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复习笔记

一、技能与智慧技能的性质

(一)技能的性质

从现代信息加工心理学的观点看,技能是程序性知识(个体知识)。

1.技能的定义

在练习基础上形成的、按某些规则或操作程序顺利完成某嘲智慧任务或身体协调任务的能力。技能的本质是知识的运用,明确的说是程序性知识的运用。有些程序性知识技能的执行者能意识到,有些意识不到。

2.技能习得的两种情况

先知道做事的规则,然后学会用这些规则来支配自己的行为;

行为或实践在先,对行为或做事的规则的意识在后。

3.技能的心理实质(技能的心理表征)

程序性知识以产生式和产生式系统的形式表征。产生式是程序性知识的最小单位。

4.技能的产生

产生式是人经过学习,头脑中储存的一系列以“如果/那么”的形式表示的规则。产生式即条件--行动规则(C—A规则)。C是信息,A不仅是外显的反应,还包括内在的心理活动或运算。产生式系统是指经过练习,简单产生式可以组合成复杂的产生式系统。产生式系统是复杂的技能的心理机制。

5.技能(程序式知识)的分类

(1)广义技能分类(加涅)

智慧技能;

认知策略;

动作技能。

认知策略是一种特殊的智慧技能。

(2)程序性知识分类(E.D加涅)

一般与特殊维度

可以区分出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与非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是由仅适用于特殊领域的产生式系统构成的。

自动与受控维度

可以区分出自动化的程序性知识与受意识控制的程序性知识。自动化的程序性知识,经过充分练习而达到熟练的技能,自动化程序性知识与熟练技能是等同的。受意识控制的程序性知识由一系列未达到自动激活程度的产生式构成。

从受意识控制到自动化以及从特殊到一般都是连续变化的维度。综合考虑两个维度对程序性知识的分类,各类程序性知识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智慧技能的性质

1.定义

智慧技能是个体有可能通过语言、数字之类的符号来对环境做出反应与描述的性能。语言、数字之类的符号表示的是客观事物及其之间的关系。个体运用这些符号与外界相互作用,与他人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就是智慧技能。加涅认为智慧技能是“构建大多数课程的基础”。他主张把智慧技能作为教学设计的主要框架。

陈述性知识涉及个体运用语言表述客观事物及其之间的关系;智慧技能则要将这种知识用到先前没有遇到过的事例中。

2.智慧技能的类型

(1)辨别

辨别是指在一个或更多的物理或感觉维度上觉察出刺激差异的性能。

(2)概念

概念是指个体运用一类事物的关键特征将某一事物识别为该类事物一员的性能。概念分为具体概念和定义性概念。

具体概念是指学习者根据事物的物理属性(如形状、颜色、轻重、气味等)来识别概念例证的概念;

定义性概念则是指学习者根据定义来识别概念例证的概念。判断某一个概念是具体概念还是定义性概念,有时要考虑到学生的知识经验水平。

(3)规则

规则是学习者在多种情境中一致地应用若干概念之间关系的性能。程序是规则的一种特殊的、较为复杂的形式,有时也称操作步骤,是一些较简单的规则按一定顺序构成的连锁。有些程序是由一些操作按顺序组成的,称之为“线性程序”;有些程序包含有决策的步骤,称之为“分支程序”。

(4)高级规则

高级规则是由若干简单的规则组合而成的复杂规则,一般是学习者在问题解决情境中习得和创造的,因而高级规则有时也称问题解决。

3.智慧技能层次论

智慧技能的四个亚类之间存在层次关系,即高级规则学习以简单规则学习为先决条件;规则学习以概念学习为先决条件;概念学习以知觉辨别为先决条件。如图所示:

二、智慧技能学习的过程和条件

(一)辨别的学习过程

1.内容

辨别学习(知觉学习)涉及注意、抽象、过滤三个相互作用、彼此配合的过程。注意是指学习者在探索外界的活动中所做的感官调整。抽象是学习者在一系列不同的客体和事件中发现恒定不变的关系。过滤是学习者忽视无关的、随机变化的刺激。

2.促进辨别学习的教学方法

(1)突出刺激的关键特征;

(2)对比;

(3)重复;

(4)用言语标志区别性特征。

(二)概念的学习过程

1.概念的构成成分

(1)概念例子;

(2)概念名称;

(3)概念定义;

(4)概念属性(关键特征或标准属性),是指概念的一切正例的共同本质属性。

2.概念的学习有两种方式

(1)概念形成的认知过程

概念形成是指学习者从概念的具体例子中概括出概念的关键特征,其中涉及的认知过程主要是概括和分化。概括是指学习者从具体、特殊的例子中推导出适用于刚类其他例子的共同特征。分化是指学习者在反例呈现的情况下纠正不当概括的过程。

在概括时,学习者易犯两种错误:

过度概括(泛化)是指学习者把不属于某一概念的例子包括进该概念类别中;

概括不足,即把本该属于某一概念的例子排斥在该概念类别之外。

(2)概念同化的认知过程

概念同化是一种接受式的学习方式。概念的关键特征通常是以定义的方式呈现给学习者,而后学习者利用其头脑中的相关原有知识来理解和习得(同化)概念的关键特征。

概念形成既适用于具体概念学习,也适用于定义性概念学习;概念同化则主要适用于定义性概念学习。

3.变式练习

变式是指概念的正例的变化。学生理解了概念并能用语言陈述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仅仅表明智慧技能学习达到了陈述性知识阶段。促进应用的关键是变式练习。它是知识转化为技能的途径。

(三)规则的学习过程

1.从例子到规则的学习(例规法)

接触或学习若干规则的例证→对这些例证进行分析、概括,并通过检验自己形成的有关概念间关系的假设而理解规则→多次尝试将习得的规则应用于不同情境中而最终习得作为智慧技能的规则。这种学习方式属于发现学习或有指导的发现学习。

2.从规则到例子的学习(规例法)

运用其原有的知识经验学习规则的言语陈述→学习说明该规则的例证,从而实现对规则的理解→在不同情境中尝试练习和应用这一规则。这种学习方式相当于接受学习。

(四)程序的学习过程

1.从对程序的示范中或从应用程序的样例中进行学习

观察他人对程序的示范→对所示范的样例进行分析、解释,将所示范的程序的步骤类比到要解决的问题上→开始对程序的练习,直至熟练掌握为止。

2.学生自己发现或自己建构出程序

费时较多、习得的主要结果是生成程序的技能,适合问题解决或高级规则的学习。

3.将程序的步骤用言语方式列成清单,学习者参照清单来练习程序。

(五)智慧技能学习的条件

1.内部条件

指学习者事先具备的相关原有知识。即概念的学习要以辨别或概念定义中涉及的概念为先决条件,规则的学习要以构成规则的概念为先决条件,程序的学习要以构成程序的较简单规则为先决条件。此外,在从概念、规则的例证中进行学习时,还需学习者具备理解这些例证的原有知识。

2.外部条件-

(1)例证与练习的选择与呈现

概念、规则与程序的学习往往要涉及相应的例证。例证与练习影响智慧技能的学习。如果学习者在学习环境中进行练习的量较少,则熟练的智慧技能就不可能形成。对智慧技能的练习如果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则不利于技能的长久保持,同样数量的练习,如果分散在不同时间练习(间隔练习),就会有利于技能的保持。

(2)言语指导与反馈等

言语指导指学习者在学习智慧技能过程中从外部获得的概念的定义、规则的陈述及对其加工概念规则的例证所给予的提示。反馈主要是指学习者在练习中所获得的有关练习效果的信息。

三、智慧技能学习规律的教学含义

(一)运用合适的例证促进学生的学习

不管智慧技能以何种方式习得,都要涉及相应的例证。这里的例证包括正例和反例。

对运用例证促进学生智慧技能的学习的建议:

1.选择和呈现合适的正例;

2.设计和寻找合适的反例;

运用反例这一教学手段时,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征。年幼的儿童在理解反例上存在困难,教授他们学习概念时,应多采用正例,少用或不用反例。

(二)提供学习指导

纯粹的发现学习不是智慧技能学习的有效方式,有指导的发现学习才有可能促进智慧技能的学习。

在智慧技能的学习中,教师要给学生指导包括:

1.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例证与概念、规则的关系;

2.引导学生对例证进行分析,关注例证中蕴含的关键特征。

(三)设计并提供有效的练习

与陈述性知识的学习不同的是,智慧技能的学习必须经过练习。练习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智慧技能学习的效果。

设计和提供良好的练习要注意的问题:

1.设计变式练习

由于智慧技能涉及学习者在新颖情境中运用概念与规则,因而要进行变式练习。在变式练习中,变化的是概念、规则应的情境或其无关特征,不变的是概念或规则本身。

2.安排间隔练习

间隔练习有助于促进智慧技能的保持。智慧技能的练习应该分散在较长的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