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策法规的评估时点

政策法规的评估时点是政策法规评估工作的关键。评估时点的选择直接决定政策法规效果周期和政策法规影响周期的长短。政策法规效果周期是指从政策法规产生的全过程(包括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执行)所形成的完整周期。政策法规的影响周期是指政策法规执行实施到终止的时间周期。评估时点的确定必须要考虑政策法规的效果周期和影响周期,不同周期的政策法规的评估时点的设立是不同的。学术界依据政策法规的效果周期和影响周期,将政策法规主要分为短期起效政策法规和中长期、长期起效政策法规。

1. 短期起效的政策法规评估时点的设立

短期起效的政策法规会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产生直接影响,其实施后便对相关的利益群体有较大的影响,在公布后便发生效果。所以,短期起效的政策法规在出台后需要立即评估。如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的办法,在政策法规公布后便引起广大市民的强烈反应,因此最佳的评估时间便是政策公布后。

2. 中长期、长期起效的政策法规评估时点的设立

相对短期起效的政策法规,中长期起效的政策法规的评估时点设立完全不同。由于中长期起效的政策法规主要解决关系社会经济的重大事件,在制定时程序烦琐,经历的时间长,并且在生效后周期也长。这就导致在短期内我们很难全面评估中长期起效的政策法规。因此,对于中长期起效的政策法规的评估,评估时点不应该是一个点,而是一个时间段。最后,在评估时,还需要依据中长期起效的政策法规发生效果的具体环境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