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尚宽大 纠错补偏

一、主宽容 戒繁苛

乾隆皇帝弘历虽然对先帝胤禛励精图治的精神和刚强果断的作风十分敬佩,对其所取得的重大成就表示高度赞扬,但对其严酷手段和政令的烦苛则很有反感,尤其是对由此而可能引起的潜在的政局动荡更是非常担心,因此即位初期,便坚决地确立了“政尚宽大”的方针,并采取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使这一方针迅速得到贯彻执行。

从严酷到宽容,由烦苛至宽松,是一个很大的转变,而且是很难实现的转变。清朝诸帝皆一致强调“敬天法祖”,都以尽孝为律己治国之首务,均赞颂先帝是神纵英武,标榜自己是循皇考旧制,扬先祖之业绩。在这样的形势下,要指责前君的弊政并予以废除或纠正,是要冒很大风险的,有可能被扣上忤逆不孝、擅改祖制的罪名。特别是新君执政不久,威望甚低,所用大学士、军机大臣、部院尚书和督抚将军,基本上是先皇倚任的臣僚,那些弊政多系他们经办,他们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不少人就是凭靠苛刻而由末弁微员青云直上荣任大臣的,他们能紧跟当今皇上革弊兴利吗?很难。

尽管面临层层障碍和不小的阻力,弘历并未胆怯畏缩、犹豫迟疑。这位从小依靠个人的努力赢得父、祖宠爱而超越诸弟兄君临天下的年轻皇帝,继承了列祖列宗勇于进取、善以智胜的传统,坚决推行以宽代严的方针。他想出了一条妙法,既可改变皇父严酷之弊,又不授人以冒犯先帝的把柄,即大讲雍正帝当时以严治国的必要性,将其弊委过于官僚,并反复论述己之主宽与父皇之严的内在联系。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九日,这位刚登上帝座三十多天的新君,便下谕给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与张廷玉等总理事务王大臣,讲述以宽代严之事。他说:


治天下之道,贵得其中,故宽则纠之以猛,猛则济之以宽。……皇祖圣祖仁皇帝,深仁厚泽,垂六十年,休养生息,民物恬熙,循是以往,恐有过宽之弊。我皇考绍承大统,振饬纪纲,俾吏治澄清,庶事厘正……此皇考之因时更化,所以导之于至中,而整肃官方,无非惠爱斯民之至意也。……兹当(朕)御极之初,时时以皇考之心为心,即以皇考之政为政,惟思刚柔相济……以臻致平康正直之治……(故)朕主于宽。《清高宗实录》卷4,页30。


乾隆帝在这道谕旨中,主要讲了三个问题:一是肯定了皇祖康熙帝玄烨以宽治国方针的正确,认为这项方针使得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全国一片欢乐景象。二是说明皇父雍正帝的主严,是出于形势的需要,怕出现过宽之弊,因而振饬朝纲,澄清吏治,目的还是为了“惠爱”赤子,究其用心,与康熙帝的宽大方针并不矛盾。第三点最为重要,是下达这一谕旨的主题,即正式宣布以宽治国,详细论证己之主宽是十分必要的,是因时制宜,是以柔济刚,相辅相成,与皇父之政并不冲突,要求总理事务王大臣认真体会己之“宽大居心”和“用宽之意”,严明振作,使己能“常用其宽,而收宽之效”。

过了五个月,弘历于乾隆元年(1736)三月十一日,又下谕给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徐本及领侍卫内大臣一等公讷亲,户部尚书海望等总理事务和协办总理事务王大臣,进一步明确地讲了雍正年间严刻之弊是臣僚所为。他说:皇父即位时,见人心玩忽,诸事废弛,官吏不知奉公办事,小人不畏法度,故不得不加以整顿,以革除积弊。不料群臣“误以圣心在于严厉”,因而奉行不善,“每事刻核,大为闾阎之累”。他又讲道,为了改变严刻之弊,他留心经理,以“减去繁苛,与民休息”《清高宗实录》卷14,页21。

弘历虽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是亿万臣民尊奉的真命天子,拥有生杀予夺的无限权威,但要实现这一以宽代严的转变,也并非易举之事,它遭到了许多官员的阻挠和反对。不少大臣习于官场旧俗,胸中毫无主见,遇事不计其是非曲直和对国计民生的利病,专以“迎合揣摩”皇上心事为要,希图“保全禄位,固结恩眷”,因而在雍正年间“专主于严”,而现在则因新君“宽大居心”,又“专主于宽”,甚至故意疏纵废弛,欲求宽厚之名,以博皇上青睐《清高宗实录》卷4,页30;卷14,页22。。有的大臣惯弄权术,苛刻严酷,更竭力反对宽大之治。像贵州平越人王士俊,雍正元年始任河南许州知州,六年晋广东布政使,九年擢湖北巡抚,十年升任河东总督兼河南巡抚。他的前任田文镜严督州县开垦,以少报多,迎合雍正帝劝垦之意。王士俊继任后,督促更加严厉,授意州县官多报开垦,多报则超迁议叙,少报则严批申饬,上疏弹劾。地方官员畏其权势,希望得到他的宠信,纷纷上报新垦大量荒地,一县有报数十顷的,全省多达数千顷,其实,所谓垦田,多系虚名,不过是将新垦地的升科钱粮,飞洒于现在地亩之中,“名为开荒,而实则加赋”。乾隆帝即位后,户部尚书史贻直极言河南垦荒之弊,“小民鬻儿女以应输将”,弘历下谕,斥责田文镜“苛刻搜求,以严厉相尚,而属员又复承其意旨,剥削成风”,王士俊“借垦地之虚名,而成累民之实害”,令王士俊解任来京候旨,不久,命王署兵部侍郎,寻转署四川巡抚。就是这个被言官劾为“奸顽刻薄”“苦累小民”而离职降调的酷吏,竟于乾隆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密奏时政,声称:“近日条陈,惟在翻驳前案。甚有对众扬言,只须将世宗时事翻案,即系好条陈。传之天下,甚骇听闻。”《清高宗实录》卷4,页37;卷7,页19;卷23,页16。

王士俊的这几句话,十分厉害。其一,他不是仅只针对某一事或几件事,而是指向所有之事,是囊括乾隆帝即位以来十一个月的整个朝政。其二,他明确指出,群臣条陈皆是“翻驳前案”,即翻驳皇父雍正帝时候的案。这些人竟敢既翻先帝之案,又加以驳斥,实属狂妄,确系谬误。其三,更严重的是,他以指责群臣翻驳前案为名,影射新君,实际上把乾隆帝定为专翻皇父所定之案的不肖之子。归结到一点,彻底否定新政,否定乾隆帝以宽代严、革除弊政的指导方针。这不仅涉及对新君个人的评价,而且关系到新政的能否继续施行,不加以制止,便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王士俊,便会混淆视听,扰乱人心,新政就有夭折的危险。

乾隆皇帝阅毕王士俊密折后,十分恼怒,立即在奏折上严批申饬,将原折发与总理事务王大臣和九卿传阅,又于第二日(七月二十九日)在养心殿召见了他们,严斥王之欺君悖理。他首先揭露了王之条陈的实质,指责王之所言群臣翻案,“是即谓朕为翻案”,给王定上了“大悖天理”、侮骂皇上的大罪。紧接着详细论证了康雍乾三朝方针的一致性,力驳所谓翻案之说。他指出,雍正帝针对康熙末年“法纲渐弛,风俗渐玩”之弊,而“加意振饬”,此乃“因势利导之方”,是“继志述事之善”,“岂得谓翻圣祖之案”!他又讲道,皇父世宗大力整顿后,到雍正九年、十年,见“人心已知法度,吏治已渐澄清”,已开始注重宽容简政,对臣僚苛刻者,常予匡正,并留下遗诏,“谕令向后政务,应从宽者,悉从宽办理”。因此,即位以后,用人行政,皆遵遗训,“兢兢以皇考诚民育物之心为心,以皇考执两用中之政为政”。他据此强调指出,“皇祖、皇考与朕之心,原无丝毫间别”。最后,他谴责王士俊乃“佥邪小人”,为人巧诈,竟敢将“悖理之言,妄行陈奏”,“不可姑恕”,令王大臣、九卿议处。王大臣等随即奏准,将王士俊从四川拿解来京,“斩监候,秋后处决”《清高宗实录》卷23,页16—21;《清史稿》卷294《王士俊传》;卷303《史贻直传》。

以上乾隆帝关于康、雍、乾三朝方针一致性的说法,是缺乏根据的,是不科学的,是违背历史实际的,所谓世宗的遗诏,更使人难以相信,如果真有此遗诏,为什么即位之时不正式谕告群臣?而且在下面就可看到,乾隆帝对钦案要犯允禩等人子孙的宽大处理,绝非世宗的心愿。他之所以要这样讲,不过是为推行自己以宽代严的新政寻找根据而已,不外乎要去掉反对派妄图给新君加上的违背祖制的罪名。可见,乾隆帝确系用心良苦,为革弊兴利而费尽心血。

二、宽待钦犯 清除旧弊

雍正帝胤禛刻薄寡恩,心胸狭窄,牢记旧恨,秉性多疑,累兴大狱,残酷镇压政敌和有可能不利于己的臣僚,搞得人心惶惶,严重破坏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正常关系。乾隆帝弘历对此早有异议,继位以后,立即就最引起非议而且又是最难改变的严罪允禩、允蒱等人案件,作了重大的调整,实行宽大政策。

雍正二年、四年,世宗胤禛将皇八弟廉亲王允禩、九弟贝子允禟、十弟敦郡王允蒚、十四弟恂郡王允蒱相继定罪革爵拘禁。这是清朝罕有的大案,这一钦案极其不得人心。第一,它完全是世宗一手制造的,所加之罪,大多缺乏根据,基本上难以成立。雍正帝给允禩定大罪四十款、允禟二十八款、允蒱十四款。归纳起来,这些罪状大致是三个方面,一系对皇父圣祖玄烨不孝,欲谋争夺嗣位立为太子,因而遭到圣祖多次严厉斥责,甚至欲处死允禩、允蒱。二为对新君雍正帝不恭。三是骄横敛财。这些罪状都没有说服力,都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姑以所谓第一大罪来看,如果康熙帝真把允禩等人当做忤逆不孝之子,那么许多问题就无法解释。比如,以允禩而论,他在康熙三十七年被父皇封为贝勒,四十七年九月署内务府总管。同月,允禩虽因大哥向皇父奏举自己为太子而被圣祖锁拿,随即革爵,但十一月帝命满汉文武大臣推荐皇太子人选时,康熙帝的亲舅舅一等公佟国维,大学士马齐,孝昭仁皇后之兄领侍卫内大臣、理藩院尚书、一等公阿灵阿,康熙帝之亲表弟领侍卫内大臣、一等公鄂伦岱,以及户部尚书王鸿绪、礼部侍郎揆叙等人,均主立刚被削爵的闲散宗室皇八子,与参加会议的各大臣“暗通消息”,最后一致推荐允禩。尽管圣祖不赞同此议,但仍命复其贝勒爵,并在召见诸皇子和大臣时指出,“诸臣奏称其贤”《清圣祖实录》卷234,页23、24;卷235,页2、5、18—28。。此后允禩因事被父皇几次申斥,但爵位照旧保持。如果允禩真的犯了忤逆大罪,圣祖怎能不重惩他?他怎能受到满汉大臣的一致推荐?

再就允蒱而言,这位被世宗指为遭父厌恶甚至拔刀欲杀的“昏庸狂妄”之“孽子”,却深受父皇宠爱。康熙四十八年允蒱封贝子,五十七年任抚远大将军,统领大军征讨准噶尔部。圣祖特命允蒱用正黄旗的纛,“照依王纛式样”,来往文书称“大将军王”,当其离京时,还举行了隆重的出征仪式。一直到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他仍率出征大军坐镇西北。当时不少大臣认为允蒱受圣祖如此重任,是表明他将被立为皇太子。这与世宗所述,完全两样。其他罪款,情况与此类似。可见,允禩、允蒱等人被雍正帝扣上的那些大罪,实难成立。

第二,雍正帝对允禩等人的处治,太野蛮,太残酷,史无前例。他不仅对允禩等人肆意辱骂,革爵拘禁,甚至将允禩、允禟阴谋杀害,称之为“冥诛”,还黜其宗籍,另改名字,称允禩为阿其那、允禟为塞思黑。虽然阿其那与塞思黑不是传说所谓猪、狗的意思,但确实是很难听的名词,塞思黑就是令人厌恶之意。堂堂至高无上的皇帝,竟不念骨肉之情,废除父皇所定的名讳,给同父所生的兄弟赐予卑贱名字,实为中外罕有。对于一母所生的亲兄弟允蒱,雍正帝也不轻饶。尽管允蒱调兵遣将,驱逐了准噶尔在西藏的军队,册立六世达赖,留兵驻守,增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统辖关系,立下了功勋,深受圣祖嘉奖,特撰《御制平定西藏碑文》,但雍正帝不言其功,反以为过,指责其浪费帑银,贻误军机。他本欲将允蒱加重惩处,但因亲母孝恭仁皇后坚决反对,据说以死相争,才未斩杀,而革其爵,与其子并拘禁于寿皇殿左右。

雍正帝对允禩等人的处治,在朝野中引起的反应十分强烈,被扣上“逼母”“屠弟”之罪,政治上十分不利。乾隆帝对此案作了重大的修正,他当然不能全部推翻父皇的结论,而只能以“从宽”的形式进行新的处理。他在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下谕说,阿其那、塞思黑的子孙是圣祖的支派,如俱削除宗籍,则与庶民无异。他将此事推到当时王大臣身上,说是他们的再三要求,不是世宗的本意。他责令八旗王公和满汉文武大臣确议具奏,不久决定,将二人的子孙给予红带,恢复宗籍,收入玉牒。同月二十四日,他又下谕说:允蒚、允蒱已被拘禁数年,现欲酌量宽宥,令总理事务王大臣、宗人府、九卿会议具奏,随即释放,并于乾隆二年四月下谕,封赐二人为辅国公,以示“笃厚宗支之意”。后来允蒚死时,用贝子品级祭葬,允蒱连升四级,晋为恂郡王《清高宗实录》卷5,页31;卷41,页14。

乾隆帝对所谓允禩集团的成员延信、苏努等人,也采取了宽大的政策。延信是雍正帝之伯祖父肃武亲王豪格之孙、温良郡王猛峨的第三子,初封奉国将军,后任都统、平逆将军,摄抚远大将军事。他率军进入西藏,赶走了准部士卒,立下大功,康熙帝盛赞其功,下诏说:平逆将军延信领满洲、蒙古、绿旗各军,“经自古未辟之道,烟瘴恶溪,人迹罕见。身临绝域”,“勇略可嘉”,封辅国公。对于这个有功于国、同一曾祖的弟兄,世宗因其与允禩、允蒱相好,而定上二十条罪状,其中包括进藏之过数条,革职削爵拘禁,削宗籍。苏努的高祖父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乃褚英的曾孙,初袭父镇国公爵,后晋贝勒,亦因附随允禩被革爵黜宗室。二人的子孙俱连坐黜宗籍。乾隆帝命恢复他们子孙的宗籍,赏给红带子,收入玉牒《清圣祖实录》卷289,页16;《清世宗实录》卷64,页8—11。

乾隆帝又宽待父皇所定年羹尧一案的株连人员。年羹尧原受世宗特宠,任至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封一等公,在康熙末年进军西藏,尤其是雍正元年、二年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的战争中,功勋卓著,对雍正帝的继位为帝和钳制皇十四弟允蒱,也起了很大的作用。这样一个有功于国,更有功于雍正帝的朝廷重臣,也被世宗定上九十二条罪状,革职削爵,赐死籍没,其幕客邱鲁、汪景祺亦处死,亲属发宁古塔披甲为奴,并以冒滥军功为辞,将一批立功于西藏、青海的文武官员革去职衔。乾隆帝命吏部、兵部复查,将革职官员中的“才具可用”之人,保送吏部、兵部,酌量录用,将汪景祺的兄弟及侄子从宁古塔放回,其族人牵连监禁者,悉予宽宥。

乾隆帝对皇父晚年崇信佛道、迷信祥瑞等错误做法,也予以纠正。雍正帝信奉佛教,年轻时就令人代他出家为“替僧”。他自比“和尚”“野僧”,自命为“释主”(佛教教主),号称破尘居士、园明居士。他与章嘉胡土克图、迦陵性音等高僧交往密切,论说佛法,还曾于雍正十一年在宫中举行法会,亲自收了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平郡王福彭、大学士鄂尔泰与张廷玉、左都御史张照、文觉禅师元信觉鸿、妙正真人娄近垣与皇子宝亲王弘历、和亲王弘昼等八俗五僧一道共十四人为门徒。他把道士贾士芳、张太虚、王定乾等人养在宫苑,修炼丹药,医治疾病。不少僧道利用皇上宠幸,横行于地方,招摇生事。乾隆帝一即位,就采取措施,改变这种不良风尚。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即世宗去世后的第二天,弘历就命都统莽鹄立传谕,将张太虚等道士驱回原籍,斥责他们“平时不安本分,狂妄乖张,惑世欺民,有干法纪”,并严厉警告他们今后要安分守法,不得“在外招摇煽惑”,否则,必严行拘拿审问,立即正法《清高宗实录》卷1,页19—21。。九月初六日,他即位后的第三天,下谕指责不肖僧徒“借佛祖儿孙之名,以为取利邀名之具,奸诈盗伪,无所不为”,令礼部传旨,谕告曾在内廷行走的僧人,不得“招摇不法”,不得夸耀世宗时所受恩遇和教诲,违者必按国法佛法加倍治罪《清高宗实录》卷2,页18。。过了半个月,他宣布实行度牒制,裁汰僧道。他下谕说:“近日缁流太杂,品类混淆”,各省僧徒“真心出家修道者,百无一二”,佛法日衰,因此颁发度牒,情愿出家之人,必须领有度牒,才能“披剃”。不久,又降旨取缔“房头应付僧”与“火居道士”。后又规定,领到度牒之僧,每人只准收生徒一名。直到乾隆四年,因各省领度牒者达三十余万,合师徒计六十余万人,又再次谕告各省总督、巡抚,命他们体会皇上“渐次裁减”僧、道之意,设法使僧、道日渐减少《清高宗实录》卷3,页19;卷6,页9;卷94,页4。

雍正帝酷爱讲求祥瑞,臣僚迎合帝意,频繁奏报嘉禾、瑞麟等吉祥景象,诸如一茎十五穗,万蚕同织瑞茧一幅,牛产育麒麟,凤凰出现,甘露普降,五星联珠,黄河水清,五色祥云,等等,一而再,再而三,名目繁多,祯祥万千,用以表明大清天下是一派升平吉祥景象。乾隆帝十分厌恶这种自欺欺人的拙劣做法,一即位就谕示总理事务王大臣,令其传谕各省总督、巡抚、将军、提督、总兵官等,今后“凡庆云、嘉谷一切祥瑞之事,皆不许陈奏”《清高宗实录》卷2,页44。

雍正帝为了鼓励农民积极生产,特创老农制,责令州县官每年或三年在每乡择选一两个勤劳朴实、没有过失的老农,赐予八品顶戴,“以劝民稼穑”。豪猾奸民乘机贿嘱钻营,谋充此位,大耍威风,甚至有的自称“左堂”,传呼农民,横行乡里,乾隆帝批准了云南巡抚张允随的建议,取消了这一制度。同时,还废除了“钱粮总吏”“提牢典吏”,使他们不能借此科索民财,侵没官赋,欺压狱犯《清高宗实录》卷22,页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