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外谈史

历史不应该被忘却

迄今为止,辑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与世界各国订立的各种条约、协定之类最为详备的,还得推王铁崖先生所编的三大册《中外旧约章汇编》。列入该书目录的,共计1182件,其中除最初7件订于17、18世纪外,其余均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所订立。这些约章的情形自然有很大的差别,有的内容涉及国家的许多重要主权,有的则只是某个具体问题的细节规定;有的属两国政府之间正式签订的,有的则只是同某些外国企业、公司等订立的章程、合同、凭照。但不管怎样,综观这些历史资料,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在当时国际社会中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处境,却是一目了然的。

对于中国近代历史上这些约章的性质,自然免不了也有人把它说成是“揭开了(西方)对华事务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与欧洲“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法律、政治和经济关系的开端”一类的话,但毕竟只是极少数的例外。一般来说,包括持有各种不同政治态度的人们,大都肯定这些条约是不平等的,“因为这些条约不是以平等国家之间的谈判为基础的,所以说它们是不平等条约”。

帝国主义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曾经给予我国近代历史以何种影响,我们可以先引用一位业已作古的中国人和一位现在仍然健在的美国人的话,来为我们进一步思考提供一点参考的素材。

漆树芬在1926年出版的《经济侵略下之中国》(一名《帝国主义铁蹄下之中国》)一书中曾这样写:“比年以来,帝国主义与军阀之狼狈为奸,加重我内乱,掠夺我金钱,屠戮我民命,已成不可掩之事实。而为彼等最便于勾结,最利于进攻之工具,犹当数一部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根据不平等条约以达其压迫榨取之目的,军阀则靠此不平等条约以酿成此循环式之内乱,所以这一部不平等条约,实为我之酸心疾致命伤。”“由是观之,弱我中国者,资本帝国主义也;致我于危亡者,由此产生之不平等条约也。资本帝国主义实为蚕食我之封豕长蛇,不平等条约实为束缚我之桎梏陷阱。”

另一段话出自一位至今仍活跃在政治舞台的美国政要前些年出版的一本书,其中写道:“19世纪强加给中国的一系列条约、协定和治外法权条款,使人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不仅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地位低下,而且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同样地位低下。这一衰败的现实同中国人的自我意识发生猛烈的冲突。中国人认为在过去,甚至就在不久以前,他们在文化上和政治上还都比那伙蛮横的侵略者们富有和强大得多。事实上,中国在经济和政治上发生大滑坡只是近代的事。”“这些事实驳斥了西方流行的看法:中国是一个停滞和颓废的帝国,而更加生机勃勃和更富进取精神的欧洲人可以随时欺侮它。”

读者也许会问,为什么你特地要引用这么两位人物所说的这么两段话呢?

确实,这中间并非没有需要说一说的小小的缘由。

前几年,有位先生在一本颇有点名气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对异族侵略者的口诛笔伐的感情宣泄上,这就大大淡化了我们研究的理性色彩”。另一位先生则认为,1949年以来关于西方殖民主义侵略造成了东方普遍落后的谴责,是一种早就应该抛弃的传统观念,这种观念“使历史批判的天平倾斜了”;在他看来,殖民主义对东方历史“起了一种革命的作用”,“成为东方民族赶上现代文明的惟一的现实良机”。对于如此“高深”的理论,浅薄如我辈者自然难以领会,那么,我们先听听第三者的议论如何?前面引用的两段话,虽然也颇有点对殖民主义“口诛笔伐”的味道,但就作者而言,前一位早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即已谢世,而且那本著作前面还颇有几位国民党元老为之作序;后一位本身就隶籍“西方”,那本书又是以预言共产主义的“大失败”为其主旨的,无论如何,停留在“感情宣泄”而淡化了“理性色彩”,甚至导致批判的“天平倾斜”之类的训斥,是决然不会加到他们身上去的。

“感情”和“理性”的关系,本是史学理论中的一个老问题。历史研究应该客观。所谓客观,就是要尽量探求历史的真实,实事求是地按照历史的本来面目去描述历史。是不是一定要心如死灰、不带任何一点感情色彩,才能对历史进行客观的研究和理性的思考,倒怕也未必。因为不带任何感情这一点首先就难以做到。观察任何问题,也包括观察历史现象,总要有一个立足点和出发点,或者叫立场。不同的立场就会有不同的感情,谁也回避不了。譬如说吧,不满于甚至谴责“异族侵略者”的侵略行径,这自然是一种“感情”;但对殖民主义感恩戴德,认为它对被侵略国家的征服,不过是给这些国家带来了文明和进步的普遍福音,又何尝不是一种“感情”?这两种不同的“感情宣泄”,究竟哪一种更加接近历史的真实,这实在不是靠自我的标榜,而要经受历史实际的检验。

话扯得稍微远了点,现在再拉回来谈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帝国主义通过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的财富进行了大规模的疯狂的掠夺。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勒索的赔款即达2.3亿两白银,赔款总数加上分期付款的利息,相当于当时清政府3年财政收入、日本国4年半的财政收入。俄、英、美、日、德等11国通过《辛丑条约》,则勒索赔款4.5亿两白银。张之洞所办的汉阳铁厂,是洋务企业中创办经费最多的一个,建厂时共支出白银580余万两。也就是说,列强通过《辛丑条约》勒索的赔款,可以建设大约80个汉阳铁厂,较洋务派创办全部洋务企业时投入的资金总和要多出好几倍。

这里还只是就不平等条约对中国财富的掠夺一方面来说的。事实上,不平等条约是一条“屈辱的绳索”,从各个方面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捆绑得死死的,以便听凭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任意吸吮膏血,作践蹂躏。

不言而喻,任何一个民族都不会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理应拥有的主权拱手送给别人,任何一个侵略者也都不可能仅仅通过“友好交往”就把各种特权轻易攫取到手。事实上,在每一个较为重要的不平等条约订立之前,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都曾动用兵舰大炮,通过血与火的残暴手段,用野蛮的军事侵略(当然还要伴随着必不可少的政治讹诈、经济施压之类的种种名堂)来达到它们的目的。正像第二次鸦片战争时任英国侵华军全权专使的额尔金在谈及《天津条约》时十分形象地说的那样,这些条约是“用手枪抵在咽喉上逼勒而成的”。因此,在每一个不平等条约的背后,几乎都蕴含着一个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是血泪斑斑的悲惨故事。

如果我们说,了解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了解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我想是不能算过分夸张的。

中国被帝国主义列强强迫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无情束缚的悲惨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但是,历史无法割断。历史也就不应该忘却。

“振兴中华”口号的由来

“振兴中华”这个口号,在历史上最早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提出来的呢?

“振兴中华”口号的最初提出,是在19世纪的末叶,即从甲午战争到义和团运动期间(1894—1900)。在这期间,几个不同的政治派别,先后发出了“振兴中华”的响亮呼喊。

中国从鸦片战争以后,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下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加紧了侵略步伐,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进行瓜分中国的罪恶活动。亡国灭种的威胁迫在眉睫,民族危机空前严重,这种形势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深切忧虑和极大愤怒。“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谭嗣同:《有感一首》。人们在悲愤中思索和探求着免致神州陆沉的救国之路。

“振兴中华”的口号就是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提出来的。

1894年1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了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这个组织的章程指出:“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孙中山全集》,第1卷,19页。为了挽救祖国的危亡,他们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孙中山全集》,第1卷,19页。并且郑重宣告:“本会之设,专为联络中外有志华人,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同上书,22页。正是孙中山先生第一次鲜明地发出了“振兴中华”的号召。

不久以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发动了变法维新运动。这个运动的直接目标是改良封建政治,而根本动因则是救亡图存。在运动中维新派反复宣传祖国命运和前途的危急:“俄北瞰,英西䀹,法南瞵,日东眈,处四强邻之中而为中国,岌岌哉!”康有为:《强学会叙》。于是,他们也提出了中国如何“自振”的问题。康有为说:“天地为愁,我将何容?昧昧我思之,惟有合群以救之,惟有激耻以振之。”康有为:《保国会序》。梁启超也说,如“中国终不自振,终不自保,则其所谓沦胥糜烂者,终不能免”,因此,一切有志之士,都应把握“中国可以自振、可以自保之机”梁启超:《南学会叙》。。这里所说的“激耻以振之”“自振”等,显然与“振兴中华”是同一含义。

戊戌维新运动刚失败,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就如狂飙一般在中国大地上兴起了。在这一场伟大斗争中,义和团提出了“振兴中国”的口号。有一个材料说:“(义和团)初以捉拿洋教,振兴中国为名。”《山东近代史资料》,第3分册。在义和团的一些传单、揭帖、告白中,一方面指斥帝国主义“祸乱中华”的罪恶,一方面表示要“扶保中华,逐去外洋”的决心。尽管这些文件带有某些迷信色彩和笼统排外主义倾向,但在这层薄薄的外衣下包裹着的爱国主义实体却仍然是显而易见的。

在同一个历史时期里,不同的政治派别似乎是不谋而合地提出了大体相同的口号,这当然不是偶然的巧合。这表明,在当时,为“振兴中华”而奋斗,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人心之所向,因此,这个口号的出现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了。一切爱国的、要求祖国独立和民族自由的人们,都强烈地感到“振兴中华”的必要性和神圣性。事实上,许多志士仁人,也正是在“振兴中华”的崇高信念的驱使下,纷纷投身到戊戌维新运动、义和团运动和稍后的辛亥革命运动中去的。“振兴中华”曾是那一个历史时期促使人们从事革命运动的强大推动力。

今天,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于中国人民前赴后继、不屈不挠的斗争,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取得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的黑暗统治已经被推翻,中国人民已经站了起来,建立了独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但是,近代史上这种为“振兴中华”而贡献自己一切的献身精神,仍然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

历史灾难的补偿

中日甲午战争发生在19世纪末叶。战争失败之后,中国人民普遍带着认为自己国家“精华已竭,膏血俱尽,坐而垂毙”(康有为语)的忧伤、焦虑、失望、悲愤心情,去迎接新世纪的来临,因为当时国家正处在“强邻环列,虎视鹰瞵”“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孙中山语)的危急状态。一百年后的今天,到了又一个世纪的末叶,中国人民却正以昂扬的步伐,意气风发地行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道上,满怀着对祖国未来繁荣昌盛的信心,展望21世纪的美好前景。两个世纪之交,两种国家处境和命运,两种迥然不同的心情和精神状态,正犹如云泥之隔、天壤之别。我们在不胜沧桑之感的同时,如果忘却了一百年来为这种巨变做出了自己贡献的有名和无名的志士仁人,实在是一个不可饶恕的罪过。

如果要检讨甲午战争失败的历史教训,人们最容易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大概是“落后就要挨打”。这当然完全正确。不过对此还要做一点进一步的分析和说明。事实上,还在战争进行过程中,不少朝野人士就纷纷指出,就军力和经济力量而言,日本并没有绝对的优势。有人上奏说:“日本幅员仅四岛,地不为广;丁不满十万,兵不为强;洋债日增,国不为富。”这并非毫无道理。那么,为什么最后中国落得个一败涂地呢?有一位名叫张玙的写文章回答说:“我则庙谋无定,众志各殊;土地虽大,人民虽众,而形势转觉散漫,莫相统摄,譬如连鸡不得俱飞,所以败也。”这个回答虽然并不科学,却也多少接触到了问题的实质。从这里得到的启示是:落后就要挨打。这里所说的“落后”,是指综合国力的落后,这不仅指经济因素、军事因素,还包括政治因素、心理因素等在内;即使是单项的力量对比(如军事力量),也不只是数量的多寡,还要考虑素质的优劣。要避免因落后而挨打的命运,当然首先要振兴经济,同时也要注意其他方面的发展,其中包括诸如清除腐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等,也就是既要建设好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也要建设好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恩格斯说过一句非常深刻和耐人寻味的话:“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恩格斯:《致尼古拉·弗兰策维奇·丹尼尔逊》(1893年10月17日)。百年前的甲午战争,不论是战争过程中北洋海军的覆灭、惨无人道的旅顺大屠杀,还是战争结束后列强对我国大片土地和巨额财富的掠夺,对于中国来说,都是一次不折不扣的“巨大的历史灾难”。但是,正是在这次战争之后,举国上下爱国思潮急剧高涨,达到中华民族的新的觉醒。在此基础上,不论是下层劳动群众还是上层统治集团中的有识之士,不论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还是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救国方案和救亡方略,并且各自付诸自己的政治实践。一个又一个前赴后继的斗争浪潮,推动着中国社会一步一步地前进,直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最终取得了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

这大概就是历史发展的辩证法。

只看到“历史的灾难”,而看不到作为补偿接踵而至的“历史的进步”,不免会陷入历史的悲观主义;但如果因为看到历史进步的补偿,竟去赞颂、讴歌“历史的灾难”,则就变成了历史的颠倒。

私利多寡与改革难易

参加了几次纪念戊戌维新百周年的学术讨论会、座谈会,会上听到一种意见,认为慈禧本来是支持光绪变法的,如果不是后来维新派激化帝后两派的矛盾,慈禧可能不会搞政变,戊戌变法的结局也许会同现在大不一样。

我不大赞成这种看法。

其实,上面的看法并不是现在才提出来的。当变法维新运动刚刚失败的时候,社会上许多人士,包括维新派自己在内,都有意无意地把失败的原因归之于慈禧与光绪之间的个人权力之争。康有为在逃亡途中就说过:“反维新运动,是西太后和光绪帝之间争权的结果。”王照更说:“慈禧但知权力,绝无政见,纯为家务之争。”他甚至埋怨康有为等人不知“调和两宫”,以致引起了慈禧对变法运动的恶感。这种认识只停留在事物的表面,并没有接触到问题的本质。

变法维新运动既然是一场改革,就必然要遇到阻力。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而旧秩序的代表总要竭力维护旧事物,以拼死的反抗来制止改革的进行。因此,把政变的发生仅仅归咎于像慈禧这样的个别人物的恶意,是不够的;事实上,站在改革的对立面的,是整个腐朽的旧制度,慈禧不过是这种旧制度的最高代表而已。

改革必然给凭借旧制度和旧秩序而取得既得利益的特权阶层以损害,因此,他们就必然要敌视改革。这部分人形成了一股盘根错节的反改革的守旧势力。光绪帝说守旧衰谬之大臣“盈廷皆是”,指的就是这些人。

关于这一点,在当时,其实是不论当事者还是旁观者都是十分清楚的。

英国公使窦纳乐在向政府报告戊戌政变的经过时,就毫不含糊地指出:大多数满洲贵族和汉族官僚所以要“摧毁维新派”,根本原因就是“光绪采纳热心变法的年轻一派的建议从事改革,不但危及他们的权力,甚至危及到他们的地位”。他还表示赞同地转述康有为的话,说:“这些改革,将削弱他们的权力,减少他们的薪俸,甚至使他们冒着免职的危险,以便让位给热烈赞同光绪意见的年轻人。”《窦纳乐致英国外交大臣的信》。

如果这只是概括的结论性的看法,那么,当事人梁启超的分析就更加具体、更加深入了:


今守旧党之阻挠变法也,非实有见于新法之害于国病于民也。吾所挟以得科第者曰八股,今一变而务实学,则吾进身之阶将绝也。吾所恃以致高位者曰资格,今一变而任才能,则吾骄人之具将穷也。吾所借以充私囊者曰舞弊,今一变而核名实,则吾子孙之谋将断也。然犹不止此,吾今日所以得内位卿贰,外拥封疆者,不知经若干年之资俸,经若干辈之奔竞而始能获也;今者循常习故,不办一事,从容富贵,穷乐极欲,已可以生得大拜,死谥文端;家财溢百万之金,儿孙皆一品之荫。若一旦变法,则凡任官者皆须办事,吾将奉命而办事耶?则既无学问,又无才干,并无精力,何以能办?将不办耶?则安肯舍吾数十年资俸奔竞,千辛万苦所得之高官,决然引退,以避贤者之路哉?故反复计较,莫如出死力以阻挠之。盖全国千万数之守旧党人,不谋而同心,异喙而同辞,他事不顾,而惟阻挠新法之知。梁启超:《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


对这个问题讲得最精彩、最透辟的,倒是在改革运动中比较温谨的严复。如果说梁启超还只是做了一些静态的分析,严复则对此进行了动态的研究,深刻地揭示了守旧势力与敝法、私利之间的复杂的因果关系;


国家承平既久,则无论为中为外,举凡一局一令,皆有缘法收利之家。且法久弊丛,则其中之收利者愈益众。一朝而云国家欲变某法,则必有某与某者所收之利与之偕亡,尔乃构造百端,出死力以与言变者为难矣。是故其法弥敝,则其变弥不可缓;而亦其变之弥不可缓,则其欲变弥难。盖法之敝否,与私利之多寡为正比例;而私利之多寡,又与变之难易为正比例也。夫小人非不知变法之利国也,顾不变则通国失其公利,变则一己被其近灾。公利远而难见,近灾切而可忧,则终不以之相易矣。严复:《上今上皇帝万言书》。


梁启超和严复都指出,守旧势力并非不知道改革对国家和社会是有利的,但个人和阶级的私利,却是更为现实的因素,对于这些人来说,它在天平上的砝码是远远重于国家、民族的公利的。严复进一步指出,越是迫切需要改革的腐败陈旧的“敝法”,某些人能够从中牟取私利的机会也就越多,因而他们也就越加拼命地维护其存在,从而改革的阻力也越多,改革的困难也越大。

这些论断完全符合变法维新运动的客观实际。几乎每一项改革措施,都不免触犯一些人的利益,因此他们就出而反对和抗拒。最引起他们敏感的是像立制度局、裁撤冗官这样一些涉及封建统治机构的改革,由于它们关系到他们的乌纱帽问题,当然引起他们特别强烈的反应。当康有为提出“请立制度局于内廷”的建议后,立即“朝议哗然,谓此局一开,百官皆坐废矣”。于是纷纷反对,终于使这个建议搁置了起来。裁冗官算是部分地实行了,在百日维新期间,发布了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及广东、湖北、云南巡抚以及东河总督、各省粮道等衙门和官职的诏谕。本来,这些衙门的官员“皆无事可办,任其职者,皆养尊处优,素餐尸位,朘民之脂膏,以养此无谓之闲人”。但一旦裁撤,可就引起了轩然大波,“此诏一下,于是前者尸位素禄、阘冗无能、妄自尊大之人,多失其所恃,人心皇皇,更有与维新诸臣不两立之势”。有人估计,因裁官而受到牵连失去职位的(包括一些属吏,这些人大都是大官的亲友)“将及万人”,这些人便都成了改革运动的积极反对者。

就是一些看来并不直接伤害什么人利益的举措,也竟为守旧势力所不容。例如许士民上封章一事,仅仅由于上书言事不再成为少数人的特殊权力,所以也因其有损于特权阶层的尊严、打乱了森严的封建等级关系,而被守旧势力认为是“第一切肤之痛”的事。他们恨恨地说:“欲天下无事,杜绝言路,自然安静,而办事者亦可顺手。”还可以举另一个例子,是关于修治京城街道的事。当时京师街道,脏乱不堪,“粪土载道,秽污山积,风即扬尘,雨即泥泞”,“洋人目之为猪圈,外省比之为厕屋”。在改革运动的高潮中,有人也想到了这件事,觉得应该加以改进。这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应该说是件好事,既壮观瞻,又利卫生,该能够比较容易行得通了吧?谁知不然。尽管光绪帝为此发了专门的诏谕,但毫无动静,几经催促,最后才算在宣武门修了一小段路,算是应付一下门面。为什么连这样一件小事也难办呢?因为“修道岁支帑六十余万金,旗丁、工部街道厅分之,若必修,则无可分矣,此所以不能行乎!”此类事尚且如此,其余的就更可想而知了。

列宁曾经引用过一句著名格言:“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列宁:《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何况,改革并不是几何公理,而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改革本身就意味着矛盾,意味着斗争,意味着利益关系的调整,因此,任何微小的改革,也总不免会遭到一部分社会势力的抗阻。当然,像修治京城街道这类小事尚且困难重重,窒碍难行,则事实正好表明:封建政治的躯体已经完全僵化,毫无活力;它的腐朽已深入骨髓,实在是无可救药的了。

改革的艰难恰恰证明了改革的必要。

打开历史进步的闸门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是发生在20世纪初的我国社会的第一次历史性剧变。这一革命的发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全部历史进程发展的必然结果。

1898年的戊戌维新运动初步传播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这个运动的失败则表明依靠封建皇权进行改革不过是一种虚妄的幻想;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爱国主义的昂扬,这次斗争的失败则又一次表明了旧式农民战争无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取得成功。这两次紧相连接的深刻的政治大搏斗,不仅预示着旧的斗争即将让位于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而且也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促进了这个革命。

在20世纪的最初十年间,一个以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革命民主派,迅速形成并壮大起来。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就是这个政治派别的旗帜。正是在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领导下,经过前赴后继的英勇斗争,才使得辛亥革命成为历史的现实。

正如毛泽东同志多次指出的,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正规地、在比较更完全的意义上说,是从辛亥革命开始的。

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起,外国资本主义以及后来的帝国主义,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一步步地把中国变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与此同时,中国人民也就开始了反抗外国侵略者及本国封建统治者的顽强斗争,从而揭开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序幕。斗争是可歌可泣的。但在辛亥革命以前,所有的斗争,都还只处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准备阶段。这是因为,当时的各种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斗争,都还只是在个别方面打击外国侵略者或本国封建势力这两个主要敌人,都还没有能够提出较为系统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的政治纲领。在一些直接抗击外国侵略的民族战争(如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中,广大爱国官兵和人民群众曾以大无畏的气概血战疆场,但整个战争毕竟不得不在封建政权的组织和指挥下来进行。有的农民战争虽然提出了推翻清王朝的战斗目标,但自身并不能挣脱皇权主义的束缚(如太平天国运动);还有的农民战争矛头公开指向外国侵略者,自发地组织起来展开武装斗争,但却无法抗拒封建统治阶级的控制和利用(如义和团运动)。资产阶级维新派的政治改革,满腔热忱地企求通过学习西方来达到“救亡”和争取国家富强的目的,却把希望寄托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之上。所有这一切,都反映了中国人民不甘屈服于外国侵略者及其走狗的反抗精神,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必要的和重要的准备,但却还难以称得上是正规的和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辛亥革命使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成为民主革命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辛亥革命的准备时期,孙中山首先喊出“振兴中华”的口号,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并和他的战友们共同制订了完整的民主革命政纲。当时的“民族主义”虽然还没有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口号,但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论证“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必要性时,带着炽烈的爱国主义激情,十分强烈地宣说以满洲贵族为主要统治者的清王朝,已经是列强的“鹰犬”“洋人的朝廷”,只有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才能避免“瓜分”“亡国”的命运,因而在实质上包含了反对帝国主义的内容。当时的“民权主义”,明确宣称“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人民所堪受的”,进而直接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的任务,这就把民主主义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孙中山曾经把“民生主义”等同于社会主义,甚至一度把自己视作中国社会主义者的代表,尽管那时以“平均地权”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完全是两码事,但这种主张毕竟反映了孙中山在发展资本主义时力图避免资本主义种种痼疾宿弊的善良愿望,表示了他希冀人民群众共同富裕和普遍幸福的高尚情操。列宁曾称赞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革命民主派的纲领是“带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政纲,称赞孙中山是“充满着崇高精神和英雄气概的革命的民主主义者”列宁:《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

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没有回避历史向他们提出的最紧迫的政治课题,在争取民族独立和实现政治民主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上,做出了鲜明的、在当时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深刻回答。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正是辛亥革命运动在实践中把中国民主革命的反帝和反封建两大任务首次结合了起来。

辛亥革命运动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帝制的废除和民国的建立,使中国社会一时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动人景象。挣脱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禁锢的人们,积极投身于民主政治活动中去。思想得到很大的解放,封建习俗遭到强烈的冲击,民主共和国观念深入人心,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文化得到一定的发展。所有这一切,无不表明这场运动在推动近代历史前进中的积极作用。但是,归根结底,这依旧是一次失败了的革命。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革命人民用无数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胜利果实,最终落到了由帝国主义支持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袁世凯手里。曾几何时,袁世凯就凭借自己手中的武力,在民主共和国的招牌下,逐步加强了独裁统治。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没有改变,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务没有完成。中国重新陷入了黑暗的深渊。

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的:“辛亥革命未能改变旧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悲惨境遇,但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使反动统治秩序再也无法稳定下来。”

辛亥革命的成功与失败,都为民主革命向新的、更高阶段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化做了精神的和物质的准备;这次运动的悲剧结局,又使得在黑暗中摸索救国救民真理的志士仁人中间,如毛泽东同志所确切描写的,“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人们不得不重新探索一条新的民族解放之路。中国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需要有新的阶级力量来担当政治指导者的责任。作为对这个历史召唤的回答,由于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而日益壮大的无产阶级,开始登上了中国的政治舞台。经过1919年的五四运动,在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基础上,于1921年诞生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以后,中国革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的阶段。经历了近三十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取得了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把辛亥革命的杰出领导人孙中山称作“伟大的革命先行者”,这既是为了充分肯定孙先生在中国民主革命中的开山辟路的作用,也是为了表明除一小撮反动分子以外的现代中国人,都是孙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继承当然不是照抄。孙中山自己就从来不把自己的主义和学说看作僵死的一成不变的教条。他总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世界潮流的演进,而不断充实、丰富、发展自己的认识和主张。当我国革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发展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候,孙中山也适时地把他的旧三民主义加以新的解释,发展成新三民主义,就是一个明证。就历史运动来说,不论是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还是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都是既有质的变化又有内在历史联系的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

今天,当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努力完成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庄严使命的时候,我们不能不对孙中山这位站在时代前列的伟大人物以及当时那些充满了爱国热情和献身精神的革命志士们,抱以至深的敬意和深切的怀念。

“我以我血荐轩辕”

20世纪初,二十岁刚出头的青年鲁迅,写下了《自题小像》这首著名的诗篇:“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这首诗所反映的炽烈的爱国情操和悲壮的献身精神,不仅是鲁迅心灵的真实袒露,其实也是那个时代有志青年的共同心声。

这首诗写成后没过多久,20世纪头一个伟大历史事件辛亥革命就发生了。在这个运动中,不少革命党人,为了推翻腐朽卖国的清朝政府,结束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争取国家、民族的独立富强,置生死安危于不顾,摈功名利禄于度外,抛头颅,洒热血,写下了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慷慨抱负。

辛亥革命的杰出领导者孙中山曾经回忆说:“我们从前去革命,不但是自己的性命难保,并且还有抄家灭族的危险。我们从前有那样的大危险,还能够去革命,那是什么缘故呢?就是由于我们富于牺牲的精神。”《孙中山选集》下卷,465页。孙中山本人就是一个蔑视一切困难和危险,把自己的全部心力都奉献给了革命的伟大人物。他穷毕生之力,“精诚无间,百折不回,满清之威力所不能屈,穷途之困苦所不能挠。吾志所向,一往无前,愈挫愈奋,再接再厉”《孙中山选集》上卷,104页。

当时有许多革命者,宁肯放弃舒适的生活,离开温暖的家庭,抛却个人的幸福,而乐于选择一条困苦艰险荆棘丛生的革命之路。“为求富国强兵策,强忍抛妻别子情。”吴玉章:《辛亥革命》。光复会的领导人之一陶成章,在辛亥革命的前十年间,主要在江浙一带从事革命活动。为了联络会党,他腰束麻绳,足穿芒鞋,风尘仆仆地往返各地。他曾四次途经杭州,与他的家乡会稽只一江之隔,但都过门而不入。一次将近除夕,有人劝他回家度岁,他说:“情字难却,一见父母妻子,即不能出矣!”又说:“既已身为国奔走,岂尚能以家系念耶!”《篁溪文存》。对于所谓的“功名富贵”,许多人更是视若浮云。大家知道,辛亥革命时期,有不少著名的革命活动家曾是留日学生。清政府为了拉拢知识分子,在废除科举后,曾规定对“学成归国”的留学生进行考试,合格者给以举人、进士等出身,并从中挑选一些人直接授予官职。做官还是革命?事实表明,不少人宁愿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做专制统治的叛逆,也不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而去当反动政府的帮凶和奴才。所以陈天华在《警世钟》里说:“留学生若是贪图利益,明明翰林进士的出身不要,倒要做断头的事,没有这样蠢了。”在1911年的黄花岗起义中被捕牺牲的李德山,临刑前曾厉声指斥政府的监斩官说:“大丈夫为国捐躯,分内事也。我岂不能致富贵者?特不能如汝辈认贼作父,不知羞耻耳!”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徐锡麟为掩护革命活动,通过各种关系谋得了安徽巡警处会办兼巡警学堂监督的官职。他并不因贪恋权位而稍变革命初衷,毅然组织安庆起义。在刺杀安徽巡抚恩铭的那一天早晨,他召集巡警学堂的学生演讲说:“我此次来安庆,专为救国,并非为功名富贵到此,诸位也总要不忘救国二字。”陶成章:《浙案纪略》。后来事败被捕,徐锡麟惨遭杀害。就义前,他神态自若,对人说:“功名富贵,非所乐意,今日得此,死亦无憾。”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主编:《革命先烈传记》。

在民主革命运动中悲壮牺牲的女革命家秋瑾,生前曾写信给友人,说:“成败虽未可知,然苟留此未死之余生,则吾志不敢一日息也。吾自庚子以来,已置吾生命于不顾,即不获成功,而死亦吾所不悔也。”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主编:《革命先烈传记》。后来,她果然实践了自己的约言。当时,许多革命党人,以接受艰巨任务为光荣,以亲临险地为夙愿,一种慷慨蓬勃的朝气,弥漫于革命队伍之中。孙中山在《革命原起》中曾讲,1906年萍浏醴起义爆发时,“东京之会员,莫不激昂慷慨,怒发冲冠,亟思飞渡内地,身临前敌,与虏拼命。每日到机关部请命投军者甚众,稍有缓却,则多痛哭流泪,以为求死所而不可得,苦莫甚焉。其雄心义愤,良足嘉尚”。刘道一、宁调元、杨卓霖等,就是闻讯后自动从日本返国,奔赴武装斗争的第一线,最后壮烈地牺牲在清政府的屠刀下的。

黄花岗起义时,活动在日本和南洋各地的革命党人,以及“吴、楚、闽、粤、滇、桂、洛、蜀、越、皖、赣十一省之才士乐赴国难、无所图利者,相继来集”章士钊:《赵伯先事略》。。战斗打响前,大家争着参加“先锋队”(敢死队), “其一种为主义而革命之热烈,实不知利害死生为何事也”。例如,朱执信本来有别的任务,起义爆发时刚刚赶到,他不顾旁人的劝阻,立即裁去长衫的下半截,参加了进攻督署的战斗,虽然“胸腿受伤,血透衣外”,仍然奋勇争先。林觉民在起义前,就给他妻子写了一封感情深挚的绝命书。在和别人的谈话中,他预计到此举“身必死”,但深信“吾辈死事之日,距光复期,必不远矣”。起义失败后,他不幸被执。面对着敌人的刑讯,他“侃侃而谈,综论世界大势,各国情事”,并要纸笔写了一篇坚贞不屈的自供状,“书至激烈处,解衣磅礴,以手捶胸,若不复忍书者”。“又在堂上演说,至时局悲处,捶胸顿足。”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最后从容就义。

像林觉民这样在反动统治者的残酷刑讯下,无所畏惧、视死如归的,不只是一两个人,而是有一批这样的英雄。这里,我们只能举几个例子。1900年惠州起义中被捕的兴中会会员史坚如,年方21岁,清朝官吏先是诱以“甘言美词,相待极优礼,欲以言得情实,因罗织成大狱”,但他毫不为所动。于是,反动派露出了凶恶面目,“以威力相胁怵”。史坚如“备受刑杖,残酷无人理,始终惟怒目不答,傲睨自若”邓慕韩:《史坚如事略》。。清政府一无所获,最后把这位年轻的革命家杀害了。1906年6月,萍浏醴起义前夕,清政府抓获了湖南革命党人禹之谟。官吏反复审讯,禹之谟“慷慨辩论,问官辞屈”。于是“更酷刑十余日以取供”,刑罚有跪铁链,压杠子,荆条鞭背,用大椒末熏口鼻,用香火灼肉,用绳吊大拇指及大脚趾悬于空中,等等,残酷野蛮,惨无人道。禹之谟被刑后,昏死多次,始终不屈,最后被绞杀在湖南靖州东门外。“就义之先,犹手书绝命词,虽拇指已断,字迹仍端好如恒。”姚渔湘:《禹之谟就义记》。1908年领导安庆马炮营起义的同盟会会员熊成基,事败后亡走日本。次年,他到哈尔滨从事革命活动时被捕。押解途中,他向围观的群众陈辞说:“诸君珍重,我死犹生,吾愿以一腔热血,灌自由之花。”“今生已矣,我愿继我而起者,大有人也。”陈春生:《熊成基谋杀载洵始末记》。当反动当局审问他组织安庆起义的情况时,他昂然说:“我之宗旨,事成则已,否则牺牲其身,社会上亦不无小受影响也。”“尔等决不能诛尽我党,亦只有愈死愈多而已。”“总之,我心坚定,百折不回。”钱兆湘笺注:《熊烈士供词》。临刑时,他还高声宣布革命宗旨,充分表现了一个革命者的浩然正气。

列宁直截了当地认为:“如果不对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家抱至深的敬意,就不能算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列宁:《第二国际的破产》。我们之所以对他们抱至深的敬意,我想,除了由于他们在历史上曾经创造了值得称道的业绩,在推动社会历史的前进中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外,他们那种崇高的、可贵的献身精神,也应该是一个不可忽略的方面吧!

他们为什么选择革命?

1996年是孙中山先生诞辰130周年。对于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鲁迅曾说:“他是一个全体,永远的革命者。无论所做的那一件,全都是革命。无论后人如何吹求他,冷落他,他终于全都是革命。”鲁迅写这段话,是有感而发的。因为孙中山先生1925年逝世后,就有一些人“说些风凉话”,对他和其他先烈进行“讥笑糟蹋”。鲁迅对此十分愤慨,专门写了《战士和苍蝇》一文,悲愤地指出:“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当然,这是70年前的一桩公案了。

时光流逝到现在,仅仅用历史事实来证明孙中山确实是一个全体、永远的革命者,似乎已不足以成为肯定孙中山的理由和根据了,因为有些论者已经“发现”,革命本身就是一个罪过。他们认为,“如果要对20世纪中国进行反省”,头一个应该进行的“根本性的反省”,就是革命革糟了,“20世纪的革命方式确实带给中国很深的灾难”。抽象地、脱离具体历史环境去讨论革命是好还是糟,是对还是错,容易陷入概念的争论。平心静气地来研究问题,倒不如看看当时的那些志士仁人,究竟为什么选择了革命?是好乱成性、“发疯发狂”,是出于“狂热与幼稚”,还是回答时代的呼唤,顺应历史的潮流?

革命不是人为制造的结果

谴责革命的人,往往以为革命是由少数人倡导或煽动起来的,革命家制造了一种“革命崇拜”,于是很多人也就把革命当圣物,以革命为时尚。其实,古今中外任何一次革命,都不是人为制造的结果。只有在统治者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人民群众也不能照旧生活下去的时候,革命才会发生。这是就社会而言。就个人来说,选择革命或接受革命,也往往是别的路都走不通之后,才“逼上梁山”的。孙中山本人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孙中山曾不止一次叙述过他怎样“不得不”选择非和平的、暴力革命道路的缘由和经过。他在《伦敦被难记》中承认,他早期曾投身于“以和平之手段、渐进之方法请愿于朝廷,俾倡行新政”的运动,只是在多次碰壁之后,“然望治之心愈坚,要求之念愈切,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1904年,他在题为《支那问题真解》的英文稿中又一次指出:“我辈虽有种种不平,而犹欲勉与周旋,乃终不可得。是以支那人翻然欲改前失,建设东亚之平和,以为世界之平和,必当思适宜之方法以达其目的。所谓 ‘欲得平和不可不以决裂者,亦时机拶逼之而出’者也。”联系到孙中山在发起组织兴中会之前不到半年时间,还上书李鸿章,提出一系列改革建议,希望李鸿章“采择施行”,而李鸿章未予采纳这一事实,孙中山上面所讲的心路历程,确实是符合实际的。其实,在孙中山的同志和战友中,许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他们“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也都是因为“时机拶逼”而成的。黄兴“在校经堂读书时,尚无革命思想”,只是在自立军起义惨遭残酷镇压后,“益知专制恶毒,决非革命不可”。章太炎在投身革命之前,也是一个活跃的改良主义者。他在《时务报》上发表许多文章,希望“以革政挽革命”。他上书李鸿章,入幕张之洞,希望他们“转旋逆流”,实行改良,变法图强。一直到戊戌维新运动失败,他才认识到“无兵枋者之不能变政”,逐步下定了革命的决心。这样一种思想变化的过程,在当时关心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志士仁人中间,有着一定的普遍意义。

上面的事实足可说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并不是一伙迷恋暴力的好事之徒。他们眼见自己的祖国在帝国主义侵凌荼毒之下,瓜分豆剖,蚕食鲸吞,国将不国。为了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他们曾寄希望于封建统治者的和平改良,直到无数事实证明这种希望不过是虚妄的幻想,才不得不改弦更张,走上以暴力推翻腐朽的封建政权的道路,以便去除民族振兴的障壁,打开社会前进的通道。关于这一点,当时的革命者曾反复做过说明。例如,有一篇文章就直截了当地说:“革命流血,原非人生所乐为,激则生变,亦万不得已之苦衷耳!”革命者对于亡国灭种的忧虑既不是杞人忧天,他们投身于革命自然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革命必须付出代价

非难革命的一个最重要的理由,是说革命付出的代价太大、太沉重,“革命方式”有很多弊病,产生很多后遗症,“包括它给社会带来的各种破坏”;“老是革命,整个民族的生命能量就在革命中耗尽了”。破坏和建设的关系,这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是一个谈得极多的老问题,辛亥革命时期讨论过,五四运动时期讨论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也讨论过。现在再来重复这个问题和答案,实在有点像“炒冷饭”,没有多少味道。所以,我们不妨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那就是:革命固然要付出很高的代价,但没有革命对旧制度的扫荡,人们以及社会付出的代价要大过千百倍,要沉重千百倍。

辛亥革命的直接锋芒所向,是封建君主专制主义。这个制度给中国社会带来什么呢?我们可以引孙中山起草的《檀香山兴中会章程》里的一段话:“中国积弱,非一日矣!上则因循苟且,粉饰虚张;下则蒙昧无知,鲜能远虑。近之辱国丧师,剪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有志之士,能无抚膺!……乃以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类似这样的话,在当时的革命报刊上可以说是连篇累牍,俯拾皆是。或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革命派为制造“紧张状态”而有意做出的“渲染”和“煽动”,是危言耸听。那么,我们来看看主张和平改良的梁启超是怎么说的。他在1902年著文说:“呜呼,国事不可问矣,其现象之混浊,其前途之黑暗,无一事不令人心灰望绝。”他甚至说过这样的话:“我辈实不可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我辈实不忍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专制政体者,我辈之公敌也,大仇也!有专制则无我辈,有我辈则无专制。我不愿与之共立,我宁愿与之偕亡!”真有点“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的派头。他与革命派的不同,只在于他认为专制政体是可以通过和平手段来推翻的,历史对他的看法做出了确切的回答。

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要么服从和承认现存的统治秩序,听凭专制统治者对他们宰割欺凌,予取予求;要么做专制统治的叛逆,用革命暴力打破这种统治秩序,别无其他选择。当然,对我们现在一些人来说,没有在封建专制统治下生活过的切身体验,如果再缺乏一点起码的历史感,要深刻理解当时人们对专制统治深恶痛绝的心情,确也不那么容易。不过,自诩为经过读书和思考并正式作为“理性的”学术见解提出,却完全无视如此丰富生动、如此触目惊心的历史实际,硬把革命派对专制主义的揭露和斗争,说成是“非理性的情绪”,甚至“畸形心态”的反映,未免有点厚诬古人了。

我们还可以谈一点更加实际的问题。辛亥革命时期,革命派指斥清王朝反动统治的诸多罪恶中,有一条是统治者只顾自己骄奢淫逸,“于我民之水旱饥馑,毫不为之轸念”;而在他们的统治下,“水旱迭臻”,“几于无岁无之”,这完全是事实。例如,清朝建立后的200年间(1644—1844),黄河共决口364次,道光以后,更是“无岁不溃”。各种水、旱、蝗、震、风、霜、雪、疫之灾,交相迭出,弄得“民不堪命,转徙流亡”,“流离于道路,物故者十八九”。事实上,一次大灾荒,死亡人数常常不亚于一次革命或一场战争。就以1877、1878年(光绪三、四年)的“丁戊奇荒”来说,这次旱灾覆盖了山西、河南、陕西、直隶、山东五省,并波及江苏、安徽、四川北部及甘肃东部。在总面积百余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土地上,树木枯槁,青草绝迹,更没有任何庄稼,真所谓“赤地万里”。据统计,这次灾荒造成饥饿而死的竟达1000万人!灾荒是由自然原因造成的,但是,灾荒造成的后果如此严重,则不能不更多地从政治的、社会的方面去寻找根源。孙中山明确指出:“中国所有一切的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这种贪污是产生饥荒、水灾、疫病的主要原因。”“官吏贪污和疫病、粮食缺乏、洪水横流等等自然灾害间的关系,可能不是明显的,但是它很实在,确有因果关系,这些事情决不是中国的自然状况或气候性质的产物,也不是群众懒惰和无知的结果。坚持这说法,绝不过分。这些事情主要是官吏贪污的结果。”辛亥时期的革命派明确地告诉人们:“专制之淫威”,使“人命贱于鸡犬”。这样腐朽而又暴虐的反动政权,除了坚决推翻它之外,难道还能有任何别的选择吗?

理性精神与革命情操

据说,“革命容易使人发疯发狂,丧失理性”;革命使“社会变得空疏、空洞,理想重新化为空想”。这里涉及了革命者的精神世界和心理活动,也值得稍稍讨论一下。还是以辛亥革命为例,当时的志士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理念和精神状态,走向革命的呢?

我们很难发现当时的热血青年是因抽象的“革命”教条或“道义压力”而投身革命的事实。相反,吸引他们信仰革命并勇于牺牲的,却往往是极为真挚的、深切的对于同志、对于父老乡亲、对于国家和民族的热爱。比如,在黄花岗起义中英勇牺牲的方声洞,在起义前写信给他父亲与妻子,表示“决志捐躯于沙场,为祖国报仇,为四万万同胞求幸福”。他并不是铁石心肠,而是充满了对家人的眷恋之情。他告诉父亲:“惟从此以往,一切家事均不能为大人分忧,甚为抱憾。幸有涛兄及诸孙在,则儿或可稍安于地下也。惟祈大人得信后,切不可过于伤心,以碍福体,则儿罪更大矣!”他解释自己慷慨赴死的缘由:“儿刻已念有六岁矣,对于家庭,本有应尽之责任,只以国家不能保,则身家亦不能保,即为身家计,亦不能不死中求生也。儿今极力驱满,尽国家之责任者,亦即所以保卫身家也。他日革命成功,我家之人,皆为中华新国民,而子孙万世亦可以长保无虞,则儿虽死,亦瞑目于地下矣!”在这里,革命的激情和冷静的理性思考如此和谐地统一,浓烈的亲情和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如此和谐地统一,至今读来还不由得对它产生至深的敬意。又如,与方声洞同时牺牲的另一位革命先烈林觉民,起义前也曾给他妻子写了一封《绝笔书》,其中说:“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可以看出,作为一名自觉的革命者,他们不是在任何“道义压力”下去迎接死亡的。对妻子的深沉感情同对社会进步的热切追求交织在一起,体现了超越自我的博大的一面,升华成了一种更加高尚的革命情操。事实上,在几乎所有的志士仁人身上,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博大情怀。这种情怀,同“发疯发狂”或“冷酷无情”之类的字眼,实在是无法联系在一起的。


我们根据历史事实,探究辛亥时期的志士仁人为什么选择革命,这种选择的根据和合理性是什么。如果脱离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抽象地讨论究竟是革命好还是改良好,用暴力方式还是用和平方式去争取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二者的是非优劣,可以说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荒唐的。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说革命任何时候都好或都坏,同说改良任何时候都好或都坏一样,都是对历史的不尊重。

“扶清”的两重含义

发生在1900年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曾经提出过一个政治口号,叫作“扶清灭洋”。对于这个口号中“扶清”二字的含义,以往史学界一般都把它解释为扶持清政府之意。对“扶清”口号的评价众说纷纭。有的著作称赞“‘扶清’是有策略意义的口号,义和团只有提出 ‘扶清’的口号,才能进入天津、北京对 ‘洋人’直接作战”。有的论著则批评这个口号“麻痹着群众对清王朝的警惕,消磨着群众反封建的思想”,“实际上正好是在宣扬一条不但不反封建,而且还保护封建的道路”。不论是肯定还是否定,其立论的出发点都认为“扶清”的“清”就是指清政府或清王朝。

然而,历史的实际要比这复杂一些。在当时,“清”字可以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朝廷、政府;另一是指大清国,即中国。义和团提出的“扶清”,在相当多的场合,至少是在运动的前期,更主要的是指“扶助中国”的意思。

现在列举一些材料。

有一个义和团运动的目击者,在这个运动被镇压下去的次年,曾回忆说:“光绪二十五年冬,山东境内义和拳匪,因仇教蜂起。及二十六年春,乃流入天津,以保清灭洋为名,朝野上下,多深信之,喜相告曰:‘扫平洋人,扶持中国,在此一举,而今而后,海内肃清,升平有日矣。'”刘孟扬:《天津拳匪变乱纪事》。这里的“扫平洋人,扶持中国”,显然就是“保清灭洋”的注脚,而“清”字是做“中国”解的。

有一张义和团的告白,其中有这样一段话:“今上帝大怒,免去雨雪,降下八万神兵,教传义和团神会。特借人力,扶保中华,逐去外洋。”这里的“扶保中华,逐去外洋”,自然也就是“扶清灭洋”之意。

另一张义和团的告白,张贴时间为1900年5月28日,中间有这样的话:“吾等俱练习义和神拳,保护中原,驱逐洋寇。”《义和团》(四),149页。这里所说的“中原”,并不是指中原地区,而是泛指中国,这可从义和团的揭帖“神助拳,义和团,只因鬼子闹中原”得到印证。那么,所谓“保护中原,驱逐洋寇”,与上面的“扶保中华,逐去外洋”,也就是同一个意思了。

现在保留下来的另一份义和团文件,即《京都顺天府宛邑齐家司马兰村义和团晓谕》,在讲到“扶清灭洋”时是这样说的:“窃有天主教,由咸丰年间,串结外洋人,祸乱中华……今以上天大帝垂恩,诸神下降,赴垣设立坛场,神传教习子弟,扶清灭洋,替天行道,出力于国家而安于社稷,佑民于农夫而护村坊,否极泰来之兆也。”同上书,148页。因为“串结外洋人,祸乱中华”,现在就要反过来:“扶保中华,逐去外洋”,这完全是顺理成章的。而且这里提到的国家、社稷、农夫、村坊,其内容比单纯地讲朝廷和政府,显然要广大、丰富得多,实际上指的是我们的祖国和中华民族。

上面这些材料,大都是义和团本身对于“扶清灭洋”口号的说明。可以看出,他们所说的“扶清”,指的是扶持大清国,或曰中国、中原、中华。在有些地方,“扶清灭洋”也被写作“保清灭洋”、“助清灭洋”或“兴清灭洋”,但含义是差不多的。无非是说,由于过去“洋人”(这是义和团的一种笼统的说法,但实际上是指那些侵略欺压中国人民的帝国主义者)在中国作恶多端,所以按天或上帝的意志,要扶助、保护、振兴中国,逐灭洋人了。义和团就是执行这个天意的,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义和团就是实现“扶清灭洋”这个天意的物质力量。所以,不少义和团所举的旗帜往往是两面,一面是“替天行道”,一面是“扶清灭洋”。

就这个意义说,“扶清”完全是一个包含着爱国主义内容的口号。忽略这样一层内容,只从义和团同封建统治者的关系方面去分析“扶清”二字,无论如何是不完整、不全面的。当然,我们也并不认为,“扶清”只是指扶助中国,根本不包括扶持清王朝的意义在内。不!我们不能从一个片面走向另一个片面。事实上,在相当一部分义和团团民的心目中,“扶清”确实是扶持朝廷的意思,特别是清政府在上谕中公开把义和团称作“义民”之后,后一种含义显然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接受,而前一种含义越来越趋于淡薄了。一些义和团团民竖起了“奉旨义和神团”的旗帜,不少团坛纷纷到官府去“挂号”,就是很好的证明。

其实,在当时就已经有人注意到“扶清”的两重含义了。袁昶、许景澄在1900年7月23日所上的一个著名奏折中曾这样说:“夫‘扶清灭洋’四字,试问从何解说?谓我国家二百余年深恩厚泽浃于人心,食毛践土者思效力驰驱,以答载覆之德,斯可矣。若谓际兹国家多事,时局维艰,草野之民,具有大力能扶危而为安,扶者倾之对,能扶之,即能倾之,其心不可问,其言尤可诛。”《严劾大臣崇信邪术请旨惩办疏》。

在袁昶、许景澄看来,所谓“扶清”,如果是出于对清朝封建统治者的感恩戴德,愿意为朝廷“效力驰驱”,那是可以的;如果是指对国家能“扶危而为安”,那是不行的,不允许的。如果人民可以撇开封建统治者而自己去扶持国家的危厄,那么,人民也随时可以把国家的统治权从封建阶级手里夺过来。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种多么危险的情景啊!

正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封建统治阶级对于义和团的“扶清”口号,便竭力渲染扶助朝廷这一方面的内容。张之洞、刘坤一等在一份电文中说:“旗书扶清灭洋,乃各省会匪故套,若助朝廷,何以抗旨?”临榆县令俞良臣在接到清廷关于“约束拳众”的上谕后,立即向团民宣布:“尔等自谓扶清,今煌煌圣谕,尔等能不谨遵?”《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1辑,167页。他们都把“扶清”解释为扶助朝廷,同时又都以此作为约束义和团不准逾越封建统治秩序的一个法宝。

除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有意引导以外,“扶清”口号两重含义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要从义和团本身去找到解释。长期以来,封建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把国家、朝廷、君主合而为一。按照封建主义的传统观念,爱国必须忠君,忠君就是爱国,人们根本就“不知国家与皇室之区别”。义和团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一场伟大的爱国运动,作为小生产者的农民无力冲破封建意识形态的束缚。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到了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派才第一次提出这样的命题:“如不忍中国之亡,必自辨朝廷与国家之区别始。”沈翔云:《复张之洞书》。那么,在义和团运动时期,当斗争的主要锋芒指向帝国主义的时候,以农民为主体的义和团,一时分辨不清国家与朝廷的区别,有时强调扶助中华,有时强调扶持朝廷,难道不是完全可以从历史条件中找到合理说明吗?

火烧大栅栏是非辨

1900年6月16日(清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日),活跃在北京的义和团团民,用一把大火,烧毁了前门外大栅栏地区铺户民宅数千家。这件事引起了上至朝廷、下至广大群众的强烈震动,成为义和团运动史上一个令人瞩目的事件。

可是,说不清是出于无意的疏忽还是有意的回避,在研究义和团运动的论著中,这件事却极少被人们提到。论及者却都把这一场大火说成是仅仅烧掉了一个老德记大药房,同时又都认为这件事并不应该由义和团负多少责任。

对此,我有一点不同的想法。我以为,火烧大栅栏事件,是义和团所犯的一个重大错误,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都曾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后果。

从6月13日起,进入京师的义和团团民,开始在北京街头焚烧教堂,禁毁洋货。

6月16日上午11时许,一队团民巡行到大栅栏老德记大药房前,发现这里出售洋货,“即纵火焚之”。仲芳氏《庚子记事》载:“(五月)二十日,义和团焚烧前门外大栅栏老德记大药房,不意团民法术无灵,火势猛烈,四面飞腾,延烧甚凶。计由大栅栏庆和园戏楼延及齐家胡同、观音寺、杨梅竹斜街、煤市街、煤市桥、纸巷子、廊房头条、廊房二条、廊房三条、门框胡同、镐家胡同、三府菜园、排子胡同、珠宝市、粮市店、西河沿、前门大街、前门桥头、前门正门箭楼、东荷包巷、西荷包巷、西月墙、西城根。火由城墙飞入城内,延烧东交民巷西口牌楼,并附近铺户数家。自清晨起,直至次日天晓始止,延烧一日一夜。”关于火烧的经过,这个材料的作者说:“先是义和团在老德记大药房将火点起,令四邻焚香叩首,不可惊乱。及至延及旁处,团民不许扑救,仍令各家焚香,可保无虞,切勿自生慌扰。既至火势大发,不可挽救,而放火之团民,已趁乱逃遁矣。是以各铺户搬移不及,束手待焚,仅将账目抢护而已。”仲芳氏:《庚子记事》,14页。从这些材料看,显然,这一场大火是前几日焚教堂、毁洋货的活动的继续,从事件中义和团团民的言论和做法来看,恰恰是完全符合他们的思想逻辑和行动规律的。

火烧大栅栏,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引起了极为强烈的反响。

首先,在经济上造成了巨大损失,并形成了市面萧条、商店歇业的局面。晚清时期,大栅栏已经是京师的最繁华地区,是当时的经济活动中心。这里“市廛林立”“精华所萃”。6月16日的一场大火,使得这一地区的“所有金店、绸店、参店、土药店、洋货店,列肆精华,尽为祝融收去,无虑数千百万,即此,已为未有之奇灾矣!”《缘督庐日记钞》,见《义和团》(一),444页。经济上的损失使受灾的商人无法开业,心理上的打击使并未受灾的商人不敢开业,于是,出现了“九城同日闭市,交易不通”“商贾尽行闭歇失业”的景象。

其次,在政治上造成了人心浮动、人人自危的紧张气氛。胡思敬《驴背集》说,火烧大栅栏之后,“商户官宅,一日数迁,人心始惶惶忧乱”《义和团》(二),485页。。仲芳氏在《庚子记事》中说:“被烧者如醉如痴,未烧者心惊胆战。”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居民忧心忡忡地逃离京师:“城内外居民纷纷扰避,南人之在北者无不逃归。”“官民搬徙,十室九逃。”值得一提的是,在这纷纷扰扰的逃难行列中,也夹杂着一部分被这场大火吓坏了的义和团团民在内:“然匪众(按:这当然是对义和团的污称)实惧罪,有相率潜遁出都者。”李超琼:《庚子传信录》,见《义和团史料》上,210页。这说明,过火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对自己的队伍起着一定的瓦解作用。

最后,也许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这场大火使一部分原来对义和团抱着观望态度甚至具有某种同情心理的群众,转而趋向怀疑,不再相信义和团的迷信宣传了。在火烧大栅栏事件发生后,有些人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庚子大事记》的作者杨典诰,在火烧大栅栏之前,曾多次以肯定的语气谈及义和团“能烧教民房屋,而不波及平民”《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1辑,2页。,承认“义和团小有法力”同上书,5页。。但是,在火烧大栅栏的当天,他的态度明显地变得不满起来,写道:“是役也,正可诘责义和团能发不能收之罪,且于此可见其伎俩之尽于此矣。能发而不能收,有法力者如是耶?借曰冲犯神怒,岂有一家所犯,而谴及数千户之理耶?”同上书,6页。

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义和团火烧大栅栏事件,是在错误思想指导下,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出的一个错误政治行动。

许多材料都谈及,火势失控的原因,是由于义和团事先宣布“断不连烧民屋”;火起之后,又“不许人救”,以致一发而不可收拾。从纵火团民的思想来推断,无非是两种情况:或者他们自己并不相信有控制火势的“法力”,但却偏要轻于一试;或者他们自以为确有“神术”,能有只烧教民、不延烧民屋的把握。前者是政治上的不负责任和盲动,后者则本身就成了迷信观念的俘虏。不论哪一种情况,从指导思想上来说,都是不足取的。

从时间上来说,火烧大栅栏事件前后,正是帝国主义的军事威胁和武装挑衅日益严重的时候。在这种情势下,义和团完全应该而且可能把自己的斗争目标,牢牢地集中在帝国主义的侵略武装身上。这样,必然能使广大群众中的爱国主义得到更加昂扬的迸发,而且可以使义和团的政治威望得到迅速的提高,进一步赢得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这样提出问题,丝毫不意味着是对义和团的脱离实际的过分苛求。但是,义和团恰恰在这个时候,在繁华的大栅栏之区,放了一把大火,在很大范围内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从而造成了上面所谈及的种种严重后果,这不能不令人感到万分的惋惜。

在火烧大栅栏的同一天,慈禧召开了御前会议,就对列强的和、战以及对义和团的剿、抚问题,展开激烈的政策讨论。在以后的三天里,慈禧又连续召开了三次这样的会议,最后终于做出了攻打东交民巷使馆区及向列强宣战的决定。据胡思敬《驴背集》记载,慈禧正是见到“南城火光烛天”后才“传旨召百官会议”的。这个说法是否可靠,姑置不论。但大栅栏的熊熊烈火,在统治阶级两派代表人物的心中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载漪之流强调所谓“民心可用”,主剿派强调“乱民将使”“大局溃烂”,他们的潜台词,显然都同刚刚发生的大栅栏那场大火有着直接的关联。义和团火烧大栅栏之举,竟然如此奇特地为封建统治集团两种对立的政治派别分别提供了自己主张的政治砝码,这大概是当时的义和团群众所始料不及的吧!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不得不承认,义和团火烧大栅栏事件,在整个运动中,实在没有多少可以肯定的价值。不过,在结束本文的时候,我们还要做一点并非多余的说明:任何大的政治运动,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我们既不要因为肯定运动的正义性和进步性而对失误加以讳饰,自然也绝不应该因为实事求是地揭示失误而误以为是对运动的根本性质的否定。

“花绿头”考

鲁迅在《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中讲到小时候听长妈妈讲太平天国故事,说:


我家里有一个年老的女工,她说“长毛”时候,她已经十多岁,“长毛”故事要算她对我讲得最多,但她并无邪正之分,只说最可怕的东西有三种,一种自然是“长毛”,一种是“短毛”,还有一种是“花绿头”。到得后来,我才明白后两种其实是官兵,但在愚民的经验上,是和“长毛”并无区别的。


在这段话后边,1956年版的《鲁迅全集》有一段注释:“‘长毛’,指太平天国起义的蓄发的军队。‘短毛’,指剃发的官兵。‘花绿头’当是绿营兵或绿旗兵。”

其实,鲁迅和《鲁迅全集》当时的编者把“花绿头”当成是清朝政府的“官兵”(“绿营兵”或“绿旗兵”),却都是弄错了的。新版《鲁迅全集》把这个错误改正了过来,对“花绿头”的注释改写为:“‘花绿头’,指帮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的法、英帝国主义军队。”这表明,新版《鲁迅全集》的编者是极其认真的,即使像这样对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人来说并非十分紧要的地方,也一丝不苟地力求符合历史的真实,这是一种何等可贵的学风!不过,新的注释一来语焉不详,二来也还有不够精确之处,所以,仍有必要对“花绿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军队,做一点简要的考释。

太平天国时人沈梓在《避寇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有花绿队者,以印花布包头,宁波人假扮夷兵放洋枪者也,往往出城劫掠,而与夷兵通事者分肥。……城中民房无论租屋自产,夷人又欲强收租钱,故夷兵之累甚于贼兵。


这里记的正是鲁迅的故乡绍兴的情形。文中的“贼兵”,就是“太平军”或长妈妈所说的“长毛”,而“花绿队”也正是长妈妈所说的“花绿头”。

原来,在太平天国时期,不论是“造反”的一面还是反动势力的一面,军队的种类和番号都很多,老百姓弄不清楚,便常常根据部队的装束打扮和服饰颜色,简单地称之为“红头”“黄头”“白头”之类。由于太平军战士大都身披红带,头扎红巾,所以有时人们就把太平军称作“红头”。如佚名《庚申避难日记》有云:“闻红头兵在海城上,自东往西,络绎不绝,旗马红轿,相间而行,竟日始毕。”许多地方的地主反动武装“团练”,都是白衣白巾,所以通常被人们叫作“白头”,如张尔嘉《难中记》说:“萧山之杨清庵孝廉凤藻,亦聚白头于赭。白头者,首蒙白布,身披白衣,望之如雪;奈众如乌合,纪律毫无。”但也有叫“黄头”的,如隐名氏《越州纪略》即有“谢敬之姚江勇称黄头者千”的记载。还有一种在革命和反革命之间首鼠两端、实际上常常残民以逞的土匪武装“枪船”,由于他们有的穿黑衣、扎黑巾,人们便叫他们为“青头”,如张乃修《如梦录》记:“扬名、大桥等处,有金阿狗与青头义兵,小股之贼不敢轻犯。”由此看来,“花绿队”既然是“以印花布包头”而得名,那当然也就是“花绿头”了。在浙江一带,“队”和“头”的字音原很相近,说不定“花绿队”倒是“花绿头”的误记。

那么,所谓“花绿头”者,其实是依附于外国侵略军的一种汉奸武装。

“花绿头”有时也写作“花绿兵”。一个姓冯的海宁人写的《花溪日记》,记1864年(同治三年)正月反动武装进攻由太平军占领的嘉兴城时说:“初四日,海宁、海盐、平湖、嘉善、吴光等县各发兵数千帮围嘉兴城。初六日对江来花绿兵千一百,夷兵四百,由宁城亦至嘉兴。”这条材料也说明,花绿兵同海宁等各县所发之官兵不是一回事,却是和“夷兵”即外国侵略军在一起的汉奸队伍。据日记说,正是这些花绿兵首先攻破了嘉兴城的北门,从而使清朝政权从太平军手中夺得了嘉兴城。

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据《避寇日记》所说,“以印花布包头”是为了“假扮夷兵”,那么,“夷兵”也应该是这样一种打扮了。事实是不是这样呢?许瑶光《谈浙》卷4有一段话回答了这个问题:


洋兵之用,盖始于华尔之常胜军也。苏沪用之……旋分军攻宁波,而浙亦用之矣。顾名为洋兵,实则募华人之桀者充之,不过数十洋人为之教师领队而已。其军服青呢小袖短衣,各执洋枪。……法国用花布缠头,英国则用绿布,故人呼绿头花头云。


新版《鲁迅全集》的有关注释,引了上面这条资料的最后两句,故判定为指的是“法、英帝国主义军队”。其实,更准确一点说,“花绿头”是“花头”和“绿头”的统称,指的是与清朝政权相勾结共同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外国侵略军,以及依附于这个侵略军的数量更多的一些汉奸武装。

这样,长妈妈所讲的太平天国时期的三种武装,便应该是:1.“长毛”,即太平军;2.“短毛”,即清朝封建政权的所谓“官军”;3.“花绿头”,即外国侵略军及汉奸武装。事实上,如果粗粗地分一下,在当时的政治舞台上也主要是这三种武装力量在进行着你死我活的生死搏斗,而太平天国运动也正是在中外反动势力的联合镇压下惨遭失败了。

鲁迅虽然把“花绿头”误认为是“官兵”,但是,他在《病后杂谈之余》这篇文章里,态度鲜明地反驳了站在封建主义立场或受封建正统观念影响的人们对太平军“杀人放火”的片面指责和污蔑,指出:“久而久之,由于自己的阅历,证以女工的讲述,我竟决不定那些烈士烈女的凶手,究竟是 ‘长毛’呢,还是 ‘短毛’和 ‘毛绿头’了。”实际上是明确地指明:戕害百姓、屠杀人民的,主要不是农民武装,而恰恰是中外反动军队。这也正是我们一开头所引材料中说的“夷兵之累甚于贼兵”的意思。我想,这是完全符合历史实际的。

历史的必然与偶然

历史发展过程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依存的两极,也是史学研究中经常会遇到的一个重大课题。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历史不是杂乱无章的无数偶然事件的堆积,而是一个虽然十分复杂并充满矛盾但毕竟是有规律可循的统一发展过程。社会历史现象同自然现象一样,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实际上却始终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

显然,承认和重视历史必然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这个问题却不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界限。

诚然,有一些历史唯心主义者是根本否认社会历史有必然性存在的。但是,另外一些历史唯心主义者却并不否认历史的必然性。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奴隶制时代和封建时代都曾长期流传过一种天命的历史观,这种观念把社会历史的兴衰治乱一概看作天、上帝或神的意志和安排,是人的力量所无力和无法改变的必然进程。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他不但把历史运动看作一个有规律的发展过程,而且还竭力主张要“从偶然性的假象里去认识潜蕴着的必然性”黑格尔:《小逻辑》。。不过他讲的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只是他所谓的“绝对精神”的体现而已。

历史唯物主义所坚持的历史必然性,是指客观历史本身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确定不移的轨迹和途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社会历史现象虽然纷繁复杂、千变万化,但一定时代的历史和社会状况,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因此,他们也就只能在这种无可任意选择的社会条件下创造自己的历史。人们的历史联系正是这样形成的。社会的变迁,政治的变革,阶级之间的搏斗,意识形态的冲突,说到底,无非是社会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的反映,而物质生产发展程度便是这种关系的根源。

当我们正确地强调历史进程最终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受历史必然性的支配的时候,有时会有意无意地走过了头,犯轻视、忽视甚至无视历史偶然性的偏向,似乎偶然性在历史发展中是无足轻重、不起任何作用的,甚至还会把在历史研究中注意或谈论历史偶然性看作与唯心史观划不清界限的表现。

其实,马克思在1871年4月写给路德维希·库格曼的一封信中曾毫不含糊地指出:“如果 ‘偶然性’不起任何作用的话,那么世界历史就会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马克思:《致路德维希·库格曼》(1871年4月17日)。

首先,历史必然性必须透过各种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只有通过各种偶然现象才能反映出历史必然性来。如果把历史必然性比作一根中轴线,那么,在现实历史发展中我们所能看到的,不过是由无数偶然性组成的上下波动的曲线,画出这条曲线的中轴线,才能认清历史必然性所确定的发展轨迹和脉络。

其次,历史发展的总的方向,虽然是由历史必然性所确定的,但是发展的加速和延缓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些“偶然性”的。19世纪末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条件业已成熟,而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活动,包括他的性格和个人品质这些偶然因素的作用,无疑加速了革命高潮的到来。

最后,世界历史的发展是按着总规律进行的,但绝不能把历史必然性的思想理解为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在其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上都表现为一套模式、一种面貌。历史现象总是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正是这些构成了各个时期和各个地区的历史特点。我们可以说,许多历史事件的特殊面目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偶然性发生作用的结果。1836年,到广州应考的洪秀全无意间在大街上得到了传教士梁发散发的基督教布道小册子《劝世良言》,这当然是一件纯属偶然的事。洪秀全即使没有得到这本书,甚至根本没有洪秀全这个人,19世纪50、60年代的农民战争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历史的必然。但太平天国运动以拜上帝会作为自己的组织形式和思想武器,给太平天国运动带来某些特点,则不能不说同前述的偶然事件有密切的关系。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偶然性是历史必然性的补充和表现形式。

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根本任务在于揭示历史规律。如果只是停留在对历史事实的复述和罗列,在种种历史偶然性面前迷惘失措,是不能算完成了科学研究的任务的。但是,如果不去了解和分析历史偶然性,如果不对这些偶然性事件进行大量概括,历史规律、历史必然性也就无从发现。

历史必然性总是内在的、隐蔽着的、等待人们去发现的,而历史偶然性则是表面的、外部显露出来的事物。因此,离开了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大量历史偶然现象,就失去了进行科学概括和抽象的客观依据。从这里可以看到,重视对历史偶然性的研究和分析,并不意味着向唯心史观的靠拢,却反而是唯物史观的本身的要求。因为,缺乏客观依据而总结出来的所谓“历史必然性”,如果不是主观主义的,至少也是苍白的、空洞的东西。

在我们的历史教学和历史研究中,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如我们常常抱怨有些史学著作过于枯燥,不能反映丰富多彩、曲折生动的历史实际。记述历史事件的作品往往缺乏情节的描绘,历史人物的传记则很少有性格的刻画,似乎历史过程总是冷冰冰地按部就班进行,而历史人物除了政治活动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个性或其他特征。

在评论历史人物和事件时,我们往往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定性”上,某人是顽固派还是洋务派,某人是改良派还是革命派,某个农民起义领导人是英雄还是叛徒,某个思想家的宇宙观是唯心主义的还是唯物主义的,某个事件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等等。似乎将人和事分别归入某个适当的类别之中,研究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当然,在历史研究中,确定某种政治性质的确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是研究的全部内容,更不是研究的终结。事实上,由于历史偶然性的作用,同一政治派别的人物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在两种对立的不同质的事物之间也必然会存在着多种中间的层次。任何简单化的做法都不能充分反映历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有时,我们常常只停留在分析历史现象的共性而不深入研究事物的个性。在谈及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原因时,总是归结为这种单纯农民战争没有先进阶级即无产阶级的领导,因而必然要失败。这自然是对的。但是,所有封建社会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都没有无产阶级的领导。没有无产阶级领导的这一根本缺陷,在太平天国运动这一特定事件中,是如何通过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实际活动具体体现出来的,不说清这个问题,也就很难从这一历史事件中得到对今天仍有借鉴意义的有益启示。在谈及辛亥革命运动的失败原因时,总是归结为领导这次运动的资产阶级的软弱性。这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人们同样要求了解,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在这次运动中是在哪些方面具体反映出来的,否则,人们就无法区分辛亥革命运动同也是资产阶级政治代表领导的戊戌维新运动在失败原因方面究竟有什么不同。

举这些例子只是想说明,重新学习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推进我们的史学研究,仍然是何等的必要。

“范式”变换的思考

美国杜克大学德里克(Arif Dirlik)教授在题为《革命之后的史学: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当代危机》一文中,叙述了“美国当今的汉学界”(一定程度上也包括欧洲汉学界)在对中国近代史研究上,经历了从“革命史范式”到“现代化范式”变化的情形。文章说:“历经60、70年代,革命一直是美国汉学界历史解释的范式。不仅近代中国史是以革命史为中心来书写的,那些并非直接研究革命问题的著作也以革命成就为标准,据此来解释、评判其他历史问题。”当时,尽管意见并不一致,但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对革命的“正面评价”:“革命给中国引进了一种新型政治,使远比此前为多的人们得以参与政治,使无权言政的人们得以发言,它将人们从过去的被压迫状态中解放出来,并使他们摆脱了传统的思想奴役。革命使中国摆脱了帝国主义,并转变为一个现代主权国家。革命还清除了或由历史形成的,或由近代帝国主义导致的种种发展障碍,解决了发展问题。”

但是,这种看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便开始改变了。“先前一直被描述为解放史诗的革命史,现在却变成了衰落与失败的故事,它甚至被描写为一种畸变,一种对中国历史正常道路的偏离。”德里克教授列举了一系列“有影响的著作”,这些著作有的宣称“革命并不意味着被压迫者对压迫阶级的胜利,而是使中国社会的不良分子得以掌握权力”,“革命使潜存于中国文化中的恶劣习性与态度泛滥成灾”。有的认为:“虽然中国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战争与革命,但晚清以来的中国从未成为现代社会。换句话说,中国革命不仅未使中国现代化,反而强化了其前现代的状态。”有的则更进一步强调,“革命带来的可能并不仅仅是失败,它还可能打断了清末以前一直在进行的朝着现代化方向的发展进程”,“中国如果没有革命,其境况会较好些”。总之,“论者们或者否定革命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中心事件,或者在仍肯定其中心地位的前提下,将其理解为至少是一场失败和一种中国发展的障碍”。

德里克教授在介绍完了欧美汉学界的观点之后,指出:“中国学者自己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也同样存在着这些问题。”

这是真的。尽管我们还难说中国学者的中国近代史研究,是否产生了从“革命史范式”到“现代化范式”的变化,但至少,有人已经在大声疾呼地要求把“革命神圣”的“大案”“翻一翻”了。他们提醒大家,应该充分注意“革命的残忍、黑暗、肮脏的一面”。在他们看来,即将过去的20世纪,首先要反省的,“就是革命和政治压倒一切、排斥一切、渗透一切甚至主宰一切”,犯了“革命崇拜症”。据他们说,革命有很多“弊病”,“革命容易使人发疯发狂,丧失理性”;在革命的扫荡下,“社会变得空疏、空洞,理想重新化为空想”;“革命后一定会留下一种政治真空,而填补这种真空,除了再次专制,别无选择”。总之,“以为革命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确实是一种幼稚病”,“二十世纪的革命方式确实带给中国很深的灾难”。

其实,这种对革命的非难,并不是研究中国现代化历程必然得出的结论。从20世纪80年代起,始于晚清的中国现代化(有的论著也称作近代化,二者在英文中是一个词)问题,成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热点,吸引了许多史学工作者的注意。这本来是毫不奇怪的。当全国人民都在集中精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奋力拼搏的时候,史学家毫无疑问地会把自己的学术视野,较多地聚焦于以往走过的近代化或现代化历程,或者探索今日现代化事业的历史渊源,或者从中寻找历史依据,或者在总结经验教训中获取历史的借鉴。

但是,“现代化”是一个不论在内涵和外延上都相对不确定的概念。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内容、途径等,都会有很大的差异甚至区别。我觉得,近几年来,人们对中国近代历史的许多重大问题存在着对立和分歧,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如果仅仅从学理这个角度来探究,恐怕对“现代化”的不同理解,是一个极为关键的原因。

在有些学者看来,“中国现代化”主要指经济现代化,或曰工业化;而经济现代化,又主要指办了多少个工厂,修了多少公里铁路,开了多少个矿厂,即使扩展一点,也包括是指派了多少个留学生,办了多少个新式学堂等。如果以这些作为衡量历史事物的唯一标准,那就会引出许多奇怪的结论。

首先,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作用就应当肯定。因为正如胡绳同志在《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书的再版序言中指出的:“可以这样看,最早促使中国走向某种程度的现代化的不是什么别的力量,就是帝国主义。”正是帝国主义首先在中国开办了使用机器生产的工厂。但胡绳同志立即强调指出:说只是某种程度的现代化,是因为帝国主义在全世界所到之处,按照自己的面貌来改造一切社会制度落后的民族和国家,但并不是要使它们真正成为和自己完全一样强盛,而只是使那里发生以有利于自己实行殖民统治为严格范围的朝向资本主义的变化。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根据大量史实,归纳了帝国主义在10个方面侵略中国和残酷地统治中国的“血迹斑斑的图画”,其中没有一个方面不是阻碍中国走向现代化的。

其次,按照前面那种对“中国现代化”的片面理解,必然要把走向现代化的主要功劳归之于封建统治阶级代表人物,因为只有他们才有可能和条件从事开工厂、修铁路、派留学生等活动,不掌握或大或小统治权力的人,除了极少数民族资本家外,是很难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的。至于革命者或现存统治秩序的叛逆者,他们的主要精力在从事政治斗争甚至武装斗争,哪里有可能去开工厂、修铁路呢?孙中山在辞去临时大总统之后,曾经下决心修20万里铁路,但政权不在自己手里,搞了不多久就搞不下去了。

问题是,“现代化”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从来就是一个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的中国,近代化或现代化就是资本主义化,这无疑是对的。但资本主义化绝不是仅指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拿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来说,一般经历了这样的历史进程:首先是在封建社会母体中孕育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这种萌芽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阶级的形成和产生。新阶级力量的壮大,促使在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启蒙运动。在思想舆论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经过相当时期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资产阶级终于掌握了政权。于是,资产阶级又反过来利用政权的力量,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政策,进一步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当然,各个国家的具体历史会有很多不同,但大体都要经历这样一个复杂的历程。在这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同政治的、军事的、文化的、思想的种种较量和斗争交织在一起的。或者说,经济的发展常常要政治等多种手段为其开辟道路。

中国的现代化历程,首先是在资本主义经济没有得到起码的发展、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均未形成独立的阶级力量的情况下开始的;其次,它又是在外国殖民主义势力用血与火的手段,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从而使中国丧失国家、民族的独立地位的情况下开始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由于没有经过新的经济因素和阶级力量的重大冲击,又由于得到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支持(尽管它们之间也有矛盾的一面),在社会生活中仍然无孔不入地起着阻遏历史前进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某些社会阶层及政治势力,出于各种原因(其中最主要的还是为了改变中国的落后地位,力图使国家富强起来),在现代化的起步阶段,曾经以极大的热情,致力于引进西方的机器生产及某些科学技术,办工厂,开矿山,修铁路,办新式学堂等。毫无疑问,所有这些,都是促使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步骤,一些历史人物所做的这方面的种种努力,也理应受到积极的肯定的评价。但是,到一定程度,这样的现代化就“化”不下去了。因为再要前进,就受到客观条件和这些政治力量本身主观条件的两重限制。民族独立地位的丧失,政治上封建专制主义的顽固存在,像两座巨大的障壁,堵塞了现代化前进的通道。而那部分最初热心于现代化的政治力量,或者不愿意,或者不敢干,或者没有能力认识现代化在经济方面以及某些社会方面的前进此时迫切需要取得必要的政治前提。也就是说,历史前进到一定阶段,解决民族独立和政治民主两大问题,就愈来愈成为打开中国现代化前进通道的首要的、第一位的问题。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中国近现代历史上那些最杰出、最有远见、最具有爱国情怀的才俊之士,都宁肯把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投入到改革和革命的壮丽事业中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觉得因为强调中国的现代化而去否定、贬抑改革和改革家、革命和革命者,是那样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它远离历史的真实,也缺乏科学和理性。

事实上,在谈及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时,绝不能把争取民族独立和政治民主的斗争,排除在现代化内容之外,更不能人为地把二者对立起来。历史事实证明,争取民族独立和政治民主的事业前进一步,经济和社会方面的现代化程度也就大大提高一步。待到彻底争得了民族独立,彻底推翻了封建统治之后,中国人民也就创造了一个动员和集中全民族的力量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条件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