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代地方吏员的类别和数目

金代地方上有一支数目庞大的吏员队伍,这与其复杂的地方行政建制有关。女真立国后,随着灭辽和亡宋,其地方政权汉化的程度不断加深。金初三个系统的路制中,万户路属奴隶制范畴,兵马都总管府路属封建制范畴,都统、军帅司路介于二者之间[42],而“府州县与猛安谋克制度经历了女真、辽、宋制度的共存阶段,进而发展成为金朝中央政府之下,封建府州县制度与女真猛安谋克制度(金中期以前为奴隶制,金章宗以后为封建制)两重体系同时并存的地方行政统辖制度”[43]。经过太宗、熙宗、海陵对官制的改革与整顿,金代最终形成路府州县制与猛安谋克制并存的地方行政制度。

据《金史·地理志上》记载:

(金)袭辽制,建五京,置十四总管府,是为十九路。其间散府九,节镇三十六,防御郡二十二,刺史郡七十三,军十有六,县六百三十二。后复尽升军为州,或升城堡寨镇为县,是以金之京府州凡百七十九,县加于旧五十一,城寨堡关百二十二,镇四百八十八。[44]

金在统治区内的地方行政机构逐步形成十九路:上京路、咸平路、东京路、北京路、西京路、中都路、南京路、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山东东路、山东西路、大名府路、河东北路、河东南路、京兆府路、凤翔路、鄜延路、庆原路、临洮路。其中包括了中都大兴府和五京府:上京会宁府、东京辽阳府、北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和南京开封府。路治所在的府称总管府,不设路治的府为散府。诸地方行政机构的吏员设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