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玩上吊死亡 父母告老板败诉

经典案例

2011年11月20日,7岁女孩小芳和小朋友们在某工地叠起一堆砖头玩“上吊游戏”,结果小芳被绳子绞住脖子,意外身亡。其父母把工地负责人陈老板告上法院,认为其未对施工现场采取任何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20多万元。

法槌定音

2012年2月,法院经审理认为,孩子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其女儿的上吊自缢与被告无必然联系。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解析

本案中,小芳的死是因为其父母监护不力放任女儿玩上吊游戏所致,与工地老板无必然联系。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故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均属未成年人,他们的认知和辨别能力较差,但模仿能力较强,父母作为他们的监护人,务必要对他们做到严格监护和加强教育,不要让他们单独做带有危险性的游戏,或者模仿动画片、武打片里的危险动作,以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