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零售商业与经济发展的结构与比例

2.3.1 零售商业和工农业生产的结构与比例

“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的工农业生产保持了较好、较快的增长势头。从产业对比角度,“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2年以后,相对而言,中国零售商业消费的增长速度略快于工农业生产,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占商品零售额的比例逐年下降,从2011年的0.5降至2015年的0.4,如表2-3所示。

由于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的变化,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口径指标基本上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标替代,全国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全部工业增加值近几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2011年增速较快,其占商品零售额的比例在2011年较上年有所增加,为5.17;但在2012年以后逐年下滑, 2015年为4.13。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商品零售额的比例在2010年和2011年稳定在1.15的水平,但是全部工业增加值2012年增速有所放缓,该比例下降到1.07,“十二五”期间零售商业增长速度较快,导致2015年该比例下滑至0.88, 2016年则进一步下滑至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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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 零售商业和工农业生产(2011—2016年)

2.3.2 零售商业和物流运输的结构与比例

2016年中国的全年货物运输出现一定程度的回暖,货物运输总量为440亿吨,货物运输周转量为18.53万亿吨公里,虽扭转了2015年的下滑态势,但也仅仅恢复到了2014年的水平,这反映出中国实体经济发展近两年来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即便如此,“十二五”期间这两个指标仍保持整体增长态势,全年货物运输总量和货物运输周转量分别实现年均5.19%和4.69%的增长率。

对应中国的零售商业发展,“十二五”期间中国的货物运输总量和周转量都有明显下降,如图2-9所示,每万元商品零售额中所含货物运输总量从2010年的23.26吨降低至2015年的15.55吨, 2016年又进一步下降到14.84吨。同期,每元商品零售额中所含货运周转量也从2010年的1.02吨公里逐渐下滑至“十二五”末期的0.66吨公里, 2016年进一步下滑至0.62吨公里。

推动这一变化的,既有物价上涨即小幅通胀的影响,也有近年来网络零售兴起和快递业务迅猛发展的双重影响。“十二五”期间快递业务的大发展推动了行业效率提升以及成本和运费的下降,每件快递成本(收入)已经从“十一五”末期的24.57元下降到“十二五”末期的13.4元, 2016年进一步降低至12.7元,成本的下降又相应推动快递业务越发普及,形成良性循环。“十二五”期间,全国商品零售额中每万元使用快递业务量从“十一五”末期的1.68件增长到7.69件,增长了4.58倍,因此,虽然快递业务本身的单价有所下降,但是综合下来,每万元商品零售额中发生的快递费用从“十一五”末期的41.23元增长到2016年的134.02元,增长了3.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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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9 商品零售与货物运输、快递物流(2012—2016年)

2.3.3 零售商业与货币流通的结构与比例

中国的货币流通和信贷发放在整个“十二五”期间继续增长,到2016年更是达到创纪录的水平,其中广义货币(货币和准货币)(M2)达到155万亿元、狭义货币(M1)达到48.7万亿元、流通中现金(M0)达到6.8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13.92%、8.5%和7.1%。

据此折算, 2016年每元货币(流通中的现金M0)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4.89元,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4.36元。每元货币(货币M1)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0.68元,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0.61元。按照城乡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口径计算的每元人民币存款所拥有的社零额2016年为0.55元,较“十一五”期间的0.5元左右的水平有所提高,反映出国内居民储蓄存款相对下降,消费相对上升。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10所示,每元货币(M2)流通量所拥有的社零额在整个“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都比较稳定,保持在0.22元的水平,这是由于M2指标含有定活期存款和保证金在内的储蓄存款,实质上是全社会消费支出的最终支付保证,也表明从社会消费的角度看货币投放量整体合理。

但是,由于流通中现金(M0)和狭义货币供应量(M1)在“十二五”期间增速低于社零额增速,因此,“十二五”期间,每元货币(M1)流通量所拥有的社零额和每元货币(M0)流通量所拥有的社零额均有所增长,相较于“十一五”末期,分别从0.59元增长到0.75元和从3.52元增长到4.78元。

以上三者的差异整体上来源于三种货币投放量的构成差异,相对于消费支付, M1指标如果加上历年的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其所拥有的社零额指标在“十二五”期间则是缓慢下降, M0指标加上历年的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其所拥有的社零额指标则仅有较小幅度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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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0 货币投放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值(2006—2016年)

“十二五”时期,中国的消费贷款余额出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到2016年,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超过25万亿元,较“十一五”末期的7.39万亿元增长了3.4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高达20.72%,远高于同期GDP和社零额增速,每元社零额中所包含的消费贷款从2010年的0.47元增长到“十二五”末期的0.63元, 2016年达到0.75元。

其中,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增速更为惊人,“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高达33.72%,到2016年,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接近5万亿元大关,达到4.9万亿元,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每元社零额中所包含的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从2011年的0.07元快速增长到2015年的0.15元。这些数据表明了中国居民消费观念和支付形式的巨大变化,现代金融和信用消费已经成为新时期居民消费模式的主流之一。

从发展趋势看,如图2-11所示,全部消费贷款和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增长率持续高位运行,受到房地产形势趋于稳定的影响,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和全部消费贷款增长率明显低于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增长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受宏观经济下滑和消费意愿降低的影响, 2014—2016年连续三年,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增长率较2013年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而与此同时,消费贷款余额的增长率在2014年以来持续上升, 2016年已经反超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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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 消费贷款及个人短期消费贷款(2011—2016年)

2.3.4 零售商业与地区发展的结构与比例

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6》的数据, 2015年中国城市合计有656个,其中,直辖市4个,副省级城市15个,地级城市276个,县级城市361个。整个“十二五”期间,大中型城市具有远超出其人口应有比例的生产能力和消费辐射能力,产业集聚和消费集聚继续深化。

从零售商业发展的城市地区结构分化来看,人口和消费的城市化集聚现象较为突出,中国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的代表, 2015年仅用18.77%的全国人口,创造了全国40.55%的GDP,占有38.26%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贡献了12.11万亿元的社零额,占比40.23%[1]

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总人口“十二五”期间有小幅增长,从“十一五”末期的25 126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25 808万人,占比也基本上稳定在18%~19%。GDP增长在“十二五”期间经历了从2010年和2011年的18.15% 和19.11%的相对高速,逐年回落到2015年的7.35%,整体略快于全国水平,其占比如图2-12所示,呈倒U形变化,仅微幅提高了约0.35个百分点。相应的财富占有自2004年以来有一定的波动, 2010年以后持续下降, 2015年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占全国比例相较于“十一五”末期下降约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水平“十二五”期间基本保持稳定,消费能力占比维持在40%左右,整体上呈现极为轻微的下降态势, 2015年占比较2011年下降了0.35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特大型城市的集聚能力相对稳定,但增长后劲相对开始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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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2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GDP、社零额及其增长率(2006—2015年)

中国的地级城市,按照市辖区口径,即一般意义上包含一线、二线、三线和部分四线城市的中国全部城市市区(即国家统计局口径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市辖区)。截至2015年年底,拥有31.4%的全国人口,创造了全国62.32%的GDP,实现了19.04万亿元的社零额,占比62.3%[2]

中国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市辖区在“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期间,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扩张态势,核心表现在市辖区城市土地面积和人口的双扩张上。一方面,所有地级城市市辖区土地面积从2005年的57.4万平方千米增加到2015年的73.35万平方千米,占全国的比例也增加了1.65个百分点,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城市加速扩张,仅这五年占比就增加了约1.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人口也有明显增长,从2005年的3.63亿人增长到2015年的4.46亿人,占全国的比例则增长了近4.7个百分点,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城市人口加速流入,仅这五年占比就增加了约3.5个百分点。这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进程在“十二五”期间有加速的迹象,特别是以传统城市的面积扩张和人口涌入为主要推动力量。

在以上两个因素的推动下,全部地级城市市辖区的GDP增速和消费增速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都呈现扩张态势,如图2-13所示,“十二五”期间, GDP占比从“十一五”末期的61.31%提高到2013年的63.87%,增长了2.5个百分点,但是2014年和2015年增速回落,占比也相应回落至62.32%和62.45%。全部地级城市市辖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比例在“十二五”期间出现小幅度增长趋势,从“十一五”末期的61.68%提高到2015年的63.26%,尤其是2015年当年就提高了约1个百分点。

社零额占比的变化率相较于面积与人口占比,在“十二五”期间有一定的差距,可能的原因在于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虽然在“十二五”期间持续扩张且并入新的原有农村地区,也在加大吸引人员流入的力度,但是相较于其他县及县以下地区的收入与消费的快速增长,呈现持续性差距,导致城市消费能力的增长实际上相对减缓。另外,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导致社零额部分的消费相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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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3 地级城市GDP、社零额及其增长率(2007—2015年)

注释

[1]《中国统计年鉴2016》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2015年主要指标,其中各城市数据加总计算。

[2]2015年各城市GDP数据来源于国研网城市数据库并加总计算,其他各项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6》地级及以上城市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