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电痉挛治疗

3.10.1 有抽搐电痉挛治疗(ECT)
电痉挛治疗又称电抽搐治疗或电休克治疗,是利用短暂适量的电流刺激大脑,引起患者意识丧失和全身抽搐发作,以治疗精神障碍的一种方法。
3.10.1.1 适应证
(1)抑郁症:
严重抑郁发作。
(2)木僵状态或亚木僵状态:
缄默、违拗、拒食者,
(3)严重消极、自伤,自杀:
尤其具有明显企图和行为者。
(4)严重兴奋冲动状态:
尤其伤害自己或他人者。
(5)明显幻觉、妄想:
尤其在幻觉、妄想支配下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者。
3.10.1.2 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没有。
(2)相对禁忌证
1)急性全身感染性疾病。
2)中枢神经系统的器质性疾病,如脑瘤、脑血管病等。严重的心血管病,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简称冠心病)、心肌炎、全身动脉硬化、大动脉瘤、严重高血压等。
3)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严重的支气管炎、哮喘和活动性肺结核。
4)严重骨和关节疾病。
5)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
6)老年体弱、儿童和孕妇。
7)青光眼、视网膜脱离。
8)由于躯体疾患导致明显营养不良及一般情况虚弱、衰竭者。
9)服用对循环及呼吸有抑制的药,如利血平等。
3.10.1.3 操作方法
(1)术前准备
1)详细的检查:
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其他辅助检查。年老、体弱及以往有躯体疾患者检查更应详细。
2)治疗前4小时准备:
禁食、排空大小便、取出义齿、解开衣带领扣。如患者唾液多,或曾有治疗后呼吸恢复不畅者,可在治疗前注射阿托品和洛贝林。
3)准备必要的急救用品:
如洛贝林、咖啡因、尼可刹米、肾上腺素、毛花苷C及开口器、压舌板、注射器等。
(2)操作步骤
1)治疗床和姿势的要求:
治疗台或治疗板置于普通病床上,让患者仰卧于上,平第5~8胸椎处,垫沙袋1只。
2)治疗者和保护:
护理头部者,应将特制压舌板或裹以纱布的压舌板置于患者上、下臼齿之间,并嘱其咬紧,以固定之,以防损伤牙齿和咬舌、唇。手掌托其下颌,以防肌肉过分伸张而造成下颌脱位。另一手托住患者枕后部,并将头固定,使其不至过于后仰及摆动。上、下肢各有一人保护,防止肢体过度伸展。
3)电极放置:
常用双侧电极,平稳紧贴。也可用非优势单侧电极。
4)电量和时间:
交流电痉挛治疗机,电压用90~120V,时间0.3~0.6秒;直流电痉挛治疗机,电流量90~130mA,时间2~5秒。注意各种机型存在差异,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
5)疗程和间隔时间:
一般以6~12次为一疗程。开始电疗时,1次/日,连作2~3次,以后隔日1次,4~6次后每周1次或2次。
(3)术后处理:
患者抽搐停止,即把头转向一侧,以免口腔内分泌物吸入气管;并注意呼吸是否恢复,一般均作人工呼吸,待呼吸恢复自然,即停止人工呼吸。防止患者在意识未完全清醒时跌倒碰伤等。
(4)并发症:
电痉挛治疗的并发症的发生率并不高,但后果较严重,故应予重视。
1)骨折与脱位:
常见脊柱压缩性骨折,其次为四肢骨折。骨折需停止电疗作骨科治疗。下颌脱臼应立即手法复位,复位后不影响治疗。
2)呼吸停止:
一般抽搐停止10秒后,呼吸即可自动恢复。如果30秒后呼吸仍未恢复,则需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进行急救。年老体弱应作无抽搐电痉挛治疗,可在疗前注射洛贝林1支。
3)循环虚脱:
在治疗后,如发现患者皮肤苍白、血压下降、脉搏细速,应迅速注射中枢兴奋剂和强心剂如肾上腺素、尼可刹米、咖啡因等。
3.10.2 改良的电痉挛治疗(MECT)
无抽搐电痉挛治疗是利用短暂适量的电流刺激大脑,引起患者意识丧失,而达到治疗精神障碍的一种方法。在通电治疗前先注射适量肌松剂,因而无明显的抽搐发作。
3.10.2.1 适应证
同有抽搐电痉挛治疗。
3.10.2.2 禁忌证
同有抽搐电痉挛治疗。但年老体弱、骨关节疾患、心力衰竭代偿功能好者可慎用。
3.10.2.3 操作方法
(1)术前准备:
除了与有抽搐ECT相同点外,尚需在专门治疗室内进行治疗。准备好心肺复苏急救药、气管插管与活瓣气囊人工呼吸器、氧气筒、吸引器、拉舌钳等急救器材。治疗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1名护理人员作器材准备及负责静脉穿刺;1名麻醉师负责麻醉及活瓣气囊加压人工呼吸;1名精神科医师操作电痉挛治疗机,负责观察药用量及通电后情况。
(2)操作步骤:
1)准备:
患者仰卧于治疗台上,检查口腔,去除义齿,解松衣领和裤带。
2)静注药物:
将连有20~30cm长的塑料管针头作肘静脉穿刺,用25%葡萄糖液40ml试注10ml后,即可顺序注射下列三种药:①硫酸阿托品0.5~1.0mg,注射时用注射用水稀释到2ml;②硫喷妥钠0.5g,用注射用水稀释到20ml(2.5%),缓慢静注作诱导麻醉,当静注至睫毛反射迟钝、对呼唤没有反应、嗜睡状态时即可。一般用量为0.25g左右。亦可用丙泊酚(普鲁泊福,异丙酚)200mg作诱导麻醉,该药注射后苏醒快而完全,一般用量为100mg(10ml)左右。③氯化琥珀胆碱2ml(甘油制剂内含100mg),用注射用水稀释到5ml在注射到一定剂量时(一般在50mg左右),可发现患者口角或面颊部有肌纤维呈束颤搐,历时约1~3分接着可见患者肌张力下降,腱反射(膝、踝)消失、呼吸抑制(膈、肋间肌)。这是肌肉松弛最佳时刻,开始通电治疗。
3)通电治疗:
观察到患者面肌、眼肌、口轮匝肌出现痉挛现象,或两下肢趾端呈痉挛或抽搐状态,即为有效发作。
4)人工呼吸:
通电结束,局部痉挛发作虽未停,即应以活瓣气囊(接上氧气)作加压人工呼吸,直至自主呼吸恢复。人工呼吸时间一般为5~10分钟,自主呼吸恢复后,静注针头可拔除。
(3)术后处理:
治疗结束后仍需监护15分钟左右,防止意识恢复过程中跌倒,年老体弱或伴有夹杂症的患者,更需重视术后监护。个别体质虚弱者,会出现继发性呼吸抑制,应提高警惕。
3.10.2.4 注意事项
无抽搐电痉挛治疗,理想的要求应是既有中枢的癫痫样放电,但无外周的明显痉挛发作,治疗的成败关键在于恰当地掌握麻醉药与肌肉松弛剂的剂量,及通电量。如果发生呼吸停止和循环虚脱,治疗同有抽搐电痉挛治疗。

(陈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