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点精讲·真题自测: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2017中级)
-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试题研究组
- 5354字
- 2020-08-27 17:09:05
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 考情分析
本章是社会工作中级职业水平测试的比较重要的章节。本章的知识点不多,但是每个知识点都会出2道或3道题目,因此考生一定要重视本章节的知识点复习。
● 考点提示
● 真题自测
一、单项选择题
1.【2016年】根据《收养法》,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可以被收养的是( )。
A.小红,住院治疗期间,父母弃之不顾,联系不上
B.小芳,父母健在,但重男轻女,想生男孩
C.小明,父母均身患重病,无力抚养
D.小兰,母亲去世,父亲外出打工,现由外祖母抚养
【解析】C。《收养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2014年】根据《婚姻法》,人民法院审理的以下离婚案件,经调解无效,符合准予离婚法定情形的是( )。
A.小丽与公婆关系冷漠并时有争执,丈夫起诉离婚,小丽以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同意
B.小云的丈夫是军人,双方聚少离多,感情日益冷淡,小云起诉离婚,丈夫以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同意
C.小强长期无业,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妻子起诉离婚,小强以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同意
D.小军沉溺赌博屡教不改,妻子起诉离婚,小军以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同意
【解析】D。《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2014年】老李夫妇育有一子一女,其子常年居住国外,其女儿女婿遭遇车祸离世。老李夫妇与孙子一起生活,外孙女时常前来看望。日前,老李因病去世。根据《继承法》,下列人员中,无权继承老李遗产的是( )。
A.老李的儿子 B.老李的孙子 C.老李的老伴 D.老李的外孙女
【解析】B。《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4.【2014年】老王夫妇婚后多年不育,依法收养女婴招娣后,生下一对龙凤胎天天和亮亮。儿女成人后,老王的老伴离世,老王与蔡女士再婚。蔡女士儿子大钢已成家立业,支持母亲再婚,时常来探望母亲。而天天、亮亮反对父亲再婚,很少回家看望老王。年初,老王突发脑梗去世,生前未订立遗嘱。老王遗产应由( )继承。
A.蔡女士、招娣、天天、亮亮 B.蔡女士、大钢、天天、亮亮
C.蔡女士、大钢、招娣 D.天天、亮亮、大钢
【解析】A。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2条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题中蔡女士、招娣、天天和亮亮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王的遗产,而大钢因母亲再婚时已成年,与老王构不成有抚养关系的父子,故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5.【2014年】小雨自幼因生父母无力抚养,被王老伯依法收养。成年后,小雨与王老伯依法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未与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近日,小雨生父病故,留下一笔债务。王老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根据《收养法》,小雨应当( )。
A.代偿生父留下的债务 B.给付生母生活费
C.补偿收养期间王老伯支出的教育费 D.给付王老伯生活费
【解析】C。养子女与养父母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身份即行解除,彼此不再存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由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
6.【2014年】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二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解析】C。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小敏没有受继父的抚养教育,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没有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而且也不具有抚养关系,只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末形成法律抚育关系。故小敏不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7.【2013年】根据《婚姻法》,法院处理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以( )为原则。
A.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B.随有住房的一方抚养
C.随收入高的一方抚养 D.随离婚中无过错一方抚养
【解析】A。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选A。
8.【2013年】医院护工黄大姐介绍自己的侄女小芬到患者张阿姨家做家政服务员。小芬工作尽职尽责,赢得了张阿姨全家的欢心。张阿姨准备以录音的方式立遗嘱把自己一部分储蓄赠给小芬。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是( )。
A.张阿姨的女儿沈某 B.张阿姨的同事张某
C.医院护工黄大姐 D.张阿姨的儿媳胡某
【解析】B。《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选B。
9.【2013年】老赵夫妇育有一子小明,后又依法收养一名孤儿小亮。近日,老赵与父母赴高原旅游途中,老赵不幸遭遇雪崩去世。根据《继承法》,小明有权继承老赵遗产的( )。
A.全部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五分之一
【解析】D。老赵的妻子、父母、儿子小明、养子小亮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故小明只可以继承父亲五分之一的遗产。
10.【2013年】孤儿小红,女,15岁。下列人员中,具备收养小红条件的是( )。
A.小红的小姨,29岁,国企职工,育有一女
B.小红的舅舅,45岁,私企老板,无子女
C.小红的义父,50岁,无配偶,外企员工,无子女
D.小红的伯伯,50岁,残疾,无自理能力,无子女
【解析】B。《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故选B。
11.【2013年】孙某丧妻,因身体残疾无力抚养儿子小强。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孙某决定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下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 )。
A.小强的老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 B.小强的外公,在农村以种地为生
C.小强的姑姑,城市白领,无子女 D.孙某的同学,地产商人,育有一女
【解析】B。根据《收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故选B。
二、多项选择题
1.【2015年】根据《收养法》,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符合的条件包括( )。
A.生父母自愿送养
B.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
C.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D.生父母患有传染性疾病在传染期内
E.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解析】BCE。本题考查送养人的条件。生父母应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除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外,不得随意送养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如果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2. 【2015年】根据《继承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关于遗产分割时胎儿继承问题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B.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C.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胎儿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D.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由继承人相互协商返还
E.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除
【解析】ABCE。本题考查遗产分割的原因。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2014年】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离婚时夫妻双方财产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由借款一方负责偿还
B.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双方均无权向对方请求补偿
C.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D.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要维护男女平等原则,又要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
【解析】CDE。《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A错误。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B错误。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C正确。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D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须坚持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3)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4)照顾无过错一方;(5)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6)尊重当事人意愿。E正确。
4.【2014年】郑阿姨中年丧偶,含辛茹苦将三个儿子拉扯成人。大儿子成年结婚后生下大孙子。大儿子、小儿子和母亲性格不合,很少与母亲来往,孝顺的二儿子因车祸身亡,二儿媳和其女小萌主动长期照料郑阿姨生活起居,大孙子也经常探望郑阿姨。郑阿姨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的一半留给二儿媳。下列人员中,有权法定继承郑阿姨另一半遗产的有( )。
A.郑阿姨的大儿子 B.郑阿姨的小儿子
C.郑阿姨的二儿媳 D.郑阿姨的孙女小萌
E.郑阿姨的大孙子
【解析】ABCD。《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适用法定继承时,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同时都参加继承,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参加继承,即先由前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无前一顺序继承人或前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继承权或全部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郑阿姨的大儿子、小儿子有权继承另一半遗产,故选A、B。二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然有权继承,C正确。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他们可以通过代位继承方式取得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因为郑阿姨的二儿子已去世,其女儿小萌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故D正确。
5.【2014年】老丁年事已高,有三子一女,老丁欲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依据《继承法》,下列关于老丁订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
B.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给国家
C.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长子和次子继承
D.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E.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继承
【解析】ABC。《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6.【2013年】老张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国外,日常生活由女儿照料。去年“五一”期间,老张夫妇和女儿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老张的老伴、女儿死亡,老张生命危急。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老张立口头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孙子和外孙女。经医院全力抢救,老张转危为安,身体逐步康复。女儿去世后,女婿再婚并离开老张。今年五月,老张突发心脏病病故。下列人员中,可作为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A.老张的儿子 B.老张的孙子 C.老张的外孙女 D.老张的女婿
E.老张的儿媳
【解析】AC。《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故选AC。
7.【2013年】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可以被合法收养的有( )。
A.父母双亡的孤儿小刚 B.生父去世、生母再婚的小芳
C.幼年被拐、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小慧 D.父母离婚且均不愿承担抚养义务的小兵
E.父母身体残疾、生活困难无抚养能力的小明
【解析】ACE。《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选ACE。
● 考点精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