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改天换地的执政文化

执政党尤其是长期执政的政党将其思想理论、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制度规范等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政治社会化,变成执政系统乃至全社会的政治思想、观念、态度、价值观和习惯等,成为政党政治、社会政治文化的主流文化,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现象,我们把它称之为执政文化。(1)

进入现代政党政治社会后,执政党实际上主导了国家的政治生活。新中国成立后,执政文化如同社会形态一样,发生了前所未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一心为民的执政理念

2012年央视曾播放过电视剧《焦裕禄》,剧中展现了焦裕禄那种“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情怀:1962年冬,当时河南省兰考县正在遭受内涝、风沙、盐碱三大灾害,此时焦裕禄被派到那里任县委书记。他上任后,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研究,摸透了兰考县的自然情况,最终取得了治水、治沙、治碱的明显效果。而这些成效的背后,是他身患肝癌却忍着剧痛,坚持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息的伟大精神。焦裕禄舍己为民,带领群众与自然灾害作斗争的事迹受到了人们的广泛赞扬,深受干部、群众的崇敬和爱戴。“为人民而死,虽死犹荣”,这是镌刻在他墓碑上的九个大字,而这也正是他崇高精神的真实写照,更是反映出了新中国执政党一心一意为人民的执政理念。

1.执政为民理念的渊源

马克思曾经这样说:

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后果为基础的。(2)

“执政为民”这一理念也一样有其形成的渊源。马克思主义的执政理论、我国古代民本思想、苏共和近代中西方政党政治的经验教训以及与农民阶级的情感都是促成这一理念形成的因素。

第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过程的真正主体,是社会历史变革的决定力量。这是新中国执政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作为哲学基础,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原因。

第二,在中国五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民本思想始终贯穿其中。“民为邦本”“民贵君轻”“民水君舟”等理念是历朝历代治国的出发点之一,并且在历史上都起到了一定的进步作用。当然,各朝各代所强调的“顺应民意”和“赢得民心”等思想均无法摆脱封建社会的局限,与现代民主思想精神仍有一定距离,但不可否认的是,其精神内核具有缓和社会矛盾的积极意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社会形态发生了彻底的改变,而新时期执政为民的思想体系也赋予了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以新的时代内涵。

第三,苏共执政及近代中国政党政治的经验教训提醒中共只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必须依靠人民、相信人民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西方天赋人权学说一方面产生了积极意义,即坚定了以人权作为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另一方面执政者也充分意识到天赋人权的局限性,即仅是保护资产阶级的特权,所谓的自由和平等,不过是资本所有者的自由和平等,广大劳动人民只有自由出卖劳动力和平等地受资本家剥削的权利。由此更加清晰明确真正的“执政为民”这一理念。

第五,长期的共同战斗、共同生活的经历使得中共更加关注穷苦农民的生活状况,而当时的农民占中国人口总数80%以上,可以说“所谓人民大众,主要的就是农民。(3)”因此在情感上,执政为民得以天然形成。

2.执政为民理念的核心

执政为民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思想有着相当程度的关联,但并非后两者的简单嫁接,而是它们的发展与完善。孙中山说:

兄弟底三民主义,是集合中外底学说应世界底潮流所得的,就是美国前总统林肯底主义,也有与兄弟底三民主义符合底地方,其原文为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这话苦没有适当底译文,兄弟把他译作“民有”、“民治”、“民享”……他这“民有”、“民治”、“民享”主义,就是兄弟底“民族”、“民权”、“民生”主义。(4)

可见西方的资产阶级思想是三民主义理论的重要来源之一。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将人民提升为国家的“主人”,并明确强调:“非一人之国家,乃我人民之国家。”(5)但由于深受传统“民本”理念的影响,孙中山不仅一再强调政府的责任在于“保民”“养民”和“教民”,而且还一直主张政府的权力应该掌握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之手,从这个意义上讲,孙中山并没有从根本上跳出传统的“为民作主”的认识窠臼。

对于新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而言,“执政为民”并不是一句空喊的口号,而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和执政价值观。我们先回顾一下毛泽东在不同时期的著作: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作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

——《为人民服务》(1944年9月8日)(6)

这是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所作的演讲,相信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对此都非常熟悉。重温此文,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一心为民”的思想。实际上,“为了人民的利益”是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

去年有个美国记者问我:“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我说:“人民给的。”如果不是人民给的,还有谁给呢?……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1945年8月13日(7)

人民才是权力的赋予者,正如宪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的那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让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实现主权在民,才能避免“执政为民”这一思想沦为空洞的口号。被赋予权力的工作人员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必须为人民办实事,做人民的勤务员。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再次清醒地告诫各级干部,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的“公仆”和“长工”:

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8)

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

——《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节选)》(1942年12月)(9)

我们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10)

——《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25日)

一定要每日每时关心群众利益,时刻想到自己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凡是违背这两条的,一定行不通,一定要失败。(11)

——《党内通信》(1959年3月17日)

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为群众首先谋求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也是毛泽东所关注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群众对于物质生活的要求简单而具体,无外乎“柴米油盐酱醋茶”,然而虽是琐碎小事,却与千秋大业紧密相连,因为人民群众总是从自身的生活水平来评判利益得失、评判执政成败、评判社会情形。因而从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出发,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把人民的冷暖挂心上,折射出的是执政为民的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李银桥在《走向神坛的毛泽东》里曾作过这样的评价:

毛泽东多次谈过他的理想。……他说,人不应该自私自利,为自己干活就有劲,为人民服务就缺少热情和干劲,他希望能教育出大公无私的新人来,都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12)

毛泽东的理想是以“为了人民”为中心的。事实上同他的理想一样,在毛泽东的话语中,“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很显然是作为高频词汇出现的。他的历史观是我们都非常熟悉的那句话: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1976年9月,毛泽东去世后,英国左派群众曾举着书有毛泽东这一名言的标语在伦敦冒雨游行,以纪念这位改变了历史的伟人。(13)而毛泽东作为新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人物,他的思想往往能够代表、反映出整个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处处彰显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成了执政党从思想到行动一直遵循的核心理念。这种“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超越了传统的“民本”思想,超越了三民主义中的“为民做主”,真正凸显了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

3.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

听着啊——给诸位,道大喜,人民政府了不起!了不起,修臭沟,上手儿先给咱们穷人修。请诸位,想周全,东单、西四、鼓楼前;还有那,先农坛,五坛八庙、颐和园;要讲修,都得修,为什么先管龙须沟?都只为,这儿脏,这儿臭,政府看着心里真难受!好政府,爱穷人,教咱们干干净净大翻身。修了沟,又修路,好教咱们挺着腰板儿迈大步;迈大步,笑嘻嘻,劳动人民努力又心齐。齐努力,多作工,国泰民安享太平!(14)

这是作家老舍创作的话剧《龙须沟》中的一段台词。《龙须沟》这部话剧描写的便是执政党关心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的情节。的确,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方方面面都能够得以体现,最典型的主要在两方面:

首先,主权在民。新中国的建国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纲第一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15)到1954年,宪法中又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6),并且沿用至今。主权在民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从而确保了人民的权力。

其次,改善民生。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致力农村经济的恢复,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比解放前有了明显的改善。用农民的话说:“土地改革后,一年够吃,两年添置用具,三年有富余。”面对旧中国遗留而来的大量原有失业人口和因政治经济改组而出现的新失业人口,国家双管齐下,采取扩大就业和实行社会救济并举的办法,帮助安排就业,解决生活来源问题。同时不断发展劳动保险、社会福利、住房、教育及医疗卫生等事业。

再次,促进社会发展。社会发展的衡量指标有很多,其中重要的一条便是人类自身的发展。从奴隶制到封建制解体的几千年时间里,统治者以各种形式对民众进行着经济、政治的迫害和人身的奴役。新中国成立后,执政党吸收历史经验教训,着眼于长远和人类的整体利益,真正树立了执政为民的旗帜,确立了“人”在社会中的中心地位,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二、民主协商的制度安排

在延安仅仅九十五小时……

有一回,毛泽东问我感想怎样?我答:

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

毛泽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我想:这话是对的。只有大政方针决之于公众,个人功业欲才不会发生。……把民主来打破这周期率,怕是有效的。(17)

1945年7月抗战胜利前夕,作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创始人的黄炎培和其他5位国民参议员访问延安,在杨家岭的窑洞里,他和毛泽东对历史“周期率”进行了探讨。事实上,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历代剥削阶级统治集团都经历了一个从艰苦创业到腐败灭亡的过程,如此循环往复,形成了始兴终亡的周期率。因此,新中国能否避免这一悲剧,无疑是执政党必须要解决好的首要历史课题。毛泽东的回答,既是对已有的局部执政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日后将要进行的全国执政提出的要求。新中国成立后,沿着这一思路,执政党切实实行人民民主,自觉接受党外监督,并注重推动党际协商民主,形成了跳出“周期率”的民主协商的制度安排。

1.“民主”“协商”的意义追溯

意大利政治学家乔·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这样说:“直到20世纪40年代前,无论是喜欢民主还是反对民主的人,都还知道民主的含义是什么,但是后来,虽然人们都声称喜欢民主,却不再知道什么是民主了。”(18)所以,他认为我们是“生活在一个以民主观混乱为特色的时代里”(19)。这句话很有意思,其中至少可以看到两点:一是“民主”的泛滥,使人真假难辨,各种主张、活动、制度都被贴上民主的标签;二是“民主”一词原本多义,使人无法捉摸,民主的表现多样,含义自然有别。

其实,无论内容和形式如何,民主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顺应民意。民意简单地说就是民众的意愿,也就是百姓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这是一切制度、一切规范和一切行动的前提。当然,民意本身并不单纯,因而就需要在民主中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用以避免旷日持久、没有结果的争论。于是,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出现一种超越多元冲突和权力专断的方式来找出争论两方的共同点,化解他们之间的分歧。这种方式,我们就可以把它理解为协商。

即使是圣人、天才加英雄来进行统治,我们还是要面对代议制政府,即第二次浪潮时期政治技术临终的危机。……我们需要通过广泛地协商,心平气和地共同参与,以重建……未来。(20)

民主、协商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可分割的:“民主制度若不能成功地逐渐创造出和谐一致的基本共识,它就会是一个难以运转的和脆弱的制度。”(21)

实际上“民主”“协商”的精神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渊源,尽管为封建王权服务的思想与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协商有着本质区别,但不能因此否认它们其中蕴含的这些元素。中国古代的“民意为天”“民为邦本”的理念提供了民主思想生长的土壤;协商作为中国社会生活的优良传统,追溯起来也是源远流长。相传舜在帝位的时候,咨询众人,后举禹为帝;汉武帝时,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将晒盐冶铁的山海池泽收归国有,实行盐铁国家专卖,这种政策大幅提升了国家财政能力,但同时也造成了民间经济凋敝等负面结果,公元前81年,政府召集各地贤良文学之士就现有的经济政策广开言路,与政府进行公开辩论,史称“盐铁会议”,这恐怕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为有名的“协商会议”了。同样,儒家主张的“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等思想,其实质也在于承认事物之间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并允许多元利益体能够和谐共处。所以中国古代文化中存在着大量民主协商的传统,它追求的是和谐而不是冲突,合作而不是竞争,说理而不是蛮缠,公共利益而不是个人主义。这种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对于新中国的民主协商有着重要的影响。

历史延伸到新中国。可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主建国看成是政治协商的经典范本——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因而新中国不仅展现出了主权在民的根本追求,也强调了协商的意义。

2.民主协商的主要场域

李维汉在《使政协工作活跃起来》一文中明确提到,

现在有三套协商:人大有协商,政协有协商,国务院的国务会议有协商,还有最高国务会议。(22)

除此之外,在社会领域的民主协商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新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民主协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是民主协商精神的集中体现。因而民主协商的主要领域在于:

第一,人大的民主协商。刘少奇曾指出:

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是人民民主政权的最好的基本的组织形式,我们的国家就是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23)

根据195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从1954年3月开始,全国进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全国进行基层选举的地区共有人口571434511人,登记选民有323809684人,占选举地区18周岁以上的人口总数的97.18%。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有278093100人。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数与选民总数之比,即参选率,为85.88%。全国共选出基层人大代表5609144人。在此基础上,组成了各基层人大,并进而选举产生了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和全国人大。(24)

最近几年来,构建开放性政府(Open Government)成为一个焦点,而开放性政府的要义之一便是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倾听人民的声音、要求和愿望。因而这种重大问题经过人民参与讨论的模式,就是开放性政府的体现,有别于封闭性的传统公共行政系统(Closed System)。

第二,政协的民主协商。“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2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民主协商的主要平台和载体。毛泽东在1954年12月19日指出:“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26)。”周恩来也指出:“我们要吸收不同意见的人在一起,要善于和这些人一起协商,团结他们。这样,政治协商会议才能前进,才能有利于国家建设(27)。”《论十大关系》中也强调:“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28)

参加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是所谓的民主党派,……新政府24个部长中的11个是小党派的代表或无党派“民主人士”。虽然政权显然由中共掌握,但这些职位不仅仅是形式。更广义地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初期,对有威望的非党人士的意见是真心去征求的。(29)

美国政治学家李普赛特指出,在向新的社会结构转型过渡时期,“凡主要……团体的符号和地位没有受到威胁,即使他们失去了大部分权力,民主反而更有把握得多。”(30)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一方面有助于缓和冲突,扩大社会团结,另一方面还起到了李普赛特所说的稳定新政治体系的作用。

第三,最高国务会议的民主协商。

最高国务会议是一种不定会议时间、不定会期、不定具体内容、不决定具体事项和不完全确定与会人员及人数的会议……不定期协商和研究国家重大事务。(31)

所以它也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成员参政议政、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周恩来认为它是统一战线的新发展,他说:“各民主党派在统一战线的责任,应该说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有不少朋友参加了最高国务会议。”(32)

最高国务会议在最初的大约10年间,共召开了20次会议。(33)与会者囊括了社会各方力量,如著名的第十一次(扩大)最高国务会议与会人数创造历次会议之最,达到1800多人。当时正值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开幕之即,赴京开会的政协委员“除了请假的一百零八位以外,共计六百二十一人……曾经被邀请参加了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34),此外,还有一千多来自社会各领域的人士。

许多重大决策都是经过最高国务会议讨论协商后作出的,如关于延长发放资本家定息的决定、关于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的决定等。同时还解决了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如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问题等。虽然“历经十几年的发展,最终归于‘消失’”(35),但最高国务会议仍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协商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式。

第四,社会领域的民主协商。除上述领域外,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也都体现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安排。1950年劳动部颁布了《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该指示规定:“在私营工商企业中,……得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组织”(36)。此外,在艺术和科学领域,亦提倡“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当通过艺术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37)

刊发于1958年《中国劳动》上的《碧石煤矿通过民主协商改进合同工制度》一文这样记载:

该矿……最近组织全矿职工进行了充分的辩论……企业、农业社、工人三方面对有关具体问题进行酝酿、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用文字把它们规定在劳动合同内。全部整顿的过程,是充分发动群众的过程,是新旧思想斗争的过程,也是企业、农业社和工人三方面统一思想的过程。(38)

在社会生活领域采用充分的民主协商形式,推进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

3.民主协商的价值构成。

第一,促进政治参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就是不断走向政治文明,而政治参与(Political Participation)是构建政治文明的基础。“那些非常强调公民政治参与,特别是承认这种政治参与活动对于民主政治具有必不可少的作用的学者,可谓不计其数。”(39)我们都知道,在旧中国,中国农业社会的政治是少数统治者的游戏:

(小农)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支配社会。(40)

新中国的成立打破了这种局面:民主协商的制度安排,使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产生民主意识。该制度能够保证人民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影响国家的政治权力体系和公共政治生活,从而形成广泛的、有序的、富有理性的政治参与,从而最大程度上实现参政议政。

第二,表达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同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既有关联又有区别。其概念目前表述众多,无一定论,但就实质而言,它代表社会公众共同需求的一种福利。新中国建立之后,社会大众的利益意识逐渐觉醒,人们开始认识到追求合法利益的正当合理性,每一群体都有着或者正在形成着自己的特殊利益,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41)在这样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通过民主协商的制度安排让不同的利益群体能够畅通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共同处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并制定出满足公共利益的政策,最终使人们拥有更多、更切实的正当利益。

第三、提高国家责任感。爱国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思想传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而国家责任感的形成是爱国意识的前提。人民在民主协商的过程中,能够认识和理解国家的各项制度规范,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意识观念,进而产生对于国家在心理、情感上的归属感,从而可以提高人们的国家责任感。因此,民主协商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将多层次、多方面的社会力量和资源进行整合并优化配置,将社会各阶层的愿景汇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

在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根据实际情况摸索建立了一种适合国情的民主协商模式。这种模式具有中国特色,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智慧结晶,拓宽了中国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渠道,加强了各政党在推进政治民主过程中的亲密友好关系,传承了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优良传统。

三、克己奉公的廉政建设

中国古代向来有“当官先立德”“官德廉为本”的说法,这些脍炙人口的廉政格言和警句,是为官者的基本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何为廉?何为廉政?《中华伦理范畴》一书中认为:

廉的本义与建筑物有关,是指堂屋的侧边,其特点是平直、有棱、敛缩等,后来又引申为清廉、正直、俭约、收敛、廉耻等等,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伦理范畴。(42)

古人云:“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43)在中国古代,“廉”主要是指人对待财利的一种正确态度。“廉”的基本要求是不取不义之财,不贪不义之利。而在这种义利观指导下行使公共权力的行政过程就是廉洁从政,简而言之便是廉政。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开创廉政新风,在廉政建设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当然,讲到廉政,不得不提及与之相对立的腐败。腐败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而反腐败的廉政理念、思想和相关法律制度亦应运而生。下面,我们从腐败开始谈廉政。

1.权力与腐败

首先谈谈权力。《汉书·律历志第一·上》记载:“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44)自古代以来,“权”就被人们当作一种标准和衡度,体现一种力量的对比,即用权力的大小来衡量一个人的力量强弱,看其能否胜过别人,能否压过别人。正如马克斯·韦伯对权力的表述:“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45)正因如此,古往今来,权力始终受到个人、家族、党派和集团无止境地追逐。

再来谈谈腐败。腐败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书·食货志》:“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46)当然此处指的是食物的发霉和腐烂,其后才被引至政治领域,用以形容官场上人的道德败坏、行为不法。腐败的概念可以简单界定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以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不恰当地谋取私利的行为。”(47)

莎士比亚说过这样的名言: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子可以拉着它的鼻子走。我们民间也有这样的顺口溜:跟着商业部,发财又致富;跟着外贸部,准成万元户;跟着统战部,处处有照顾;跟着铁道部,出门坐卧铺;跟着组织部,年年有进步。所以,作为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腐败现象离不开权力的运作,权力同腐败总是紧密相连。

以共和国反腐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巨大贪污案为例,此二人均系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严峻考验的干部,都曾为新中国的诞生做出过贡献。然而进城之后,他们却未能经受住胜利和金钱的诱惑,贪污腐败,勾结私商,从中渔利。他们的主要罪行就是:

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建筑款、水灾区造船救济贷款以及克扣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民工供应粮等,共计171(旧币,下同)亿元,用于经营他们秘密掌握的所谓“机关生产”。(48)

这就是利用职权盗窃国家资财的行为。“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私欲的逐渐膨胀使得手中的权力异化为维护私利、颐指气使的权杖。

2.治吏与制度

先看治吏。

自成……不好色,不饮酒,不贪财利,而且十分朴素。当他进北京的时候,是“毡笠缥衣,乘乌驳马”(《本传》);在京殿上朝见百官的时候,“戴尖顶白毡帽,蓝布上马衣,蹑靴”(《北略》卷二十)。他亲自领兵去抵御吴三桂和满洲兵的时候,是“绒帽蓝布箭衣”(《甲申传信录》);而在他已经称帝,退出北京的时候,“仍穿箭衣,但多一黄盖”(《北略》)。……客观上的变化尽管是怎样剧烈,而他的服装却丝毫也没有变化。史称他“与其下共甘苦”,……他之所以能够得到民心,得到不少的人才归附,可见也决不是偶然的了。

……在过短的时期之内获得了过大的成功,这却使自成以下如牛金星、刘宗敏之流,似乎都沉沦进了过分的陶醉里去了。进了北京以后,自成便进了皇宫。丞相牛金星所忙的是筹备登基大典,招揽门生,开科选举。将军刘宗敏所忙的是拶夹降官,搜括赃款,严刑杀人。纷纷然,昏昏然,大家都像以为天下就已经太平了的一样。近在肘腋的关外大敌,他们似乎全不在意。山海关仅仅派了几千兵去镇守,而几十万的士兵却囤积在京城里面享乐。

……

假使初进北京时,自成听了李岩的话,使士卒不要懈怠而败了军纪,对于吴三桂等及早采取了牢笼政策,清人断不至于那样快的便入了关。(49)

这是郭沫若所著的《甲申三百年祭》中的一段内容,毛泽东对这篇文章非常重视,建议印发给高级干部学习,告诫大家要引以为戒,不要重犯当年李自成在取得胜利时骄傲自满、生活腐化的错误。在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形象地说“今天是进京赶考”,周恩来说:“我们应当都能考试及格。不要退回来。”(50)毛泽东回应:“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51)

“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52)雷厉风行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因此在全国开展起来。

据统计,1951年底至1952年6月,全国县以上的党政机关参加“三反”运动的总人数为383万多人。经查实,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共10万多人,贪污总金额达6万亿元。对其中有严重贪污行为的罪犯,判处有期徒刑9942人,判处无期徒刑67人,判处死刑42人,判处死缓9人。(53)

刘青山、张子善的处决,震惊了全国,那枪声穿透历史与现实之间60多年的重重帷幕,至今仍回荡不息,振聋发聩!

再来看制度。

制度是人们设置的用来规范彼此行为的规则。防止腐败不仅要靠人们的自我净化,更需要制度的约束。总的来说,制度可以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这两部分构成。

建国初期,思想教育是非正式制度的典型体现,如通过弘扬克己奉公的精神、艰苦奋斗的传统,在全社会形成廉政氛围,以此来约束腐败,建设廉政。

在正式制度上,一方面新中国成立以后出台了一系列廉政建设的规范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的颁发,保障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策略,如干部的低薪保廉制度、定期参加劳动制度、严格的奖惩制度等。

这些制度逐渐健全了建国初期的防腐机制,使我国的廉政建设逐渐规范化、体系化,促进我国的廉政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廉政建设的特点

第一,群众参与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开展有关廉政建设的宣传、监督等工作,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参与党和政府发动的各种廉政建设活动。同时,廉政建设中所倡导的节俭、自律、勤政、爱国等价值观念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有着深刻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也成为人民群众所认同和接受的信念及自觉的价值追求。

第二,领袖引导性。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系列廉政制度的出台多由领导人指示发起,很多领导人居高位而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各项规定,他们的勤政廉政也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促进和加强了廉政建设。

第三,监控规范性。各种反贪、反腐法规的出台以及监督工作的强化保证了廉政建设有序、科学地进行。同时,人民司法工作者要求“具有人民的立场、群众的观点与实事求是的品质”(54)


(1)陈元中.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建设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44.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1945年4月—6月[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106。

(4)孙中山.三民主义[M].长沙:岳麓书社,2000:262。

(5)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孙中山全集·第三卷1913—1916[M].北京:中华书局,2011:349.

(6)吴廷勇,吕庆.为人民服务[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1.

(7)毛泽东.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8.

(8)毛泽东文集·第三卷1943年1月—1945年8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243.

(9)毛泽东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67.

(10)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8.

(11)毛泽东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33.

(12)李银桥.走向神坛的毛泽东[M].北京: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9:262.

(13)英国左派群众手举毛泽东名言纪念毛泽东,国际在线,2003年12月,http://big5.chinabroadcast.cn/gate/big5/gb.cri.cn/321/2003/12/26/221@30479.htm.

(14)老舍.龙须沟[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66.

(15)当代中国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一卷1949—1956)[M].北京:人民出版社,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22.

(16)当代中国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一卷1949—1956)[M].北京:人民出版社,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218.

(17)黄炎培.八十年来[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156-157.

(18)[美]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闫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5-16.

(19)[美]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闫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8.

(20)[美]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M].朱志炎,潘琪,张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1984:504-519.

(21)[美]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06.

(2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研究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第四编研部.老一代革命家论人民政协[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296.

(23)在北京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51-03-13.

(24)浦兴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223.

(25)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09.

(26)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85.

(27)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262.

(28)毛泽东.论十大关系[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16.

(29)[美]麦克法夸尔.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M].费正清,编.谢亮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69-70.

(30)[美]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M].张绍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48.

(31)高金海.当代中国政治制度[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87.

(32)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周恩来选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94.

(33)李林.最高国务会议组织结构及其功能探析[J].中共党史研究,2005(1):62.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外交文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182.

(35)李林.最高国务会议组织结构及其功能探析[J].中共党史研究,2005(1):69.

(3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97.

(37)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29.

(38)湖北省劳动厅鄂城工作组.碧石煤矿通过民主协商改进合同工制度[J].中国劳动,1958(17):27.

(39)[美]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M].张华青,等,译.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1:281.

(4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78.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42)傅永聚.中华伦理范畴丛书·第1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

(43)张双棣,等.吕氏春秋译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55.

(44)[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7:114.

(45)[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1.

(46)[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7:162.

(47)《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读本》编写组.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读本[M].北京:红旗出版社,2013:21.

(48)郑惠,林蕴晖,朱永红.六十年国事纪要·政治卷[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34.

(49)郭沫若纪念馆,中国郭沫若研究会,四川郭沫若研究学会.《甲申三百年祭》风雨六十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16-24.

(50)徐文钦.毛泽东读书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355.

(51)徐文钦.毛泽东读书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355.

(52)徐文钦.毛泽东读书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356.

(53)当代中国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一卷1949—1956)[M].北京:人民出版社,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109.

(54)窦效民.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程[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103.