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语情研究(2009~2015)(全2册)
- 赵世举 李佳
- 6433字
- 2020-08-29 06:21:38
《通用规范汉字表》字形微调建言博文选刊
【编者按】我们连续跟踪各类媒体和网民对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发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稿的反应,发现各种媒体以“汉字整形(整容)”为话题的评议为多。网民、专家、官员、记者、公众人物,各抒己见,问难辩驳,甚至带有几分火药味。有的说“被统计”“被67%”“90%才是民意”;有的说90%是一种“网络伪民意”,数字不等于真理;有的质疑专家水平;有的担忧“民间科学家”搅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有深度的理性思考和值得重视的积极建言。这里选刊数篇,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44个汉字整容后的高清效果及评价
文/无倦 来源:新浪博客[1]
【编者简评】目前对字形的讨论虽然很火热,但不少网民甚至学者并不完全清楚《字表》和《说明》的具体情况,不少议论言不及义。例如一则网上广为传播的关于字形微调的图示,有这样的内容,如图1。
图1
一些人只看到图中有“点变捺”,不知道“变”是有条件的。诸如此类误解,原因是多方面的。毕竟网民大都不是专家,加上公布媒体的局限性以及字表检索较为麻烦等原因,很多人并不能轻易了解字体变动的细节,在信息不全面的情况下参加讨论,往往容易滋生片面甚至错误的看法。而这篇博文对整形的文字变化交代得比较全面,制图精美准确,分析也比较深刻,值得推荐。推动这类文章和帖子的传播,利于大家全面了解情况,从科学角度冷静地讨论问题。
当然,文中观点不无商榷之处,例如“第七类”对“毂”的左下部件“车”上添加一短横提出异议,大概是因为作者似乎不明白大量同类字是以“殻”为声符的道理。
教育部于日前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中,拟将对部分汉字进行整容,其整容方案可分为7种类型,共44个汉字。为便于分析,特制作了44个字的整容效果图,结合其他因素并提出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类(共5字):“琴、瑟、琵、琶”的上左和“徵”的中下部件“王”的最后一笔由横变提。
图2
简评[2]:
“琴、瑟、琵、琶”的上左“王”最后一笔由横变提,有如“碧、毕、赞”等上左部件的最后笔画都统一为提。“徵”的中下“王”有如“街、微”等中下部件的最后一笔变提,有利于规范和形成规则。
末笔是横的部件作为左旁时,其横改为提,符合变笔规则,也符合书法结构的审美要求,相互有穿插感,可缩小笔画空间,使字的整体效果更强,但位于三级字中的“瑗”未改。
第二类(共5字):“魅”的右部件和“籴、汆、褰、衾”的下部件的末笔捺变点。
图3
简评:
据称,“籴、汆、褰、衾”的下部末笔捺变点,是参考书法中“避重捺”;转变笔形,是为了使整个字重心稳定、间架匀称、字形活化。
那么“魅”的捺变点又是何原因?估计是因为处在半包围结构中,也是参考了书法求平衡。但是,如果我们仔细观察,有些字最后一笔捺变点,不像印刷体,倒像手写体了,有些字则有总体失衡之虞。看来印刷体是否能照搬书法也值得推敲。
如果仅仅以美化为理由,不免顾此失彼,失去了规范。到目前为止,在所有上下结构字中,当下面为“衣”和“米”时,最后一笔本来都统一为一捺的,如“裳、装、裴、裂”等,以及“粟、梁、粲、粢”等。而通过此次整容,在下面为“米”的上下结构字中,就出现了唯一一个末笔为点的“籴”;在下面为“衣”的上下结构字中,就出现了有2个末笔为点的“褰”,因此,位于下面的“衣”和“米”部件,最后一笔是点还是捺得记住“避重捺”的美学要求,这增加了笔形规则的复杂性,会让相当一部分人无所适从。
如果是为了“避重捺”,那么“蹩、蹇、森、众、淼(三级字)”等将来是不是也要避呢?另外,“氽”(3612)字的最后一捺在字表中也改成了点,但在说明中被漏列了。因此,这次被整容的字实际应该是45个而不是44个。
第三类(共4字):“巽(撰、馔、噀同)”的上左部件“巳”的最后一笔竖弯钩变竖提。
图4
简评:
同第一类,左侧的最后笔画都统一为提,有利于规范和形成规律。
第四类(共17字):“亲(榇同)、杀(刹、脎、铩、弑同)、条(涤、绦、鲦同)、茶(搽同)、新(薪同)、杂、寨”下部件“木”的竖钩变竖。
图5
简评:
在部首为“木”的1000余个字中,只有“杀、杂、条”带钩,虽然“亲、茶、寨”等字的部首不是木,但其中带“木”。大概就只有它们或由它们为部件组成的字中有“木”带钩了。“木”都统一为不带钩,对于规范统一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是这批字改掉以后,会一时感觉怪异,没有了原有的韵味。
第五类(共4字):“恿”的上部件和“瞥(弊、憋同)”的上左部件中横折钩变横折。
图6
简评:
“恿”的上部件和“瞥、弊、憋”的上左部件中横折钩变横折,如果将变化部分看作“用”部件的原形,则改得不伦不类。
“恿”的上部件横折钩变横折,大概是参照了“勇”字吧。
“瞥、弊、憋”的上左部件横折钩变横折,大概是参照了“蹩、鳖、鳖、彆、獒、鶩”等字吧。
这四个字的上部件或上左部件去掉钩,是因为处于别的部件上边,符合“横折钩改横折竖”的变笔条件。从笔形统一和形成规律来讲,变化有一定道理。
第六类(共8字):“唇、蜃”以及“蓐、溽、缛、褥、耨、薅”中的部件“辰”由半包围结构改为上下结构。
图7
简评:
“蓐、溽、缛、褥、耨、薅”中的部件“辰”以及“唇、蜃”由半包围结构改为上下结构,大概是参照了“辱”,变半包围结构为上下结构,但其他一些半包围结构如“腐、磨、鹰”等还是大量存在的。
在有多种部首或字的组合时,古人采用这种半包围结构是有用意的,笔画的穿插有利于简化结构单元(部件)个数,有利于结构紧凑并增进美感。半包围改为上下结构以后,“蓐、溽、缛、褥、耨”由本来的两单元结构变成了三单元结构,增加了字体结构的复杂性,原有的美被破坏掉了。既然对美的理解因审美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么仅以美学为理由对汉字动手术不属于非改不可的范围。
第七类(共1字):“毂”的左下部件“车”上添加一短横。
图8
简评:
“毂”的左下部件“车”上添加一短横,是参照“穀、觳”的结构吗?但“毂”的部首为“殳”,“穀、觳”的部首分别为“禾”“角”。加这一短横有多少意义呢?
总评:
过去的简化字的确对构字规则有掌握欠周的地方,但对约定俗成并为大众所熟悉和掌握的字形,是不可轻易做整容手术的,即使有调整,也应遵循规范和简化的原则,部分字的修改以美学为理由反而弄简成繁,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改字形不应简单地用“微调不会对老百姓生活造成多大影响”来解释。被整容的汉字虽然不多,但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些汉字一旦被整容,即使仅仅限于宋体,也将使证件、教材、印刷品、路牌、部分人名、各种个人信息等等做惊人数量和规模的修改,还有数不清的电脑系统需要换字。为了这44个汉字的所谓整容,将搭进去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如果真如专家所说,仅限于宋体修改,那么在生活和工作中同样被广泛使用的黑体、仿宋、楷体等相应的那44个字仍是原来的模样,还有什么规范可言?
总之,如果不是非改不可,还是尽量不要折腾这事,相信专家们对第二套简化字以失败告终的教训仍然记忆犹新,切勿重蹈覆辙。如果一定要以行政手段强行整容汉字的话,本文综合以上简评,对44个字的美容方案提出如下几类参考意见。
1.可以微调:“琴、瑟、琵、琶、徵”和“巽、撰、馔、噀”9个字,但必须要给一定的过渡期。
2.尚可考虑:“恿、瞥、弊、憋”4个字。
3.不应修改:“魅、籴、汆、褰、衾”“亲、榇、杀、刹、脎、铩、弑、条、涤、绦、鲦、茶、搽、新、薪、杂、寨”“唇、蜃、蓐、溽、缛、褥、耨、薅”和“毂”等31个字。
近日再翻看征求意见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下简称“汉字表”),对汉字被整形的理由有了更深的领会,但同时也有了新的发现:在汉字表中实际被“作了字形微调”的字并非如有关部门公布的是44个,而是至少有50个;在构字规则的掌握方面,明显存在顾此失彼的诸多问题。
新发现:被整形的汉字实际远不止44个
文/无倦 来源:新浪博客[3]
有关汉字是否有必要整形,在本人前面的博文《44个汉字整容后的高清效果及评价》中已经讨论过了,这里仅对“字形微调”的依据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一简要论述。
图9
第一类:“琴、瑟、琵、琶”的上左“王”和“徵”的中下
这几个字被微调的理由应主要基于汉字变笔规则之一的“横改提”,即“王、工、豆、鱼、马、牛、且”等末笔是横的部件作左旁时,末笔的横改为提。如“珏、攻、城、豉、驷、特、助”等。
经查,除了“琴、瑟、琵、琶、徵”之外,“潖(7965,三级字)”“璱(8086,三级字)”在汉字表中也相应做了修整(见图10),但在汉字表前面的说明中并未提及。
图10
第二类:“魅”的右部件和“籴、汆、褰、衾”的下部件末笔捺变点
“籴、汆、褰、衾”等被微调的理由应主要基于汉字变笔规则的“避重捺”,即当一个字的临近笔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捺笔时,为摆稳全字重心,使字形富于变化,只保留一个捺,其余的改为点,如“奏、秦、暴、漆、述、餐”等。
除了上述几个字以外,汉字表中对“氽(3612,二级字)”也做了修改(见图11),但在说明中却被漏计了。
图11
在被收录的字中,“蹇(6298,二级字)”“蹩(6361,二级字)”两捺的临近程度不亚于“衾、餐”等,亦应属于“重捺”类(见图12),但在汉字表中并未做修改。或许专家们会说这两捺改谁都不好,但“褰、衾”等被改后,下面的“衣”部件破天荒地出现捺变点就好吗?
图12
至于“魅”,其捺变点所依据的变笔规则是“捺改点”,即“人、又、仓、禾”等右边有捺笔的,作为左旁、处在包围结构或半包围结构中时,捺改为点,如“从、劝、创、困、闪、这”等。
第三类:“巽、撰、馔、噀”中的上左“巳”最后一笔竖弯钩变竖提
“巽、撰、馔、噀”被微调的依据是“竖弯钩改竖提”的变笔规则,即“七、厄、己、毛、克”等末笔为竖弯钩的部件作左旁时,竖弯钩改为竖提,如“切、顾、改、橇、兢”等。
在被收录的字中,“僎(7847,三级字)”“(7992,三级字)”基于同样的理由在汉字表中也做了修改(见图13),但在说明中被漏计。
图13
值得关注的是,“”字在《新华字典》和《康熙字典》中都查不到,用五笔字型在电脑系统中也找不到,不知道这是新造的生僻字还是弄错了。
第四类:“亲、榇、杀、刹、脎、铩、弑、条、涤、绦、鲦、茶、搽、新、薪、杂、寨”下部件“木”的竖钩变竖
这17个字的整形手术较大,估计其目的是要将“木”部件统一为都不带钩,但是,殊不知带钩的“木”也是构字部件家族中的独立一分子。除了底部带钩,下面两个笔形与“木”也不一样。与“小”字相似,左边是一短撇,右边是一长点,而“木”左边是一长撇,右边是一捺。“木”在过去也是作为独立字存在的,音念pin。
如果将所有的“木”都改为“木”,这意味着“木”这个文化活化石在汉字宝库中将可能永远消失!
第五类:“恿”的上部件和“瞥、弊、憋”的上左部件中横折钩变横折
这几个字被修整的依据是“横折钩改横折竖”的变笔规则,即“羽、甫”等处于别的部件上边时,去掉钩,如“翼、博、鳖、勇”等。
但是,经此次调整后,并非所有的字都已经满足“横折钩改横折竖”的变笔规则了,如“氅(6083,二级字)”等仍然存在左上部件带横折钩的问题。
第六类:“唇、蜃”及“蓐、溽、缛、褥、耨、薅”中的部件“辰”由半包围结构改为上下结构
对这几个字大动手术的本意应当不是为了去除半包围结构而改为上下结构吧,因为如“腐、磨、鹰、麂”等字形相类的半包围结构是普遍存在的。估计还是形而上学地将“辱”的上下结构当作标准来统一了。
汉字表中还有“傉(7519,三级字)”也被修改了(见图14),所以这组被整形的字是9个而不是8个。
图14
如果一定要统一带“辰”部件时字的结构形式,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方案可以选择:当“辰”作为上部件时,都统一为半包围结构。这样,“辱”字将恢复到过去的半包围结构形式(见《康熙字典》“辰部”),而“唇、蜃、蓐、溽、缛、褥、耨、薅、傳”等原有字形可以被保护下来,对文化的破坏和对社会的影响将会减少很多。所以,为什么一定要取其“辱”而动其他9个字呢?
此外,还有“鄢、嗕、娓”等字未被汉字表收录,这些大概可以幸免于难了!
第七类:“毂”的左下部件“车”上添加一短横
“毂”的左下部件“车”上添加一短横,是参照“彀、彀、穀、觳”等结构。经再次琢磨,感觉都统一为“士、冖、一、殳”组成的构件还是有道理的。
综上所述,对征求意见的汉字表重新进行严格审查并谨慎决策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此之前,对细节尚需仔细斟酌和校核。就一个简单的数字统计来说,就存在说明与汉字表内容前后不一致的问题。说明里讲只对44个汉字做了微调,但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反映在汉字表中被调整的字至少有50个。除了公布的44个以外,还有“潜、環、氽、僎、傉”等字也被整了形。
更为严重的是,在对构字规则的掌握上,此次调整要么生搬硬套,要么顾此失彼,对部分字的处理缺乏通盘考虑,更缺乏文化保护的长远意识。
汉字改革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专家组辛辛苦苦工作了8年,结果公示出来的东西连数字统计的低级错误都存在,更不敢奢望方案有什么严谨性与合理性了。
对44个汉字整容之我见
文/刘超英 来源:新浪博客[4]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中对44个汉字进行了微调,各种媒体所发表的议论几乎是“骂声一片”,大概是笔者孤陋寡闻吧,既没看到对这44个汉字做具体分析的文章,也没见到权威部门的具体微调理由或依据,只看到国家语委的一位领导含糊其辞地说:可能是参考书法中避重捺;转变笔形是为了整个字重心稳定、间架匀称、字形灵活……拿得出来的理由是书法界、美术界的意见。
周日,笔者翻了翻《新华字典》和《说文解字》等工具书“闭门猜字”地逐字分析了这44个汉字,草成本文,见仁见智,可随意评论、指教。
第一,琴、瑟、琵、琶、徵:将上左部或中下部的“王”的末笔,横改为提。
由部件“王”构成的汉字大多与玉有关,其末笔为挑者叫“挑玉”,多在字的左边作为部首。上下结构的合体字中(如:皇、望、弄、全)与玉无关的,其末笔为横,是“王”而不是“玉”。而这次微调的是“王”在左右结构的大部件的左边(琴、瑟、琵、琶),这样,与现行“挑玉”旁的字就一致了。而“徵”是考虑到当与“街、衔、微”等左中右结构的合体字一致,其中间的末笔改为挑。只是还有一个“尫”也应该改为挑玉。
第二,魅、籴、氽、褰、衾:对右下角的末笔,捺改为点。
“魅”的末笔改为点,那么“魃”也应同样处理。“籴、汆、褰、衾”是按照“黎、淼、泰、寨、赛”等字的写法改的,那么“氽”也应同样处理。
第三,巽、撰、馔、噀:对上右部的“巳”的末笔,竖弯钩改为竖提。
这大概是为了解决这四个字“头重脚轻”的毛病即重心不稳而进行的改动。
第四,亲、榇、杀、刹、脎、铩、弑、条、涤、绦、鲦、茶、搽、新、薪、杂、寨:把“木”的竖钩去掉钩。
经初步核查,现行汉字中的“木”大概也只在这17个字中的竖有钩,因此去掉钩是应该的。
第五,恿、瞥、弊、憋:把横折钩改为不带钩的横折。
这是可改可不改的,改动后意义不大,最好别改。
第六,蓐、溽、缛、褥、耨、薅、唇、蜃:对“辰”与其半包围的部件,改为上下结构。
这是按照“辱(古时为半包围结构,后来改为上下结构)”的结构改动的,类似的上下半包围的汉字还有不少,而且大都成组,如:磨、魔、靡、糜、麂、麝、靥、魇、厣、餍、赝、鹰、膺等。在没有整体考虑之前是不应该做一次次的小改动的。
第七,毂:在“冖”和“车”之间加小一横。
该字的原繁体字为“轂”(左部为“士、冖、一、車”),里边是有一小横的,20世纪50年代简化时用“车(車)”得出来“毂(轂)”时丢掉了那一小横,当时大概是考虑把这个字简化成由“士、军、殳”三个部件构成吧?类似的字还有“觳、縠、彀、殼、榖(不是‘谷’的繁体字‘穀’)”等,里边都有一小横。从汉字部件统一上考虑是应该加上这一横的。
据悉,这次整容只是对印刷体字形的微调,从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对手写字是没有明显影响的,只是“毂”字恢复了原来丢掉的那一笔,在《通用规范汉字表》正式颁布之后,若再写此前的这个“毂”字,那就是错字了。
(原载《中国语情》2009年第2期)
[1]http://blog.sina.com.cn/wujuan0007.
[2]以下“简评”和“总评”均为博文原文,非编者评论。
[3]http://blog.sina.com.cn/wujuan0007.
[4]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88d1380100ejx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