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尔摩斯探案集:少儿版
- 流年
- 2796字
- 2021-04-01 21:28:47
第三章 警察兰斯的叙述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后,福尔摩斯和我先到附近的电报局发了封电报,然后叫了辆马车,赶往兰斯家。在路上,我好奇地问:“福尔摩斯,你真让人莫名其妙。刚才你说的那些细节,你真那么肯定吗?”
“当然了。”他回答说,“我一到那里就看到了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因为在昨晚下雨前晴了一星期,所以留下这个很深的车辙的肯定是昨晚到过那里的马车。另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比其他3个要清晰得多,这无疑说明那只蹄铁是新装的。既然车子是雨后到那里的,而且葛莱森也说过,整个上午又没马车经过,所以,凶手和死者是坐那辆马车到那幢空屋去的。”
我说:“但你又是怎么知道凶手身高的呢?”
“这个嘛,也很简单。一个人的身高,可以根据他步伐的大小测出来,我是在屋外泥泞小路和屋里地板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大小的。接着我又用另一个方法验证了我的计算结果。人们在墙上写字的时候,通常会很自然地写在和视线平行的地方。而那墙上的字迹刚好离地6英尺高,非常凑巧。”
“他的年龄呢?”我又问道。
“这也简单,如果有个人能很轻松地跨过4英尺半宽的水洼,那他不可能是一个老头。小花园的甬(yǒng)道上就有个这么宽的水洼,他是一步迈过去的,而穿漆皮靴子的死者却是绕着走过的。”
“指甲和印度雪茄(ji)呢?”我继续问。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zhàn)血写的,写字时刮下了不少墙粉——这是我用放大镜看出来的。如果凶手的指甲修剪过,就不会这样了。我还从地板上发现了一些烟灰,这些烟灰颜色很深,而且呈片状。我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无论是什么牌子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我都能分辨出来,所以,我一看就知道这是印度的雪茄。”
“红脸是怎么推测出来的呢?”我又问道。
“嗯,那是一个更大胆的推测,不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案子还没弄清前,请先别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摸了摸脑袋说:“我越来越摸不着头脑了。那两人到底是怎么进的屋子,送他们去的车夫又怎么样了?一个人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血又是从哪里来的?凶手既然不是为谋取钱财而杀人,那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凶手在离开之前为什么要用德文在墙上写下‘复仇’的字样呢?”
福尔摩斯赞许地微笑着。他说:“你把案子的疑点总结得很好,简明扼(è)要。虽然我现在还有很多地方不够清楚,但大体上我已有了眉目。至于雷斯垂德发现的那个血字,只不过是一个圈套而已,企图让警察误以为这事是什么秘密党团干的。其实那字并不是德国人写的,真正的德国人写‘A’用的是拉丁字体,而他不是。所以我敢肯定,这字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一个自作聪明的人模仿着写的,我再跟你说一点,死者和凶手是同乘一辆马车来的,而且还很友好似的,互挽着胳膊走过了花园小路。他们进屋后,穿漆皮靴子的死者是站着没动的,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里不停地来回走动——我从地板的尘土上看出了这些情况。他越走越激动,步子也越来越大了。他边走边说着什么,最后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现在我把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了,其余的都是些猜测和臆(yì)断。”
在我们说话的过程中,车子已经驶到了奥德利大院。福尔摩斯找到了警察兰斯,并给了他一个半镑的金币,请他把事情从头到尾再说一遍。
兰斯说:“这事得从头说起,”他说,“我值的是晚班,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凌晨1点钟,天开始下雨。这时我遇到了亥瑞·摩切,他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我俩就站在亨利埃塔街的拐角处聊天。到大约2点钟时,我想该去转一圈了,看布瑞克斯顿路有事情发生没有。这是条又偏又烂的路,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辆马车从我身边驶过。我慢慢走着,忽然发现那幢房子有灯光。我早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有两幢空房子,其中一幢的最后一个房客患伤寒病死了。所以我一看到那幢房子有灯光,就吓了一大跳,心想,肯定出事了。等我走到屋门口——”
“你就停住了脚步,转身又回到了小花园的门口。”福尔摩斯突然插话说道,“你为什么要转身呢?”
兰斯跳了起来,惊讶地瞪圆了大眼盯着福尔摩斯。“天哪,确实是这样,先生,您是怎么知道的!唉!当我走到屋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患伤寒病死去的房客,也许是他来检查那条害他致死的阴沟了吧。这么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退回到花园的大门口,看能不能望见摩切的灯,可是什么也没看见。”
“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吗?”
“一个人都没有,先生,连狗都没看到。我只好鼓起勇气走了回去,把门推开。屋里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房间。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红蜡烛,烛焰摇摆不定,烛光下——”
这时,福尔摩斯插话道:“先打住。你看见的那些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里走了几圈后在尸体旁边跪了下来,接着,你又走过去推厨房的门,然后——”
兰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一脸惊惧和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你当时躲在哪儿,看得这么清楚?我想,这些事都是你不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着说:“你可别把我当凶手逮住,”他说,“我们其实是自己人,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证明的。你接着讲下去吧,以后你又干了些什么?”兰斯重新坐了下来,脸上仍然有怀疑的神色。他接着说:“我跑到大门口,吹响了警笛,摩切和另外两个警察闻声赶来了。”
“当时街上没别的人吗?”
“没有,凡是正经点的人早就回家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
兰斯笑了笑说:“这辈子我见过不少醉汉,可还没见过像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的。我跑出来的时候,他正靠着门口的栏杆,大声唱着小调,他醉得连站都站不稳了,这种人真拿他没办法。”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一打岔(chà)让兰斯有些不高兴,他说:“他是个很少见的醉鬼。如果当时我有空的话,我肯定会把他带到警察局去。”
“他的脸和衣服,你注意到了吗?”福尔摩斯又忍不住插嘴问道。
“这点我注意到了,我还搀(chan)扶过他呢。他是个高个子,红脸,长着……”
“好了,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怎样了?”
“我们当时太忙了,没工夫照看他。”他说,“我敢打赌,他肯定还认识回家的路!”
“他穿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套。”
“他手里拿马鞭了吗?”
“马鞭?没有。”
“他一定把马鞭给扔了,”福尔摩斯嘀咕着,“后来你有没有见过或听到过一辆马车驶过去呢?”
兰斯回答说:“没有。”
“好了,”福尔摩斯说着,站了起来,戴上帽子,“兰斯,知道吗,昨晚在你手上溜走的那个醉鬼,是这个案子的重要线索,我们正在找他。现在说什么都白搭。好了,就这样子。走吧,医生。”
说完,我们一起出来了。在坐车回家的路上,福尔摩斯很气愤地说:“真是个蠢(chǔn)货!这么千载难逢的升迁机会,竟让他白白放过了。”
“我还是弄不明白。当然那个警察说的醉鬼与你所想的凶手的情况正好符合,但他为什么要去而复返呢?”
“戒指,他回来是为了戒指。要是我们没别的办法的话,可以拿这个戒指当作饵(ěr),引他上钩。我一定能逮住他的,这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机会。我们把这次行动叫‘血字研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