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瑞契(RACHE)

葛莱森轻蔑(miè)地说:“可是,这个字能说明什么呢?”

“说明什么?这说明凶手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契儿’(Rachel),但因为某种原因,凶手来不及写完。你先记住我的话,到案子破了后,你肯定会发现有个叫‘瑞契儿’的女人和本案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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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听他这么一说,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这一笑就把那小个子给激怒了。福尔摩斯说:“真对不起!确实是你第一个发现这个字的,你立大功了。而且正如你所说,这字确实是昨晚惨案中另外一个人写的。刚才我还来不及检查这屋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现在开始检查。”

福尔摩斯说着,很快地从口袋里把卷尺和一个大的圆形放大镜拿了出来,然后在屋里走来走去,时而立定,时而蹲下,有一次还趴在地上了。他专心致志地工作着,一直检查了20分钟,仔细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而那些痕迹,凭肉眼是看不出来的。他偶尔也让人莫名其妙地测量墙壁。后来,他从地板上的什么地方捏了一小撮(cuō)灰色尘土,小心翼翼地把它装到一个信封里。接着,他又用放大镜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把墙上的血字很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然后很满意地把卷尺和放大镜放回衣袋。

“先生,你看出什么来了吗?”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一起问道。

“要是我插手的话,就免不了要和你们争功。你们现在进展得很顺利,不需要人来插一手。”福尔摩斯有些讥讽(ji fěng)地说:“如果你们随时告诉我侦查的进展情况,我会尽力协助的。现在我还想和发现这具尸体的巡警谈谈,你们知道他的姓名和住址吗?”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兰斯,家住肯宁顿花园路,奥德利大院46号,他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去那里找他。”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走吧,医生,我们找他去。”他先是跟我说话,接着又回过头对两个侦探说,“告诉你们对这个案子有些帮助的事情吧,这是宗谋杀案。凶手是个6英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他的脚有点小,穿一双方头的粗皮靴子,抽印度雪茄(ji)。他是和死者坐同一辆马车来的,拉这辆马车的那匹马有3只蹄铁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可能是个红脸汉,他的右手指甲很长,就这么一点,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面面相觑(qù),有些怀疑地笑了笑。

雷斯垂德问道:“如果他是被人害死的,那么他是死于什么手段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回答,然后大步向门外走去,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补充道,“补充一点,雷斯垂德,在德文中,‘瑞契’这个词是复仇的意思,请别再浪费时间去找什么‘瑞契儿小姐’了。”

福尔摩斯说完就转身走了,剩下两位侦探目瞪口呆地待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