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原始凭证的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按照原始凭证取得的来源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关系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购货发票、差旅人员的车船票、付款支票等。如图2-9、图2-10所示。

图2-9 银行进账单

图2-10 增值税普通发票

(2)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执行或完成时,由本单位的经办人员自行填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借款单等。如图2-11、图2-12所示。

图2-11 差旅费报销单

图2-12 支出凭单

2.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按照原始凭证填制方法不同,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1)一次凭证。

一次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一次性填制完成的原始凭证。如企业购进材料验收入库,由仓库保管员填制的“收料单”;车间或班组向仓库领用材料时填制的“领料单”;报销人员填制的、出纳人员据以付款的“报销凭单”等,都是一次凭证。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如图2-13所示。

图2-13 现金支票

(2)累计凭证。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多次记载若干不断重复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直到期末,凭证填制手续才算完成,以期末累计数作为记账依据的原始凭证。如制造企业常用的限额领料单等。使用累计凭证,可以简化核算手续,能对材料消耗、成本管理起事先控制的作用,是企业进行计划管理的手段之一。如图2-14所示。

图2-14 限额领料单

(3)汇总原始凭证。

汇总原始凭证是根据一定时期内若干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按照一定的管理要求汇总编制一张汇总凭证,用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的会计凭证,如“发料凭证汇总表”“收料凭证汇总表”“现金收入汇总表”等都是汇总原始凭证。如图2-15所示。

图2-15 领料单汇总表

提示

企业取得的单证并非都是原始凭证,如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银行对账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这些不能作为原始凭证,也不能据以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