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肌松剂
在多数情况下,适当应用镇静剂即可满足临床需要,很少有必要使用肌松剂。若必须使用也应先给予镇静剂,以避免患者使用肌松剂后产生肌肉麻痹而造成恐惧和不安,并且应尽量缩短使用时间,以免发生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鉴于药物潜在的不良反应,临床医师应根据不同病情,尽可能选用药性熟悉的肌松剂。目前肌松剂主要用于以下情况:
(1)插管:
通常选用起效迅速、作用时间短暂的氯化琥珀胆碱,当禁用该药时才考虑使用非去极化型肌松剂。氯化琥珀胆碱多采用静注或肌注,因其容易引起高钾血症,尤其是儿童,近年已转为寻求其他替代药物。罗库溴铵(rocuronium)的起效时间与剂量相关,当剂量为1.2毫克/千克时,起效时间可缩短至60秒钟,接近氯化琥珀胆碱。Reynolds等最近报道,罗库溴铵三角肌肌注,剂量为婴儿1000微克/千克,儿童1800微克/千克,可保持充分至良好程度的肌松状态2.5~3.2分钟。与罗库溴铵相似的另一新型制剂Org9487正在研制之中,具有作用时间短、起效快、不良反应少等特点,可望取代氯化琥珀胆碱。
(2)癫痫状态:
经抗癫痫治疗无效的持续癫痫状态可因肌肉持续强直收缩引发低氧血症和脑损伤,现主张配合肌松剂进行机械通气治疗。若进行较长时间通气治疗应进行脑电图观察,以监测癫痫活动状况。
(3)严重哮喘:
虽经药物积极治疗,部分严重哮喘患者仍可发生血气持续恶化、呼吸肌疲劳、精神状态改变和一系列心肺并发症等,并且在给予镇静剂后仍然不能完全消除人机呼吸对抗,加用肌松剂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可改善胸壁顺应性,实现人机呼吸同步,降低呼吸峰压和氧耗,减少气胸、肺泡通气不足和肺不张等并发症。通常推荐使用的肌松剂为罗库溴铵和阿曲可宁,这两种药物没有心血管不良反应,也没有引起组胺释放而加重支气管痉挛的危害。不过阿曲可宁剂量较大时也可引起组胺释放和低血压。肌松剂和机械通气治疗应持续到疾病缓解。肌松剂可采用间隔静注或持续静滴。若采用静滴,每4~6小时应予暂停,以免发生药物积蓄和长时间肌肉松弛,同时观察是否有继续使用肌松剂的必要,并通过刺激神经以确定肌松剂最小的有效剂量。使用肌松剂的缺点包括:影响精神状态的评估,发生深静脉血栓的危险增加和加重肌萎缩;肌无力的发生程度可不等,严重者可因此影响脱离呼吸机。绝大部分患者可完全恢复,但部分患者可长达数周才恢复。
(4)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使用肌松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人机呼吸同步。昏迷、兴奋或躁动不安、肺阻力增加、机械通气有效性降低、单纯使用镇静剂无效者也可加用肌松剂治疗。正常情况下,呼吸肌的氧耗只占1%~3%,而在ARDS时可增加至24%。即使采用机械辅助通气治疗,呼吸肌在通气过程中依然要消耗能量,由此引起的乳酸性酸中毒会引起心脏功能的进一步恶化。Marik等最近报道,使用肌松剂后心脏指数和氧输送量无显著改变,而氧耗量从(200±77)毫升/(分·平方米)显著下降到(149±35)毫升/(分·平方米)( P﹤0.05),而胃黏膜pH从7.21±0.16上升至7.29±0.10( P﹤0.05)。显示肌松剂可帮助血流从呼吸肌重新分布到内脏和其他重要器官,并降低耗氧量,提高pH值,改善胃肠道血供。鉴于胃肠道血供状况在发生多器官衰竭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对应用肌松剂提高危重病患者生存率的积极意义加以深入研究。
(5)破伤风:
破伤风患者长时间肌肉强直性痉挛,需要使用肌松剂才能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通常采用包括镇静、镇痛、肌肉松弛和机械通气的联合治疗。破伤风的常见并发症包括肺部感染、心血管功能紊乱、交感神经激活等。由于脑干和心肌受累还可能发生低血压和心动过缓。为避免心血管不良反应多主张采用维库溴铵。
(6)体温过低:
因为加温和肌颤可使低体温患者的氧耗量增加5倍,使用肌松剂消除肌颤可减少代谢需要、心肌做功和氧耗。使用镇静剂和肌松剂还可减少二氧化碳生成,减慢心率,降低平均动脉压。通过控制呼吸和经气管吸引,可有利于减少在寒冷时溺水者的耗氧量和防止颅内压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