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资产权利只为少数人拥有且不受制约的私有制,是社会诸恶之源;同样,公共权力为少数人垄断且缺乏制约的假公有制,只是一种权力经济,也是社会诸恶之源

前者如早期的自由资本主义,恩格斯描述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是其重要表现。

后者如朝鲜、柬埔寨波尔布特的所谓“公有制”,国家的公共权力为极少数人甚至单一家族所垄断,国家的资源性资产与社会的生产性财产也被极少数人所完全控制。这种所谓的“公有制”是一种权力私有制,与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与当年马克思所描述、所期望的和有关国家人民所期待、所向往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如果一个国家既实行资产权利只为少数人拥有且不受制约的财产私有制,又推行公共权力为少数人垄断且缺乏制约的假公有制,即权力私有制,且这两种制度又相互结合,那么,这样的国家将面临灾难,人民将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现在部分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少数人私有制与国家权力专制,是其长期贫穷落后甚至产生动乱的主要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