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欧阳坚石《言尽意论》书后

自古以来就有“言不尽意,书不尽言”的说法,到魏晋时代这种说法更是普遍地流行着。“言不尽意”本为名学上的法则,王弼用它来解释《周易》,于是“得意忘言”遂成为一种形而上学的方法了。同时有何晏(见其《道德论》)、嵇康(见其《声无哀乐论》)、阮籍(见其《乐论》)、杜预(见其《左传注》)、李充(散见于《论语集注》中)、向秀以及郭象(见其《庄子注》)等人都直接或间接地采用“寄言出意”为他们做学问的方法。并有释者支遁著《即色论》,晋宋间高僧道生说:“象者现理之所做,执象则逮理。”更使“言不尽意”之旨风行于世。正当这时代的学者们都用“寄言出意”之法来治学问时,欧阳坚石(欧阳建,字坚石)提出“言尽意”之说,似不可以不加注意。又《世说》以此篇与嵇康之《养生论》并称,想必为当时很有力量的一篇文章了。

《言尽意论》是对话体。这种对话体的文章魏晋时很风行,如嵇康的《声无哀乐论》。本篇由两个人对话,发问的是雷同君子,就是说这位君子只会随声附和而无自立的见解,答问者是违众先生,这当然是指坚石自己。由“违众先生”我们可以看出当时“言不尽意”之说一定占绝对优势的。

《言尽意论》说:

夫天不言而四时行焉,圣人不言而鉴识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以彰。然则名之于物,无施者也。言之于理,无为者也……

这一段说出“言不尽意”之旨。言不尽意犹如天之不言而四时行焉。天不必表示出他所想的,因为表示出来也就不是他所想的了。要是天没有什么表示,万物就会很自然很有规律地运行着。假如天有了什么表示(例如天有瑞徵之后),万物的运行反倒不自然了。因此天不必有什么表示,万物自然就会知道天希望的是什么。这种对天的观念,也有一点《庄子序》的“上知造物者无物,下知有物之自造”的意思在内了。圣人是天(真理)的代表,或者说圣人就是天(真理)。圣人遇事不必说什么,然而在其胸中未尝不存有鉴识,只是他不表示出来罢了。因为有些事情只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的。何况魏晋时代的学者们多半主张圣人不可学亦不可至呢。圣人与常人有所不同(王弼曰:“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何况圣人根本就无法完全表示出他的思想呢。但是圣人之所以是圣人,就是要能用种种方法来把他的“鉴识”转告给常人,也就是说尽力使常人学他。

“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以彰。”这是说形与名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指出意与言之间的关系。“形”不必等到有了“名”以后才与我们发生关系,而是有了一定的形我们立刻就知道什么是方什么是圆了,并不是有了方与圆这个名了然后才有方圆之形,才可分别何者为方、何者为圆(才可被我们认识)。有了色也就是有了黑白,有了黑白这种颜色,我们才对黑或者白有所认识,有了我们主观的认识黑与白才有意义与价值,才可以有黑白的名称。并不是在有黑白的名称以后,我们才对它们有认识的。

方圆黑白已是天地中的几种性质,有了方我们才知道“这是方的,那是方的”。(但是日常我们所看见的方,并不是我们所知道的方,因为画出来的方块不可能是绝对的方。因此绝对的方只是我们的知,而永不能是我们感官所得到的。)有了方我们才知道方形与方形是相同的,方形与圆形是不同的,黑白亦然。在我们的脑子里最初没有方这个字,而是因为天下有了方这个形状以后,我们为了方便起见就称这种方的形状为方,其实方的含义并不如方的形状的含义来得多,因为方有大有小,还有方的程度,在方形里我们可以表示出来的,在方字里就未必可以表示出来。若一定要以文字或语言明确地表示方的大小还可以,例如我们还可以说“这个方的周有四尺”或“这方是一平方尺的方”等等;但是对于方的程度我们就很难以用文字或言语表示了。那么“言不尽意”不是很显明地被证实了吗?

《言尽意论》继续说:

而古今务于正名,圣贤不能去言,其故何也?诚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言不辩。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辩物,则鉴识不显。鉴识显而名品殊,言称接而情志畅。原其所以,本其所由,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称也。欲辩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吾故以为尽矣。

这一段看起来像是说明为什么“言是尽意的”,其实不但没有说出“言尽意”之旨,反而解释了“言不尽意”之故,或者只不过是前面一段“言不尽意”的注解而已。言只不过是说明理的,但它是否能说明?言之说明理,不过影之助形之显明,所言者决不会就是理之本身,就如同影子决不会与形完全相同。声音和它的回响,虽然都是同样的声音,但在本质上毕竟已有些不同了。所以语言文字不过是“末”是“有”,而意思则是“本”是“无”。“本”、“末”,“有”、“无”,“体”、“用”虽是不可截然分开,但“本”、“末”在意义与价值上仍然有些差别。

我觉得所谓言尽意者大概是,能说是都能说,不能说的根本就不能说,要想说出不能说的根本就没有意义。因此我们说了我们所能说的,我们的某方面的意思也就尽了;那些不能说出来的,对于说出来的根本就没有意义。我们可以用语言文字来传达我们的经验,但是我们不能把经验的本质也都传达出去。例如我告诉你,我因为没有钱用而十分痛苦,我只能告诉你我如何如何痛苦,而你也觉得我痛苦的情形你全了解了,但事实上我仍旧不能把我整个的痛苦都告诉你。假若你也曾经因为没有钱用而痛苦过,那么你也许会多知道一点。但你的对于没有钱用的知识并不是我告诉你的,而是你自己体会到的。假若你根本就没有因为没有钱而痛苦过,那么你所知道的,至多不过是我说出来的。

“言尽意”的说法就好像一个快要死的人,他可以很详细地告诉你他的生平,但是他这一生中至少有一个极短极短的经验没有能告诉你,这就是刚刚由生变到死的经验,而且这人还不能告诉你生前与死后呢!因此言语是有限的,意思是无穷的。

于是我可以说,言尽意是相对的说法,而不是绝对的说法。因为我们除了用语言文字来沟通人我的关系,用别的方法是不方便的,要想告诉别人我的经验或者由经验启发别人的思想,都必须凭借语言文字。但这并不是说,有了语言文字以后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的一切都告诉别人。假若可以,我的一切经验告诉某人以后或者某人的经验告诉了我们后,那么我们就几乎成为一个人了,这是不可能的。

有些事不可以告诉别人的,或者不能告诉别人,因为就是告诉了别人也不会了解。例如圣人告诉你做圣人的方法,但你仍旧不会变成圣人的。我觉得神秀与慧能的诗可以显出“言不尽意”之旨来: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

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神秀诗)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慧能诗)

天下万物本如佛家所说:“一枝一法界,一叶一如来。”要知道事事物物之理,绝不是别人一件一件告诉我们的,而是要我们自己去实际观察、体会。

1947年12月1日

附:本文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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