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资产评估的目的

1.3.1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和特殊目的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为资产交易当事人双方提供拟交易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通过评估活动满足不同经济业务的要求,由于经济业务不同,对评估结果的要求也不同。

1.3.2 引起资产评估的经济事项

引起资产评估特定目的的经济行为主要有:

(1)资产转让,即特定主体有偿转让其拥有的资产的经济行为。

(2)企业兼并,即一个企业被另一个企业接办,并使被接办的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主体的经济行为。

(3)企业出售,即企业整体产权被出售的经济行为。

(4)企业联营,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投入成立联合经营实体的经济行为。

(5)股份经营,即出资人投资入股企业自主经营并按股分红的经济行为。

(6)中外合资合作。

(7)企业清算。

(8)抵押。

(9)担保。

(10)企业租赁。

1.3.3 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在资产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

(1)资产评估特定目的是由引起资产评估的特定经济行为所决定的,它对评估结果的性质、价值类型都有重要的影响。

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不仅是资产评估活动的起点,而且还是资产评估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它是评估时必须首先明确的基本事项。

(2)资产评估特定目的是界定评估对象的基础。

(3)资产评估特定目的对于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选择具有约束作用。

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要与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适应,但是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业务各当事人的状况以及资产的自身状态等都可能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