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阴阳学说

一、阴阳的基本概念

阴阳是宇宙中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含有对立统一的观念。阴和阳既可以代表相互对立的两个事物,也可以代表同一事物内部所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阴阳的最初含义是很朴素的,是指日光的向背,朝向日光则为阳,背向日光则为阴。向阳的地方光明、温暖,背阳的地方黑暗、寒冷,古人根据这一特点,就以光明、黑暗、温暖、寒冷分阴阳。先民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不断地引申其义,将日月、昼夜、天地、上下、动静、升降、水火、内外、雌雄等相反的事物和现象,都以阴阳来加以概括。如昼为阳,夜为阴;晴天为阳,阴天为阴;上为阳,下为阴;火为阳,水为阴等(表1-1)。一般来说,凡是明亮的、温热的、外在的、运动的、兴奋的、上升的、功能亢进的、强大的、功能的,统属于阳的范畴;反之,晦暗的、寒冷的、内在的、静止的、抑制的、下降的、功能衰退的、弱小的、物质的,统属于阴的范畴。阴和阳的相对属性引入医学领域,即是将具有推动、温煦、兴奋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阳;对人体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阴。

表1-1 事物阴阳属性举例

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其相对性有两方面内容:一是阴阳双方是通过比较而分阴阳的。因此,单一事物是无法确定阴阳属性的。如80℃的水和20℃的水相比较,80℃的水当属阳,但80℃的水同100℃的水相比较,则应属于阴。二是在阴阳之中可以再分阴阳,就是说阴中包含着阴阳,阳中也包含着阴阳。如昼为阳,夜为阴,而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则为阳中之阴;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由此可见,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概括阴和阳两类,任何一种事物内部又可以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而每一事物内部阴或阳的任何一方,还可以再分阴阳。这种既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对立的现象,在自然界里是无穷无尽的。

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阴阳的对立统一和运动变化规律,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阴阳交感

所谓阴阳交感,是指阴阳二气在运动中相互感应而交合的过程。由于天地阴阳二气的交感或雌雄二性的构合,有形的万物才能产生,新的个体才能诞生。如果没有阴阳的交感运动,就没有生命,也就没有自然界。可见,阴阳交感是生命产生的基本条件。阴阳交感是在阴阳二气运动的过程中进行的,没有阴阳二气的运动,也就不会发生阴阳交感。可以说,阴阳二气是阴阳交感得以实现的基础,阴阳交感则是阴阳二气在运动过程中的一种最佳状态。阴阳的相互交感,使对立着的两种事物或力量统一于一体,于是产生了自然界,产生了万物,产生了人类,并使自然界时时处于运动变化之中。

(二)阴阳对立制约

阴阳学说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阴阳的相互对立,是说阴阳性质的相反。阴阳相反导致阴阳相互制约,例如温热可以驱散寒冷,冰冷可以降低高温,水可以灭火,火可以使水沸腾而化为气等。温热与火属阳,寒冷与水属阴,这就是阴阳之间的相互制约。阴阳双方制约的结果,使事物取得了动态平衡。就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而言,功能之亢奋为阳,抑制为阴,二者相互制约,从而维持人体功能的动态平衡,这就是人体的正常生理状态。

(三)阴阳互根互用

阴阳互根是指一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着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即阴或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如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热为阳,寒为阴,没有热也就无所谓寒,没有寒也就无所谓热等,所以说阳依存于阴,阴依存于阳。中医学把这种相互依存关系,称之为“互根”。

阴阳的互用是指阴阳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资生、相互促进和助长对方的关系。《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是说阴精在内,是阳气的根据;阳气在外,是阴精所化生的(役使)。如气属阳,血属阴,血液的化生必须依靠气化作用来实现,而气的运行要靠血为载体。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因此中医学中有“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的说法。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使阴阳双方这种互根互用的关系遭到破坏,就会导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就人体而言,机体物质与功能之间的互根互用关系失常,机体生生不息的功能也就遭到破坏,甚则“阴阳离决,精气乃绝”而死亡。

(四)阴阳消长平衡

阴阳消长是指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阴阳双方,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始终处于“阴消阳长”或“阳消阴长”的运动变化之中。所谓“消长”,是说一方增长,会削弱对方的力量,导致对方相对不足,即“此长彼消”;或一方的不足,导致对方的相对亢盛,即“此消彼长”。阴阳双方在这种消长变化的运动中,维持着阴阳之间的相对平衡。所以说,阴阳之间的平衡,不是静止的和绝对的平衡,而是始终贯穿着阴阳双方的消长变化,是动态的、相对的平衡。这种平衡关系称为消长平衡,它也反映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的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观点。

事物阴阳的消长平衡是普遍存在的。如一年四季气候的变化,从冬经春至夏,气候由寒逐渐变热,是一个“阴消阳长”的过程;由夏经秋至冬,气候由热逐渐变寒,又是一个“阳消阴长”的过程。这种阴阳消长的过程,维持了一年四季气候的正常交替,也使气候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之中。

(五)阴阳相互转化

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从而使事物的性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阴阳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种条件就是“重”或“极”,即所谓“物极必反”,就是对立双方的力量消长必须达到极限,才可发生根本变化,没有这一条件,阴阳的转化便不可实现。如某些急性温热病,体温逐渐升高,若不能及时控制,持续高热之后,有可能突然出现体温下降、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阳气暴脱的危象,这种病证变化过程,即属于阳证转化为阴证。阴阳的转化过程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阴阳消长是量变,是阴阳转化的前提,阴阳转化是质变,是阴阳消长的结果。

三、阴阳学说在中医护理中的应用

阴阳学说渗透于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有效指导着临床诊断治疗、预防和养生。

(一)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一切组织结构,既是有机联系的,又可以划分为相互对立的阴阳两部分。就人体部位来说,上为阳,下为阴;背部为阳,腹部为阴;体表为阳,体内为阴。按照脏腑功能特点划分,心、肝、脾、肺、肾五脏为阴,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六腑为阳。五脏之中,又各有阴阳所属,即心、肺居于上部(胸腔)属阳,肝、脾、肾位于下部(腹腔)属阴。若具体到每一脏腑,则又有阴阳之分,如心有心阴、心阳,肾有肾阴、肾阳。总之,人体组织结构的上下、内外、表里、前后各部分之间,以及内脏之间,无不包含着阴阳的对立统一。所以《素问·宝命全形论》说:“人生有形,不离阴阳。”

(二)说明人体的生理活动

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是阴阳两个方面保持着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使其处于动态平衡状态的结果。凡组织结构和气血津液等物质均属于阴,这些物质所发挥的功能则属于阳。物质是功能的基础,功能是物质的反映。两者之间,不仅互相对立,而且互相依存。各种功能活动(阳)的产生,必然要消耗一定的营养物质(阴),而各种营养物质(阴)的新陈代谢,又必定要消耗一定的能量(阳)。正常情况下,这种阴阳消长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之中,保证了脏腑功能的健全和正常的生理活动。

(三)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

人体疾病的发生均可用阴阳失调来概括说明。疾病的发生发展关系到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正气分阴阳,包括阴液和阳气两部分;邪气亦有阴邪和阳邪之分。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就是邪正斗争的过程,无论其病理变化如何复杂,都不外乎阴阳的偏胜或偏衰。阴或阳任何一方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导致另一方的相对不足而发病,即“阳胜则阴病”“阴胜则阳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反之,阴或阳任何一方的不足,必然导致另一方的相对亢盛而发病,即“阳虚则寒”“阴虚则热”。此外,由于阴阳互根,当阴阳任何一方虚损到一定程度时,也常可导致对方的不足,即所谓“阴损及阳”“阳损及阴”,甚则出现“阴阳俱虚”。因阴阳失调而出现的病理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可向各自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阴证可以转化为阳证,阳证可以转化为阴证。

(四)用于疾病的诊断

任何疾病,尽管它的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千变万化,但都可以概括为阴证与阳证两大类。临床上常用的八纲辨证,是各种辨证的纲领,而又以阴阳作为八纲的总纲,以统领表里、寒热、虚实,即表证、热证、实证属阳,里证、寒证、虚证属阴。正确的诊断,首先要分清阴阳,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质,做到执简驭繁。

(五)用于疾病的防治

中医学认为,疾病的本质就是阴阳失调。因此,中医学治疗疾病的根本原则就是调整阴阳,补偏救弊,使阴阳重新恢复相对平衡状态。针对疾病阴阳偏胜偏衰的状况,采取“实则泻之”“虚则补之”的治疗原则,以达到恢复新平衡的目的。

阴阳学说也可用来概括中药的性能。药物的气、味和升降浮沉,皆可用阴阳来归纳说明。药物有寒、热、温、凉四气,寒凉药属阴,温热药属阳。药物有辛、甘、酸、苦、咸五味,辛、甘属阳,酸、苦、咸属阴。药物有升降浮沉四种作用趋向,升浮药属阳,沉降药属阴。

阴阳学说还可用于指导疾病的预防。中医学认为,人以正气为本,“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善于保养阴精阳气,则邪气不侵。而养护正气的根本法则就是要求人体内部的阴阳变化与天地自然之间的阴阳变化协调一致,也就是说善于调整阴阳,是防病摄生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