法度。正法度强调政治行为要规范化,不可任意行事。
上述这些提法还仅仅是一些概念,尚未形成理论体系。但这些概念很重要,它标志着当时的政治思想已有了中心点。这些概念又为以后的政治思想体系的形成建立了基点。所以在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四、结语
宗教是人类思维发达的标志之一,在前进的历史中又是愚昧的标志。“神”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崇高的,其实,人们越相信超己的外力,越易使人的本性走向畸形。崇拜神明,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对人的行为规范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使人走向完善,但同时它又常常引导人们走向兽行。越是神化,就越有残暴的行为相伴行,为神而杀人,不仅是神的需要,而且在感情上甚至也是允许的,如人殉。因此,神化同兽化密不可分。正是率民事神的殷王兽性最多,用成十成百成千的人作祭祀品,作人牲。
王权借神而强化,又借神而极端残暴。王权越是神化,离开现实就越远,从而更加肆无忌惮。神化的结果常常失去了调节政策的余地,如殷纣王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