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学
  • 胡锦光
  • 10814字
  • 2020-07-09 16:22:07

III 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系统地掌握宪法的特征与本质、宪法的制定、宪法指导思想、宪法基本原则、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宪法渊源与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与民主的关系等问题。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宪法的特征和本质

宪法的概念;宪法的特征;宪法的本质。

第二节 宪法的制定

宪法制定权;宪法制定主体;制宪机关;制宪程序。

第三节 宪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宪法指导思想;宪法基本原则。

第四节 宪法渊源与宪法结构

宪法渊源;宪法结构。

第五节 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宪法修改的限制;宪法修改的方式;宪法修改的程序。

第六节 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宪法解释的程序。

第七节 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特点。

第八节 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的概念;宪法关系的特点;宪法关系的种类;宪法关系的构成。

第九节 宪法与民主

宪法与民主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1. 识记:(1)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2)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3)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

2. 领会:(1)宪法的特征;(2)宪法的本质。

(二)宪法的制定

1. 识记:宪法制定权。

2. 领会:(1)宪法制定主体;(2)制宪机关。

(三)宪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识记:(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原则;(3)人民主权原则;(4)民主集中制原则;(5)基本人权原则;(6)法治原则。

2. 简单应用:宪法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的关系。

(四)宪法渊源与宪法结构

1. 识记:(1)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

2. 领会:宪法结构。

3. 简单应用:我国的宪法结构变化。

(五)宪法修改

1. 识记:(1)宪法修改的概念;(2)宪法修改的方式。

2. 领会:宪法修改与宪法制定的区别。

3. 简单应用:(1)宪法修改的必要性;(2)宪法修改程序。

4. 综合应用:宪法修改的限制。

(六)宪法解释

1. 识记:(1)宪法解释的概念;(2)宪法解释的机关。

2. 领会:宪法解释的程序。

3. 综合应用:宪法解释的原则。

(七)宪法规范

1. 识记:宪法规范的概念。

2. 领会:宪法规范的特点。

(八)宪法关系

1. 识记:(1)宪法关系的概念和特点;(2)宪法关系的种类。

2. 领会:宪法关系的构成。

(九)宪法与民主

1. 识记:(1)民主的基本含义;(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2. 领会:(1)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2)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宪法的特征;宪法制定主体与制宪机关;宪法修改的方式;宪法解释机关;宪法规范的特点;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

本章难点:宪法修改的限制;宪法解释的原则。

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系统地掌握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英国、美国、法国、社会主义宪法产生发展的历史和特点。理解和领会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包括清末的宪政改革、中国资产阶级的立宪活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立宪活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历史,正确把握中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近代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英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法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清朝末年的立宪活动;中国资产阶级的立宪活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立宪活动。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及其修改;1982年《宪法》及其五次修改;中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领会:近代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识记:(1)清朝末年的立宪活动;(2)中国资产阶级的立宪活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识记:(1)1954年《宪法》的地位;(2)1982年《宪法》及其五次修改。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近代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1982年《宪法》的五次修改。

本章难点:中国宪法发展的途径。

第三章 国家性质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国家和国家性质的概念,了解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理解和掌握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了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国家性质概述

国家与国家性质;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

第二节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与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国家性质概述

识记:(1)国家的概念;(2)国家性质的概念;(3)我国的国家性质。

(二)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

1. 识记:(1)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与特色;(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任务和主要职能。

2. 领会: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国家性质的概念、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与特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与主要职能。

本章难点: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

第四章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经济制度的概念,了解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掌握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理解非公有制经济条款在现行宪法上的含义。了解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含义。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经济制度的概念

经济制度的概念;经济制度的因素。

第二节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非公有制经济。

第三节 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的概念;分配制度的内容。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经济制度的概念

识记:宪法上经济制度的内容。

(二)公有制经济

1. 识记: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

2. 领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三)非公有制经济

识记:非公有制经济条款在现行宪法上的含义。

(四)分配制度

识记:宪法上分配制度的内容。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

本章难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五章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标志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和类型,认清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性质之间的关系,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它的内容,了解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途径,了解我国的国家标志。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

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三节 国家标志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政权组织形式

1. 识记:(1)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2)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

2. 领会: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 识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

2. 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国家标志

1. 识记:我国国歌的来源。

2. 领会:我国国旗的基本含义。

3. 简单应用:我国国徽的图案。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本章难点: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

第六章 选举制度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系统地掌握选举制度的概念与功能,了解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掌握选举者与被选举者之间的关系,理解并应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掌握选举制度的民主程序。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差额选举原则;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第三节 选举制度的民主程序

直接选举程序;间接选举程序;代表的罢免与辞职;其他情形的代表选举。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选举制度概述

1. 识记:选举制度的概念。

2. 领会:我国选举制度的演变。

(二)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简单应用:(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原则;(5)差额选举原则。

(三)选举制度的民主程序

1. 简单应用:代表的罢免与辞职。

2. 综合应用:(1)直接选举程序;(2)间接选举程序。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直接选举程序;间接选举程序;代表的罢免与辞职。

本章难点:选举权的保障。

第七章 国家结构形式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了解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和主要特点,了解行政区划的概念和原则,了解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掌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及其自治权。理解和掌握特别行政区的特点,了解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第二节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

第三节 我国的行政区划

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行政区划的变更;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第五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1. 识记: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2. 领会: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

(二)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1. 识记: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

2. 领会: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三)我国的行政区划

1. 识记:(1)行政区划的概念;(2)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2. 简单应用: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机关。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 识记:(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2. 简单应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五)特别行政区制度

1. 识记: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2. 领会: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3. 简单应用: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与分类;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本章难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程序;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第八章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系统地掌握人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人权的概念与特征、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理解基本权利的主体与分类,理解并应用基本权利的保障与限制,掌握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人权与国家权力

人权是构成法和国家权力的核心要素;人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第二节 人权与权利、基本权利

权利的概念;人权的概念与特征;人权与基本权利;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

第三节 基本权利的主体与分类

基本权利的主体;基本权利的分类。

第四节 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与界限

基本权利的保障;基本权利的界限。

第五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

公民基本权利在宪法结构上的发展;公民基本权利在内容上的发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的意义。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人权与国家权力

领会:人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二)人权与权利、基本权利

1. 识记:人权的概念与特征。

2. 领会: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关系。

(三)基本权利的主体与分类

1. 识记:基本权利的主体。

2. 领会:基本权利的分类。

(四)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与界限

1. 识记:限制基本权利的理由。

2. 领会: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

3. 综合应用:对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五)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

识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关系;基本权利的主体;基本权利的分类;基本权利的保障。

本章难点:基本权利的分类;基本权利的限制。

第九章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系统地掌握我国《宪法》有关平等权、选举权、言论自由、监督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及科学研究、文学创作与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以及特定主体权利的规定,理解并应用平等权的内涵、选举权的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保护、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保护及其实践的问题、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宪法保护与实践、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与实际限制、住宅不受侵犯的宪法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宪法保护与限制,掌握财产权的宪法规范结构、对劳动权的宪法保护、对休息权的宪法保护、我国宪法对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平等权

平等权的内涵;我国有关平等权的宪法规定及实践。

第二节 政治权利

选举权;言论自由及其他表达自由;监督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节 宗教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的保护;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节 社会权利

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科学研究、文学创作与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第五节 对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

妇女的平等权;老人、母亲、儿童权利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权利保护。

第六节 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平等权

1. 识记:我国有关平等权的宪法规定以及实践。

2. 综合应用:平等权的内涵。

(二)政治权利

1. 识记:(1)言论自由的概念、意义;(2)监督权以及获得赔偿权利的内涵。

2. 领会:(1)我国《宪法》与法律关于选举权的规定及实践;(2)我国《宪法》及法律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3)我国《宪法》关于监督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

3. 综合应用:(1)选举权的宪法保护;(2)言论自由的宪法保护;(3)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三)宗教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

1. 识记:(1)宗教信仰自由的内涵;(2)人身自由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内涵;(3)人格尊严的内涵;(4)我国《宪法》关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5)住宅不受侵犯的内涵;(6)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内涵。

2. 领会:(1)我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2)我国《宪法》与法律对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规定;(3)我国《宪法》与法律有关住宅不受侵犯的规定;(4)我国《宪法》与法律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

3. 综合应用:(1)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保护及其实践的问题;(2)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3)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宪法保护与实践;(4)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5)住宅不受侵犯的宪法保护;(6)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宪法保护。

(四)社会权利

1. 识记:(1)财产权的概念、内涵及性质;(2)劳动权的内涵与特征;(3)休息权的概念;(4)社会保障权的内涵;(5)受教育权的内涵与特征。

2. 领会:(1)我国《宪法》对财产权的规定;(2)我国《宪法》对劳动权的规定;(3)我国《宪法》对社会保障权的规定;(4)我国《宪法》对受教育权的规定;(5)我国《宪法》对科学研究、文学创作与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规定。

3. 简单应用:(1)财产权的宪法规范结构;(2)对劳动权的宪法保护;(3)对休息权的宪法保护。

(五)对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

识记:特定主体的权利。

(六)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

1. 识记:(1)服兵役的主体;(2)劳动义务;(3)受教育义务;(4)计划生育义务。

2. 简单应用:纳税义务的内容。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平等权的内涵;选举权的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保护及其实践的问题;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宪法保护与实践;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的宪法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宪法保护;财产权的概念与内涵及性质;劳动权的内涵与特征;休息权的概念;社会保障权的内涵;受教育权的内涵与特征;科学研究及文学创作与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属性和内涵;依法服兵役义务;依法纳税义务。

本章难点:平等权的内涵;选举权的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保护;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保护及其实践的问题;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宪法保护与实践;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的宪法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宪法保护。

第十章 国家机构(上)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家机构的概念与职能,掌握国家机关的分类以及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系统地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职能;国家机关的分类;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的补缺。

第五节 国务院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的会议制度;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第六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国家机构概述

1. 识记: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关的分类。

2. 综合应用: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 识记:(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2. 简单应用:(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 识记:(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地位;(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期;(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2. 简单应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 识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和任期;(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的补缺。

2. 简单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

(五)国务院

1. 识记:(1)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2)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3)国务院的领导体制;(4)国务院的会议制度;(5)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2. 简单应用:国务院的职权。

(六)中央军事委员会

1. 识记:(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2)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3)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2. 简单应用: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国家机构的概念与分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的补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国务院的会议制度;国务院的职权;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

本章难点: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第十一章 国家机构(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和掌握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制度;理解和掌握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基本制度;理解和掌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基本制度;了解和掌握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基本制度;理解和掌握监察委员会的基本制度;理解和掌握人民法院的基本制度;理解和掌握人民检察院的基本制度。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

第三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第四节 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权限。

第五节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人民法院的职权;人民法院的人员组成和任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节 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组成和任期;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 识记:(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2. 简单应用:(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 识记:(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

2. 简单应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 识记:(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2)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组织、会议制度;(3)居民委员会的设立、组织、会议制度。

2. 领会:(1)村民委员会的职责;(2)居民委员会的职责。

(四)监察委员会

1. 识记: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

2. 简单应用: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监察范围。

3. 综合应用: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权限。

(五)人民法院

1. 识记:(1)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2)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3)人民法院的人员组成和任期。

2. 简单应用:人民法院的职权。

3. 综合应用:(1)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制度;(2)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

(六)人民检察院

1. 识记:(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3)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组成和任期。

2. 领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3. 简单应用: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4. 综合应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组织及会议制度;居民委员会的设立、组织及会议制度;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和监察范围;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权限;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人民法院的人员组成和任期;人民法院的职权;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组成和任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本章难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监察委员会的地位;人民法院的职权;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第十二章 宪法实施及其保障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和掌握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及条件、合宪性审查的概念、现代合宪性审查体制及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宪法实施概述

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宪法实施的条件;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

第二节 合宪性审查体制

违宪与合宪性审查;现代合宪性审查体制。

第三节 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我国的合宪性审查体制;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宪法实施概述

1. 识记:宪法实施的含义与主要特点。

2. 领会:(1)宪法实施的条件;(2)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

(二)合宪性审查体制

1. 识记:(1)违宪的概念;(2)合宪性审查的概念。

2. 领会:(1)合宪性审查与司法审查;(2)合宪性审查与宪法监督;(3)合宪性审查与宪法诉讼的联系与区别;(4)合宪性审查的功能。

3. 综合应用:现代合宪性审查体制。

(三)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综合应用: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宪法实施的含义与主要特点;宪法实施的条件;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违宪的概念;合宪性审查的概念;合宪性审查与司法审查;合宪性审查与宪法监督;合宪性审查与宪法诉讼的联系与区别;合宪性审查的功能。

本章难点:现代合宪性审查体制;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