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造汉武帝(增订版)
- 辛德勇
- 3821字
- 2020-11-19 04:28:24
引言
汉武帝刘彻以十六岁少年,即大汉皇帝之位,意气风发,锐意开疆拓土。《汉书·武帝纪》记载其兴师动众,征伐四方,始终乐之不疲。及宋人司马光撰著《资治通鉴》,乃在征和四年(前89)下别有记事云:
三月,上耕于巨定。还,幸泰山,修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巳,禅石闾,见群臣,上乃言曰:“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田千秋曰:“方士言神仙者甚众,而无显功,臣请皆罢斥遣之。”上曰:“大鸿胪言是也。”于是悉罢诸方士候神人者。是后上每对群臣自叹:“向时愚惑,为方士所欺。天下岂有仙人,尽妖妄耳!节食服药,差可少病而已。”
依据上述记载,日本学者市村瓒次郎,在上世纪30年代出版的《东洋史统》一书中论述说,汉武帝在泰山会见群臣时所讲的这段话,以及由上述意愿进一步发展而在三个月之后亦即同年六月发布的停罢轮台屯田的诏书(案《通鉴》在上面的引文之下亦并载有此事),旨在罪己悔过,体现了汉武帝施政方针的改变。正是依赖这一改变,使得此前因其连年劳扰天下苍生而骚然不宁的民心,“复归于汉室,处于动摇状态的西汉王朝幸而保全。由此也可以看出,汉武帝足以堪称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其后,中国学者唐长孺,在从1956年开始编写的《秦汉史讲义》中,同样依据《通鉴》上述记载讲述说:“人民起义给武帝一个教训。前八九年(征和四年),他对群臣说:‘我从即位以来,所作所为,狂妄无理,使得天下困苦,现在后悔莫及。’因此他遣散了方士。这一年,有人建议在轮台设立屯田,他下了一纸诏书说明他不愿意再烦扰天下(这是有名的轮台之诏)。从此以后,他不再出兵。”
至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田余庆撰写《论轮台诏》一文,评述汉武帝一生行事,更系统地论述刘彻在其去世前两年,亦即征和四年,大幅度转变政治取向,由横征暴敛、穷兵黩武,转向所谓“守文”,从而“澄清了纷乱局面,稳定了统治秩序,导致了所谓‘昭宣中兴’,使西汉统治得以再延续近百年之久”,而田氏以为《通鉴》上述记载,即为“汉武帝‘罪己’的开端”。
这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历史论断,引起中国学术界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复因田氏将其基本看法写入先此两年出版的《中国史纲要》秦汉史部分,而且后来还有一些比较流行的通论性著述和大学教材,也都采纳了这一说法,从而产生了更为普遍的社会影响。不过,仔细品味汉武帝对其臣下讲的这段话,堂堂天子,竟用“向时愚惑”甚至“所为狂悖”这种堪称“丑诋”的词句来追悔自己的罪过,这在整个中国历史上,恐怕都是绝无仅有的用法,即如清末人易佩绅所总结的那样:“自谓狂悖,自谓愚惑,千古之君,罕有自责如是者。”如此背戾常理,其是否出自信史实录,未免令人疑虑。(见图一)
图一 明万历刻本《三才图会》中的汉武帝像
更令人费解的是,汉武帝自责“所为狂悖”而罢斥方士言神仙者,恰好紧接在他“禅石闾”之后。“禅石闾”之举,见于《汉书·武帝纪》,确实可信,而《史记》《汉书》记载此“石闾者,在泰山下址南方,方士多言此仙人之闾也,故上亲禅焉”,即武帝亲禅石闾的目的,就是为迎候仙人,以求取长生不死,《资治通鉴》却记载汉武帝在刚刚禅祠石闾之后,竟然突发异想,以“所为狂悖”之语严厉谴责自己的作为,转瞬之间,判若两人,脸面变换之迅疾,无乃过于急遽。
其实,若是进一步溯本求源,早在南宋末年,王应麟就已经将汉武帝在征和四年相继施行的这两种举措,连类并举,称誉其“知神仙之虚诞而斥方士之妄,知征伐之劳费而罢轮台之田。于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实用其功。旧愆既更,新德益茂”。清初人黄中也简明扼要地谈到过同样的看法,谓“武帝惕然知惧,轮台悔过,下诏云:‘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汉社危而复安,数百年之宗祀,实此一语奠之也。”因为在《资治通鉴》当中,还有很多相关的记载,所以单独阅读《通鉴》,确实很容易令人将所谓泰山罪己之语与轮台悔过之诏联系起来,对汉武帝晚年的政治取向,作出这样的判断。古往今来,往往会走上同一轨辙。
在古代学者这一类著述当中,明朝人王祎撰著的《大事记续编》,论述较为具体。《大事记续编》有相关纪事云:“汉孝武皇帝征和四年,春正月,帝幸东莱,欲浮海求神仙,群臣谏弗听。大风,海涌而止〔以《通鉴目录》《稽古录》修〕。二月丁酉,雍县无云如雷者三,陨石二〔以本纪修〕。三月,帝耕于巨定〔以本纪、荀悦《汉纪》、《稽古录》修〕。”《汉书·武帝纪》记载在这一年正月,汉武帝确实有“行幸东莱,临大海”之举,出自《通鉴》的“欲浮海求神仙”一语,即使没有可靠依据,也可以说是符合情理的推断。《汉书·武帝纪》谓汉武帝继此之后,尚“还幸泰山,修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巳,禅石闾”,故王氏在《大事记续编》的《解题》中论之曰:“武帝一纪,征伐、宫室、祭祀、诗乐之事,无岁无之,独农桑之务未尝及焉。至是,始亲耕巨定,是殆悔心之萌乎?轮台悔过之诏,富民搜粟之封,兆于此矣。”若是果如王氏所说,汉武帝“亲耕巨定”这一举动,似乎正好可以佐证《通鉴》所记轮台悔过之诏的合理性。
汉帝“亲耕”,始见于文帝,而其具体地点没有清楚记载。班固《白虎通》述此亲耕之制,谓乃“耕于东郊”,盖“东方少阳,农事始起。……故《曾子问》曰‘天子耕东田而三反之’”,虽然《礼记》别称“天子亲耕于南郊”,终归应该是在毗邻京师城垣的地方,后世天子亦无不如此行事。然而,汉武帝此番亲耕的“巨定”,却远在渤海岸边,故《汉书·沟洫志》有“东海引巨定”之说,东汉人服虔亦以其地“近东海”称之。何以会出现如此违背礼制的举措?考虑到巨定与汉武帝“欲浮海求神仙”的东莱郡相去不远的情况,再联系当年“秦始皇立石海上,以为秦东门阙”以标识秦之东门并迎候海外仙人的做法,应当有理由推测,汉武帝之亲耕于巨定,大概与其行幸东莱一样,也是为了追求迎候海中的神仙,即为得道长生,而在东方海滨向海外的仙人示好。审视《史记·封禅书》和《汉书·郊祀志》相关纪事,可见武帝在巨定亲耕之事,与行幸东莱一样,都是处于其从征和四年初起“东巡海上,考神仙之属”这一特殊途程之内,而在泰山脚下“禅石闾”,乃是此番“考神仙之属”最后的行为。因此,王祎对汉武帝亲耕于巨定的阐释,恐怕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
事实上,通检《史记》《汉书》两书,以及诸如《盐铁论》这样直接议论武帝时期政事的著述,都见不到与上述泰山“罪己”内容相同的记载。这样一来,就牵涉一个基本的史料学问题,即仅见于《通鉴》而未见于《史记》《汉书》等基本史籍记载的西京史事,是否适宜用作论述西汉历史问题,尤其是像汉武帝悔过罪己这样重大历史问题的直接依据?
据云,田余庆的文章甫一发表,即有学者撰文对《通鉴》纪事的可信性提出质疑。针对这一问题,田余庆后来在把《论轮台诏》一文收入《秦汉魏晋史探微》一书时,有如下一段说明:
在我看来,《通鉴》资料取舍原则是无征不信,有异则考明之,严谨而不苟且,这是古今史界所公认的。所以我相信这段文字必有可靠根据。年代去司马光不远的朱熹是相信《通鉴》这段话的。《朱子语类》卷一三五论汉武帝“天资高,志向大,足以有为”;并谓其“末年海内虚耗,去秦始皇无几。……轮台之悔,亦是天资高,方如此。尝因人言‘太子仁柔不能用武’,答以‘正欲守其成。若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可见他当时已自知其罪”。这显然是朱熹引用《通鉴》此段文字,或是引用与《通鉴》此段文字同源的文字,用以与门人谈论历史。朱熹深谙司马光的学识,也了解北宋时古籍存佚的情况。他对于此段史料的鉴别,其权威性自然要大大超过今人。
他后来又补充说:
朱熹读史,主张正史为先,不偏废《通鉴》。《朱子语类》卷一一“读书法(下)”说:“看《通鉴》固好,然须看正史一部,却看《通鉴》。”关于轮台诏事,他应是先熟读《史》《汉》记载,然后特取《通鉴》之文加以论证。可见他对《通鉴》之文未因其不见正史而起疑心。司马光(1019—1086)与朱熹(1130—1200)年岁相距不是很远,《通鉴》对朱熹来说是近人之作,如果《通鉴》此文可疑,他是不会特别加以引用的。
今案朱熹在论述史事时引用了《资治通鉴》这一内容,并不等于他专门“鉴别”过这段纪事之史料来源是否可信。在一般性地谈论某一史事时,往往会就其所知见而因便称引,这是古今相通的做法,朱子亦然。况且即使朱熹真的对这段纪事的史料来源做过“鉴别”,其“权威性”也不一定会“大大超过今人”。史料学的研究,需要比其他史事研究更为切实的证据。学问后出转精,也是事之常情,关键要看谁讲的话更有理据。
时下比较通行的历史文献解题导读类书籍,对《通鉴》西汉纪事的史料价值往往不做清楚说明。如柴德赓《史籍举要》,只是很笼统地说,《资治通鉴》的史料价值,是“三国以后至隋的史料价值胜于战国两汉,唐五代的史料价值又胜于三国以后至隋的一段”。另有专门研治《通鉴》的学者,对田余庆依据《通鉴》立论来阐释汉武帝晚年政治取向问题,乃大加赞赏,以为与《史记》和《汉书》相比,这些仅见于《资治通鉴》的记载,要“深刻得多,可以给我们全面的、深入的历史理解”。此外,如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供职于台湾的秦汉史专家劳榦,虽然没有特别夸张地予以强调,但却同样十分关注《资治通鉴》中有关汉武帝与戾太子之间路线分歧以及汉武帝晚年治国路线转变的记载,对其史料可信性以及利用《通鉴》研治西汉史事的合理性丝毫没有怀疑。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合理把握汉武帝晚年的政治取向,就需要在全面审视汉武帝治国方略演变脉络的同时,对《通鉴》上述记载的可信程度做出具体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