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五行学说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行,指它们的运动和变化。五行,就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

五行学说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所构成,这五种物质各具特性,但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紧密联系的,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从而促进了自然界事物的发生和发展,维持着它们的协调和平衡。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五行的特性

古人对五行特性的认识,是通过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体验,并加以抽象归纳的结果。因此,五行的特性虽然来自于木、火、土、金、水,但实际上又超越了这五种具体事物的本身,具有抽象的特征和更广泛的含义。

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木具有能屈能伸、生长、生发、条达、舒畅的特性。

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热也;上,向上。火具有温热、升腾、向上的特性。

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爰稼穑”。稼穑,指农作物的播种和收获。土具有承载、生化、受纳的特性。

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顺从;革,变革。金具有能柔能刚、变革、肃杀、下降的特性。

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润,滋润;下,向下。水具有寒凉、滋润、向下、闭藏的特性。

(二)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采用取类比象的方法,将事物的不同性质、作用和形态与五行的特性进行类比,从而分别归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之中。

五行学说对事物属性的归类推演法则是:以天人相应为指导思想,以五行为中心,以空间结构的五方、时间结构的五季、人体结构的五脏为基本框架,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以及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按其属性进行归纳。凡具有生发、条达、舒畅等性质和作用者,统属于木。具有温热、炎上等性质和作用者,统属于火。具有承载、生化等性质和作用者,统属于土。具有肃杀、下降等性质和作用者,统属于金。具有寒凉、滋润、向下等性质和作用者,统属于水。将人体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联系起来,便形成了人体内外互相关联的五行结构系统,用以说明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及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表1-2)。

表1-2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举例

(三)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学说以五行的相生、相克来说明事物之间的相互资生和相互制约关系,五行的相生、相克是事物运动变化的正常规律。

相生,是指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次资生,循环无端。在五行相生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又称“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生我者为木,则木为火之母;我生者为土,则土为火之子。其他依此类推。

相克,是指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所以又叫“所胜”“所不胜”的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为木,则木为土之所不胜;我克者为水,则水为土之所胜。其他依此类推。

在五行的生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和“我生”,“克我”和“我克”四个方面的关系。以木为例,生我者为水,我生者为火,克我者为金,我克者为土。这就说明,在五行系统中,各个部分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密切相关的,每一部分的变化,必然影响其他部分的状态,而其本身又受到五行整体的统一制约。

五行的相生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没有克,就不能维持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与发展。因此,必须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相对的平衡协调和运动变化。五行之间这种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互生化、相互制约的关系,称之为“制化”。如金可以克木,但木可以通过生火,使火来克金,以此来维持相互之间的平衡。其他依此类推(图1-1)。

图1-1 五行相生相克

(四)五行的相乘相侮

相乘相侮是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制化现象遭到破坏以后出现的异常的相克现象。

相乘:乘,凌也,即欺负之意。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克制。相乘的次序与相克同。

引起相乘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个方面。太过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亢盛,对其所胜的一行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胜一行的虚弱,从而导致五行之间生克制化的异常。如木气过于亢盛,对土克制太过,土本无不足,也难以承受木的过度克制,导致土的不足,称之为“木旺乘土”。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一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显虚弱。如土气过于不足,木虽然处于正常水平,土仍难以承受木的克制,使土更显不足,称之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即欺侮,有恃强凌弱之意。相侮是指五行之间的克制次序遭到破坏,出现逆向克制的异常相克现象,又称“反克”。因此,相侮的次序与相克的次序正好相反。发生相侮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克。例如,正常情况下木应受到金的克制,若木气太盛,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反克金,称为“木侮金”。二是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虚弱,不仅不能克制应克的一行,反而受到被克一行的反克。例如,正常情况下,金应克木,若金气虚弱,不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为“金虚木侮”。

五行之间的乘侮现象可以同时发生。如木过强时,既可乘土,又可侮金;反之,木气虚弱时,则不仅金来乘木,而且其所胜之土也乘虚而反侮之。

三、五行学说在中医护理中的应用

(一)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与相互关系

五行学说将五脏归属于五行,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特点。如肝属木,肝主疏泄而恶抑郁;心属火,心阳主温煦;脾属土,脾化生气血而为后天之本;肺属金,肺气清肃下降;肾属水,肾藏精、主水。

五行学说用五行相生的关系说明五脏之间的相互资生、相互为用的关系。如肝生心即木生火,肝藏血以济心;心生脾即火生土,心阳温煦脾土、助脾运化;脾生肺即土生金,“脾气散精,上归于肺”;肺生肾即金生水,肺气清肃,通调水道以助肾水;肾生肝即水生木,肾藏精以滋养肝血。

用五行相克的关系说明五脏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克制的关系。肾克心即水克火,肾水滋润上行以制约心火,防止其过亢;心克肺即火克金,心火的温煦有助于肺气宣发,制约肺气的过于肃降;肺克肝即金克木,肺气清肃下行可抑制肝气的过度升发;肝克脾即木克土,肝木条达可疏泄脾土之壅滞;脾克肾即土克水,脾主运化水湿可防止肾水泛滥。

(二)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在临床上,五脏发生病变时,可以“母病及子”,也可“子病犯母”。如先有肾精不足,不能滋养肝阴,导致肝肾阴虚,又叫“水不涵木”,就是“母病及子”的表现。先有心血不足,累及肝脏,导致肝血不足而成心肝血虚,就是“子病犯母”,或称“子盗母气”。

同时,五脏病变时,也可出现“相乘”和“相侮”的现象。如肝气亢盛,影响脾的运化功能,叫“木乘土”。肝火上亢,消铄肺金,使肺的宣发肃降功能失常,称为“木火刑金”或“木火侮金”。

(三)用于疾病的诊断

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内脏有病可以反映到相应的体表组织,出现色泽、声音、气味、形态、脉象等方面的异常变化。由于五脏与五色、五音、五味等都根据五行的特性进行了分类归属,因此在诊断疾病时,就可以用望、闻、问、切四诊所得来的资料,用五行的归类和生克乘侮规律来推断疾病的发生和演变。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见弦象,多为肝病;面见赤色、口苦、心烦、脉洪,多为心火亢盛;面见黄色,多为脾虚;面见白色,多为肺病;面见黑色,多为肾病。

(四)用于疾病的治疗

在脏腑功能失调时,除对本脏进行治疗外,还应考虑到脏腑的传变关系,根据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调整其他脏腑的太过与不及,控制疾病的传变,防止疾病传入他脏。如肝气亢盛,可致木旺乘土,传病于脾,故在泻肝时要补脾,防止肝病传变于脾。

在确定治疗原则时,可以根据相生规律采取补母和泻子的方法。如滋水涵木法,即补益肝肾法,是通过滋补肾阴来养肝阴,适用于肝肾阴虚或肝阳偏亢之证;培土生金法,即补脾益肺法,是通过补益脾气来补肺气,适用于脾肺气虚证。也可以根据相克规律采取“抑强”和“扶弱”的方法,“抑强”主要用于太过引起的相乘和相侮,“扶弱”主要用于不及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抑木扶土法,即疏肝健脾法,适用于木旺乘土或土虚木乘之证,如用于木旺乘土,则以抑木为主、扶土为辅,如用于土虚木乘之证,则应以扶土为主、抑木为辅。

思考题

(1~3题共用题干)

林某,女,43岁。因家庭变故,半年来郁郁寡欢,渐感胸胁胀闷,嗳气泛酸,时有呃逆,头晕头痛,失眠,纳差,脘腹胀满,神疲乏力,渐消瘦,查体血压升高。舌淡苔薄黄,脉弦数。

1.用五行学说解释其病机,正确描述是(  )。

A.木克土

B.土侮木

C.木乘土

D.木侮土

E.土生木

2.患者未及时得治,后频发咳逆,咳少量黏痰,甚或咯血,面红,眼干红。用五行学说解释其病机,正确描述是(  )。

A.土生金

B.金克木

C.金侮木

D.金乘木

E.木侮金

3.患者治疗1个月后,其他症状改善,唯余头晕目眩、耳鸣、腰膝酸软、午后烦热、颧红、盗汗。舌红少苔,脉弦细数。属肝肾阴虚。宜用的治法是(  )。

A.益火补土法

B.培土生金法

C.金水相生法

D.滋水涵木法

E.培土制水法

(温茂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