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零售业发展监测与分析报告(2017)
- 王强
- 2875字
- 2020-08-30 01:26:10
2.2 中国的人口、收支与消费
2.2.1 人口、收支与消费的总体情况
2016年年底中国总人口为13.8亿人,实现了33.2万亿元的社零额。其中,城镇人口7.9亿人,实现社零额28.6万亿元;乡村人口5.9亿人,实现社零额4.6万亿元。全部就业人员7.76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14亿人,另外,农民工总量2.82亿人。
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 079元,增速较上年有所回暖,暂时止住了下滑态势,本报告按照城镇人口总量估算全国约实现城镇居民消费18.3万亿元。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 130元,首次突破万元大关,本报告按照乡村人口总量估算全国约实现农村居民消费5.97万亿元,合计估算全国实现居民消费约24.3万亿元。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5所示,一方面,居民消费在“十二五”期间,城镇年均增长率9.69%,农村年均增长率16%,“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持续显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高出约6.3个百分点),成为消费增长的关键部分和新引擎;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镇总人口和乡村总人口的差距逐渐拉大,“十二五”期末达到1.68亿人的差距,最终导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城镇部分的比重在“十二五”期间缓慢下降至86%左右。
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 616元,本报告按照城镇人口总量估算全国城镇居民收入约26.7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 363元,按照乡村人口总量估算全国农村居民纯收入约7.29万亿元,合计估算全国城乡居民收入约34万亿元。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6所示,“十二五”期间,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率都呈现下滑态势,但是,总体来看,城乡居民收入在“十二五”期间保持了较快增长,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3%和14%。从城乡内部对比来看, 2005年以来,即“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情况较好,增长率在“十二五”期间连续五年快于城镇居民,年均增长率高出约3.7个百分点。
由于以上两方面因素的推动,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支差距在2009年以来得到显著改善。其中,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扭转了之前扩大的局面,差距逐年缩小,从“十一五”期间的峰值3.33倍缩小到2015年的2.73倍;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差距在“十二五”期间以更大的幅度下降,“十二五”末期已经缩小到2.32倍, 2016年又进一步下降到2.28倍。
根据目前中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和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
从2016年12月13日国家人社部在其官网更新的最新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看,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 000元的只有上海和深圳两市,最高的前5个省份是上海、天津、广东、北京、浙江,分别为2 190元、1 950元、1 895元、1 890元、1 860 元,青海和湖南最低,分别为1 270元和1 390元。
但是,综合考虑到中国真实时薪的可比性、权威性和连续性,本报告采用了国家统计局年度公布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进行分析,对应的消费和零售数据调整成城镇部分。2015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 029元/人,折算时薪为31 元/人,日薪为248元/人。其中,国有单位的工资水平最高,达到65 296元,且不同行业之间差距较大。与此同时,城镇民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仅为39 589元/人,折算时薪为19.8元/人,日薪为158元/人,仅是国有单位人员工资水平的60.6%。另外,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布农村地区的相应工资水平。
从发展趋势看,“十二五”期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稳定增长,年均增长率11.16%,比民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率高出2.6个百分点。从各年趋势看,如图2-7所示,“十二五”期间,两类工资增长率都呈现下降态势,导致了2011年以来的消费支出和消费品零售额的持续下降。其中,除个别年份外,人均消费支出增长速度低于两类工资增速,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介于两类工资增速之间, 2015年略有好转。
2.2.3 三类消费的结构与比例
从消费总量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按照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中, 2015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5.9万亿元,城镇居民消费支出20.6万亿元,政府消费支出9.5万亿元,三类消费在“十二五”期间都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分别是13.75%、15%和12%,合计最终消费支出36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14%。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也从“十一五”末期的44.9%提高到2015年的59.7%。
对于2016年,由于缺少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的数据,本报告根据上年社零额占消费支出82.7%的比例以及政府消费占比26.36%来进行推算,估计2016年最终消费支出约39.7万亿元,其中居民消费支出29.2万亿元,政府消费支出10.5万亿元;进一步推算,在2016年的社零额中,估计政府实现8.76万亿元,居民实现24.47万亿元,约占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合计总量的72%。
从发展趋势来看,如图2-8所示,三大类消费支出在“十二五”期间的总量持续增长,但是从增长率看,除2014年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不同于政府消费支出增长率的继续下降趋势而有所回升外,“十二五”期间三大类消费支出的增长率均明显持续下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首次低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这也是整个“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首次低于。
从结构上看,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以来发布的统计年鉴中按照支出法计算的GDP中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数据,政府消费支出占比自2005年以来基本上维持在27%左右, 2010年后有极为小幅的下降。从增长率看,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在大部分年份高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导致城镇居民消费在三类消费中占比从2005年的53.5%提高到2015年的57.3%,增加了3.8个百分点。
2.2.4 网络零售与新兴商业
国家统计局从2015年2月开始,在《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公布网络零售商业的发展情况和基本数据, 2016年的统计公报是第三次公布。
从网络零售的总量看, 2016年网上零售额为5.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6.2%(但是按照上年统计公报数据计算为增长33%),折合每天约141.2亿元,全国人均约3 729元。按照全国互联网上网人数7.31亿人折算,人均网上零售额为7 052.8元,如表2-2所示。
从网络零售与新兴快递物流的关系来看,全国快递业务量和快递业务收入在“十二五”期间呈现爆发式增长,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54.61%和36.97%。按照全国互联网上网人数7.31亿人折算,人均快递业务量约42.79件,是“十一五”期末5.1件的8.39倍,人均支出快递费约543.64元,是“十一五”期末125.65元的4.3倍。2016年快递应用更加普及,平均每件快递对应网络零售额继续下降,约164.82元/件,每元快递业务收入对应网络零售额约13元。
从网络零售的结构与比例来看, 2016年网上商品零售额约4.2万亿元,占全部网上零售额的比例约为81.4%,而占全国社零额的比例则约为12.6%。本报告进一步剔除餐饮消费部分,计算2016年网上商品零售额占全国商品零售额的比例约为14.15%, 较2015年的12.07%提高了约2个百分点。
注释
[1]关于居民部分实现的社零额计算问题,本报告根据上年消费支出中居民消费支出占比73.64%来估算,本年度社零额中居民消费实现的部分约为24.47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