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会计科目与账户
3.2.1 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标志或项目,是账户的名称。
设置会计科目时,要为每一个具体的类别规定一个科目名称,并且限定在该科目名称下包括的内容。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设置会计科目时,需要将会计对象中具体内容相同的归为一类,设立一个会计科目,凡是具备这类信息特征的经济业务,都应该在这个科目下进行核算。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账务处理所遵循的规则和依据,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条件。
设置会计科目时,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必须结合会计对象的特点,全面反映会计对象的内容。
设置会计科目时,除了各行各业有共性的会计科目外,还应根据各行各业会计对象的特点,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如工业企业必须设“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全面反映会计对象的内容,不能有遗漏。
(2)既要满足对外报告的要求,又要符合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设置会计科目时,要兼顾对外报告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要求。例如,为了反映企业实收资本情况,可以设置“实收资本”账户,为了反映企业债务情况,可以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可以根据管理需要设置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3)要将统一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
统一性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一些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统一规定,对核算标准、口径都要一致。灵活性是指在能够提供统一核算指标的前提下,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做必要的调整,设置或增补会计科目。
(4)要简明、适用,通俗易懂。
每一会计科目反映一项经济内容,不能模棱两可,相互包含。为方便起见,对所设置的会计科目要进行适当的分类,给予一定的编号。
(5)既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保持相对稳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科目的设置也会有所调整,但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便不同时期的指标具有可比性。
(1)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
①资产类科目。资产类科目又可分为反映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科目。其中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科目。
②负债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又可分为反映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科目。其中流动负债类科目主要有“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利润”和“应付利息”等,长期负债类科目主要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③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主要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等科目。
④成本类科目。成本类科目主要有“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科目。
⑤损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又可分为反映收入和费用的科目,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2)按其提供指标的详细程度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提供指标的详细程度,可分为总分类科目、明细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也称一级科目、总账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的核算指标,由财政部或主管部门设置。明细分类科目(也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所包含的内容作进一步分类,以提供详细具体的核算指标。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自行设置明细科目及其级次,如表3-3是某制造业企业原材料科目的设置。
表3-3 某制造业企业原材料各级科目
提示
为便于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是适应会计电算化的要求,通常要编制会计科目表(见表3-4),将所使用的全部会计科目列于其中,并对每一会计科目加以编号。
(1)总账科目编号。
会计科目编号的第一位数代表会计要素的类别,如“1”代表资产类、“2”代表负债类、“4”代表所有者权益类、“5”代表成本类、“6”代表损益类。
(2)明细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的编号,一般可以采用在总账科目编号后加数字的方式。如“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编号为“1012”,它的明细科目有“外埠存款”“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就可以分别编为“101201”“101202”“101203”等。
提示
表3-4 工商企业常用会计科目表(依据2014新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