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认识与再评价:二战中的中国与亚洲民族独立运动
- 汪朝光
- 1664字
- 2020-08-29 05:58:40
六 东京审判是公正的、正义的
东京审判是国际社会对日本错误国策以及战争罪行的总清算。日本军国主义自1931年之后,先后发动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并偷袭珍珠港,进攻东南亚和中国香港,进行了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及“大东亚战争”,使被侵略国家和人民蒙受了巨大战争灾难和生命财产损失。在战争过程中,日本违反国际法,蔑视人类尊严,犯下了一系列惨绝人寰的战争暴行,如南京大屠杀、巴丹死亡行军、化学毒气战、活人身体实验等,累累罪行,罄竹难书。国际社会如果对这种反人类文明的罪行置之不理,国际公理将不复存在,国际秩序将失去人性,人类文明乃至生存都将受到危害。为挽救人类文明,捍卫世界和平,必须对日本的上述战争罪行进行彻底清算。东京审判正是通过揭露、批判日本错误的对外侵略国策,惩罚战争罪犯,对日本法西斯的侵略暴行进行总清算,使发动侵略战争、双手沾满各国人民鲜血的罪魁祸首受到应有的惩处,把战争罪犯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东京审判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共同意志。东京审判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东京审判向全世界表明,阴谋策划、发动和实施侵略战争是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参与战争犯罪的个人,要对侵略战争负责。它昭示世界,谁胆敢策划、发动和进行侵略战争,不管地位多高,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由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由战胜国单独组成的,其合法性受到一些人特别是日本右翼势力的质疑和攻击,认为东京审判是“胜者的审判”,是胜者对败者的“片面审判”和“报复”。事实上,一方面,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虽然是由战胜国组成的,但并非“战胜者裁决战败者”,更不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报复。法庭的设立以及对战争罪、反和平罪的控告也符合既有国际习惯法的法理依据。在审判过程中,无论是检察官还是法官,都严格遵循法理法律规定,控辩双方的权利尤其是被告方的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另一方面,法律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从国内法来说,法律体现的是统治者的政治要求。国际法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和国际政治的变化息息相关。要求法律与政治彻底割裂,是不可能的。它只能是相对独立于政治,不可能绝对独立于政治。这是由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东京审判的最大政治前提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反法西斯盟国的胜利而结束,否则,就根本谈不上对日本战争罪行的法律制裁。总体来说,东京审判是比较公正的,体现了国际法的正义原则。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的正义性质是不可动摇、不容挑战的!
东京审判揭露了日本侵略战争的罪行,为历史研究留下了宝贵史料。战争期间,日本军队在其所到之处犯下了累累暴行,但由于战时实行新闻统制和封锁,这些让日本民族蒙羞的罪行都被掩盖起来了。而东京审判揭露了日本政府和军部策划、实施侵略战争以及在战争中犯下的大量罪行,如制造九一八事变、南京大屠杀、残害俘虏等。日军犯下的这些骇人听闻的战争丑行被揭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极大地震撼了日本国民,让他们认清了日本军国主义的丑恶本质。这对战后以来,日本反思侵略战争、拥护和平民主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
[1]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教授。
[2]《日本军事犯案》,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172-1-0885。
[3]粟屋憲太郎ら編『東京裁判資料 田中隆吉尋問調書』大月書店、1994、149~151頁。
[4]重光葵『巣鴨日記』文藝春秋新社、1953、25、32頁。
[5]ティモシ―·ブルック[訳]高取由紀「東京裁判判決と南京大虐殺」『年報·日本現代史』第10号、現代資料出版、2005、236~237頁。
[6]『極東国際軍事裁判公判記録I』検事側総合篇、富士房、1948、10頁。
[7]『極東国際軍事裁判所速記録』第1巻、雄松堂、1968、618頁。
[8]江口圭一『資料 日中戦争期阿片政策』岩波書店、1985、623~624頁。
[9]『極東国際軍事裁判 検察側証拠資料(82)』東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蔵。
[10]外務省連絡局『極東国際軍事裁判判決速記録』1948、117頁。
[11]《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张效林译,群众出版社,1986,第498~499页。
[12]《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第499页。
[13]《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第536页。
[14]上述案例编选自国家图书馆根据东京审判庭审记录和证据资料整理的《日本战犯罪行审判史料编译》,详见http://www.nlc.cn/z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