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服装店火灾的调查与思考

谢 桥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研究生四队,河北 廊坊)

摘要:本文以一起“贵人鸟”服装专卖店火灾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和对当事人、目击证人及灭火战斗人员询问,在充分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的基础上,调查分析起火原因,查找进行火灾原因认定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一定建议,为实际火灾调查工作中火灾原因认定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火灾调查;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起火原因

1 火灾基本情况

2015年1月28日18时19分许,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雄石西路财富大厦一楼“贵人鸟”服装专卖店发生火灾,由于报警人员未详细说明起火位置和具体情况,18时20分,指挥中心确定起火地点并调派辖区万和路消防中队1辆水罐车1辆抢险救援车14名指战员出动,于18时27分到达现场展开灭火战斗,随着火势蔓延扩大,鹰潭市消防支队下辖梅峰路中队、贵溪消防大队柏里路中队先后到场支援。20时50分大火被彻底扑灭。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180m2,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无人员伤亡。

2 起火原因调查与认定

2.1 现场勘验

2.1.1 环境勘验

起火建筑财富大厦为地上七层地下一层底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方位图如图1所示。其西侧叶家塘路低于北侧雄石西路5.5米,与财富大厦地下一层同高。起火单位“贵人鸟”专卖店位于财富大厦北侧一楼自西向东第二间店面,入口位于大厦北侧。经调取火灾初期消防中队拍摄视频资料发现,大厦西墙南侧两个店面最先起火,外墙上部烟熏重,瓷砖脱落,如图2所示。勘验发现,建筑外围总体烧损较轻,西侧墙面烟熏严重,北侧有轻微烟熏,过火痕迹不明显,如图3所示。

图1 起火单位方位图

图2 大厦西侧外墙烧损情况

图3 起火单位北侧情况

2.1.2 初步勘验

起火单位“贵人鸟”专卖店呈“L”形布置,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如图4所示。北区未过火,烟熏程度较轻,营业区内物品较完好,南区烧损严重,阁楼坍塌,仅西侧有部分残余,天花板烟熏程度重,部分墙面剥落,阁楼钢筋龙骨熔融变形,窗户玻璃全部熔化掉落。

图4 起火单位平面图

对过火区域进行勘验。南区阁楼大部分坍塌,仅西侧部分残余,坍塌痕迹指向南区东南角,残余部位烟熏和碳化痕迹很轻,显示火势蔓延方向为由东向西。坍塌使阁楼内钢筋龙骨暴露,北侧相比南侧较为完好,上部残留木板显示南侧炭化程度比北侧重,南侧龙骨以东烧损变形严重,上方木板全部烧毁塌落,以西烧损程度逐渐变轻,推测火势由南至北蔓延。东南角有一厕所,厕所门口有一饮水机,通往阁楼的木质楼梯位于厕所以西,楼梯倒塌,倒塌残骸呈南高北低。房间东侧和北侧墙面为展示橱,烧损严重且倒塌,房间西南侧为四个总面积为十平方米的试衣间,试衣间与阁楼楼梯残骸直接有大量鞋物倒塌堆积,烧损较轻。综上所述,推测起火部位位于南区东南角。

2.1.3 细项勘验

对南区东南角进行勘验发现,南区厕所长宽均为1.8m,用木板搭建,上部完全烧毁,下部有残留,火势从上向下蔓延。厕所西侧烧毁比东侧重,蔓延方向为从西向东。阁楼楼梯北侧柱子上部墙皮脱落,下部较为完好。将南区划分为16个区域,如图5所示。在区域6、区域9、区域12存在塌落痕迹,塌落指向区域10,且区域10钢筋龙骨东侧变形最为严重,区域9处木条残骸东侧碳化严重,西侧较为完好,区域9南侧墙面上部剥落严重,由此推测起火点位于区域10与区域14之间上方阁楼内。如图6所示。

图5 南区区域划分

图6 起火点位置

2.1.4 专项勘验

通过起火点的勘验发现,起火点周围存在铰接的电气线路。通过逐层扒掘发现,地面堆积物从上到下依次为燃烧残骸、铁架、较完好的服装、大理石地板砖,对起火点及周围的残骸进行筛选,但未发现熔痕。

2.2 调查询问

通过调查询问得知,起火前,“贵人鸟”专卖店处于营业状态,电气线路通电。营业员徐某、刘某和杨某在店内值班,刘某在18时10分左右前往仓库中饮水机处取水喝时,发现仓库上方阁楼处有烟从缝隙中冒出,刘某立即通知另外两人然后和杨某前往关闭电闸并于18时15分打电话告知店长李某,此时杨某已看见阁楼内有火焰冒出,随后徐某拨打119报警,手机显示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18时20分。

南区下部房间内主要摆放衣物,有铁质货架若干,凳子若干,为可燃物。阁楼内为鞋子仓库,储存的鞋子均用纸盒包装,摆放在货架上,货架为南北朝向,沿东西向排列放置,中间留有过道,天花板安装照明灯若干,布有电线,此外无其他电气设备。

该专卖店与周围商家关系良好,没有发生生意或日常生活上的纠纷,专卖店内员工对工作待遇没有不满情绪。此外,在元旦期间,店内发生过线路跳闸的现象并聘请电工进行了线路改装,南区仓库阁楼内有老鼠活动的痕迹。

2.3 起火原因认定

2.3.1 可排除的起火原因

通过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可排除以下起火原因。

(1)雷击等气象原因引起火灾。根据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数据,火灾发生时未出现雷雨天气,且现场勘验未发现有雷击痕迹,无雷击引发建筑着火的可能。

(2)阁楼内鞋物自燃引起火灾。阁楼内储存的鞋物主要成分为化学纤维与橡胶,自燃可能性较小,且询问专卖店员工得知,阁楼内湿度较低,鞋物位置变动较频繁,故排除自燃引起火灾的可能。

(3)人为放火引起火灾。通过询问了解到,该专卖店与周围商家没有仇怨,且火灾发生前没有可疑人员出入阁楼的情况,因此可排除人为放火导致火灾的发生。

(4)烟头等遗留火种引起火灾。起火前阁楼内无人员进出,店内员工无抽烟的习惯,且阁楼内没有使用蜡烛,因此排除遗留火种引起火灾的可能。

2.3.2 不排除的起火原因

由于阁楼内存在鼠患,且私自拉接电线用于阁楼内照明,专卖店中曾出现跳闸的现象,店铺未查明出现跳闸的原因,在改装线路的过程中,违反接线规范,出现了线路铰接的情况,且火灾发生前室内电气线路存在通电状态,阁楼内电气线路与起火部位、起火点对应,故不能排除老鼠噬咬电线导致线路故障引起火灾或线路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引燃阁楼内可燃物导致火灾的可能。

3 灾害成因分析

(1)起火点位于专卖店南区阁楼内,阁楼密闭,服装店内较为冷清,初期火势未被发现,使火势得以发展,服装店内可燃物多且堆放密集,火灾荷载大,同时店内未安装防火分隔设施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势蔓延速度快。

(2)起火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发现阁楼有浓烟冒出时未尝试扑救,且在十分钟后方才报警,报警后在店门口等待救援力量到场,没有找寻灭火器或室内消火栓等设施积极扑救或向外界求助,丧失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

(3)起火单位附近交通混乱,临近春节,人员流动量大,延误消防车到场时间,且周围消防设施数量少,无法有效提供灭火水源。

(4)消防部门与地方各单位建立消防联动机制,但未举行过消防演练,部门合作少,应对火灾事故处置能力不强。火灾发生时,联动机制未发挥作用,交警部门未及时到场疏散交通维持秩序;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未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取证调查,供水供电部门未第一时间提供建筑周围水电布置信息,消防灭火力量无法及时准确制定灭火战术,分散了火灾扑救力量。

4 思考

4.1 灾害预防方面

4.1.1 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是预防起火成灾的根本

此次火灾调查认定的起火原因为不排除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究其根本还是当事人对电气安全重视程度不足,擅自改装电气线路且操作过程不规范从而导致了火灾的发生,因此,还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防火意识,使群众遵守消防法律,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并通过安装火灾探测器、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主动提高防火水平。保证起火时能第一时间被发现并将火势控制在初起阶段。同时通过宣传和灭火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及逃生知识,使群众掌握应对突发火灾的方法及在火灾中自我保护和逃生的能力,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

4.1.2 加强辖区单位管理,保持消防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依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建筑审核和验收工作,对于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严格要求整改,并严格进行复查,防止在建筑投入使用前埋下火灾隐患。此外还应严格按照规范将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划入一定比例,杜绝因懈怠而放松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在消防监督抽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在复查中确保排除所有火灾隐患,以防患于未然,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

4.1.3 加强单位联动,提高合作能力

消防部门应制定灭火应急救援单位联动机制,及时沟通各级部门,发挥各部门作用,并通过实际演练检验联动效果,保证火灾发生时各级部门能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消防部门完成灭火战斗任务,在火势扩大前将其控制,防止火势蔓延成灾。

4.2 火灾调查方面

在进行火灾调查和起火原因认定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4.2.1 灵活选择勘验方式

本案例中起火单位为服装店,火灾荷载大,现场过火面积较大,且处于同一平面,因此选择分区勘验的方式,通过分区划分勘验重点,有利于快速查找起火点。但不同的火灾中由于建筑结构、火势蔓延方向的不同,形成的火灾现场特性也不同,因此,现场勘验时要结合火场的特性运用不同的勘验方式,为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原因提供有效的认定思路。

4.2.2 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结果应相互印证

认定起火原因的过程中,现场勘验和询问的结果应指向同一起火原因,若现场勘验与调查询问出现不一致,往往是因为现场勘验遗漏勘验线索或调查询问证人证言错误,因此当出现差异时应分析勘验与询问的细节查找认定过程中错误之处,为其中的矛盾提供合理的解释。

4.2.3 起火原因认定过程中要充分排除其他火灾原因

在认定起火原因时,即使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某一起火原因,仍要排除其他可能的原因,确保原因认定的唯一性,若无法直接认定起火原因,应在排除其他原因的基础上说明无法排除的依据,保证原因认定的说服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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