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要强制征税?

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1547年出生于一个没落贵族家庭,1587年他谋得一个税务员的职位。有一次他到一个闹灾荒的地方去征税,当地百姓太穷,无钱纳税,但教堂的一个讲经师的谷仓里却堆满了粮食。塞万提斯得知后,就下令征收这些粮食,用来抵偿老百姓应该缴纳的赋税。此事触怒了教会,教会立即将塞万提斯驱逐出教。以后他又多次被权贵和教会迫害,被投入监狱。在这黑暗悲惨的生活环境中,塞万提斯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写出了不朽名著《堂吉诃德》。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这一概念的要点可以表述为五点: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分配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税收是用法律建立起来的分配关系;税收采取实物或货币两种征收形式;税收具备强制性、无偿性和相对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

一种观点认为:“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地取得实物或货币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它体现着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税收是人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的财产以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从而使国家得以具备满足人民对公共服务需要的能力的一种活动。”

我国最初的税收形式起源于奴隶制时期,但在此之前,已经出现了一些税收的初级形态。4000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据说三皇五帝之一的帝喾曾开征过税赋。进入奴隶社会,赋税形式有了多样化的发展,当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室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土地之物产大部分需上交王室。例如,夏朝的“贡”,孟子有“夏后氏五十而贡”的说法,意思是说以50亩为单位按收成的1/10缴税;在殷商时代,有“殷人七十而助”的税法,即耕作70亩者,私田只能为63亩,其余7亩为公田,其收获必须如数上交;周代有“彻赋”,“民耕百亩者,彻取十亩为赋”,即指臣民按10%的比例上交自己的耕作果实。

在现代宏观经济中,税收的作用不容小觑,具体表现为促进平等竞争,调节经济总量,保持经济稳定,合理调节分配等。税收具有以下的基本职能:

(1)组织财政收入。税收是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集中一部分剩余产品的一种分配形式。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收入的稳定;同时,税收的征收范围十分广泛,能从多方筹集财政收入。

(2)调节社会经济。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必然会改变社会各集团及其成员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有的份额,减少了他们可支配的收入。但是这种减少不是均等的,有些人向国家交税较多,有些人较少,这种利益得失将影响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能力和行为,进而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影响。

(3)监督管理社会经济活动。国家征收税收的过程,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细致的税务管理基础上,具体掌握税源,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并同违反税收法的行为进行斗争,从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方向,维护社会生活秩序。

税收从来都是与国家、社会紧密联系的一个分配范畴,它反映了国家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古今中外,税收历来都是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和焦点,是全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的集中体现,税收对政权巩固、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有着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税怎么收、怎么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充分发挥好税收的作用,这就要求所有税收人员积极履行自己的收税职责,要求所有的纳税人积极承担自己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